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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光伏电站普及仍存难题:部分小区余电直接归物业

2014-12-03 08:59来源:法治周末作者:周敏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光伏电站屋顶光伏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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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光伏发电“动力不足”

——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

记者: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耗和环境危机日益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备受关注。你认为个人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以下简称个人光伏发电)的前景如何?

林伯强:对于个人光伏发电前景,我是很看好的。

记者:当前在我国推行个人光伏发电有哪些难点?

林伯强:目前在我国推行个人光伏发电比较困难。

第一,与一般火电、核电比,光伏发电的量很少,卖给电网的电量也就非常有限;第二,我国居民用电的电价很低,受商业、工业用电补贴,而个人光伏电站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第三,与欧洲家庭用电量大、电价高的情况不同,我国家庭用电量少、电价低。

记者:推广个人光伏发电,要解决哪些实际问题?

林伯强:个人光伏发电的推广不能想当然。

首先就要考虑量(人口数量、发电量)的问题和资金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光伏发电很大程度上受益于补贴,但我国的补贴政策应该关注到国内的实际情况。

农村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但是成本比较高,示范动力不足;在别墅区可以推广,但全国别墅区总量很少;在城市推广比较难,因为涉及到公用屋顶问题。

记者:在你看来,应该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林伯强:在农村,政府可以为农民担保第一笔贷款,因为农村产能大,可以让农民先做起来;在城市,对于新建的楼盘,政府可以强制开发商建设个人光伏发电(设施);对于老楼盘,由于涉及到公用屋顶,所以比较困难,不好解决。

原标题:自建光伏电站普及仍存难题:部分小区余电直接归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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