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政策正文

正式印发!浙江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用比例不设限

2025-07-08 08:56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7月7日,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在2025年1月23日(含)前已按照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但无法于2025年5月1日(含)前建成投产,需变更备案为集中式光伏项目。变更备案后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如在2025年5月1日(含)前已取得接网意见,视为纳入全省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计划,无需另行申报,该类项目上网模式可选择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对于利用农业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林业种植培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等设施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在6兆瓦及以上的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纳入全省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计划后实施;交流侧装机容量低于6兆瓦的按照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

对于在各类道路上方或边坡上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若项目建设在建筑物以及与该建筑物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上或道路边坡上,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其他情况按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全文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国网浙江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探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规范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7月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分布式光伏查看更多>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查看更多>浙江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