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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项目的林地之殇

2015-11-19 14:28来源: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作者:姜小洁关键词:光伏电站选址光伏电站项目地面光伏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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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光伏发电企业项目用地“涉林”问题的法律风险分析

林地属于我国监管要求严格,审批手续/流程复杂的用地类型。对于光伏项目而言,即使能够按“点征”办理用地手续,对于林地的审批征地手续仍存在较大困难。根据我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改变林地用途的需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此外,对于砍伐林地的,还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法律规定的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详见下表:

如果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林地审批或取得砍伐许可,将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严重者建设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滥伐林木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原标题:光伏电站项目的林地之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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