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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十四五全面推广建筑分布式光伏

2022-05-20 14:04来源:顺义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建筑十四五北京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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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色农业发展和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推行绿色农业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业和蔬菜种植业,加强区域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完善“镇村设尾菜回收点+生态主体分拣堆放+本地有机肥企业储运加工再利用”体系和配套设施,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生态消纳。建立“有机废物循环养地利用—培育健康土壤—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秸秆青贮、揉丝等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发展,提高利用效益。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设施,鼓励开展立体种养、生态循环种植,发展绿色循环现代农业。按照市级有关要求制定“十四五”时期顺义区种养循环发展工作方案,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及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绿色品牌,推进种植业“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中任务要求,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削减化肥和农药用量,加大生物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力度,促进有机肥资源合理利用,着力推进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植保新技术,减少农业对土壤的内源性污染。探索区域养分管理、养地还田,实施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蔬菜化肥减量增效和有机肥替代技术应用试验。

第二节 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缓解市区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上升趋势。重点解决投诉集中、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施行噪声网格化管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

调整声功能区划。根据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周边区域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新进行声功能区的划分。

实施多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对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航空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等采取减噪措施及治理工程。着重突出交通噪声防治,落实市委市政府“接诉即办”“每月一题”要求,按照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交通噪声监测、调查等基础性工作。推进低噪声轮胎的应用,组织建设道路隔声屏障建设等工程措施,不断缓解交通噪声扰民状况。治理轨道振动噪声。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施工噪声扰民补偿制度。加强工业园区的噪声污染防治,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临街第一排建筑物加强防噪措施,安排带封闭式窗的走廊或防噪声阳台(实体阳台拦板、隔声百叶窗、吸声板)等。提高机场周边植被覆盖率,打造“绿色机场”,降低飞机噪声对区内居民的影响。

完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对监测点位未覆盖到的新城区,定期进行抽样监测。推进环境噪声达标区环境监控,加强重点区域社会生活噪声实时监控能力。研究建设区级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时获取监测数据,实现对市级噪声监测系统覆盖范围的补充。合理规划居民区和商业区空间布局,避免形成新的区域性噪声污染。

第三节 持续推进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辐射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持续做好日常辐射安全监管,提高现有基础数据质量。以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和监管为切入点,深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高风险源、放射性废物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强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以及辐射应急保障与监测能力。广泛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及科普宣传,与国家电网、中国铁塔公司、移动通讯运营商等行业主流企业深入探讨,不断扩大宣传面,联合探索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形式,引导民众了解核与辐射相关知识,切实保障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节 健全环境应急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环境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制定基于本地特色产业的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动态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单位名册。推进污染源与风险源监管相融合,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强化事前预警监测能力。构建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环境等要素及重点污染源在内的环境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层面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设。扩大监测专业人员队伍,优化设备配置及检测技术,提升应急监测水平。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风险管理。重点针对与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相关的农业、水资源风险加剧、生态安全风险升级等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和预防,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城乡环境、人体健康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

第九章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环保制度保障

深化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可问责性。完善市场运行和社会参与机制,构建多元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同时从提升监测能力、完善监察体系、健全信息系统、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水平,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第一节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统筹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生产生活,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健全严明的领导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工作机制。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监管执法等,确保资金投入与工作相匹配。

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区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月监测、月考核、月通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务实的企业责任体系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完善服务机制,引导企业退出污染产能、转型升级、节能减排。落实绿色生产的制度和政策导向,督促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引导民营企业等其他主体参与,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加强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管理。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登记工作。做好环评、总量、统计、执法等相关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联动,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严查企业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提高治污减排水平。严格监督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责任,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规范引导重点排污单位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公开环境治理信息,鼓励排污单位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在餐饮、汽修、工业园区等领域,以第三方治理为突破口,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探索实施规划、监测、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有效提高效率,降低治污成本。

三、健全积极的全民行动体系

开展社会多元监督。深化“接诉即办”机制,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针对市民诉求强烈的餐饮油烟、噪声、异味等污染源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努力降低投诉率,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进一步向“未诉先办”延伸。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准确报道环境治理进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发挥环保志愿者、巾帼志愿队伍作用,加强环境治理的科普教育、社科教育。

倡导践行绿色生活。办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公益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引导市民自主源头分类,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到环保行为的转化率。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四、健全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落地,制定顺义区“三线一单”管控实施方案,构建科学有序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生态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潮白河跨界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基层应急装备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将环境应急物资纳入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清单”等制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

第二节 深化监管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提升监测能力,完善监察体系,健全信息系统,推进科技创新,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一、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优化顺义区水、土、大气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提高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提升大气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立覆盖街道和重点企业的VOCs监测网络,提升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健全水环境监测体系,建成覆盖重要河湖、重点考核断面的监测网络;建设涵盖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监测体系;优化整合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学校、医院等土壤环境敏感区监测;优化辐射、噪声监测网络。开展“点、线、面”结合的移动源污染监测技术体系研究,逐步构建“点面结合、地空一体”的移动源污染立体监测技术体系。

二、强化执法司法保障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察问题整改。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污染排放执法职责,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协作,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司法合力。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巩固区域联合监管、联动执法等机制,着力解决交界处和共同关注的环境违法问题,确保区域内生态环境安全。

三、健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

推动包括污染源、环境质量及应急系统综合信息管理在内的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环境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通过先进、科学的分析方法,挖掘各类环境数据潜在价值,构建环境数据间关联分析,提升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应用能力。

四、加快科技创新

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现状普查,建设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发展技术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加速科研成果的生产力转化。

第十章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才培养、考核及宣传机制等方面,统筹完善规划保障体系,确保规划全面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三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资源配置作用。

三、培养环保人才

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重点针对环境监测、检查及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业务培训,到2025年,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市级要求。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合作力度,积极引进和培养生态环境高端人才。

四、细化考核评价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深化生态环保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与考核评价。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大气、水、土污染治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规划》的落地实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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