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知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完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按照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原文如下:
关于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依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通政发〔2024〕8号),为加快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推动产业领域全方位绿色转型,积极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模式,助力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支持对象。促进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工业园区、行业组织机构、科研院所等。
第二条 支持方向。全面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创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从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等多个关键层面发力,以实现培育绿色低碳增长新动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产业支撑体系。
第三条 支持方式。对符合本细则标准的项目,经认定后对申报主体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第二章 绿色企业培育
第四条 支持绿色企业升规破亿。激发绿色企业成长动能,助力经济总量提升,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提升至2000万元及以上的绿色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本年度新建投产(开工)且主营业务收入首次提升至2000万元及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由2000万元以下提升至1亿元及以上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第五条支持绿色企业专精特新梯队建设。鼓励绿色企业专注细分领域,提升创新能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新获得市级专精特新认定的绿色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支持20万元;对成功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绿色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支持80万元。若该企业在认定后持续提升发展,实现晋级认定,给予晋级差额支持。
第六条 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减排技术改造,加速生产方式绿色化数字化协同转型。对符合要求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制造业企业全面绿色达标。支持制造业企业自主选择绿色诊断服务商开展绿色诊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挖掘绿色发展潜力,持续改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梯度培育促进制造业企业全面绿色达标。对参与绿色诊断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支持5万元。鼓励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零碳工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对获得市级认定的制造业企业,单个荣誉最高支持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制造业企业,单个荣誉最高支持100万元。若该企业在认定后持续提升发展,实现晋级认定,给予晋级差额支持。
第八条 支持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给予最高支持50万元;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给予最高支持100万元。若该企业在认定后持续提升发展,实现晋级认定,给予晋级差额支持。
第三章 绿色场景应用
第九条 支持绿电交易。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提升工业企业用能的绿色化比例,进一步降低碳排放。对成功购买100万度及以上绿色电力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按交易电量每度电支持0.01元,单个工业企业每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十条 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完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按照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对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利用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最低1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家主体每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十一条 支持绿色产品的小品种小批次验证。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方向的小品种小批次验证工作,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研发和应用进程。对开展绿色低碳方向的小品种小批次验证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十二条 支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首次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开展新型储能、智能微网、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首次应用。对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申报主体实际投资金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十三条 支持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在现有办公、生产建筑上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对工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实施的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十四条 支持未来能源绿色化创新发展。以实现“双碳”战略为引领,强化二氧化碳生物转化利用等低碳负碳前沿技术开发应用,培育碳捕集封存利用产业;集成先进的通信网络、自动化系统和可再生能源,优化电力传输系统和装备;加强氢能、储能领域先进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以支持未来能源领域潜力单位为牵引,重点聚焦核心基础、创新产品、典型应用场景等任务,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对入选北京市未来产业领域创新项目,按照北京市奖励标准给予项目申报主体配套资金支持,配套资金总额,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四章 绿色集群建设
第十五条 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培育。支持企业或工业园区建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新型储能和氢能等未来能源领域,具备空间载体、企业集聚、资源聚合、服务赋能特性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对引导各类产业资源要素聚集,培育出一批头部企业及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给予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十六条 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创新平台。聚焦绿色能源企业共性需求,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升级与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开展协同研究,重点支持一批绿色能源领域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中试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测认证、产业加速、开源开放、场景应用、软硬件适配、标准化研究等全流程专业服务,为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关键支撑。对上述公共平台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十七条 支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化改造。鼓励工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化改造项目,通过绿色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升工业园区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推动工业园区整体实现绿色低碳协同增效。对申报主体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五章 绿色生态构建
第十八条 支持制造业企业践行ESG理念。鼓励制造业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开展ESG实践、进行ESG信息披露。对主动开展ESG信息披露且表现优秀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支持15万元。
第十九条 支持企业低碳零碳发展。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低碳零碳发展。对通过权威机构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50万元;对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强度(年度企业碳排放值/当年企业产值)比之前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业通过非交易行为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减少量为500吨及以上的,经核定后按照最高200元/tCO2e(每吨二氧化碳)的标准,给予最高支持50万元。
第二十条 支持绿色低碳会展招商。鼓励企业、行业组织在城市副中心举办绿色低碳学术论坛、产业峰会、行业展会、赛事等活动。对活动的主办、承办或协办单位,按照申报主体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单个活动给予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支持绿色创新标准编制。鼓励企业、行业组织参与开展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的制定发布及修订完善,对符合条件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最高支持50万元,单个主体年度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第二十二条 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开展碳足迹认证,准确核算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情况,提升制造业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对首次开展碳足迹认证且认证产品覆盖企业主要业务领域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支持15万元。
第二十三条 支持绿色信贷融资。鼓励企业利用绿色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绿色发展融资成本。对通过绿色信贷获得融资的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贷款利率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二十四条 支持工业企业开展碳交易。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对在碳交易市场中,通过自身节能减排措施,实现碳排放量减少,并出售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其他合规碳减排指标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15万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符合北京市市级扶持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同时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通州区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经信局〔2023〕12号)作废。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是继1439号文后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再一次升华与深化,能够有效解决消纳困难、资源错配等问题,从而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文件指出,一般工商业光伏暂不强制自发自用比例,后续视情况研究调整。文件明确,对于利用既有农村道路、公共停车场、农业种植养殖设施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构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如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日前,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老四平镇人民政府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称利用老四平镇丰产水库看护房屋顶建设136.4KW光伏发电站,并网方式全额上网。利用老四平镇北洼子水库看护房屋顶建设66KW光伏发电站,并网方式全额上网。利用老四平镇农贸市场屋顶建设121KW光伏发电站,并网方式全
3月17日,公司在津巴布韦的屋顶分布式光储项目——哈拉雷ColourChampion公司光储一体化项目成功安装并顺利发电。该项目采用先进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工商业储能系统,实现了电力的高效存储与稳定供应。项目建成后,不仅为ColourChampion公司提供可靠的绿色电力,还为当地电网的稳定
3月19日,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提出,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和挑战。为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
3月19日,河南焦作温县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国网温县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九批减排项目的通知,清单显示共计有39个分布式光伏纳入第九批减排项目清单。原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九批减排项目的通知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服装集团标准化示范牧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该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羊绒服装集团标准化示范牧场中的建筑物屋顶,装机容量250kW,设计安装580Wp单晶单玻单面光伏组件468块,阵列式安装角度14度。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总装机容量为0.25MW
日前,重庆市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抓项目扩投资”“百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典型案例,经评选,“云阳县抓项目扩投资,打造‘双示范、一标杆’工程”等10个案例入选能源领域“抓项目扩投资”典型案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等8个案例入选“百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典型案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清洁工业协议国家援助框架》(CISAF)草案,并启动了公众征求意见程序。该草案将为欧盟成员国提供投资支持,助力能源转型。欧盟于今年2月正式启动《清洁工业协议》,计划投入1000亿欧元推动欧盟的能源转型。根据拟定的国家援助框架草案,欧盟成员国可获得以下支持:可再生能源与
日前,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和加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等。原文如下:关于
3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经各区申报并组织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3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公示显示,本次拨付金额3264万元。原文如下: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建〔2024〕174号)文件要求,
3月5日,山西沁水县能源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清单予以公示。根据公示名单,2024年7月至12月,沁水县有13座村级光伏电站进入补贴清单,补贴总额为210668.24元。原文见下:沁水县能源局关于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公示按照《沁水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沁政办发〔2020〕29号),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2月24日,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的公示,经研究决定,高平市现拟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13593262元,涉及光伏项目安装户1285户。原文如下: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
2月20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34个,核准/备案容量608.98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9个、核准/备案容量528.6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5个、核准/备案容量80.3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纸文件宣布我国新能源结束了“固定电价”时代,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发展时期。回溯历史,电价政策的变迁也代表着行业发展进程。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后,我国历经固定电价、标杆电价、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再到平价上网及全面市场化多个时期,十余年间
3月1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京发改〔2025〕398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23〕1309号)、《关于印发推进
3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经各区申报并组织
2月14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通知在光伏发电项目支持范围中指出,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项目等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类项目;产业园区(经国家、市级、区级
2024年12月1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以下简称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绿电交易方案)。根据北京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2025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910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市场交易规模300亿千瓦时,电网代
绿色经济是可促成提高人类福祉和社会公平,同时显著降低环境风险和生态稀缺的经济。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将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形成“双标杆引领、双引擎驱动”,进一步推动新
日前,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基于以电力、油品和天然气为主体的能源结构,坚持净煤、少油、稳气、强电,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建设穆家峪达岩村一期兆瓦集中式
9月2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原文如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京发改〔2024〕141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9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京发改〔2024〕1366号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
8月28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原则,巩固深化“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挖潜屋顶光伏资源,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光伏发电
8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初见雏形,基本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减污降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