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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借壳上市参考评估作价23亿元

2011-12-27 08:54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光伏海润光伏借壳上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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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庆堂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COO);

XINGGUOQIANG(邢国强)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CTO);

张永欣先生为公司资深副总裁;

陈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

周宜可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吴廷斌先生、冯国梁先生、WILSONRAYMONDPAUL、缪建平先生、刘炎先先生、郝东玲女士、林大成先生、张致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邵爱军先生为公司助理副总裁。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本公司审慎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违规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重组中,本公司与海润光伏和申龙创业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本公司与申龙创业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公司与海润光伏及其全体股东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成就,协议生效。交易各方已按照上述协议条款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没有违反约定的行为发生。

本次重组中,本公司与海润光伏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利润补偿协议》,海润光伏全体股东一致承诺:海润光伏201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上述预测值,即人民币49,855.12万元,若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小于上述预测净利润数,本公司应在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海润光伏全体股东通知海润光伏实际盈利数小于预测净利润的事实,并要求其补偿利润差额,海润光伏全体股东应在接到本公司通知后的30日内按照协议签署日的海润光伏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利润差额。因2011年度尚未结束,该协议尚未达到履行的必要条件,本公司将在履行该协议的条件具备时严格履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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