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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技支撑,建立低碳发展技术体系。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加快研发减少反刍动物甲烷排放和动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适合我省的农业秸秆与林业生物质能源生产与利用技术;开展林草等生物固碳技术和各类固碳工程技术研究,提升固碳效果。研发土壤—植被生态系统增碳—减排技术,开展生态修复与碳负排工程化技术研发和推广,有效增加碳汇。
六、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增强重大项目新支撑
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处理好守底线与促发展的关系,确保重大战略有效实施和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发挥自然资源要素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提升重要区域自然资源支撑能力
优化重要区域发展布局。集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质量提升、高效开发为总体目标,围绕全省“一群两区三圈”发展新格局,将规划指标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着力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两大引擎重要区域的资源配置、要素支持和公共服务。新增空间要素重点向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集聚。在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充分预留规划国土空间,促进形成协同发展。推进和完善“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深化“标准地”模式,提高省级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比重。统筹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等一系列国家和省级发展重要区域资源要素支持,优先保障国家战略空间落地。
强力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科学划定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市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符合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下推进市场主体倍增,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推进雄忻高铁、太忻大道、国道108线改道、滹沱河供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打通忻州南融东进重要廊道。重点保障大盂新城、忻州经济开发区、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设用地需求。
服务“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立足矿产资源禀赋,突出地域资源特色,坚决当好能源革命排头兵,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深化矿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布局先进接续产能,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定中长期煤炭安全高效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发展战略,优化煤炭资源开发布局,科学开发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资源,支持绿色智能煤矿等先进产能释放。大力推动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开发,建设国家非常规气产业化基地。全力构建现代煤化工产品体系,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革命兴煤”之路。
(二)强化重大项目要素支撑能力
增强重大项目建设支撑能力。完善“地等项目”保障机制,强化用地计划指标执行预警和年底调剂使用,创新规划指标管理方式,将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比例提高至总指标的40%,用于保障省级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开发区、“六新”和民生、环保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和重大战略实施。全力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所需规划指标优先安排留省统筹指标,强化省际、市域间空间联结。全省优先考虑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用地需求,对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的重点产业链条、重大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项目用地以及跨区域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计划指标倾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重点做好开发区项目用地保障,创新供地模式、改善审批流程,加速项目落地。加强重大项目服务,市县规划应统筹各类区域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引导线性基础设施共用点位、线位,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对未明确选址的重大项目,做好空间和通道预留。
优化乡村振兴空间布局。分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推进“一群两区三圈”盆地区域城郊融合类和集聚建设类村庄发展,在历史文化遗存集聚区和吕梁山、太行山生态优良地区重点促进特色保护类和整治提升类村庄发展,“两山”生态敏感脆弱地区引导村庄搬迁撤并,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引导村庄逐步搬迁。强化村庄规划编制与引领,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撑保障。
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三大战略、五大平台、十大产业集群建设等乡村产业用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治等方式,将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产业发展,探索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状”供地。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全面落实设施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合利用,拓展空间复合使用功能,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发挥自然资源政策优势助推乡村振兴。做好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布局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村民住宅用地,畅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全力保障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继续向原国家级贫困县倾斜支持,持续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易地交易工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对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实施倾斜支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合理确定入市地区。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
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土地政策,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同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完善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增强城市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能力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能力。
完善住宅用地保障政策。统筹新增和存量土地,稳定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完善支持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适当增加政策弹性,保持住宅用地充足有效供应。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政策,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非居住存量土地通过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七、夯实重大基础工作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新效能
(一)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
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业务体系建设。构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制定形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调查监测、专项调查监测、数据库建设、分析评价等系列调查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调查监测成果数据整合,完成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形成自然资源管理的“一张底版、一套数据和一个平台”,按需及时提供调查监测成果应用服务。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调查和专项调查,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开展省级自选矿种数据库清理和矿区矿山资料收集,推进省级自选矿种外业调查和信息核查,完成成果数据汇总集成。
建立自然资源动态监测机制。开展自然资源全覆盖动态遥感监测,监测结果用于年度变更调查、年度督察与执法以及各类年度考核等。实施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开展土地利用在内的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监测,按需开展耕地保护、地理国情、重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状况监测等专题监测,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实施多源数据综合监测,多角度、多层次分类划定监测网格区,综合应用光学卫星遥感、雷达、无人机等多源数据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开展精细化综合监测,探索开展自然资源固碳监测。
健全调查监测支撑体系。推进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以数字高程模型等基础地理信息为基底,加快国土调查、自然资源监测、地质调查等各类调查监测成果的数据融合,逐步建成标准统一、相互关联、实时更新、可量测的全省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及配套管理系统,实现自然资源的一体化三维管理。加强调查监测装备能力建设,强化雷达、高光谱等新型遥感技术探索应用,拓展“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研究,构建“天空地网”一体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体系。
(二)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快构建高精度、三维、动态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提高山西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SXCORS)服务能力,推进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持续优化,促进高精度位置服务社会化应用,持续开展全省测量标志日常巡查维护和动态信息化管理。统筹航空航天遥感资源,建立省级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服务平台,逐步形成省级遥感数据按需保障能力。建立数据快速更新机制,持续做好基础数据更新,推进全省统一的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建设,分级分要素开展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实现五年全省更新两次。逐步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分要素动态更新机制,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分工采集、联动更新、信息汇聚的新机制。
提升基础测绘服务能力。打造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天地图·山西”由单一地理信息服务向综合地理信息服务转变。健全共享交换措施,提升“地理信息+”技术融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常态化、多元化的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服务。增加地图产品社会化供给,拓展乡村级标准地图,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标准地图体系。建立政务工作用图保障机制,开展政府系列工作用图年度更新工作。响应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要求,出版一系列综合性和专题性地图集。提升应急测绘保障能力,支撑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测绘地理信息需求,提升应急测绘技术和装备水平,服务全省域突发事件应急测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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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法规,发布了一则针对某央企下属陕西电力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于榆阳区建设了光伏发电升压站,形成了非法占地的实际事实。经调查核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达1452平方米,相当于2.18亩,尽管该地块符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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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对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的建议进行了答复,详情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林函〔2024〕369号蓝胜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河池市列入国家第一批新型电力系统改革试点的建议(第2024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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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邓建玲共同见证签约。山西省副省长赵红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益华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煤电与新能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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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近日,山西省总河长签发第3号省总河长令——《关于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入开展河湖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共筑
3月20日,在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文华作2024年阳泉市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平定中能建投风电、盂县粤电风电、盂县国能光伏等并网发电,高新区青于蓝储能电站建成投运,阳泉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54万千瓦,新型能源体系雏形初现。
3月21日,山西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并召开。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3月12日省委常委会上关于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系统阐述新能源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我省新能源发展形势,研讨交流促进我省新能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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