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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山丹:风光项目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

2025-04-08 10:23来源:山丹县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项目光伏用地甘肃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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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丹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据《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的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和农用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

原文如下:

山政发〔2025〕12号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丹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

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山丹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山丹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镇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保障我县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供应计划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管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合理调配各类建设用地供应指标,优化供地结构,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易地扶贫搬迁和重点民生项目,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有效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城乡统筹原则。积极推动城市化发展和乡村振兴,合理把握县城规划区与乡镇建设之间的关系。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逐步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

(三)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配置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形成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格局。

(四)有保有压原则。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及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坚持重点项目及时供、储备土地有序供、存量土地计划供,稳妥实施招拍挂出让。

(五)连片开发原则。为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组团开发、连片供地的工作思路,尽量做到集中连片供地,避免小地块出让。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25.33公顷。

(二)在2025年度供应总量中,计划商服用地137.3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26.68公顷,住宅用地45.5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98.2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34公顷,特殊用地4公顷,风电项目用地5.6公顷。

(三)依据《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的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和农用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不断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二)优先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优先安排工业用地,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工业用地要求全部落户园区,并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确定的范围,严格审查划拨用地项目。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及工业用地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

(五)进一步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为实现土地的有效供应,所有用地项目力争“净地”出让,供地前须及时足额拨付群众的各项征地补偿费。

(六)牢固树立保护耕地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对需完善供地手续的项目,涉及的乡镇、部门要抓紧准备相关材料,按程序申请补办供地手续。

五、保障措施

凡是被列为市、县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确保及时供地。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各乡镇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作,推进实施。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妥善解决好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各部门对各自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供应的相关指标要做到及时调整,全面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

附件:1.山丹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山丹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山丹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5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45.53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5.37公顷(商品住宅用地45.37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16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32.73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12.8公顷,棚户区改造计划供应15.13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土地供应计划是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要加快审批,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附件2

山丹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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