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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遂昌县: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

2022-05-24 14:40来源:遂昌县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项目开发十四五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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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形成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方式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1. 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空间格局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确保发展战略与相关规划不突破“红线”要求。推进区域“三线一单”管控分区协调。以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城镇化与绿色低碳发展深度融合,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实现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

2.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推动产业体系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农业现代化,引导我县优秀农业主体成为“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的合作主体,积极参与“丽水山耕”母子品牌运作、合作开发“丽水山耕”,包装设计、建设“丽水山耕”合作基地。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农旅融合大发展。对标省“八大万亿”产业,培育具有遂昌特色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绿色能源等环境适宜型新兴产业,推进石练健康产业园、云峰农产品加工园、三仁竹木加工园等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绿色新兴产业基地。全面促进生态服务业大发展,重点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信息科技服务业等其他服务业。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综合利用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限制高碳高耗能行业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低碳高效发展水平。

3.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强化能源“双控”管理,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为抓手,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能源双控,严格控制煤炭总量,推动清洁能源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构建资源利用效率高、生态环境影响小、以技术创新为主要驱动的新型工业体系。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实施灌区节水改造。重点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工业、服务业规划和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行差别化土地政策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树立“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对列入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地块以及闲置的存量土地,通过收购储备、实施流转、退二优二等方式进行处置和利用。

4. 推进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推进政府绿色办公,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鼓励大型超市优先引入“碳标签”产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倡导绿色消费,制定和完善绿色消费指南。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制定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和减量化相关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以老城有机更新为契机,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助力“未来社区”建设,打造绿色宜居宜业空间。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鼓励和引导重大活动按照《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率先开展“碳中和”实践。

(二)创新驱动助力碳中和发展

1. 积极推进碳减排试点

加快构建低碳产业体系,聚焦重点区域,聚焦能源交通建筑等基础设施安全、农林业生产等重点领域,深化重点产业生态化改造,重点推进传统产业向品质化、绿色化发展和产业链协同创新迭代升级。实现分行业率先达峰,推进能源、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碳减排工作。重点发展现代低碳农业、生态旅游业、文化产业、康养产业。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积极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创建,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选择重点排放企业,开展协同减排试点。

2. 持续优化低碳能源结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提高新能源的比重,积极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清洁、低碳、高效、现代的能源体系。加快实施管输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和城市天然气设施工程建设。在优化传统能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倡导“生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强化能源管理,以保护流域水生态为前提,适度推进水电开发,整合提升水电开发效率。实施智能生态电网提升行动。

3. 深入推进碳中和建设研究

梳理全县重点领域降碳空间和县区,开展重点领域降碳。推进浙西南山区林业碳汇、太阳能光伏、湿地碳汇等减排项目开发,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碳评价”、“碳标签”、“碳交易等制度”。持续提升全域碳汇能力。鼓励开展可持续森林经营活动,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质量。

(三)巩固推进蓝天保卫战攻坚成果

1. 开展建设清新空气示范县活动。

在全县形成争先创优的治气氛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强大气监测、执法、科研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治气工作水平。加强工业炉窑整治。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煤焦油、生物质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快推动铸造等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深化化工、铸造等行业有组织排放治理,进一步排查工业炉窑领域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薄弱环节,开展深度治理。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健全完善ODS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环评、执法联动,严格落实各类ODS企业备案管理,严把涉ODS项目准入关,严查使用已禁用ODS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合作,共享涉ODS企业信息,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加强技术支撑保障,积极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和行业协会参与ODS管理,推动ODS物质淘汰替代。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夏季臭氧污染等问题,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着手,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

2.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强化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以钢铁、化工、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推动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推进辖区内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和钢铁、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深化治理,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持续开展“低散乱”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低散乱”企业及集群管理台账的实时更新制度,坚决杜绝“低散乱”企业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发布重点碳排放行业和主要产品年度平均排放强度,引导平均线以下的企业对标排放。探索建立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管理机制。加快低碳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开展“碳标签”实践。

3. 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着力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推进城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储气设施建设,提升城区及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使用普及率。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提高天然气及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能源和消费总量“双控”目标完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燃煤设施新批项目的准入规定。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利用化石能源。促进绿色能源多能互补、协调发展,提高能源供给可靠性。大力推进新能源建设,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推进抽水蓄能等各类储能项目,高质量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水平。增加外调入清洁电力比例,优化外调电的电源结构。进一步拓展用能空间,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促进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4. 协同防治机动车船废气污染

强化在用车辆污染控制,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车辆检测站视频联网,确保与省平台稳定联网和数据传输。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维修和假维修现象。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排放控制,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每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达到80%以上。优化运力结构,积极提高铁路、水路货运比例。推进老旧车船和老旧农机淘汰,加强机动车船污染排放控制,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

开展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制度,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强化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控,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研发和推广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进一步加强氨排放控制。

(四)深入实施碧水行动

聚焦城镇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农业面源防控,重点涉水工业行业长效监管,坚持控源扩容两手抓,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健康,实现水生态环境由“净”到“美”的提升。

1.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全面加强污水源头管控,严格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加快提升管网收集效能,深入开展城镇生活小区和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污泥处置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摸清各类排污口数量、位置和排放状况,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结合水生态环境状况,确定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优化排污口布局。根据不同排污口特征,提出清理整治、达标排放任务。逐级完成排污单位和区块的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完成项目整治清单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编制。分类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进一步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精细化截污,着力深化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2.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

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健全辖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逐步建立跨区域应急水源一网调度体系。

3. 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

坚持水岸同治、区域同治,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展河湖健康评估。构建生态用水体系,提高河湖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持续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加强淤泥检测、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开展辖区山塘水库整治工程。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打造全域“美丽河湖”,开展“美丽山塘”创建,树立全国“生态水电示范区”典范。重点实施湖南镇水库(遂昌境内)岸线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争创水库消落带治理样板,完成乌溪江流域治理工程重点任务,开展松阴溪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灵山港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前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围垦湖泊、填湖造地等行为,积极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生态区域,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保护饮用水安全,强化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常态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监测预警,深入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推进“一源一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建设,保证水源地水质环境,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良好水体保护。

(五)全面推进净土行动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采取污染源整治、污染途径阻断和污染土壤修复的系统管理思路,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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