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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十四五”集中式光伏争取新增装机130MW以上 分布式150MW以上

2022-04-26 16:02来源:玉环市人民政府关键词: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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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热泵

玉环永德信公司是最早发展被动房产业的中国企业之一。该公司投入了近2亿元资金用于项目应用,并自行设计建造了“被动式建筑”玉环体验馆。中德生态产业城项目位于玉环新城核心地段,采用了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一系列新技术,如体验馆和商办建筑由地源热泵供给冷热源,住宅建筑由分户式空气源热泵提供冷热源,多层建筑安装了光伏发电系统,电梯也选择了具有能量回收的装置,是我市首个“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项目和住宅全装修项目。此外,该公司还计划采用被动房技术在玉环市中心建多座示范公厕,目前客运中心边公厕已经完成主体建设,屋顶每年的发电约3.85万度。

玉环市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市售电量的比重2020年已经达到9.47%,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且各类新能源开发利用种类比较齐全,已涉及除核能外的大多数清洁能源应用。可见我市清洁能源资源禀赋较好,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主要有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但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此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产业发展方向不够清晰、产业平台建设等问题依旧制约我市能源产业发展。如何大力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表1-2 玉环市可再生能源开发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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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耗双控

“十二五”期间,玉环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分别为3.65%,8.00%,0.60%,4.00%,7.25%,累计下降21.55%,超额完成台州市对玉环要求的17%的下降目标,但也造成玉环“十三五”节能指标基数过低。

台州市确定玉环市人民政府“十三五”期间节能目标为:在2015年基础上,确保完成辖区范围内“十三五”期间万元GDP能耗降低16.5%以上,能耗总量年均增速控制在2.5%以内。

从2011年起,玉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熔炼企业整治大行动。排查出全市共有金属熔炼企业800多家(产能累计约60万吨),自2012年开始,按停产整治、限期搬迁、打击取缔等进行分类处理。2013年又在滨港工业城规划占地约400亩的金属熔炼产业提升区,共有22家组合企业通过挂牌竞拍的形式取得了入园土地使用权,2015年起已陆续投产。若按照产能比例测算,原先45万吨产能经过整治缩减到现今的28万吨,共可腾出用能7.5万吨标煤(相对800家基数60万吨产能,则可腾出用能11.4万吨标煤,若考虑原先冲天炉等未列入统计的低效用能,腾出用能更多)。这些小企业被兼并重组成规上企业,导致原先未纳入统计的用能被纳入统计范围,造成2016年以来,我市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用能总量呈现上升趋势,“十三五”期间我市节能降耗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十三五”期末,玉环市的能耗水平需要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再下降16.5%,即需要达到0.320吨标准煤/万元。(玉环市2015年的基数:单位GDP能耗0.380吨标煤/万元,能耗总量168.0万吨标煤)

“十三五”期间玉环市能耗总量年均增速3.97%,超出了“十三五”能耗总量年均增速控制在2.5%以内的目标;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约9.5%,在台州市排名第四,但未能完成“十三五”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6.5%的目标。其中2020年,玉环市万元GDP能耗0.344吨标煤/万元(2015年价),同比下降0.58%,低于全省万元GDP能耗0.41吨标煤/万元(2015年价),高于台州市的0.235吨标煤/万元(2015年价)。2020年台州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为0.49吨标煤/万元(现价),同期玉环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为0.40吨标煤/万元(现价)(按2015年价计算为0.443吨标准煤,同比上升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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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台州市各县(市、区)“十三五”期间能耗双控表现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204.14万吨标准煤,相比2015年167.97万吨标准煤增长了21.53%。全市地方煤炭消费总量(不含省统调电厂用煤)逐年下降,2020年仅有1.86万吨,低于台州市给玉环市设定的控制值。

1.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做好能耗双控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全力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亲自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相应成立节能机构,专人负责,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节能框架。将年度能耗双控考核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政府工作报告)中。二是分解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到位。细化乡镇(街道)、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绩效考核,分解、确定年度各部门、乡镇、企业节能目标。以节能降耗情况通报、季度分析材料等形式,定期公布各乡镇能耗完成指标,对各乡镇(街道)、部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优化产业结构,探索节能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区域能评,严格用能审批。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玉环时尚家居小镇等省级开发区和特色小镇均开展区域能评。通过制定和实施《玉环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对新上项目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对重点用能项目在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对比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进行审查。二是安排专项经费,推广节能技术。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市扶持工业经济发展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玉政发〔2017〕19号)等文件,完善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服务机制。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伺服电机等节能产品来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均享受政府资金补助。2019年玉环市水暖阀门行业工业节能和绿色制造实施方案入选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名单,是全省六个县市之一,台州市唯一入选。三是探索长效机制,实施亩均改革。根据企业综合评价情况,建立差别化电价、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污水处理复合计价收费,积极探索用能总量核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政策,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倒逼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制定并实施《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玉政发〔2018〕19号)。

3.制定系列能源制度,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编制《玉环市能源监察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工业)》和《玉环市能源监察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名录库》。出台《光伏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并对采用本市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产品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根据装机容量给予专项补贴,以此鼓励光伏行业发展。能源供应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开展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确保油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五)存在问题

尽管玉环市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能源行业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1.能源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电网、天然气管网、集中供热管网等能源线性基础设施,以及能源综合服务、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具体来看:

电网方面,目前我市电网仍存在部分变电站和线路运行过载、配电网线路设备存在缺陷、部分设备运行时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以及存在低电压、高故障率、影响用户用电等问题。

天然气管网方面,我市是全省少数几个尚未实现“县县通”工程的县市之一,与省级天然气管网尚未连通。这既不利于市域天然气的安全保障,同时也限制了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的外输。此外,市域内各片区的天然气管网仍未实现连通,对于城镇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存在一定隐患。与此同时,居民企业天然气覆盖率仍然较低,居民通气率仅23%。

终端用能设施方面,随着绿色交通的发展,天然气汽车、电动汽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数量不断增加,对于天然气加气站、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而现有站点由于受制于土地要素、规划选址等问题,无法满足公众需求,如天然气加气站点太偏,安全性规范性有待加强,沙门、大麦屿等乡镇的充电设施尚未实现布局等。

2.节能降耗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压力大

一是能耗空间受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压力较大。首先,玉环能源消费总量因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仍呈刚性增长趋势,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和台州多数地区。其次,由于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华能玉环分公司的发电量存在较大增幅,且波动幅度加大,直接导致区域能耗增加。再者,随着原先未纳入能耗统计燃煤分散锅炉改用天然气、电或是集中供热后,纳入统计口径,使得区域内统计能耗增加。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十三五”期间玉环市能耗总量年均增速3.97%,无法完成控制在2.5%以内的考核目标。

二是单位能耗水平下降幅度与上级考核要求仍有差距。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340吨标准煤(2015年价),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41吨标准煤/万元(2015年价),但未能完成“十三五”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6.5%的目标。对于县域而言,在前期节能降耗潜力得到挖掘,同时产业结构难以在短时间得到调整的情况下,“十四五”单耗进一步大幅降低的难度较大。

三是煤炭削减空间有限,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化任务重。一方面,煤炭削减空间不足。现有煤炭消耗主要是华能玉环分公司用煤,随着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推进集中供热的实施以及华能玉环分公司三期项目的建成投产,发电企业用煤量仍将呈上升趋势,煤炭消费增长使得考核压力较大。此外,全市燃煤锅炉已基本淘汰完成,已无进一步削减空间,煤炭消费总量和比重均难以达到控制目标。另一方面,受制于土地、成本、用海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难度不断增加,能源结构调整较大压力。

四是新兴产业等发展仍将带来较大用能增长,节能降耗潜力逐步减小。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些新兴战略产业单位能耗和用能总量相对较高(比如“5G”基站相对于“4G”基站的能耗水平较高)。尤其我省领跑高质量发展多年,许多产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已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难有较大的压减空间,过度强调“能源”双控工作可能会影响我省下阶段的发展,导致我市在招引高质量发展项目中错失良机。

3.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亟需提质增效

一是亟需发现新的增长点。当前,清洁能源产业已成为玉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之一,但现有产值主要由火力发电和光伏产业贡献为主,其中火力发电产值占比约80%,光伏占比约17%,其他品种规模较小,亟待寻找新的增长点。

二是能源项目建设面临挑战。当前资源要素制约加剧,导致项目落地越来越难,建设难度日益增加;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投融资机制有待完善。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相对缓慢,面临提质增速的挑战。

4.能源管理体制机制仍有待完善

一是能源统计制度亟待完善。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是能源管理的基础,当前,能源统计管理已难以满足县域能源管理的需求。统计技术上,仍以传统报表方式为主,实时性和精确度均有待提高。统计口径上,随着供用能方式的变化,纳入统计的用能方式已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仍采用原口径制定的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势必给地方能源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并产生与节能减排相背离的现象。如港口岸电作为港航领域最具前景的节能减排新技术之一,在促进绿色港口建设及港口运输物流电气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玉环等沿海城市清洁能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现有能耗统计口径,把岸电使用的能耗统计在地方,相比于柴油等不计入地方能耗,使得地方的统计能耗增加,在现有能耗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制约了港口岸电的使用。

二是部分管理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随着区域供用能方式的变化和基础设施的完善,部分相关管理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如随着集中供热工程的实施,集中供热定价等相关管理制度亟待建立,以及电厂余热用于集中供热如何计算煤耗、能耗等规则亟待完善;随着天然气与省网的连通和大麦屿LNG接收站的建设,区域天然气价格机制需逐步建立。又如抽水蓄能,或电池储能用于调控电力供需平衡,有利于能源安全和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整体能源系统能效水平,但考虑到按目前的能源考核办法只考核能源消费总量,不考虑能源使用效益,上马储能项目虽然是很好的节能项目,但客观上会因能量损耗增加地方能源消耗,建议省里对储能项目等节能项目的用能不计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同时,建议省、(地)市统计局应将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抵扣节能量的政策尽早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能耗双控数据的核算体系,避免既要基层保证经济增长,又要限制能源使用的窘境;并建议统调电厂的能耗要单独核算,不计入各县市区能耗指标。这样不但能让多数的县市区经过努力能尽量争取完成指标,还能促使各县市区应用非水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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