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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光伏发电第一人拿到首笔卖电钱

2013-12-13 10:58来源:长江商报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光伏电站个人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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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个人光伏发电

应得电费不会“打白条”

本应一个季度结算一次的电费,为何半年后才支付,而且是供电公司垫付?昨日,武汉供电公司给出回应。

该公司透露,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新型发电业务,项目业主结算上网电量电费,按通行的财务规则需向电网企业提供结算凭证,即销售发票。属自然人的项目业主,如何取得相关资质、证照,如何提供票据,政府部门正在研究。对此问题,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近期内国家有关部门会出台相关细化政策,解决居民光伏发电结算问题。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和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将在国家出台具体政策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与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通过签订临时结算协议等方式,先期进行预结算,待条件齐备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正式结算和办理财务手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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