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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100MW 其中地面光伏60MW

2023-06-12 10:48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发电光伏新增装机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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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2023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推进12个重点能源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能源领域投资6亿元以上。全力保障高峰时段能源安全供应,能源供需趋于平衡,价格处于合理区间,能源结构持续转型。合理核定输配气价格,平稳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全县全社会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消费量7000万方以上,新增光伏装机10万千瓦以上,新增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60个以上。

重点任务包括,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供应安全可靠,统筹支撑性电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推进8个实施类(见附件1)、4个前期类(见附件2)共计12个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能源基础设施网。

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整县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推进檀溪镇地面光伏、工商业屋顶光伏、居民屋顶光伏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2023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以上,其中地面光伏装机6万千瓦,工商业屋顶光伏装机4万千瓦,累计光伏装机达24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县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浦江县2023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2023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攻坚行动专班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3年5月10日

浦江县2023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浦江县2023年全面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攻坚行动方案》(浦政办发〔2023〕22号)精神,为深入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统筹推动全县年度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承接落实省市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扎实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攻坚行动。加快推进12个重点能源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能源领域投资6亿元以上。全力保障高峰时段能源安全供应,能源供需趋于平衡,价格处于合理区间,能源结构持续转型。合理核定输配气价格,平稳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全县全社会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消费量7000万方以上,新增光伏装机10万千瓦以上,新增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60个以上。全年力争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10万吨标准煤以上。加快整治高耗低效企业,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全年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3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供应安全可靠,统筹支撑性电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推进8个实施类(见附件1)、4个前期类(见附件2)共计12个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能源基础设施网。

1.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整县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推进檀溪镇地面光伏、工商业屋顶光伏、居民屋顶光伏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2023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以上,其中地面光伏装机6万千瓦,工商业屋顶光伏装机4万千瓦,累计光伏装机达24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县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2.加快抽蓄项目前期。科学有序推进浦江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对接,力争2023年底通过省发改委核准。(责任单位:县抽蓄建设指挥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浦南街道)

3.加快风电项目谋划。积极谋划杭坪、花桥等乡镇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引导采用先进风力发电技术,高标准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推动新建风电项目智慧化、数字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供电公司,杭坪镇、花桥乡)

4.加快新型储能发展。以试点示范带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集成式发展,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发展,积极谋划新能源综合保供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推进新型储能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集团)

5.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浦江县燃气管网建设,提升覆盖率,加快优化主城区供气管网、乡镇管网、燃气下乡配套管网建设,2023年新增中低压燃气管道100公里,力争年度投资0.65亿元以上。加快建设白马镇天然气接收门站工程,推进天然气双气源建设,形成双气源、一环网稳定供气模式。(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高峰管道燃气公司)

(二)实施电力管控保供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机制完善、公平规范的电力市场体系。

1.加强电力负荷管控。2月成立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落实办公场所;3月建立健全中心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4月启动空调负荷管控工作,开展全县商业、公共机构等空调资源摸排,建成基础信息库,分阶段建设空调资源池,力争全年建成1.4万千瓦可调负荷,提高负荷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今年迎峰度夏保电工作平稳有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2.有序引导市场交易。坚持“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输配电价顺价模式,充分发挥中长期交易稳定预期作用。加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宣传,服务企业更好地了解电力交易规则、电价组成等,引导企业通过精准科学安排用电降低用电成本。上半年,组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不少于3次,确保企业用户培训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3.加大电力市场监管力度。按照省电力市场零售侧规范管理办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等,加强对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售电公司的监管,加大对全省利润最高和利润最低十家售电公司有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引导企业择优选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

(三)实施天然气体制改革行动。以市场改革为导向,大力推动上下游直接交易,深化城市燃气企业扁平化、规模化改革,管住中间输配价格,放开两头购销价格,推动天然气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1.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加快落实省级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2月22日前出台供暖季天然气价格政策;3月底前完善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4月待省级门站价格全面放开后,落实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形成购气价格由市场形成、管输环节价格由政府监管、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联动的天然气价格体系;6月底前制定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

2.加快城镇燃气供应扁平化。以现有三级管网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激励等方式压缩管输层级,减少纵向管输环节。积极推进“国网-城燃管网-终端用户”供气模式,取消中间收费环节,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3月底前完成城燃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

3.全面推动上下游直接交易。按照省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部署要求,打破统购统销模式,积极推动城燃企业、大工业用户与上游资源方直接交易。提升各城燃企业市场意识、议价能力,通过签订中长协资源的形式落实天然气保供稳价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高峰管道燃气公司)

(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完善能耗“双控”评价体系,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完善能耗“双控”评价制度。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实施跨年度统筹使用“十四五”能耗指标政策,2023年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3万吨标准煤,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10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供电公司)

2.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改革,承接贯通“节能降碳e本账”,积极推进对亚特新材料等46家重点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逐步建立起以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工作体系。6月底前完成浦江开发区区域能评工作,全面提高节能审查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供电公司)

3.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举办节能宣传月、低碳体验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画等宣传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商务局、县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工作专班,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攻坚行动,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考核督导。县发改局牵头建立月晾晒、季分析、年考核工作机制,制定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机制,加强调度督查,形成闭环管理。

(三)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要素保障机制,积极向上争取重大项目用能单列,切实保障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

附件:1.浦江县2023年重大能源项目实施计划表

2.浦江县2023年重大能源项目前期计划表

附件1

浦江县2023年重大能源项目实施计划表

企业微信截图_20230612104724.png

附件2

浦江县2023年重大能源项目前期计划表

企业微信截图_2023061210474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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