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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因地制宜推进风光及配套储能设施建设 打造怀远、固镇、五河风光储一体化示范基地

2022-05-25 14:40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储能风光储一体化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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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改善农村环境,推动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一)优化调整农业结构

优化农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种养业的空间布局及其内部结构,拓展农业生态功能。统筹布局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推进机制联动、示范项目集聚的局面。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向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农产品优势集聚区集聚,提升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推进种养、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康养等循环链接,鼓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科学布局种养产业、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收集处理、沼气工程、沼液配送利用、有机肥加工等配套服务设施,整体构建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农业产业生态化。以绿色投入品、节本增效技术、生态循环模式、绿色标准规范为主攻方向,全面构建高效、安全、低碳、循环、智能、集成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推进全市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推广设施生态农业、观光生态农业、“猪-沼-果”、生态畜牧、生态渔业等模式,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支持打造以怀远县糯稻食品、五河县绿色食品、固镇县畜禽食品、淮上区粮油食品产业为主的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设健康稳定的田园生态系统。

(二)强化农业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加强新型肥料产品示范与推广,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耕、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

强化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合理分配耕地畜禽承载。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在畜禽养殖区全面建设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大幅降低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强度。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全面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进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鱼菜共生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养殖全过程管理,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禁止直排入河湖。到2025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5%。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积极推进可降解膜的示范应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落实农膜回收优惠政策,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网点,支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健全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0%,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强化秸秆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机服务合作社,鼓励引导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重要河道和水源保护地周边全部采取秸秆离田收储,减少秸秆还田造成污染水体。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三)全面整治农村环境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拓展提高“五清一改”标准,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地带、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和农户的庭院和房前屋后的整治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持续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统筹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广借鉴黄山市“生态美”超市。实施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向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延伸覆盖,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鼓励采用第三方托管运维管理模式,聘请有资质的运维管理单位对农村和乡镇环保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制定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计划,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水系沟通、堤坝护理、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等措施,对目前已上报国家和安徽省的农村黑臭水体率先开展治理,逐步消除市域农村黑臭水体。严肃查处非法围垦河道及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废弃物行为,建立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制度、监督制度,促进农村环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强农村基层环保队伍建设,适应环境网格化监管需求。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方式支持农村环境整治。

打造美丽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自然村“厕所革命”,重建重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的管护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五清一改”,着力引导农民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建立健全村庄保洁机制。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推深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在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发挥中心村带动自然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美丽乡村片区打造、融合发展。

专栏7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

(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淮上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固镇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龙子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禹会区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工程,怀远县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

(3)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蚌埠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第五节 强化风险防控,坚守环境安全底线不动摇

(一)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

以“台账”管理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以涉危化品企业、涉危废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冶炼企业、尾矿库等单位为重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实现存量隐患清零,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事故“零发生”。

提升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强化工业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科学高效的环境风险化解体系。提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预警、评估研判和协调处置能力,有效管控工业园区环境安全隐患。聚焦化工园区风险管控,定期开展化工园区风险排查,加强对化工园区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督促园区及企业更新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推进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建立风险防控平台。

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提升化学物质风险控制与管理水平。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文件,防范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进入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积极开展特定类别化学物质环境调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限值,依法对“双超双有”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风险源企业清单。研究提出环境健康风险防控措施,探索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图。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科普宣传,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融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经验。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

(二)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健全环境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与修编工作,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构建市、县、园区三级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真正实现统一调度、单位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加强与周边市及市内各区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应对和处置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整体水平。

完善环境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足配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网格化管理。以化工、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统筹共享。

推进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等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水处理、危废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一批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三)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源头防控。实施重金属污染总量控制,对排放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要严控增量、减少存量,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替代,对区域重金属排放量持续上升的园区,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落实重金属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项目,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建设项目,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

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组织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企业,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针对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涉重金属工矿企业,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重金属废水、废气深度处理。落实国家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有关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在有色金属、电镀等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聚焦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对涉重企业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实施全指标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关停。

(四)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对变电站、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监测,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防范核技术利用等领域辐射安全风险,重点加强涉辐射建设项目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实施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固定放射源在线监控建设,建立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系统,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健全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责,构建多部门协调共管局面。

完善核与辐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本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及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体系,强化辐射工作单位防控意识,加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实战化水平。持续保持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处于低位,努力确保不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

第六节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1、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环境治理责任。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环境治理承担总体责任,全面谋划和实施重大举措,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制定实施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机制,完善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县区(园区)政府落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机制。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统筹强化目标评价考核。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衔接国家、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合理设定目标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市委综合考核、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深化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类专项督察的反馈整改,完善督察对接工作体系,健全督查响应机制。加强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以及核查考核、验收销号、责任调查等具体制度。聚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2、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加快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强化证后监管,依法妥善衔接排污许可、总量、监测、执法、环统、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关系,实现“一证式”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确保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加强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加快生产服务绿色化。以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制度。推进绿色制造,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出绿色设计产品等,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深化实施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提升行动。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坚持执法、守法并重,推进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落实。督促排污企业加大工艺技术和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投入,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杜绝造假。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有效激励企业自主提升环境绩效。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实行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年度计划。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3、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修改完善有奖举报办法。鼓励新闻媒体曝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等,引导符合规定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通过开展环保技能大比武、志愿者环保公益行动等,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其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广泛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建立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体宣传,选树“最美生态环保铁军人物”。

4、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整合相关部门责任,充实加强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加强乡镇(街道)环保监管力量。

加强司法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力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

5、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市场竞争的规定,深化“四送一服”活动,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坚决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环境治理市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推动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6、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联席会议制度,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分记录,并依托“信用安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逐步推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环境信息互通机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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