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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因地制宜推进风光及配套储能设施建设 打造怀远、固镇、五河风光储一体化示范基地

2022-05-25 14:40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储能风光储一体化安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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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1)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2)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五河县大型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怀远县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固镇县风力发电项目,固镇县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项目;

(3)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船舶岸电改造项目。

第二节 践行“两山”理念,绘就美好珠城生态新画卷

(一)推动美丽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打造淮河(蚌埠段)生态廊道。强化对淮河蚌埠段、涡河、怀洪新河、沱湖等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突出抓好治污、治岸、治渔,推进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统筹规划淮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岸线资源,优化岸线空间和水体功能区划,科学修复水域岸线和河口、湖口湿地,实施生态河湖岸线、生态库塘、生态沟渠建设,持续提升岸线生态功能。重点推进淮河沿岸景观整治,加快实施城区淮河防洪交通生态景观带综合治理工程。筑牢由贯穿城区的淮河干流、天河-四方湖湿地、迎河-张公湖-席家沟-三汊河湿地公园等水系构成的自然生态廊道,建设沿燕山路生态廊道及沿姜桥路北侧“点点星塘”生态廊道,早日实现“河湖清亲两岸绿”。

持续完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综合生态资源及潜在资源要素分布,明确生态修复与保育等重要生态区域,打造山水织网、绿网穿梭的生态景观,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着力构建“一心两带、三区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即建设以荆山、涂山、黑虎山、天河等为一体的“生态绿心”,形成涵盖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北淝河-怀洪新河生态带在内的“两带”,划定丘陵区、湖洼区、河渠区等“三区”,构筑覆盖澥河、浍河、沱河以及北淝河湿地群、茨淮新河、芡河、黑河、涡河等在内的“多廊”。

切实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安全。扎实做好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禁止擅自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边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范要求,适时开展辖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依托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成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编制《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有序统筹布局生态、生产、生活三大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施“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树立“三生”协调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蚌埠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推进生态环境空间网络化治理,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

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蚌埠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以县区、开发区、乡镇等单位为区块单元,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类,精确划分各区块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管理、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的统筹衔接,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加强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和分级管理体制,努力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采伐、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未经许可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各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三)系统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

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修复。严格矿山开采准入条件,禁止在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内、城建规划区周边以及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固体矿产勘查开发活动。明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按照“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统一规划”的策略,实施一批重点矿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大洪山区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巩固深化矿山整治效果,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新建和已建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借鉴推广省内“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建设经验,引导激励矿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科学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落实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全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三汊河国家湿地、怀远滨淮省级湿地、沱胡省级湿地保护和修复,建设四方湖湿地保护区,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保护,重建或者修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在河流交汇处、入湖口、重点污染防治河段等区域,建设必要的人工湿地。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

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深入实施“林长制”,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完善城市生态绿化景观系统,建设和保护绿地生态群落。加快建设主城区沿淮河景观带,加快推进燕山公园、虎山公园、陶山公园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强滨水带状公园建设,构建特色滨水绿化休闲空间,将城郊自然与城内人工绿色空间连成生态绿网。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完善断带断网,优化林网结构,提升农田林网质量。争取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1.3%,市区达到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打造“水在城中、城在林中,城依山、水映城”的山水园林城市。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与评估,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数据库。强化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修复生物生境和栖息地。全面打赢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对沱湖自然保护区、四方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怀洪新河水产资源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的保护,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质量和生物种群数量。科学开展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坚持公众保护与专业保护、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常规性保护与抢救性保护、人工繁育与科学利用相结合,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构建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对严重威胁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物种及时采取防控和治理措施。

(四)促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打造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以各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农业公园等为重点,统筹谋划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创新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以及户外运动、健康养生等幸福导向产业。以禹会村、双墩、垓下、临北淮河古渡口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发展旅游业,科学统筹旅游经营业态,合理安排项目布局,推动考古遗址公园向旅游景区转型,争创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围绕“生态+文化+旅游”,推动旅游产品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龙子湖-古民居博览园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聚力打造荆涂淮河湾-文旅产业集聚区、美在龙子湖-文旅产业集聚区、古韵三汊河-文旅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建设“国家级区域文旅休养中心城市”。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全市“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生态产品功能调查,建立生态产品清单数据库,准确掌握生态产品的功能类型、空间分布、数量和质量等资源信息。委托国内权威机构开展生态资源价值核算技术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符合蚌埠实际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框架、规范、指标和标准体系。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适时推动成立市场、社会机构与政府三者合作的生态产品管理平台,对生态产品进行统一的规划利用和经营管理。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构建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配额交易体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生态红线保护及转移支付制度,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制度通道。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实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电力、绿色采购等激励性政策,深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专栏2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矿山修复治理:蚌埠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蚌埠市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生态廊道建设: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靓淮河项目),沱湖湖滨缓冲带及浅水区(徐明高速-沱湖西码头)保护修复工程;

(3)重要湿地保护和建设:三汊河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固镇县重要入湖口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4)生物多样性保护:怀洪新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第三节 突出三个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

1、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推进大气污染解析及空气质量达标。通过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手段,深入研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作用机理,形成污染动态溯源基础能力,为大气污染有效防控提供决策依据。落实蚌埠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围绕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定分阶段战略任务,依照规划要求落实并动态管理达标规划实施进程,适时开展达标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评估与修订工作。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0%。

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制定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时分区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聚焦生产生活、机动车、扬尘等领域,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现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目标。

2、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强化火电机组污染控制,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深化锅炉污染整治,逐步完成35蒸吨以上锅炉超净排放改造。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生物质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三县生物质锅炉高效除尘改造和无组织烟粉尘治理工作,推进生物质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针对钢铁、铸造、玻璃、水泥、砖瓦、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运输、系统收集,严格控制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突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落实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推行基于反应活性的VOCs减排策略,实施“一园一案”、“一企一策”精细化治理。重点推进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工业行业VOCs污染减排,强化设备密闭化改造,全面加强含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 管控。推进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优先推进低VOCs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制药等行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动优化整合,探索建立集中喷涂中心。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推动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3、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车辆。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化在用车辆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推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持续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油品储运销和移动源排放达标工作,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内的高污染车辆清零。推进废气排放不达标的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及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移动源监管范畴,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安装和联网。

开展船舶废气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严禁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鼓励船舶进行发动机升级或尾气处理,通过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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