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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智慧燃气系统。推进北斗系统在燃气行业生产运维及应急抢修等全过程应用,提升天然气管网实时监控水平。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六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2000户以上的居民调压站箱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全覆盖,全部非居民用户和不少于60%的居民用户完成智能燃气表具更换。提高液化石油气销售、使用等环节数字化管理水平。
加快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应用。推进“三城一区”构建多能互补、高效智能的区域能源综合服务系统。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园区级综合智慧能源示范样板。积极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嵌入式发展。提升商业综合体、高端商务楼宇智慧用能水平。
第七章 确保能源运行平稳安全
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底线思维,优化完善多源多向、多能互补、区域协同的能源总体策略,以推动京津冀能源一体化为依托,构建完善首都能源综合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能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国家重大活动需要的能力水平。
一、健全首都能源安全保障机制
发挥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的作用,以推动京津冀能源一体化为依托,构建多元主体、多类品种、多种形式互为补充、协同联动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聚焦保总量、保运行、保高峰、保结构、保储备、保极端突发事件应对,确保有机制、有政策、有计划、有合同、有平台、有服务,制定出台首都能源综合保障方案及电力、天然气、成品油保障等专项工作方案。强化“华北保京津唐、京津唐保北京”的电力调度机制,推动本市燃气企业与中石油建立长期稳定的天然气购销机制。
二、优化能源资源供需调节
发挥区域资源互补优势,加强央地协同、政企联动,扩大深化与周边省区市能源资源开发战略合作,不断拓展多元化资源供应渠道,高标准、高可靠确保在京国家重大活动和重点用户能源供应保障万无一失。加快特高压及500千伏外送通道规划建设,强化周边环网对北京电网的支撑能力。充分发挥上游供气企业、地方储气调峰设施调节保供作用,结合市场化调节手段,加强总量和高峰用气保障。充分利用辽宁、河北、山东等周边炼化企业供给能力,确保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切实做好华能燃煤机组应急用煤和冬季采暖用煤保障。
三、提升能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适应城市运行季节性、高峰性用能需求,加强电气热油等主要能源品种运行监测预警,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能源应急保供预案。强化电网“黑启动”能力和重要用户应急自备电源建设,提升电力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完善优化电力、燃气、供热应急抢修体系布局,加强关键设施、重要用户安全防护。加强新能源、新技术安全运用研究,制定完善氢能、储能等项目安全监管标准和措施。加快推进能源储备体系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部门、跨区域应急演练,提升重大突发事件能源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落实落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提高能源运行精细智慧水平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整合政府部门和企业平台数据资源,构建地上地下统筹、数据互联共享、智能高效的城市能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显著提升能源运行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应急保障和决策管理水平。优化完善气、电、热多能源联合调度,强化需求侧管理调节。分类有序推动散小供热资源整合,提升供热管理服务集约化、规范化水平。
第八章 深化区域能源协同合作
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多层次、宽领域推动区域资源开发、设施建设、要素市场等协同发展。统筹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显著提升区域能源绿色低碳水平。
一、共建共享区域能源设施
坚持区域统筹、协同联动,滚动实施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行动计划,规划建设一批跨区域电力、燃气等重点能源项目,构建完善互联互通、互保互济的坚强电力网架结构和天然气供给体系。
增强区域电力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区域电源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整合现状存量资源,形成应急备用与调峰电源能力3600万千瓦,其中北京达到千万千瓦。积极推动鄂尔多斯-薛家湾-乌兰察布-张北、陕北-晋北-石家庄北、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胜利(锡盟)-张北1000千伏特高压通道规划建设,构建华北地区“四横三纵”特高压网架,形成环北京特高压双环网,不断完善京津冀区域外受电力保障格局。
形成多源多向区域天然气供应保障格局。统筹优化陕京系统、中俄东线等上游天然气资源,加强京津冀管网设施互联互通、互保互济。推进大港、华北储气库等周边地下储气库群达容扩容,加快区域LNG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构建形成能力充足的区域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
二、推动区域能源绿色发展
发挥区域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优势,统筹清洁能源开发基地和绿电通道布局,大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和绿电消纳水平。
提升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积极参与张家口、承德等冀北风光资源开发,提高张北柔性直流输电线路绿电输送水平,推进承德500千伏外送通道建设,持续增强域内绿电供给能力。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为牵引,统筹推进内蒙古、山西等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和绿电送出通道布局衔接,规划建设岱海电厂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山西大同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等项目,显著提升区域绿电调入规模。积极推动中长期更大范围布局绿电进京项目前期工作。
实现区域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开展区域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不断扩大区域内绿电供需双方交易规模,持续提高跨区域绿电消纳水平。创新绿电消纳模式,完善价格引导机制,推动绿电在蓄热采暖、错峰充电、数据中心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积极参与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合力打造氢能与氢燃料电池全产业链。
三、扩大区域能源交流合作
搭建多层次、常态化的区域能源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区域要素市场联通,完善区域能源合作机制。
推动区域要素市场联通。发挥在京大型能源企业人才技术资金等优势,全面提升参与区域能源资源开发、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和综合能源服务等全产业链合作水平。鼓励区域各类市场通过直接投资、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平等参与区域储气调峰、清洁供热、绿电消纳等设施建设和运营,打造一批区域协同发展典范样板工程。
完善区域能源合作机制。依托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构建完善央地协同、多方联动的首都能源安全保障机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强化三地能源主管部门常态化、机制化对接沟通,共同推动规划政策衔接、重大项目落地。
第九章 完善能源发展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标准、价格、财税和市场体系,为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能源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引导约束,不断完善能源法规标准体系,健全能源绿色低碳导向目标考核机制。
完善能源绿色发展法规制度。加快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绿色发展等地方立法工作,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法规。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建立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计量、统计、监测制度。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约束。落实本市碳中和行动纲要,科学制定能源结构调整及节能、建筑、交通、产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十四五”实施方案。将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各级规划体系的约束性指标,建立可再生能源指标分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完善能源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引领约束作用,聚焦本市能源绿色转型需求,加快制定新型电力系统、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等相关地方标准。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及能源企业积极参与行业、企业标准制定。
二、深化能源价格机制改革
纵深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强化垄断环节价格监管。落实国家电价改革部署,平稳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稳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坚持科学规范、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加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结合国家天然气行业体制改革进程,完善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
完善供热价格机制。结合碳中和目标下供热系统重构和低碳供热技术应用,研究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低耗、绿色高效的供热价格管理机制。按照同热同价的原则,稳妥推进居民供热价格改革。
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强化产业和环保政策协同,落实完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落实国家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
三、完善绿色低碳财税金融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政府加强行业标准制定、规范引导市场行为的同时,市、区财政部门对绿色低碳能源发展应用给予更大支持。
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创新信贷投放、专业化担保等特色金融服务。完善绿色信贷体系,稳步扩大绿色信贷规模。
四、创新能源绿色发展市场化机制
建立健全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研究用能权交易方案,探索开展本市用能权交易试点。深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逐步拓展碳市场覆盖行业和交易产品,加强碳交易数据质量管理。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承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
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快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体系。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动各类用户与发电企业交易,鼓励送受电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引导负荷聚合商等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
优化能源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扩大电力、燃气等市政设施接入“三零”服务和“非禁免批”适用范围,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强化政府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在应对气候变化、能源清洁转型等领域扩大深化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宣传北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践成效。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国际行动,为提高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水平贡献“北京方案”,做出“北京示范”。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提高政府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规划统筹实施
增强本规划的引导和约束功能,加强本规划与国家能源规划及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重点功能区等市级专项规划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将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聚焦本规划确定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制定实施一批专项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发展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推进重大项目滚动实施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依据本规划制定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对清单内工程项目优化审批程序,主动做好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等对接服务。发挥市区重大项目协调平台作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按期投运。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第三方独立评估,提高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重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分析。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政府和国家能源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实施外部环境如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并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和国家能源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四、扩大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持续开展规划理念、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的宣传解读,让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加强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完善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搭建面向公众的多元化宣传展示平台,普及推广绿色低碳技术知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章 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十三五”以来,本市能源消费总量平稳增长,能源结构加速优化,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占比持续提高,能源领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十四五”期间,预计本市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要积极主动采取一系列减排措施,持续削减能源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十三五”本市能源领域减排成效
“十三五”期间,本市通过采取大力压减燃煤、发展可再生能源、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企业、提高排放标准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能源领域各类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综合测算,2020年,与本市能源利用直接相关的SO2、NOX、PM10和PM2.5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82%、65%、88%和88%。
二、“十四五”本市能源减排效果测算
(一)主要减排措施
“十四五”时期,本市将采取优化调整能源、建筑、交通、产业结构,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比重等措施,进一步削减能源污染物排放总量。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策标准的引导约束作用。
2.动态完善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剩余水泥产能,引导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3.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基本完成全市燃油供热锅炉和剩余农村村庄供暖散煤清洁改造;华能燃煤机组非应急情况下不启动。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控制在100万吨以内。
4.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提升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严控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到2025年,力争外调绿电规模达到3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供热占比达到10%以上。
5.以更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大力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有序推进公共建筑、老旧小区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运行节能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燃气电厂、燃气锅炉房余热回收利用。强化数据中心设计、运行、监测全过程管理,持续提升能效水平。
6.燃气锅炉严格执行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提高老旧燃气壁挂炉更新能效标准。
7.严格落实能源环境治理措施,强化能源设施建设和生产运营全过程环境管理与监测,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减排效果测算
到2025年,在本市能源消费总量、天然气消费量均有所增长,煤炭消费量下降的基础上,结合上述各项减排措施推进实施,与本市能源领域相关的直接排放的SO2、NOX、PM10和PM2.5的排放总量将分别比2020年下降约37%、11%、93%和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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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辽宁省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清洁能源发电有序发展的提案》答复。其中提出,积极鼓励光伏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持续提升光伏发电装机量,截至目前,光伏机组装机容量20.47万千瓦,同比提升7.88万千瓦,为本溪市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发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4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1-4月光伏新增装机10493万千瓦,仅4月新增4522万千瓦,同比增长214.68%。截至4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4.9亿千瓦,同比增长15.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9.9亿千瓦,同比增长47.7%;风电装机容量5.4亿千瓦,同比增长18.2%。1-4月份
5月20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包头市积极探索工业城市碳达峰新模式一文。文章提到,立足丰富风光资源优势,加速推进晶硅光伏、风电等旗帜型产业集群和氢储能等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过基地化整体开发与分散式开发并举的发展模式,重点规划打造四个500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打造四条新能源南北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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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欧洲光伏产业协会的一份新报告援引印度国家太阳能联合会(NSEFI)的信息称,到2030年,印度光伏组件产量将大幅提升,达到160GW,太阳能电池产量将达到120GW,高于2025年的80GW和15GW。这一预期增长凸显了印度对扩大其太阳能制造基地的关注,旨在支持可再生能源目标并减少对进口的依赖。印度的目
日前,根据欧洲光伏协会的《2025-2029年全球太阳能市场展望》报告,尽管巴西继续巩固其作为区域太阳能发电大国的地位,特别是在分布式发电领域,但其增长率将在2025年大幅放缓,预计新产能将从2024年的18.9GW略微增加到19.2GW。增长放缓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自消费政策的调整以及分布式发电并网连接的延
5月13日,1-4月份江苏新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发布。截至4月底,全省装机容量21912.07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9771.2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4.59%,占比同比提高7.48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30.2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63%,占比同比降低1.75个百分点;光伏装机7441.02万千瓦,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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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江苏常州市政府公开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02号的答复。根据答复文件,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表示,常州市已建成渔光互补项目9个,总装机容量为44.64万千瓦,在建渔光互补(一体)项目3个,分别是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溧阳市别桥镇道成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武
在国家“双碳”战略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西电东送南通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挑战。这条连接云南、贵州、广西与广东的能源主动脉,其电力供需格局正在遭受新的挑战:受到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西电东送南通道供受两端地区电力需求迅猛增长,2024年广东省发用电差额飙升至2165.7亿千瓦时
日前,广东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结果公示,经评选,最终确定广宁县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项目遴选方为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遴选1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木格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
潮水有周期,产业亦如是。过去十余载,我国分布式光伏产业经历了“三起四落”,其间更迭,爆发、过热、洗牌轮番上演,企业兴衰更替,勇者辈出亦不乏折戟者。此间变革虽看似残酷,实则为行业竞争生态的深刻重塑与净化,当前,消纳难题加剧,入市新政将启,行业步入新周期考验。值此之际,不妨回望历史,
近日,永清环保成功签订某整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PC合同,合同范围包括项目的前期开发、安装施工、光伏组件等主要设备的采购。项目将结合乡村建筑底蕴与地理风貌,“一户型一设计”、“一家一风景”,通过高效安装,增强电站的建筑美学设计,让户用光伏更和谐地融入乡村环境。
8月12日,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嘉善县整村(社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分布式光伏发展扶持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整村(社区)光伏推进项目按照500-800kw(含)、800-1000kw(含)、1000kw
依托资源优势以及政策推动,云南省被称为“世界光伏之都”,特别是制造产业链,位列全国前列。据云南省绿色能源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云南省规上企业29家,光伏产业实现产值1094亿元,全省建成工业硅产能115万吨、多晶硅5.2万吨、单晶硅棒150GW、单晶硅片124GW、电池片38.5GW、光伏组件13.5GW。应用端,
6月24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评估会议。按照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工作要求,2024年6月2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评估会议,对中宁县、惠农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进行评估。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中卫市发展改革委
近期,云南昌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社会投资人成交结果公告。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总投资10亿元,两个标段装机规模分别为10万千瓦。一标段中标人是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中标价为屋面租金9元/平方米/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资金150万元;二标段中标人是青岛纳晖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价:
受终端市场推动,光伏项目EPC招标密集发布。据北极星统计公开信息,年初至今光伏项目EPC招标规模已超76GW。其中,作为细分市场之一,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仍旧颇受关注。按照整县规划,2021年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共676个县(市、区)进入名单。根据政策,2023年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15日,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乡村振兴绿色光伏项目备案信息。该项目单位为昆明越能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计划利用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的9个村委会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使用闲置面积约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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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尖扎宣传官微获悉,4月30日,华能集团尖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7MW)项目实现首批并网。据悉,该项目由华能(尖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2105.43万元,位于尖扎县县城和康杨镇、措周乡、贾加乡、坎布拉镇、尖扎滩乡、能科乡、昂拉乡等8个乡镇,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工业园、
5月8日,北京市延庆区发改委发布该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结果,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意见建议。据悉,4月22日,该区发布《北京市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
4月8日,北京怀柔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鼓励各用电单位主动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对2025年6月1日后,购买绿色电力(以下简称“绿电”)的单位,按照怀柔区域内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每千瓦时0.01元的补贴,每个电力交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一则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12月30日朝阳区一楼顶光伏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调查报告,该项目在开工前未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未在发改部门进行备案,项目内容为在楼顶搭设钢结构后铺设光伏板,最后接入电网使用。事故现场情况2
3月24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其中,北京2025年第一批法人单位项目共4个,并网规模4555.41千瓦,申报补贴标准为0.03元/千瓦时;北京2025年第一批自然人项目共1634个,申报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其中不符合列入补贴名单项目并网
3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知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完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按照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
2月14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通知在光伏发电项目支持范围中指出,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项目等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类项目;产业园区(经国家、市级、区级
2024年12月1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以下简称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绿电交易方案)。根据北京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2025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910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市场交易规模300亿千瓦时,电网代
绿色经济是可促成提高人类福祉和社会公平,同时显著降低环境风险和生态稀缺的经济。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将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形成“双标杆引领、双引擎驱动”,进一步推动新
8月28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原则,巩固深化“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挖潜屋顶光伏资源,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光伏发电
8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初见雏形,基本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减污降碳
8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供给低碳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加快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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