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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14GW 风电4.5GW! 宁夏“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03-11 18:40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项目宁夏光伏企业宁夏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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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全面扩大高水平开放,开拓互惠互利合作新局面

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以建设内陆开放通道为支撑,以培育发展开放型经济为重点,以深化区域务实合作为抓手,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水平,着力补齐开放不足突出短板,构建高水平开放新体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第一节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在国家总体外交大局中推进对外交往,以民心相通促进对外各领域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不断提升开放通道、开放平台建设水平,为更好融入“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宁夏从内陆腹地走向开放前沿。

一、拓展对外开放通道

建设陆海开放通道。紧密衔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宁夏连接西南主要城市的高速公路等骨干交通建设,打通衔接长江经济带、南向出海开放大通道。加速建设宁夏经甘肃连通新疆高速通道,常态化运行宁夏国际货运班列,畅通西向北向出境开放大通道。加快推进宁夏至黄河中下游中心城市大通道建设,连接国家重要交通枢纽,稳定运营直达天津港、青岛港、威海港等东部沿海港口的定期班列,贯通东向出海开放大通道。加强双向货源组织,发展公铁海铁多式联运,构建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对外开放通道格局。

建设高效空中通道。优化民用航空空域,开辟和增加国际国内直飞航线、直达航班,稳定运营至迪拜、香港等直达航线航班,加密银川至北京、上海、广州空中快线,开通直飞所有省会城市、区域枢纽城市、重要旅游城市以及周边省区主要城市的国内航线,适时成立宁夏航空公司,打造区域性航空枢纽。充分利用航权开放政策,争取国家支持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放第三、四、五航权。全面建成宁夏国际邮件互换中心,实现国际快件在宁夏分拨。

建设数字贸易通道。积极对接全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规则、新标准,加强数字化贸易平台建设和跨境电商国际合作。加快建设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体验馆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分销体系,设立海外仓、海外展示中心。建成集海关、税务、外汇、商务、市场监管、邮政、金融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通国际航空、国际班列跨境电商物流专线,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的网上通道。

二、强化对外开放平台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办会理念,创新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办会模式,更加广泛对接国内外经贸资源,推进中阿博览会数字化转型,提升中阿博览会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实施。推进银川综合保税区与银川国际航空港联动发展,大力培育临空经济、保税加工、绿色食品加工及跨境电商、航空物流等产业,建设临空产业集聚区,支持国际卡车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努力吸引全国货源在银川集聚。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和重点园区产业集聚优势,大力发展精深加工贸易、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加快建设优势明显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复制推广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争取国家支持设立中国(宁夏)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银川航空口岸功能,申报建设银川铁路口岸,推动惠农口岸和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动发展,支持建设中卫迎水桥保税物流中心(B型)。

第二节 培育发展开放型经济

立足我区资源禀赋和产业格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培育开放型经济主体,营造开放型经济环境,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一、发展开放型特色产业

围绕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特色农业、葡萄酒、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商品推广展示中心,带动产品、技术、品牌、服务等走出去。依托银川综保区、航空口岸、惠农陆港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动发展多层次、立体式通道经济,布局建设粮食、肉类、冰鲜、水果、原木、药品等专业海关监管场所,将银川市打造成内陆地区向西开放的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区域性联运配送中心,将吴忠市打造成鲜活农产品物流集散基地,将石嘴山、中卫打造成区域性大宗商品集散交易基地。

二、培育开放型经济主体

鼓励区内优势企业与国内外领军企业加强合作,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优化重组,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批开放型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发展中小型外经贸企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服务外包、保税加工等新型贸易企业,增强开放型企业整体竞争力。突出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乡情招商,搭建大数据精准招商平台,创新委托、代理、联营等合作方式,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外资外贸企业,共同拓展国际市场、利用全球资源。

三、促进外资扩规和提质

加强制度性开放和基础性建设,推进政策、规则、机制、标准与国际接轨。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聚焦港澳台、日韩欧美及东部发达地区,开展线上线下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实现外资规模和质量“双提升”。加大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绿色通道”,引进一批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外资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经贸投资合作,促进投资与贸易联动发展。

第三节 深化区域务实性合作

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创新合作机制,构建区域间协同联动、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一、加强与东中部产业链互补合作

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中原城市群等务实合作,密切与港澳台经贸往来,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托管园区和“飞地”经济等合作模式,吸引集聚大企业大项目和上下游配套产业,建设宁夏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新产业链远程对接,支持建设虚拟产业园,促进东中部地区企业非转移式入住。深化闽宁对口协作,通过资产嫁接、市场衔接、产能合作等方式,开展项目精准对接,高质量建设闽宁产业园。

二、加强黄河几字弯地区协同合作

加强宁夏沿黄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合作联动,建立区域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协同推进跨区域交通、水利、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黄河河套地区特色农业合作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同打造行业标准和产品品牌。推动宁夏宁东、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联合打造全国现代煤化工产业集聚区。

三、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合作

落实西部省(区、市)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加大省区间在综合运营平台、运输通道、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合作力度,强化政策协同,提高通道沿线物流、贸易便利化和市场竞争力。利用通道对沿线经济的带动作用,扩大与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产业对接和贸易合作,支持银川加快培育枢纽经济,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和合理流动,协同打造南向陆海经济联动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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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提高农业生产质量效益

坚持质量兴农、质量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农田水利设施,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提高耕地质量。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建设自治区原粮储备生产基地,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行绿色种植模式,建设高标准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区高标准农田达到110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80万吨。

二、发展壮大乡村富民产业

围绕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枸杞、酿酒葡萄等特色优势产业,实施产业强县和产业强镇工程,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向产业基础好的县区和乡镇集中,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生产基地、加工车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精深加工强县和特色产业强镇。加快建设农村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走出去建立展示展销窗口和社区门店,做靓“宁字号”农产品名片。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三、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三园同建,集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打造集研发、种植、加工、营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建设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和郊野公园,大力发展农事体验、绿色康养、休闲度假等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农产品加工综合园、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引领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各类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达到100个。

第二节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突出乡村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位置,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乡村建设发展短板,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一、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结构

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推动形成分类递进乡村发展格局。优先规划建设中心村,科学确定镇村规模、开发强度,建设250个“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美丽村庄,培育发展20个“特色保护类”传统村落,实施“整治改善类”村庄改造,提升村庄建设发展层次。稳步推进生存条件恶劣、零星散居、空心化率超过40%且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搬迁撤并类”村庄调整,探索空心村治理新机制,腾出乡村建设发展空间。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改善提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模式,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综合利用。实施环村林带林网建设、广场巷道绿化,广泛发动农户开展庭院及四旁经果林和经济作物培植,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经济型、生态型、景观型绿色村庄。到2025年,集镇规划区和城镇近郊村、川区较大规模中心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5%以上,8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村庄。

三、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

统筹推进饮水安全、交通物流、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工程,建设集农村客运、旅游集散、商贸零售、供销邮政、紧急救助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乡村综合服务系统。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形成广覆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深入实施农村电商筑梦计划,实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网点县乡村全覆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基本普及,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

四、加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新型农业主体能力提升和现代青年创新创业培训工程,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实施科技特派员和“三百三千”科技推广服务行动,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公益性推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办企业制度。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两个带头人”作用,吸引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大显身手。

第三节 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新时代农村改革,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协同性、实效性,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一、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对农业规模经营必须新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和有偿调剂制度,盘活农村各类存量用地。提高农村闲置的校舍、厂房、仓库等集体资产利用率,通过资源开发、生产服务、村庄建设等途径,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创办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以集体资产和财政扶持资金等参股农民合作社和工商企业,拓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三、完善金融支农惠农政策体系

积极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税收减免政策,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完善涉农贷款贴息政策,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加大创新性险种开发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把脱贫摘帽作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创新接续发展支持政策,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一、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落实中央对脱贫县设立5年过渡期政策,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逐项分类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提升闽宁对口协作质量和水平,完善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行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易返贫致贫人口常态化监测,持续跟踪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实行动态清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二、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定点扶贫央企与脱贫县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林下经济等产业,积极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光伏发电等新产业。完善脱贫村流通服务网点,支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流通企业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促进农产品稳定销售。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定向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脱贫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至少1人务工就业。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解决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业困难。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确保移民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继续加大移民安置区项目支持力度,持续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移民迁出区与安置区协调联动机制,统筹解决好移民群众户籍、社保、教育、医疗等转接,确保搬迁群众与所在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提高移民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健全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强化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移民安置区社会管理,促进安置区新老居民交流交融。开展重点移民区示范创建,力争把红寺堡区建成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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