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哪些项目受影响最大?
01设计施工阶段即存在组件超配的电站
这里主要指2018年之前备案并网、执行标杆电价的存量光伏电站。2016年,组件价格跌破4元/W,2017年又跌破3元/W,降幅较大。随着组件价格不断下滑,在光伏系统造价中的占比也有所下降,更多业主倾向于提高组件逆变器容配比,充分利用逆变器和输配线路,降低度电成本。相关设计院介绍,从2016年起,超配技术开始大范围应用,在领跑者项目、竞价项目中尤为普遍。
逆变器产品普遍存在的“长期交流过载能力”则为超配提供了技术支持。由于每天光照水平接近抛物线,直流端光伏组件的出力很难达到标称功率,从逆变器开始到后面的交流侧大量电气设备,长期处于非满负荷工作的状态,超配的价值因此得以体现。在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中,采用光伏组件超配的方案,能大幅提高交流侧电气设备的利用率,从而降低度电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性。
从第二批领跑者项目开始,上网电价不再是固定的标杆电价,而是需要电站投资企业竞价上网。相关企业透露,他们的投标电价并不是拍脑门决定,而是根据每个地块的光照资源、送出线路和可能的排名结果进行分析,按照不限电、补贴不拖欠的情况反复推算,得出结果。如今,补贴不拖欠已经成为泡影,如果发电小时数无法全额拿到国家补贴,很可能达不到投资企业的收益率要求,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需要指出,以三峡新能源格尔木领跑者项目为代表的部分电站并未受到影响。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电站采用了超配方案,但并没有增加组件数量,而是给100MW组件配80MW逆变器,降低零部件成本。或许,在政策的影响下,这种方案会成为光伏电站高容配比的新思路。
对于此类项目,建议主管部门明确,装机容量以直流侧组件峰值功率为准,还是以交流侧逆变器额定功率为准。如果是以组件功率为准,建议允许电站申报调整装机容量,但不改变其上网电价。当然,这样的前提是组件数量、功率不变,具体则由地方主管部门、电力公司进行监督。
02建成并网后通过技改提升系统容配比的项目
对并网较早、上网电价较高的项目来说,对电站内组件进行大范围更换,从经济性方面无疑有巨大的利润,但在政策合规性上值得商榷,也是相关部门本次打击的重点。此前有媒体报道,部分地区对户用电站超配、私加组件等现象进行清查,其实大型地面电站后期加装组件、更换组件才是最致命的。
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指出,去年他们对青海、山西大约50个电站进行暗访调研,有组件损坏后更换的现象,但基本没有人私自加装组件,主要是土地边界管理比较精确,增加组件需要多占地,动作太大。但有关部门人士表示,从电网公司自查的情况看,光伏电站超装较为普遍,不乏更换、增加组件等现象。一位地方主管部门的领导直言,老电站批量更换组件的现象比较常见,组件数量不变但效率增加,导致发电量大幅提升。
我们以宁夏某电站为例进行测算。该项目2015年备案、2016年3月并网,上网电价0.9元/kWh。电站使用10万块260W组件,备案规模26MW,按年利用小时数1500h计算,年发电量3900万kWh,可获得收益3510万元,其中燃煤电价0.2595元/kWh对应的收益1012.05万元,国家财政补贴2497.95万元。
2020年,该电站进行技改,将全部组件替换为320W高效组件,装机容量变为32MW,比之前增加23%。技改完成后,每年发电量增加900万kWh,每年收益增加810万元,其中增加的补贴资金需求为576.45万元。由于仍使用60片版型组件,不需要更换支架,技改主要成本只包含组件采购、安装两项,约为5380万元,6.64年即可收回技改成本,后面十多年都可以拿到更高收益。
笔者认为,对技改扩装的电站业主来说,这是一条生财之路,但对仍在排队等待补贴的项目而言,显然不够公平。建议主管部门按项目备案时的装机容量对其合理利用小时数进行明确,后期增加容量重新备案并网,参与2020年竞价或转为平价电站。对电站业主而言,如果全容量转为平价电站可以一次性获取拖欠补贴,也是可以考虑的。
03使用双面组件、跟踪支架等高效技术的电站
如果一个地区所有光伏电站都执行同样的利用小时数,显然不够“合理”。最主要的原因是,部分电站使用双面发电组件、跟踪支架、固定可调支架等先进技术方案,可以在不增加组件、逆变器数量的前提下,提升系统发电量,导致利用小时数增加。如果按照简单粗暴的方式,必然打击光伏企业研发、应用高效技术的意愿,不利于产业技术进步和度电成本下降。
对此,笔者也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对于采用双面发电、跟踪支架技术的项目,按照技术类型乘以相应系数,核定年度合理利用小时数。
以双面发电组件为例,根据不同地面类型,通常可以比单面组件增加10-20%发电量。我们按15%折中计算,双面组件技术对应的系数就是1.15,如果一类资源区明确合理利用小时数为1600h,使用双面组件的可以提高到1600*1.15=1840h,相信这是主管部门、投资企业都可以接受的。
需要指出,双面组件10-20%的发电量增益只是粗略估算,具体要以权威机构实证数据为准。其他先进技术方案(如固定可调支架、平单轴跟踪、双轴跟踪等)也需要请权威机构明确其在增加系统发电量方面的效果,而不是单方面听取生产企业的意见。
如果一个电站部分采用高效技术方案,可以对该电站进行分块计算。假定一类资源区某个100MW电站有20MW使用双面组件+固定支架,有20MW使用单面组件+平单轴跟踪支架(发电量增益按10%计算),有10MW使用双面组件+平单轴跟踪支架,其余50MW使用单面组件+固定支架,则合理利用小时数计算方式为:
(20%*1.15+20%*1.1+10%*1.15*1.1+50%*1)*1600h=1722.4h
不知道主管部门对这一方案意下如何?
正如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所说,春节期间光伏行业并未对4号、5号文件提出异议,现在也不可能开倒车,推翻已经发布的文件。我们能做的就是针对合理利用小时数的具体数值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据了解,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合理利用小时数会参考制定电价时的小时数,也可能有50-100h的调整幅度。
有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提出,按照设备衰减规律,正常情况下光伏电站发电量应该呈逐年递减趋势,如果没有减少甚至出现增加,显然不正常。他建议每年对光伏电站的合理利用小时数进行调整,考虑衰减情况。从调研情况看,如果只看运行前两年的数据,可能有“首年未全容量并网、发电量偏低”的情况,导致次年发电量高于首年。此外,电站运行周期(25-30年)内光照资源上下偏差可能有10-15%,相邻两年光照差异很可能大于组件衰减率(0.7%),也是必须考虑的。如果单个电站合理利用小时数每年都有调整,建议主管部门用并网第二、三年之后的发电量作为依据,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光照资源数据,计算衰减情况。
目前的资源区划分对大多数省市而言并无不妥,但三类资源区中山东、山西、河北、河南等地有些“吃亏”。以山东为例,东部沿海地区电站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可能达到1400小时,内陆地区也有很多电站利用小时数超过1300小时。如果统一按1100小时获取国家补贴,投资者的收益将大打折扣,失去运维管理和投资新项目的热情,不利于行业长期发展,可以考虑对光照资源区重新划分,或对部分省市单独核定。
有专业人士提出,可以给光伏电站设定“全生命周期补贴小时数”,比如一类资源区定为30000h或32000h。如果电站发电量超出预期,补贴小时数提前用完,之后光伏发电量只拿煤电标杆电价。由于此时电站早已收回投资成本,拿到的电费都是纯收益,企业不会有太大困难。但陶冶认为,该方案无法解决当前的补贴拖欠问题,短期内年支出补贴不变,与财政部在4号、5号文件中提出“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本意不符,被采纳概率较低。
在2019年2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希望主管部门在发布正式文件之前,多与行业内有关协会、企业、媒体沟通交流,了解一线声音,也希望有关企业尽快拿出相关建议,通过各种渠道提交给主管部门,共同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根治行业痼疾,帮助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健康持续发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和加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等。原文如下:关于
3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经各区申报并组织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3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公示显示,本次拨付金额3264万元。原文如下: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建〔2024〕174号)文件要求,
3月5日,山西沁水县能源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清单予以公示。根据公示名单,2024年7月至12月,沁水县有13座村级光伏电站进入补贴清单,补贴总额为210668.24元。原文见下:沁水县能源局关于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公示按照《沁水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沁政办发〔2020〕29号),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2月24日,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的公示,经研究决定,高平市现拟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13593262元,涉及光伏项目安装户1285户。原文如下: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
2月20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34个,核准/备案容量608.98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9个、核准/备案容量528.6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5个、核准/备案容量80.3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纸文件宣布我国新能源结束了“固定电价”时代,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发展时期。回溯历史,电价政策的变迁也代表着行业发展进程。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后,我国历经固定电价、标杆电价、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再到平价上网及全面市场化多个时期,十余年间
2月12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以风电、光伏、氢能、核能、储能等领域为重点方向,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新能源产业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文件提出,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揭榜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对标国际领
2月1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6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2024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841294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03529.5万元,太阳能发电422381.5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5383万元。全文见下: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
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的公示,共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73.8万元,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65.75万元,用于科左中旗2023年实施的3315户庭院经济项目到户补
近日,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发布《电力市场化环境下光伏电站经济性分析》,就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化交易大趋势下的光伏电站经济评估边界变化与提升方法进行了相关分享。
2月13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乐素河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资金的通知》,共涉及10个村,总计下拨11.7万元。详情如下:乐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下拨2023年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资金的通知各脱贫村村民委员会:根据略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光伏帮扶电站
11月7日,正泰新能一款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初始经济测算的微信小程序——“泰能查”上线。想要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用户,可以通过输入项目城市、屋顶面积和类型等数据,一键获取包括系统容量、发电量和投资收益率等在内的初始信息,告别传统繁琐咨询流程,自主快速评估安装收益状况。“泰能查
9月29日,浙江衢江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鸿泰APP平台购光伏电站项目获发电收益警示通告,原文如下:网上“鸿泰”APP平台,通过在平台上充值购光伏电站项目获发电收益,平台显示公司为衢州市鸿泰光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詹伟军,公司官网经企业属地公安排查,衢州市鸿泰光伏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开发此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日前有投资者向深圳燃气提问,深圳机场永联物流中心分布式光伏项目,是自发自用,这样的收益率是否会超过30%?深圳燃气对此做出回应称:据了解,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一般在6%-10%左右。影响电站的投资收益的因素包括光照条件、设备选型、运行方式、电压等级、电网因
7月15日,晶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为锁定收益、回笼资金,降低西班牙市场电价波动因素而导致公司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境外全资下属公司LOTAPERA,S.L.拟将其持有的西班牙LaIsla182.5MW光伏电站的超额收益权转让给YARALLININVESTMENTS,S.L.,转让对价为9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西双版纳恒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勐海县勐混镇的光伏电站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将于6月2日被拍卖,拍卖公告显示,本次拍卖起拍价为3.67512649亿元,保证金2000万元,加价幅度150万元。据了解,该光伏电站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混镇境内,总投资9.1318亿元。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超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
4月27日,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发布通榆县2022年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县171个村(不含瞻榆镇向阳村)每个村拨付光伏资金5万元(脱贫村使用联村电站收益资金、非贫村使用集中电站收益资金),用于村集体开发临时劳务岗。临时劳务岗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因需而设,引导有劳动能力
2022年1月,“创维光伏电站品质公益巡检万里行”正式开启,创维光伏工程师团队对山东、河北、河南已安装电站进行常规巡检,全面检查用户电站各组件,排查潜在风险,确保设备正常高效运行以提高电站发电效率及使用寿命。随后,创维光伏将对所有的展业区域,陆续开展公益巡检。创维光伏工程师在山东地区
11月29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10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6.2%,风电95.8%。详情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
10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9月光伏发电利用率光伏97.9%,风电96.8%。详情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
7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7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7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7.6%,风电97.9%。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7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
7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6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8.3%,风电97.6%。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6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
5月31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4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4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7.1%,风电96.1%;1-4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6.3%,风电96.1%。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
4月2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3.4%,风电93.7%;1-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5.7%,风电96%。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
3月4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光伏发电利用率98%,风电98.3%。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1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11月30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3年10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10月光伏发电利用率97.5%,1-10月达到98.2%。原文如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
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发布河南省2023年9月份电力供需情况。截至9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3292.80万千瓦,同比装机增加1632.78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537.09万千瓦,占比4.04%;火电装机7308.96万千瓦,占比54.99%;风电装机2040.62万千瓦,占比15.35%;太阳能装机3406.14万千瓦,占比25.62%。原文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8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