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系统工程电站投资政策正文

浙江发改委: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能源领域的实施意见

2013-12-26 10:15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光伏投融资光伏投资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规范管理

(十八)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能源市场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能源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市场动态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

(十九)加强技术咨询服务。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为民营能源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政策等咨询服务。能源科研、设计机构和大专院校要积极与民营企业合作,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

(二十)严格行业自律。各类投资主体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树立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费用,支付劳动工资报酬,参加社会保险。

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大型能源企业、有关行业协会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扩大能源领域投资。各地要跟踪了解本地区能源领域民间投资发展动态、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建议反馈省能源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

2013年12月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投融资查看更多>光伏投资查看更多>光伏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