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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
方案要求,实施能源低碳转型攻坚行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林、茶、渔)光互补光伏,积极推动整村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到2025年和2030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80万千瓦、650万千瓦。加快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风电开发政策,到2025年,确保装机达到5万千瓦,力争达到10万千瓦。有序推进老旧水电增效扩容,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电源侧多能互补,开展风能、光伏、经灵活性改造的传统火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利用形式调配互补。全面挖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数据中心、充电桩等领域的柔性可调节资源,试点建设虚拟电厂。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储能,新增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推动用户侧储能发展,开展水系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加快推进建德乌龙山、桐庐白云源等抽蓄项目建设。推动坚强智慧电网建设,加快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建设,推动农村配电网和配电系统升级。
打造“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聚焦创新清单和项目清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储能、光伏、风电等产业链为重点,动态制定发布“双碳”“创新清单”。实施“双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模式,力争每年实施15—20个重点项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建设创新联合体推进联合攻关。推进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攻关,加大相关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探索在水泥、热电、化工等行业开展试点,构建二氧化碳回收利用产业链。
全文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碳达峰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试点定位。
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创新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路径,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为全国产业轻量型城市实现碳达峰提供杭州经验。
(二)试点目标。
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快建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数智治理体系,建设破解“双碳”技术瓶颈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凝练形成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的碳达峰实践经验,打造“协同城市发展、突出创新引领、媲美国际先进”的全国碳达峰试点杭州样板,为全国城市碳达峰作出引领示范。
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双碳”智治架构体系攻坚行动。
1.构建“双碳”智治架构体系。依托城市大脑2.0建设,构建“四横三纵”“双碳”智治总体构架,打造1个能源“双碳”数智平台、N个应用场景的“双碳”数智治理体系。加快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运用先进模型算法工具,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完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实现政府治碳“一站通”、企业减碳“一网清”、个人低碳“一键惠”。
2.探索开展企业碳账户应用建设。加强企业用能数据监测,构建以电力等高频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建立覆盖高耗能行业的企业碳账户,探索建立基于企业碳账户的数字治理新机制,开展用能预算、碳预算分级管理,打通节能审查、用能权确权、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诊断等关键环节,构建能耗和碳排放监测预警闭环机制。
3.丰富“双碳”多跨应用场景。建设碳排放速算、碳预算、项目碳评价、用能预算管理等政府侧“双碳”数字治理场景,深化建筑绿色数字化监管、交通治理在线等场景,实现“双碳”治理全链式闭环管理。鼓励建设企业侧应用场景,持续迭代能源管家应用,重点开发碳足迹、绿色金融、绿色技术交易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数字降碳应用新场景。对接电力需求侧响应平台,聚合市内用户侧储能、充换电站、工业企业柔性负荷等负荷侧资源,提升负荷侧削峰填谷能力。依托“杭州市民码”等探索建设碳普惠、绿色出行等个人端应用场景,建立“绿色行为识别—碳积分核算—兑现”的服务链。
(二)实施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4.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绿色低碳标准。执行《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有关规定,在土地出让(划拨)阶段落实绿色低碳控制性指标要求。实施《杭州市绿色建筑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在全市推广应用“浙里绿建通”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对绿色建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5.创新推动城市更新。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在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城区建筑楼宇开展轻量化、数智化节能改造。深化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6.加快推进低(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加快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开展近零碳(零碳)区域试点。推进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等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高星级绿色建筑两个“百分百”建设。到2025年,以亚运村、钱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枢纽、杭钢新城等为重点,各区、县(市)至少培育1个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全市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不少于85项。
(三)实施交通多侧协同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7.全面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应急保障车及特殊需求除外)、邮政、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除外)新能源比例为100%。推动城市重型卡车、混凝土搅拌车等电动化转型。加快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
8.强化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围绕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着力打造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空公铁”联运枢纽和萧山白鹿塘“铁公水”联运枢纽。深入推进“公转水”,完善市域内河航道,提升与浙北高等级航道网连通度,设计水运通行能力提高至8000万吨/年;优化“十里埠—东洲—乍浦”外贸集装箱等精品航线,增加内贸集装箱航线和“散改集”航线,谋划与绍兴市合作建设出海港,引导大宗货物跨省运输“公转水”,到2025年,内河水路货运周转量较2020年增长35%。深入推进“公转铁”,实施金千货运铁路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到2025年、2030年,内河水运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25万标箱、40万标箱,分别较2020年增长150%、300%。
9.实施交通运输场站绿色低碳升级。以杭淳开高速为试点,探索低碳(零碳)高速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以钱塘枢纽为重点,推进低碳客运枢纽建设。推广码头港作机械电气化或新能源替代,新(改、扩)建码头100%配备岸电,到2027年,在主要港口码头新建或改造岸电设施37套。推进美丽公路和美丽航道建设。加快公共充电站建设,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10.构建绿色优享公交出行杭州范例。完善“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常规公交为基础、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绿色交通出行体系。推广公交片区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公交线网优化,提升公交服务精细化和体验感。推行无感支付、智能引导等智慧交通服务全覆盖。推进公共交通“一码”通行,落实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小红车服务系统,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管理。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四)实施能源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11.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林、茶、渔)光互补光伏,积极推动整村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到2025年和2030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80万千瓦、650万千瓦。加快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风电开发政策,到2025年,确保装机达到5万千瓦,力争达到10万千瓦。有序推进老旧水电增效扩容,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12.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快燃煤设施改造提升,推进掺煤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锅炉技改或清洁能源替代,探索实施水泥行业燃料替代,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中温中压燃煤热电联产锅炉。“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量下降5%。积极扩展天然气应用领域,加快富阳燃机发电项目和南部应急气源站前期及建设,推动高效燃机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应用。鼓励燃煤热电企业实施天然气改造,持续深化工业锅炉“煤改气”。到2025年,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着力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大工业领域煤改电、气改电等技术应用力度,加快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船)、港口岸电普及,推动城镇家庭全电住宅建设、农村家庭电气化提升。
13.加快氢能布局和应用。积极探索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依托杭甬“双城记”,探索打通海上绿氢水陆运输通道。依托相关企业引进和培育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项目,布局绿色制氢、储氢和运氢装备项目。探索氢能示范应用,加快重载货车、工程车辆、特种车辆、冷链物流车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发展以氢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内河运输船舶,争取加入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和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完善加氢站布局,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
14.扩大外来绿电规模。创新合作模式,探索与协作结对地区建立能源合作机制,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建设或收购省外重大能源项目。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提升绿电交易规模,提升跨省区绿电输送规模,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扩大绿证交易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鼓励新上项目、存量高耗能项目、外向型企业通过购买绿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15.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电源侧多能互补,开展风能、光伏、经灵活性改造的传统火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利用形式调配互补。全面挖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数据中心、充电桩等领域的柔性可调节资源,试点建设虚拟电厂。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储能,新增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推动用户侧储能发展,开展水系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加快推进建德乌龙山、桐庐白云源等抽蓄项目建设。推动坚强智慧电网建设,加快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建设,推动农村配电网和配电系统升级。
(五)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攻坚行动。
16.推动五大产业生态圈绿色发展。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加快推进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高端化、绿色化发展。落实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做强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产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绿色能源骨干企业20家,绿色能源产业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迭代升级数字经济,以全球视野谋划推动“中国视谷”“中国数谷”建设。
17.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持续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亩均论英雄”体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十四五”期间,累计整治高耗低效企业3000家,盘活低效用地6万亩。推进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互联网+制造”等新模式,全面提升纺织化纤、精细化工、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等4个千亿级产业发展质效,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全面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方案,实施建材、化工、纺织化纤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工程。
18.加快绿色供应链构建。支持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纺织等行业企业,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持,加快构建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产业链“链主企业”为关键节点,鼓励开展“点对点”企业间循环生产模式,构建上下游联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到2025年,累计培育25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9.加快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落实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重点开发区(园区)编制碳达峰方案。实施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创建工程,到2025年,市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达到10个、绿色低碳工厂达到4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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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部分内容摘取如下: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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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明确项目申报范围为渔光互补、海上光伏、水面光伏、屋顶光伏四类。拟申报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应当具备较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列入我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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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分布式储能资源,就意味着掌握分布式光伏开发资源。”当分布式新能源余电上网电量大增,配电网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峻。随着全国多地分布式光伏可接网容量告急,并网成为各地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卡脖子”难题,在此情况下,分布式台区储能成为首要的破局方向。台区即一台变压器的供电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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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力量,光伏技术的进步不仅为能源生产带来了新的可能,也为家储领域带来了全新的应用理念。未来的房屋建筑将不再仅仅是居住或工作空间,而是转变为能够自给自足、高效利用能源的智能生态系统,实现与环境和谐共生的理想居住模式。6月6日,华宝新能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全球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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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展质效的通知,通知指出,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完善资质序列。大力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对在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对外拓展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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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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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范围包括:1.在本市范围内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2.项目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其中非居民光伏和用户侧储能项目须通过市相
7月16日,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尽管衢州市光伏产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当前钙钛矿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需突破关键技术壁垒、产业链融合不够紧密、协同发展不够等问题。下一步,衢州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钙钛矿产业发展。(一)精准打造产业链,优化产
7月16日,浙江天台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案答复的函。该答复函是针对徐三牛、杨志、石炳娟、范海玲、周恒生、邱海峰、王琳、谢兴云、王慧飞、陈忠将、邱保卫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路上建设光伏发电设备的建议》。天台县发改局表示,天台县积极推动光伏建设,大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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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安吉县人民政府发布安吉县工业企业屋顶光伏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对存量已并网光伏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整治提升,特别是光伏板下方利用女儿墙或者其他材料进行围合的,另做仓库等其他用途的,光伏安装高度超过1.8米的;对新增光伏项目进行严格安全管控。工业企业为平屋面结构的
7月5日,浙江省桐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桐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和规范标准,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倡导和推广新建建筑使用太阳能光伏、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鼓励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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