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系统工程政策正文

浙江136号文过渡文件:存量按现行政策,增量项目90%燃煤基准价、10%现货

2025-07-14 10:30来源:光伏們关键词:光伏入市交易光伏发电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7月11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有关结算事项的通知》,规定6月1日至正式出台省级入市政策前过渡期电价政策。

根据文件,6月1日前全容量投产的项目为存量项目,6月1日起(含)全容量投产的为增量项目。

过渡期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增量项目90%上网电量执行省煤电基准价,10%上网电量暂按照当月现货实时市场发电侧同类项目(分风电、光伏两类)电能量加权均价结算电能量电费,计算电能量加权均价时只考虑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项目,不分摊(分享)辅助服务费用、成本补偿费用等市场费用。

绿电交易方面,各类新能源项目(含增量项目)可以按照现行市场规则参与绿电交易、结算。

此前,山东、山西两省也发布了过渡期电价政策。对于存量项目,三省均执行现行电力市场规则。

增量项目方面,山东要求按规定参与中长期交易(含绿电交易),按现行电力市场规则全电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山西要求上网电量暂按同类型项目月度实时市场加权均价进行结算

相关见下:


原标题:浙江136号文过渡文件:存量按现行政策,增量项目90%燃煤基准价、10%现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入市交易查看更多>光伏发电查看更多>浙江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