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面向新时期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塑造城市蓝绿空间,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宜居宜业的高品质城市。
第一节优化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构建“一心两翼,一带四城”的空间结构。重点支持向山南新区集聚建设,强化舜耕山南北两核聚力发展,加强大通区、谢家集区两翼毗邻区与山南新区联动。以沿淮城镇带串联田大城区、山南新区、谢八城区、潘集城区四个城区,促进产城融合,引导城市空间结构优化调整。
统筹划定规划分区。细化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在中心城区划定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一级分区,其中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细化至二级分区。在城镇发展区内,划定城镇集中建设区和城镇弹性发展区,弹性发展区主要位于洛河镇,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
第二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按照街道管理、用地规模等划定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分级布局教育、医疗、养老、文化、商业等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强化教育设施供给保障。围绕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师范学院、淮南联合大学等高校规划布局区域科教研发高地。支撑山南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形成专业特色鲜明、综合办学水平领先的职教基地。优化老城区教育用地布局,加强新建地区的教育用地供给,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保障幼儿园、中小学等空间需求,强化基础教育设施均衡布局。
优化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布局。支持八公山、大通区等新建区级综合医院;支持山南新区新建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扩建淮南市妇幼保健院。
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支持淮南剧院、淮南市图书馆、工人文化宫、淮南市博物馆、青少年宫以及八公山地质博物馆等市级文化设施提升改造;合理布局蔡楚文化中心、武王墩博物馆等市级文化设施。
优化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支持淮南市体育中心、体育文化中心、奥林匹克公园等市级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结合唐家山公园绿地布局唐家山体育中心。
优化养老设施布局。支持淮南市社会福利院、淮南市级老年公寓2处市级养老设施提升改造。
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布局。提升现状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和服务能力,保障区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空间需求。
第三节构建蓝绿空间网络
构建“两脉多廊多园”的蓝绿空间结构。突出山水城共融、蓝绿交织特色,提升滨水空间公共性、通达性,打造城市亲水魅力空间。
构建连续完整、功能复合的滨水空间。依托淮河建设集生态、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水复合功能带;联通城市内部的水系,融入商业、休闲、游憩等功能,将河、湖、渠有机串联,构建贯穿中心城区的滨水空间网络。
完善“郊野公园—市级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四级公园体系。建设郊野公园、市级公园,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社区公园,见缝插绿建设游园。加强中心城区内外蓝绿空间的有机联系,形成结构清晰、布局均衡、连续贯通的绿色空间系统。
拓展防护绿地功能。防护绿地应当与城市绿地系统有机融合,在不影响安全防护的前提下,适当融入游憩休闲等功能。严格控制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河渠两侧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隔离绿化带。
合理布局广场等开敞空间。提升改造淮南站站前广场,新增广场用地主要结合交通枢纽、行政办公、商业商务办公及步行街区设置。
第四节完善交通网路系统
构建内畅外达的城市道路网。支撑中心城区组团式布局,完善中心城区路网系统和停车设施系统,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根据用地功能差异布局级配合理、疏密有致的道路网络,高效组织城市空间。
构建快速路系统。形成“三横三纵”的快速路系统,加强组团间的快速衔接。“三横”为:北环路、洞山路—十涧湖西路、春申大街;“三纵”为:煤化工大道—淮潘公路、玉兰大道、中兴路。其中北环路、煤化工大道—淮潘公路起疏导过境交通作用,中兴路、春申大街、玉兰大道、洞山路—十涧湖西路承担连接组团作用。
完善主干路系统,Ⅰ级主干路为“四横两纵”,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40—60米。各组团内规划Ⅱ、Ⅲ级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40—50米。
提升次干路、支路系统。次干路道路断面宜优先保障慢行空间。已建成区域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打通断头路,稳步推进路网加密;结合新区开发,同步完善次干路、支路系统,道路线型和红线宽度由详细规划细化确定。
构建连续舒适的慢行交通。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道路过街设施布局,加强公共通道空间利用,提高慢行交通可达性,构建连续、安全的慢行交通网络,营造高品质的慢行环境。加强慢行通道与公共交通站点的衔接,完善城市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出行安全性、舒适性。
构建差别化停车系统。支持建设与道路交通容量相协调、与土地使用功能相匹配、与城市机动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差异化停车供应体系,加强停车设施的社会共享。停车泊位供给贯彻“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总体策略,在市级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出入口及大型公园广场附近,规划布局规模适宜、分散布局、服务距离合理的公共停车场。
第五节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布局
完善城市供水设施布局。中心城区供水水源以淮河及瓦埠湖为主,地下水源置换为应急备用水源。中心城区布局7座自来水厂。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保留现状第一污水厂、石姚湾净水厂、开发区第二污水厂和潘集污水厂4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开发区污水厂、山南新区污水厂、西部污水厂和煤化工园区污水厂4座污水处理厂。
优化电网布局。保留1000千伏淮南变电站,新建500千伏潘集变电站,适时扩容500千伏孔店变电站。
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塔杆及站址、机房机柜、通信管道及线路、电力配套设施等配建标准,优先保障主城区、景区、园区全覆盖,其他地区结合实际需求适度均衡布局,推动光纤网络和移动通信5G网络深度覆盖。整合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支持通信管道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要求共塔建设、入廊共管。
完善燃气供应系统。中心城区采用分区供气的形式,田大城区和山南新区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谢八城区现状瓦斯气供气区域逐步置换为天然气;潘集区以矿井瓦斯气为主,天然气为辅。
支持供热体系建设。保障供热设施及管网的用地需求,支持构建现状热电厂、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互为补充的供热体系。
优化环卫设施布局。保障垃圾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支持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回收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第六节支撑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科学划定排水分区,合理布局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排涝泵站等附属设施,充分利用城市绿地、湿地、公园等公共空间建设雨水蓄滞设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提升城市抗震能力。中心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达到VII度抗震设防标准,学校、医院、生命线工程、政府机关等重点设防类建筑和特殊设防类建筑应按照高于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重点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完善城市消防救援体系。优化城市消防站布局,确保接警后5分钟抵达火灾现场,提高城市消防响应能力。
第七节强化四线管控
划定城市绿线。将规划确定的市级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结构性绿地纳入城市绿线进行管控。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
划定城市蓝线。将规划确定的结构性水体纳入城市蓝线进行管控。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
划定城市黄线。将规划确定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黄线进行管控。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
划定城市紫线。将文保单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等纳入城市紫线进行管控。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管控。
第八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分类指引。对中心城区内老旧小区、棚户区(城村)、老旧厂区、老旧市场、历史文化保护地段等进行分类更新。识别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采取重点推进、差异化引导的方式推动城市更新。引导完善城市功能结构、提升城市活力、优化空间品质,引领城市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
第七章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特色空间魅力
系统保护和活化利用淮南市多元文化遗产,丰富自然山水以及各类景观资源,激活绿水青山的价值,塑造特色城乡风貌,推进文化休闲品质宜居城市与和美乡村建设,彰显“楚风汉韵、山水名城、大美淮南”的国土空间魅力。
第一节强化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与利用
构建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重要文化遗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为主要载体,整体构建遗产保护空间体系,围绕淮河、引江济淮和大八公山等历史文化集聚区形成“两带一区”历史文化保护格局,支撑淮南市建设成为淮河流域中上游区域性文化高地。
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构建由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含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革命文物组成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严格保护和管控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
支持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支持寿春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升建设,严格保护遗址本体及其历史环境,合理保障开展科学研究、展览展示、休闲游览等空间需求。支持武王墩墓考古发掘,助力遗址公园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为遗址公园建设规划预留合理的建设用地空间。
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依托近现代工业遗产资源,推进矿区有机更新、提升公共空间品质、植入文旅功能,对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工业建筑及工业设施予以保护和利用,支持各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依托八公山、寿县古城、武王墩墓、九龙岗、安丰塘、正阳关镇、小甸镇等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周边环境,构建文化创意空间,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提供教育及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历史要素保护与文化旅游发展,布局特色历史文化展示片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遗产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建立专项民俗保护和展示场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旅游、休闲度假、创意产业等进行有机结合,促进重点非遗的传承和发展。
第二节塑造特色城乡风貌
风貌定位与总体格局。延续“山、水、林、田、湖、城”互动共生的格局,塑造“北湖链、中都市、南田园”的空间形态。结合北部沉陷区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彰显沉陷区治理的生态特色,形成植被丰富、湖泊相连的城市后花园,塑造“北湖链”风貌形象;优化中部城市空间格局,延续“依山傍水”的空间形态,塑造紧凑网络、城水相融的“中都市”风貌形象;提升南部地区农业特色大地景观,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塑造“南田园”的风貌形象。
优化山水周边的城镇空间形态。加强沿山临水空间塑造,优化形成山水交融的城镇空间形态。重点对上窑山、八公山、舜耕山、淮河、瓦埠湖、高塘湖及城市内部水体空间进行控制引导,提高近山亲水空间的可达性与公共性。
第三节彰显国土空间魅力
构建特色魅力休闲圈。结合市域蓝绿网络,串联重要的特色魅力节点,全域构建“15分钟社区休闲圈—30分钟城镇休闲圈—1小时都市休闲圈”的多层次市域魅力休闲圈,打造可体验、高品质的公共开敞空间网络与休闲活动空间。
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升级文旅公共空间布局、完善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体系。结合国省道、通航机场以及淮河、引江济淮等主干河流的滨水开放空间,立体推动城市交通枢纽与景区景点串联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城镇型、郊野型、绿道连接线三类城乡绿道,提升步行道、停车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水平,形成完整连续、蓝绿交织的绿道网络。
加强旅游用地保障。重点保障旅游度假区、旅游城镇的用地需求;保障乡村地区的旅游新业态用地。在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布局旅游风景道、自驾车营地和建设旅游驿站、观景平台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利用废弃地、废弃矿山等支持文化旅游用地需求。
第八章完善基础设施,构建安全韧性支撑体系
保障区域交通设施建设,提升淮南区域地位,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积极融入“合淮”“沿淮”区域综合运输通道,融入轨道上的长三角。坚持绿色交通主导的发展模式,构建高效、便捷、绿色、舒适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强化区域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标准,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合理布局防灾空间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第一节构建高效便捷的区域交通格局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保障“公转水”“公转铁”等设施建设,提高水运、铁路在货运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实现公铁水等多方式联运。布局城乡绿色物流体系,推进快递包装、仓储、货运配送绿色转型,提高末端配送效率,研究优化货运空间交通组织。
保障客货运铁路组织能力。重点保障“三横四纵”的高铁与城际客运网络空间,由现状商合杭高铁、合蚌高铁以及规划沿淮高铁、合新六城际、合淮城际、蒙淮城际、淮南定远城际铁路构成。规划布局“一主两辅多点”铁路客运枢纽,“一主”为淮南南站,“两辅”为淮南东站和淮南站,“多点”分别为各县的高铁站、普铁客运站。
融入合肥都市圈轨道交通网。保障合肥S1机场轨道向北延伸到寿县临空经济区的交通廊道。构建衔接合肥中心城区的市郊(域)铁路客运走廊,连接淮南南站和淮南站,发挥集约化运输优势,引导城市功能布局、土地开发与公共交通站点衔接。预留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路,联系城镇组团、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等重要空间。
完善区域公路网络。保障“四纵四横”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实现1小时通达合肥市,2小时通达皖北各市,3小时通达长三角城市。
完善县乡基础交通网络。保障乡镇基本实现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构建深度通达、普惠城乡的基础交通网。支持形成“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品质优良,运输高效、服务优质,治理规范、保障有效”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乡村公路提质改造按照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大挖。
保障航运枢纽建设。支持淮河干流航道整治、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提升淮河干支流通航能力,构建以引江济淮、淮河航道为主,茨淮新河、窑河、淠淮航道等支流航道为辅的干支航道体系,形成“通江达海、干支联动”的水运通道网络。形成“一枢纽七港区二十一作业区”布局,支持淮南临港经济区建设,保障淮南港公用型、专业化码头泊位建设。依托引江济淮高等级航道,重点保障寿县港区与合肥港的联动。
支持民航一体化布局。加强中心城区与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的联系,支持新桥组团临空经济区建设。保障通用机场建设,支撑农业生产、旅游观光、应急消防等,完善机场基础设施,增强运营保障能力。
第二节健全城乡客货运输体系
合理布局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整合淮南各级客运枢纽,以综合客运枢纽为抓手,统筹协调机场、港口、铁路站、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等多类客运场站。构建“二主五辅多点”的三级客运枢纽体系。
优化物流空间布局。结合煤炭、粮食、电子商务等货物运输需求,依托航空航运、货运枢纽以及开发园区构建物流枢纽体系,支撑淮河连接长江经济带的核心物流枢纽、皖北地区重要物流枢纽建设。
第三节构建低碳多元的能源系统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利用比例,保障新能源清洁电力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渔光互补、分散式风电、风光储一体化、瓦斯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
构建坚强可靠的电网系统。按照“结构完善、技术领先、高效互动、灵活可靠”要求,支持建设布局合理、用地节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智能电网。
构建安全稳定的供气系统。依托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天然气长输干线,完善市域环状供气通道,构建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燃气供应体系。
发展清洁高效的供热体系。挖掘现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潜力,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新增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有条件地区发展再生水源热泵供热,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等余热供热。
第四节保障安全绿色的水系统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引江济淮及二期工程淮南段建设,支持江淮分水岭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和引大别山优质水源工程建设,助力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助力城镇备用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实现水源联合调度,提高水源供给保障率。
强化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相对集中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原则,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理顺“山水城”关系,优先保护和利用蓝绿生态空间,综合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统治理,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缓解城市内涝,建立城市健康水循环。
第五节推进低碳循环的固废系统
支持建设“无废城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目标,构建生态化资源循环处理体系。支持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实行精细化、网络化、可视化管理,提升工业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废弃物回收效率和水平,促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支持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建设,推进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与融合,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协助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机制,保障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收集、运输及处置系统,确保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效果。
第六节建立新型智慧的信息系统
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布局。发挥能源优势,支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全方位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支持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城市大脑等新型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保障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支持公共场所和区域向5G网络设施建设免费开放,支持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放,为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提供必要场所和便利。
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支持“城市全光网”建设,至2035年,光纤入户率达到100%;支持移动通信与WiFi互补的多元异构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支持IPV6规模化布局,逐步构建“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信息支撑体系。
第七节构筑安全韧性的防灾体系
完善综合应急体系。优化应急指挥体系,完善淮南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优化布局市、县(区)、乡(镇)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快淮南市标准化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市级急救中心和市级公共卫生中心,提升快速反应、诊断、综合救治能力。合理布局城镇避难场所和中长期安置重建空间,形成分级分类的避难系统;以干线公路网和城市干道网为主通道,完善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结合郊野公园等大型开敞空间布置人防避难疏散地域,兼顾城市应急避险与战时人防人员疏散需要。
明确防洪排涝标准。淮南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寿县县城、凤台县城、新桥组团为50年一遇,毛集实验区等重点城镇为20年一遇。淮南市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年一遇,寿县县城、凤台县城、新桥组团为20年一遇。
支持区域防洪体系建设。落实“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保障以河道堤防为基础、蓄滞洪区为依托、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体系建设,研究采煤沉陷区滞蓄洪水的可行性。支持淮河干堤淮南段达标建设、淮河干堤凤台段达标建设,提高城镇防洪能力,全力打造淮河安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体系。开展空间、资源、环境、灾害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评价,建立城市地质数据库,逐步实现地质成果数据共建共享。推广“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发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用,强化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极高、高风险区土地用途管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抵御地震灾害。淮南市中心城区、寿县县城、凤台县城、毛集城区、新桥组团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Ⅶ度,其他城镇建设工程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抗震设防烈度参数。学校、医院、应急指挥中心等重要建构筑物、城市生命线工程和需要重点保障的区域应适当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在地震断裂带两侧进行开发建设时,应避让合理的安全距离,重要地区适当扩大安全距离范围。
完善消防设施布局。健全消防安全设施网络,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实现战勤保障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全覆盖,统筹布局专业消防站、水上消防站和森林消防站。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支持加强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保障淮南市国家气象观测站、雷达中心一体项目实施。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应避免危害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资料真实有效;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及防御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空间布局。依据安全评估报告严格控制危化设施的防护距离。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在总体规划预留的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基础上,由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科学细化落实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存空间。因地制宜规划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第九章促进区域空间协同,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深化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保障区域协同发展空间。支撑区域空间格局构建,强化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保障,支撑安徽省北部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推动与沿淮、沿引江济淮城市在生态共保、产业协同、文旅共建、设施共享等重点领域深度合作。
第一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
支撑国家重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发挥长三角能源供给基地优势,支持长三角地区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及化工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统筹布局皖电东送通道,支撑长三角特高压电网一体化。
支持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保障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园区建设需求,为长三角产业转移预留充足的建设空间。支持闵行—淮南共建区等共建开发园区,引导科技创新、产业等功能向共建园区转移。
夯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升淮南特色农产品向长三角地区输送和供应的能力。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食品物流园、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助力形成融入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的物流网络。
第二节推进合淮同城化建设
支撑合淮同城化建设。支持引入合肥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保障区域共建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需求。支持一体化合淮产业走廊建设,助力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创新一体化格局。支持安徽寿县经济开发区南区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空间一体化布局。统筹布局产业项目,支持产业链布局优化。保障合淮市域(郊)铁路建设和山南新区快速通道建设。强化引江济淮航运、淮河干流航道整治工程空间保障。
支持合淮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支持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建设,强化产业用地、教育用地供给,支持曹庵—义井区域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
推进区域文旅资源协同开发。支持重点文物、古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交流,联合开展考古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支撑富有特色的区域文化品牌建设。结合引江济淮、淮河文化旅游廊道建设,将淮南丰富的山水文化、历史文化资源与合肥市资源整合,推进文旅资源协同开发。
第三节加强流域上下游地区空间协同治理
协同推进水清岸绿美丽淮河生态治理与修复。协同淮河上下游地区推进淮河流域综合生态治理,加快淮河(淮南段)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沿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淮河(淮南段)两岸景观带建设,统筹实施峡山口—涡河口段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协同蚌埠市共同推动上窑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协同颍上县保护焦岗湖。协同六安市推进淠河两岸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修复。
协同引江济淮工程生态保护。协同周边城市,加大引江济淮沿线生态保护力度,协调合肥市长丰县对瓦埠湖周边地区加强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控制水土流失,保障调水质量;规划洪水调蓄生态功能区,保护湖泊湿地和野生水禽。协同亳州市、阜阳市加强西淝河沿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
支撑淮河、引江济淮文化旅游带建设。协同上下游城市挖掘保护淮河文化资源,科学布局沿淮文化服务和旅游设施建设,支持沿淮客运游线通道建设,共建沿淮生态文化旅游带。依托输水线路,协同合肥、阜阳等上下游城市,保障打造引江济淮百里画廊旅游项目空间,共建引江济淮文化旅游带。
第十章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现代化能力
坚持党中央统一领导,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控,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保障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省市县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进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加强部门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震、乡村振兴及其他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制度机制设计,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实施。
第二节强化规划传导
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级”即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即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建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加强专项规划指引。分领域分部门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资源保护与利用类专项规划要统筹考虑资源保护底线及利用上线,推进自然资源利用总量管理;市政设施类专项规划要强调衔接协调、共建共享、提质增效;公共设施类专项规划要注重提标扩面、优化布局,提高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水平;产业与城乡发展类专项规划要促进区域产业协同,加快城乡融合和产城融合发展;交通类专项规划要注重“大动脉”与“微循环”并举,完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公共安全类专项规划要注重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全面提升城镇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详细规划指引。详细规划应严格落实市、县级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要控制线等强制性内容,以及规划分区、中心体系、重大设施等重要内容。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应结合城市设计要求,增加空间形态和风貌控制要求。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政策
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规划动态评估成果,开展主体功能区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名录动态调整。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分类指导主体功能区差异化治理。
制定国土空间重点领域政策法规。对于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等领域,重点明确建设项目管控、自然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要求,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完善保护激励机制,修订相关保护条例,细化明确保护对象体系和管理程序。对于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城市更新等领域,建立促进功能融合发展、土地复合利用的开发机制。综合运用各类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推动规划实施。
建立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管控制度,实施全域全类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耕地和生态用地占用补偿制度。
第四节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按照“定期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审批、修改规划和审计、执法、督察的重要参考。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衔接发展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因重大战略和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需要修改规划的,规划编制机关可以按程序修改规划,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完善规划布局调整制度,在不突破约束指标的前提下,允许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弹性发展区布局调整。
完善年度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等,用好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统筹增量和存量,完善规划实施的时序管控。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落实“增存挂钩”机制。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与调整、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等参与规划制定和实施,建立常态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
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和议事决策作用。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和相关部门监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日常监督机制,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统一各部门空间坐标系,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住建等部门规划和基础资料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区县的数据实时共享、共用和共管。将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纳入省级“一张图”信息平台进行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林草资源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和个人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意识,2024年11月8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对黔西市、兴仁市、三都县、平塘县四起光伏项目毁林毁草典型案件开展挂
11月8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政府公开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该答复文件针对郭操委员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建设发展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建议》的提案。临湘市发改局表示,2023年11月24日,临湘市政协主席彭海云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就土地流转价格进行商议,
10月24日,河北阳原县披露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涉非法占用草地/草原建设风电、光伏项目。详情见下: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张家口五兴聚福建筑工程公司、阳原西城志恺施工队、张家口持诺电力安装公司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1、对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经依法查明该单位于202
10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丽水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1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作为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详情如下:丽水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王村镇人民政府官微获悉,为严格分布式光伏项目土地管理,避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等情况出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曾发布《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各光
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的函指出,进一步完善项目分类管理。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环境敏感区的陆域风电、光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用地保障管理的通知》,提出将包括光伏方阵和配套设施用地在内的项目所有功能分区纳入用地预审范围,并在预审意见中提出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分类管理及用地备案有关要求。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管理。用地单位签订
近年来,国家部门及部分地区相继发布了禁止安装光伏设施的相关政策,涵盖了4个国家层面、38地禁止安装光伏类型,详情见下:国家层面:一、国家林草局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情况禁止安装光伏:禁止擅自在国家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风力光伏电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二、国家林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信息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分类做好光伏用地信息备案工作,建立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底数档案,依申请办理光伏发电项目用
9月26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近期自然资源部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解读省级耕地保护考核工作方案,通报全省光伏项目用地管理、全省开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排查整改、全省1-9月份耕地流出问题核实整改、全省土地卫
近日,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整改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布7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其中涉及一起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案例。根据公告,2022年3月,临高某能源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波莲镇美珠村8.64亩耕地建设光伏电站。2023年3月,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包含《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
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25号)同时废止。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国
12月21日,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华中分公司枣阳200MW光伏发电及配套制氢项目升压站EPC总承包招标: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按照光伏+电解水制氢项目一体化开发模式,包含枣阳光伏电200MW项目、枣阳市4000Nm3/h电解水制氢项目,拟选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1000Nm3/h电解水制氢设备,拟选场址位于湖北省
2024年10月,河南省全社会用电量311.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5%;年累计用电量3623.9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07%。全省发电量27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7%;年累计发电量3137.2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80%。一、电力生产情况(一)发电量情况。10月份当月,全省发电量27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7%。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0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20.42GW,1-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181.3GW。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1.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9亿千瓦,同比增长48.0%;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20.3%
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通辽新能源资源丰富,政策条件集聚,新能源发展优势突出。一方面,通辽风光资源富集,属于二类资源区,风能资源具有风向稳定单一、持续时间长、无破坏性风速等特点,新建大型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3500小时以上,利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24年11月20日对巴西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双方签署38项合作文件,具体清单如下:一、两国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携手构建更公正世界和更可持续星球的中巴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二、双方签署和达成一致的合作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
11月2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的公告。原文如下: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消纳量完成情况的公告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按照发改能源〔2019
今年以来,青海省能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以及对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主责主业,认真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聚焦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扎实推动各
11月18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1~10月,浙江新增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37万千瓦。截至10月31日,浙江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5000万千瓦,占省内电源总装机容量的34.7%,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35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43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增长带动了新能源发电量大幅增长。1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三季度全省能源经济运行形势。三季度,全省能源供应保障水平实现新跃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电力需求延续强劲增长势头。前三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27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截至9月底,全社会累计发电装机达到1.19亿千瓦。产运联动保障电煤充足供应。前三季度,
10月29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根据竞配方案,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5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00万千瓦。申报光伏项目基本条件:1.普通光伏电站:即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
10月30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到2025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
10月23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50万千瓦以上。在电源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新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为深化落实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六项工作机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分期推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系列问答,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热点问题,向全社会普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传递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理念,共同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本期
9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8月电力数据月度简报:一、装机情况截至2024年8月底,全社会装机容量11819.45万千瓦。其中水电619.82万千瓦、火电6241.23万千瓦、风电787.01万千瓦、太阳能3934.20万千瓦。二、发电情况本月全社会发电量400.30亿千瓦时,增长13.22%。其中:风力发电本月8.68亿千瓦时,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显示,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淮北市杜集经济开发区建设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该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新增1GW高效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智能生产线。据公开信息显示,
9月4日,滁州人大发布《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电力资源,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发电比例提升。绿电入市
9月10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提出,鼓励汽车、光伏储能、家电等重点企业依托自身境外仓储资源为省内企业提供公共仓储、物流、质检、维修等服务,结合境外经贸园区建设统筹优化我省海外仓布局。原文如下: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
日前,有网友咨询,屋顶分布式光伏涉及多处屋顶,屋顶在不同的行政区,项目备案是在申请人注册地发改委备案,还是在项目所在地分别备案?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回应称依据2023年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号),明确“分布式光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