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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淮河和引江济淮生态廊道建设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的核心地位,发挥河湖水系在生态系统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描绘沿淮山水画卷。
第一节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结合淮南市生态系统特征,构建“两廊四带多核”的市域生态保护格局,增强生态系统的支撑能力。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以自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自然公园内重要自然资源及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古迹和地质地貌景观。突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编制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完善自然保护地差别化保护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勘定方案、确认程序和标识系统,全面推动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设,明确保护边界。推进自然公园生态体验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与城乡生态空间融合联通。
第二节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系统拓展水资源保障空间。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充分利用河湖和低洼地区,拓展水资源调蓄空间,增蓄雨洪资源。依托采煤沉陷区、行蓄洪区、平原洼地合理布局平原水库,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水。
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和矿井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整体优化水资源供给结构。支持构建“调引蓄提、互联互通、多源互济”的供水格局,保障引江济淮等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用水效率。支持农业节水增效,保障淠史杭灌区、茨淮新河灌区、永幸河灌区等大型灌区和龚集、泥河、朱集、孔店、庞岗、架河、泥河、祁集、施湖、孤堆、爱国、王咀、新集镇、张集、新河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支持工业节水减排,支持火电、煤炭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支持现有企业和园区加快建设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因地制宜提高矿井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城镇节水降损,以优水优用、循环利用为重点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支持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支持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强化多渠道开源,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加强水源地保护。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支持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加强引江济淮沿线区域管控,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保水质及调水安全。严格保护淮河、瓦埠湖等地表水源地,保留凤台县地下水源地、安丰塘水库等备用水源地,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优化调整。
强化河湖管控。严格保护淮河、引江济淮、泥河、茨淮新河、淠河、东淝河、西淝河、高塘湖、瓦埠湖、焦岗湖等水系,积极开展岸线保护与修复,强化堤岸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岸线资源修复治理,有条件进行清淤扩容以增强河湖调蓄能力,促进水土保持和河道水生态恢复。支持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保障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助力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功能恢复。
第三节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保护和修复湿地资源空间。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落实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全市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建或修复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修复,有效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在河流交汇处、入湖口、重点污染防治河段等区域,布局建设必要的人工湿地。
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按照“国家—省—市”三级保护体系,划定并公布湿地名录。重点加强淮河、瓦埠湖周边湿地保护,开展淮南焦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安徽淮南瓦埠湖湿地公园和凤台凤凰湖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
第四节推动国土空间绿化
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全面摸清适宜造林绿化空间。重点围绕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引江济淮、江淮分水岭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造林绿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合理安排造林绿化的时序,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优化林地布局。以沿淮生态林、沿河防护林和森林生态屏障为主要线路,水源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为重要控制点,城市主干交通线、河流水系景观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为骨架,形成林路、林水、林田、林园相依相通的林地布局。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
第五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明确生态修复目标。围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绿色发展样板区目标,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系统。到2035年,山体、河流、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系统保护,生态空间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保护机制全面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局面基本形成。
划定生态修复分区。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综合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上下游和左右岸,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结合淮南市实际,将全域划为淮北平原生态修复区、淮河沿线生态修复区、江淮丘陵岗地水土保持区、引江济淮沿线生态修复区4个生态修复分区,分区开展系统性生态修复。
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修复受损空间为导向,结合生态本底、资源利用、生态风险等因素,识别水生态环境、林地、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等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对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环境受损的区域进行修复或重建,恢复生物系统功能。
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结合生态修复分区,重点推进沿淮生态综合治理及蓄滞洪区重要河湖湿地修复工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引江济淮沿线林带湿地建设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江淮丘陵岗地林地提质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山体生态修复与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等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提升农业碳汇。
第六节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加强淮河淮南段干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保护。重点加强东方白鹳、白枕鹤等珍稀濒危物种,焦岗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野大豆等极小种群以及银杏等古树名木的生境保护。
提升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联通性。加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建设,着力解决自然景观破碎化、生态连通性降低等突出问题。支持淮河淮南段,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等动物迁徙地建设,维护东方白鹳等候鸟迁徙通道,实施淮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保护和修复陆生动物迁移和扩散生态廊道,为野生动物生存和繁衍提供空间保障。
第五章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支撑推进新型城镇化
在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的基础上,围绕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顺应人口流动趋势,分类推进城镇空间协同紧凑布局。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求,优化城镇空间结构与布局,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居民幸福感。推进城镇建设方式向盘活存量、提高质量转变,提高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一节构建协调有序的城镇空间体系
构建城镇空间格局。以现有城镇发展格局为基础,适应人口总量、结构变化、流动趋势,结合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构建“一核三心、两带多点”的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城镇空间格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完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至2035年,全市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体系,多层次带动市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市域中心成为中心城区(田大城区、山南新区、谢八城区、潘集城区),3个市域副中心城市为寿县县城、新桥组团(炎刘镇、刘岗镇)、凤台县城。
提升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品质。提升市域中心城市品质,提高产业用地比例,塑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高品质宜居空间。市域副中心城市重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补齐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短板弱项,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市域中心城市与凤台县县城、寿县县城地区一体化空间布局。促进新桥组团协同合肥布局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对市域南部地区的辐射带动。
强化建制镇促进城乡融合的功能。重点培育重点镇,兼顾一般镇,支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城镇。联通县乡村道路,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加强小城镇衔接城乡、联动工农的作用。
第二节保障产业空间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坚持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形成以产业园区为主的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加强园区建设空间保障,推进产业园区集约集聚发展,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
统筹化工产业园区布局。坚持“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严守城市安全底线”原则,推动淮南市化工产业向淮南潘集化工园区、淮南经开化工园区集聚;支持在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内选址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园区范围调整需按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通过省级有关部门核定。持续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对腾退的污染产业用地,加强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强化化工园区布局安全管控。化工园区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洪涝、地质灾害等高危害影响区域,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保持安全防护距离。严格禁止在化工园区外布局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园区内部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防护目标的距离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应相互分离,推动向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逐步腾退置换园区内的一般产业用地。在化工重大危险源管控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安全防灾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健全定期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安全监管,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编制详细规划时应包含安全防灾规划内容。
促进产城空间融合布局。重点推进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山南新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通区、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与平圩镇、安徽淮南毛集经济开发区与毛集镇,以及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与凤台县城、桂集镇,安徽寿县经济开发区与炎刘镇、刘岗镇融合布局。强化矿区服务点与镇区联系,加强矿区、镇区融合布局,充分挖掘利用存量空间,实现设施共建共享,补足地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短板,提升生活品质。
第三节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构建“市级—县级—镇级—村级”的四级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构建1小时—30分钟—15分钟生活圈,支撑全龄友好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中心城区布局具有区域服务功能的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县城按照30分钟城乡生活圈标准,补齐县级公共服务设施;各乡镇(街道)结合人口分布,按照15分钟生活圈标准,配置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整社区。
布局均衡优质的教育设施。支持中心城区、县城按需新建学前教育、中小学校。根据人口流动趋势,科学优化乡镇和农村教育设施,保留必要偏远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按规范程序撤并偏远农村地区小规模学校。
布局服务均衡的医疗卫生设施。优化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提升平疫结合能力,预留应急空间。中心城区重点保障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高精尖领域专科医院等市级医疗设施以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布局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设施。保障淮南市中心城区市级文化中心布局。保障各区、县布局1处区县级文化中心,各街道、乡镇布局1处街镇级文化活动中心。
配置完善的公共体育设施。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区县布局1处县区级体育中心;各街道、乡镇布局1处乡镇(街道)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养老机构布局,保障市属养老服务机构、县(区)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将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纳入街道、社区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山南新区规划布局市级社会福利中心,包含救助管理、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功能空间。支持区县级社会福利设施综合布局,形成区、县福利设施服务中心。
第四节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精准调控增量空间。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控,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时序。优先保障民生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增量空间供给。重点保障国家和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逐步建立以效益定供给的城镇建设用地供应机制,用地指标向空间利用效益高的城镇和园区倾斜。
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存量资源的盘活利用,逐步建立“先存量、后增量”的建设用地供给模式,严控供地率低的县、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鼓励现状工业、仓储用地与研发、办公、商业等功能复合利用。在满足规划要求、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逐步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
转化利用流量空间。推进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按照先复垦、后调整利用的要求,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增加土地有效供给,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按照“村民自愿、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流程和政策机制,稳妥推进村庄搬迁撤并,逐步实现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降低。
强化土地资源复合利用。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分层有序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统筹地上地下一体化空间开发,分层利用地下空间,优先安排市政交通、人防工程、应急防灾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空间连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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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滁州人大发布《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电力资源,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发电比例提升。绿电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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