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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扩大光伏基地建设规模 优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开展规模化建设

2024-03-27 13:45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大型风光基地太阳能发电甘肃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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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深化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合理优化甘肃省86个县级行政区和嘉峪关市的主体功能定位,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逐级传导。

优化三大主体功能区布局。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用地变化情况,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新型城镇化三方面确定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类主体功能区类型,覆盖全部行政辖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确定水土光热条件较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较集中、农产品产量较高的25个县级行政区为农产品主产区,根据水土条件变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稳定扩大水土光热优良的耕地面积,调整缺水地区水土匹配关系,协调生态重要及脆弱地区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的关系。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确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重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较集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较强的34个县级行政区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巩固重要高原、山脉、河流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地和主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地保护,提升生态功能。保障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确定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较强、区域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27个县级行政区和嘉峪关市为城市化地区,根据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要求,优化城市群、都市圈、重点城市组团、中心城市空间资源配置,畅通国内国际通道联结和区域联动的空间网络,确定城镇、产业开发的轴带和重要节点,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的省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明确叠加功能区。根据县区资源环境禀赋和特点,在三类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边境地区三类叠加功能区类型。将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相对富集、为国家发展提供能源资源保障的25个县级行政区确定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以及水利、农业、工业等文化遗存等历史文化资源空间集中分布的37个县级行政区和嘉峪关市确定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将与蒙古国毗邻的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确定为边境地区。市县根据实际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划定规划分区,分类精准施策。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巩固“一带五区多基地”农业空间格局。落实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格局中的“甘肃新疆农产品主产区”“西北马铃薯产业带”“西北肉牛、肉羊产业带”“西北奶牛产业带”,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区域互补、突出特色、分类指导、产业带动、提高效应”的原则,根据水土条件变化、农业自然环境条件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巩固“一带五区多基地”现代寒旱农业特色农业格局。

筑牢“四屏一廊、两主三辅”生态安全格局。落实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北方防沙带”,打造“四屏一廊”保护分区,全面增强生态空间服务功能,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构建“两主三辅”治理体系,系统优化生态空间总体格局,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提升各流域上下游及其沿线重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与综合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构建“一带一廊、一核两个区域中心”城镇开发格局。落实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中的“陆桥通道”横轴和“包昆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纵轴,以及甘肃省兰州1小时核心经济圈、河西走廊经济带、陇东南经济带、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带“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以区域、城镇、产业、交通等空间发展特征为基础,结合甘肃省国土空间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推动形成甘肃省“一带一廊、一核两个区域中心”的城镇开发格局。

第四章 严格耕地保护,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落实甘肃省保障粮食安全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明确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供给。统筹优化甘肃省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保障乡村振兴空间,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州,逐级传导落实到地块,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耕地保护任务落地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及综合产能,建设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和粮食安全产业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在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等沿黄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带,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等河西灌溉农业区,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做好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做到复垦补充耕地与建新占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州统筹为辅、省域内调剂为补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适宜性原则,逐步通过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在陡坡山地上种植苗木、林木、草坪,将在平原耕地种植苗木、林木、草坪的逐步恢复为耕地,用山上换山下。综合改造利用戈壁、荒地、荒漠、滩涂、盐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引导设施农业产能向非耕地区域适度转移。严格管控进出平衡的耕地质量,将难以或不易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逐步置换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体提升耕地质量。

有序引导可恢复其他农用地复耕。重点做好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及天水市南部县区等林果业发展集中区中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农用地复耕,结合陇东雨养农业区和天水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果业标准示范园创建、低效果园改造优化等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发展林果业,减少新增林果业占用耕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稳妥引导位于河谷川地和塬地的林地、园地向耕地转换。建立空间优化动态调整激励机制,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转变,稳妥有序恢复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监测耕地种植用途动态变化。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

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经依法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储备区中的耕地上补划。储备区内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加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

大力建设永久基本农田。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高效旱作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整灌区、整流域、整山系集中连片建设,新建与改造并重。逐步推进沿黄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带、河西灌溉农业区、陇东雨养农业区、中部旱作农业区、天水及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等区域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沿黄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带、河西灌溉农业区以高效节水和地力培育为建设重点,陇东雨养农业区、中部旱作农业区、天水及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以梯田改造、田间道路和灌排设施配套、水土保持为建设重点。到2025年,甘肃省建成高标准农田183.33万公顷(2750万亩)。

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等面积,提升耕地地力。推进农田生态修复、土壤改良,实施退化耕地治理,改良盐碱耕地。在沿黄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带、河西灌溉农业区中的盐碱地集中地区,实施土壤盐渍化治理。到2025年,完成1.33万公顷(20万亩)盐碱耕地治理和改良;到2035年,基本实现具备治理和改良条件的轻中度盐碱化耕地治理全覆盖,达到有盐无害、适种抗盐目标。在沿黄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带和河西灌溉农业区中的盐渍化严重地区、陇东雨养农业区和中部旱作农业区中的地力贫瘠地区、天水及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中的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探索种地与养地相结合的耕作制度。加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重点强化中轻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努力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

有序实施耕地整理开发和战略储备。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地区,以水而定适度开发荒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改造利用盐碱地,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严格认定新增耕地数量,科学评定新增耕地质量,确保新增耕地与建设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充分利用甘肃省未利用土地资源禀赋,做好耕地后备资源战略储备。在农产品主产区内,选择与现状耕地连片分布、有水源灌溉条件的宜耕农用地,优先划入耕地战略储备区,保护耕作层生产能力,保护恢复为耕地的潜力。禁止新开垦严重沙化土地和重度盐渍化土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新开垦耕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完善耕地保护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耕地保护目标完成较好的地区予以奖励激励,对保护目标完成较差的地区进行考核问责。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

第二节 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确保甘肃省农业主产区粮食生产安全供给,拓展多样化食物生产能力。稳定沿黄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带、河西灌溉农业区、陇东雨养农业区、中部旱作农业区、天水及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能力,保障六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用地空间,拓展多样化食物生产能力,建立绿色复合型农业。

建设都市农业保障区。在兰州市、天水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庆阳市、平凉市等重点城市地区,结合实际建设设施蔬菜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都市农业保障区,提高生鲜农产品就近供给能力。

扩展森林立体生产空间。在天水及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适宜林地内,依法适度科学积极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推动空间复合利用,扩展森林立体生产空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林地或影响森林生态功能发挥。

扩大畜牧业生产空间。在甘南及祁连山高寒草地农牧交错区水土匹配条件好的退化草原地区建设高标准人工草地,种植多年生乡土草种,增加优质饲草产量,发展牛羊圈养舍饲生产,增强牛羊肉和奶类供给保障能力。

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空间。加快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禀赋短板,合理保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空间。发展现代设施种养业,积极发展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植物工厂。在河西灌溉农业区有水资源保障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沙地、裸土地等戈壁荒滩,建设水肥一体化的农业工厂,发展非土基戈壁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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