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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创新
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构建集研发、验证、转化为一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体系,努力建设“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和“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全力打造碳达峰科技引领样板区。
(一)打造“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
35.聚焦创新清单和项目清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储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产业链为重点,瞄准世界前沿,强化跟踪服务,动态制定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清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技攻关模式,力争每年实施15-20个重大项目。支持重点排放行业链主企业牵头,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推进“双碳”技术联合攻关。推进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攻关,探索在市域水泥、热电、化工等行业探索开展应用试点,加大碳捕集利用企业招引和培育,构建CO2回收利用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36.聚焦政策清单,完善科技创新激励制度。进一步落实《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科技研发项目的支持。落实《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等政策,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资助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申请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二)打造“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
37.依托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打造一批高能级“双碳”科研平台。支持白马湖实验室(能源和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能源和“双碳”战略力量培育体系;鼓励支持之江实验室、湖畔实验室等将“双碳”技术纳入研究方向,开展跨学科科技攻关。支持在杭高校建立“双碳”科研平台,支持浙江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院做大做强,支持浙大城市学院深化中国城市低碳建设水平指数研究。支持在杭行业龙头企业聚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到2025年建设省级(重点)研究院5家,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20家,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三)打造“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
38.聚焦“两中心建设”,完善“双碳”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依托全国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之都创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双碳”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到2025年绿色能源概念验证中心达到3家以上。加快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开发构建线上交易平台,完善成果转化垂直应用大模型;鼓励各区、县(市)建设分中心,形成市区两级成果转化“1+N”网络。支持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完善“验证-孵化-小试-中试-熟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到2025年推动50项“双碳”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9.聚焦本地化转化应用,打造“双碳”科技成果转化杭州模式。落实《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在杭转化。引导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完善运营机制,开展先投后股等试点,强化对“双碳”技术成果转化的引导力度。常态化开展“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活动,提升科技需求企业画像精准度和科技供需对接匹配度。深化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合作,拓宽全球技术杭州应用渠道。推动“双碳”技术在杭开展路演,积极承办全国性“双碳”成果交易展会、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打响首选地品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国资委]
(四)夯实“双碳”科技人才根基
40.依托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着力招引、培育高层次“双碳”人才。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升级‘杭帮彩’人才服务机制,着力提升人才发展环境。到2025年力争引进10名以上“双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引进5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四、制度创新
(一)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立法
41.制定出台《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立法形式固化碳核算、碳“双控”、碳预算管理、碳标准等碳达峰碳中和制度,明确清洁能源、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低碳农业、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环保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二)探索碳排放核算+预算制度
42.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在编制市级层面简易能源平衡表及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行先行先试,探索研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衔接机制。依托企业碳账户建设,探索研究建立企业端碳排放数据核算(速算)体系。在萧山区率先试点建设碳排放统计核算(速算)体系,开展六大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统筹编制市区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区政府]
43.探索建立全市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试点推进碳“双控”制度,建立能源“双控”向碳“双控”转变的衔接机制。研究编制市级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分解落实机制,确定各区、县(市)、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及任务。以企业碳账户、公共机构碳账户试点为基础,探索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在目标分解、评估测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三)探索实施项目碳评制度
44.完善项目能效评估与管理机制。实施在建“两高一低”项目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按照行业能耗限额准入标准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新建项目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产能、能耗、煤耗等量替代制度。强化项目节能审查,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5.探索项目碳效准入机制。修订完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探索建立项目碳排放准入和退出标准。实施项目碳评“一区一行业”试点,推动临安区率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碳排放评价制度试点,研究提出覆盖项目预评估、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与项目投产等四个环节全流程管制机制;依托现有项目能评制度,选择一个高耗能行业开展项目能评+碳评试点,研究制定项目能评+碳评管理办法,出台项目能源+碳评报告编制大纲。发挥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加强对新上项目的能效和碳效监测,加强监察和审计。探索开展项目碳评结果的多元应用,支持项目碳评在项目准入、碳预算、绿色金融、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应用。依托企业碳账户建设,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 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投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46.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公共交易平台。积极争取设立碳期货交易所,研究明确目标定位、运营机制、产品交易规则等。深化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合作,加大成果在杭产业化,建立绿色技术转化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开发构建线上交易平台,完善成果转化垂直应用大模型。鼓励各区、县(市)建设分中心,形成市区两级成果转化“1+N”网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科技局]
47.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探索绿电绿证交易与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管理相衔接,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企业年度用能预算考核范围。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使用绿色电力刚性约束,对于超出年度基准能耗的重点行业企业,超过部分应购买相同数量的省外绿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48.依托个人碳账户探索建立碳积分和碳普惠制度。依托绿色出行平台和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等,迭代升级打造绿色出行和生活垃圾分类碳普惠平台,完善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积分方法学,探索建立居民碳账户。拓宽绿色低碳积分权益兑付渠道,依托杭州市能源双碳大脑,探索建立“碳普惠积分兑付超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机构等拓展碳积分使用渠道,在企业碳中和、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工作中探索碳积分使用方式,促进碳积分和碳普惠体系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余杭区政府]
(四)探索城市绿色更新机制
49.创新绿色更新模式方法。强化绿色更新导向指引,研究制定《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深入总结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绿色低碳改造,研究制定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商贸综合体、办公楼宇等绿色更新指南或设计导则。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更新模式、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存量资源统筹利用方式、长效运营模式、投融资模式、城市体检与城市绿色更新衔接机制等,到2025年,推动实施城市更新改革事项13项。[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
50.强化建筑碳排放数智管理。依托杭州市建筑绿色低碳数字化监管平台,开发城市绿色更新模块,从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验收、运营评估各环节实施闭环监管。依托杭州市CIM平台,建设“CIM+”建筑能效监管应用场景,逐步将建筑能效监管扩展到商业建筑,探索建筑能效分类管控模式。[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51.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建筑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杭州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建筑项目评估实施规程》,对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开展与评价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2.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创新。以东部湾新城区域绿色化更新为试点,制定出台《关于东部湾新城打造钱塘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能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推进东部湾新城能源基础设施高能级建设,探索将能源站用房(不含站房内生产工艺设备)和供能管网系统等区域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经营性用地收储的配套基础设施一并实施。(责任单位:钱塘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五)打造“杭碳”绿色金融品牌
53.探索完善绿色低碳项目授信制度。依托能源双碳大脑,完善绿色金融融资企业评价体系。动态构建绿色低碳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张清单”。推动杭州银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等制定出台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绿色金融一揽子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实施差异化授信管理机制和差异化利率定价机制,对市级以上低碳园区试点重点给予授信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杭州银行]
54.创新转型金融服务。探索制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聚焦传统高碳行业企业转型需求,针对性制定行业转型指引路径,建立转型企业和转型项目库。依托能源双碳平台,依据企业碳强度水平和碳减排情况,创新“碳效贷”“转型贷”等金融产品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5.探索建设碳金融应用场景。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和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建立数字化碳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碳账户金融” 等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投融资服务专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56.拓宽绿色低碳发展资金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专项信贷额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探索以碳汇、绿证、碳排放权等为标的物的绿色金融信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7.完善绿色金融考核激励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设绿色专营支行、绿色金融职能管理部门,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有条件的区、县(市)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激励机制,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MPA评估、监管评级和风险评估范畴,激励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分批次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在杭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探索构建“杭碳”标准体系
58.探索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以光伏组件、纺织化纤产品、优质农产品、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智能安防等为突破口,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研究,研究构建碳足迹数据库,探索建立碳标签体系。推动萧山区开展纺织产品碳足迹试点,鼓励龙头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
59.推进绿色低碳认证体系建设。完善交通、家电、教育、医疗、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服务和产品认证标准。探索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和建筑碳标签认证体系建设。完善各领域认证标识体系,逐步扩大碳标签和碳标识覆盖范围,有序推进碳标签和碳标识在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丰富碳标签认证制度和产品碳足迹的应用场景,推动核算方法和标准国际互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60.完善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推动重点领域制定完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共机构运行能耗及碳排放定额标准、绿色数据中心能效、低(零)碳园区、社区等一批低碳评价标准,符合要求的转化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持续放大绿色亚运效应,制定省级地方标准《大型赛事活动绿色低碳运营指南》,推动碳中和亚运会标志性成果制度化。推动钱塘区前进智造园、网易园区开展低(零)碳园区试点,争取形成低(零)碳园区建设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61.探索推进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依托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碳减排核算方法学及行业碳减排量监管评价体系。依托淳安县浙江森林保护碳汇项目方法学应用试点,积极探索推进森林碳汇标准体系构建。积极支持市公交集团探索开展公共出行领域碳减排方法学研究。探索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水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余杭区、淳安县政府]
五、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提升全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增强全市居民低碳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减碳的良好氛围。
(一)打造“双碳”科普品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62.打造一批“双碳”宣传品牌。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双碳”主题系列展览。发挥好“科普杭州”等新媒体科普平台作用,创新“双碳”科普形式,深化线下宣教基地建设,发挥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杭州气象科普体验馆、杭州植物园等科普研学功能,开启“馆校合作”模式。推动“双碳”进校园,开设“双碳”特色课程。打响“杭州市十大低碳场景”品牌。结合试点标志性工程打造,评审认定一批“双碳”领域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据(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市教育局]
(二)实施“人人+”低碳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63.打响“人人+”低碳活动品牌。大力推广杭州亚运“人人一千克”、“我为亚运种棵树”、“绿色办公十条”、“人人公益三小时”、临安“人人一千瓦”、低碳村规民约等活动经验,以垃圾分类、绿色出行、植树绿化、光伏利用、餐饮节约、塑料污染治理等为主题,打造“人人+”低碳系列行动。以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为重点,开展绿色社会单元示范建设,力争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家庭600个,创建绿色商场10个或60%以上的大型商场达到创建要求,80%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
(三)推广绿色产品服务认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消费
64.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或服务认证体系建设。到2025年,新增绿色产品认证企业100家,低碳产品认证企业20家。建立完善节能产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推广机制,鼓励居民选用节能灯具和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家用电器,鼓励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销售专区。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继续制定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探索制定大型活动绿色低碳展演指南,制定发布绿色旅游消费公约或指南,规范引导景区、游客践行绿色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
(四)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65.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能源审计、节能监察等工作,促进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提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一企一策”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引导督促国有企业履行节能减排社会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鼓励在杭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发布ESG报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五)开展“双碳”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管理能力
66.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学院等教学计划,鼓励开展以碳达峰为主题的培训考察、课题研究等活动。建立“双碳”领域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委党校、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
六、实施绿色低碳重大工程
分年度制定重大工程年度实施计划,谋划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等七类近百项重大工程,强化试点工作支撑。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聚焦工业、建筑、交通、碳汇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数智赋能提效、节能减碳增效、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交通领域低碳转型、碳汇开发等五个方面的重大项目,促进先进双碳技术在杭州落地转化应用,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以新型电网系统、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基础设施和应急调峰设施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能源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强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
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工程。
以处理工艺节能改造、废弃物协同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重大工程,推进废水、废气、固废等处理设施减污降碳协同。
循环经济发展工程。
依托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升级版和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聚焦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链打造、绿岛项目等,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园区和社会层面资源利用效率。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围绕“双林城市”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国家储备林、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高陡坡退耕休耕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杭州市域生态碳汇水平,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路径。
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工程。
结合市绿色能源产业生态圈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绿色能源产业发展重大工程,推进光伏、风电、储能、节能环保等现有优势产业补链强链,谋划布局氢能、核能、新型储能等新兴能源产业,夯实杭州“双碳”产业基础。
科技创新强基工程。
聚焦“双碳”前沿科技,以技术攻关、载体建设、转化应用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强基工程,强化杭州“双碳”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全球“双碳”技术杭州转化应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月调度、季例会、年考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发布年度工作任务书,明确各区、县(市)及各职能部门责任目标及工作任务。各区、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逐一制定重大改革(制度)和十大标志性工程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将碳达峰重点工作重要指标纳入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和力度。开展试点工作年度督察,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市)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责约谈。
(三)强化资金保障
优化完善碳达峰相关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整合现有重点领域碳达峰资金,优化调整资金结构,完善涵盖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6+1”重点领域及公共机构等特定领域碳达峰扶持政策。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同级党委政府要求落实碳达峰试点工作经费。
(四)加强经验总结
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年度白皮书编制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迭代开展“杭州市十大低碳场景”评选工作,定期总结各区、县(市)碳达峰典型案例,主动推广低碳转型试点经验,讲好杭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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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与WoodMackenzie联合发布的《2024年美国太阳能市场回顾报告》显示,美国2024年度新增装机量达50GW,刷新历史纪录,累计装机容量达235.7GW。整体来看,光伏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66%,若包含储能系统则占比高达84%。地面电站和商业光伏增长,住宅光伏市场萎缩公用事业规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定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指示精神,积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服务全国绿色低碳发展大局,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建设。2022年以来,新疆新能源呈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从3757万千瓦增长到2024
近日,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EIA)预测,到2025年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容量将达到32.5GW,储能容量将略高于18GW,风力发电预计将增加7.7GW,化石天然气产能将增加4.4GW。该机构最新的初步月度发电机清单报告(EIA-860M)显示,2025年的总新增容量将达到约63GW,这是美国最高的年度装机量。相比之下,
2月24日,乌兰察布地区电网运行数据再传捷报,电网最大负荷攀升至918.4万千瓦,单日供电量首次突破2.04亿千瓦时,两项指标均刷新历史纪录,负荷与供电量双创新高,能源需求持续攀升,标志着该地区能源保供能力与绿色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这一数据不仅稳居内蒙古电力集团所属盟市前列,更凸显了地区经济
2月27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组织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彭博新能源财经谭佑儒分析师对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进行展望与回顾。谭佑儒介绍,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预计达到698GW,而在乐观预期下,今年全球光伏新增730GW,增速接近20%。除中国光伏市场维持平稳增长
2025年2月27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表示,2024年,光伏制造端产量增速放缓,技术迭代加速。其中,多晶硅全年产量182万吨,同比增长23.6%,N型硅料出货占比超70%。硅片产量753GW,同比增长
日前,以色列能源和基础设施部表示,到2030年新建10万个太阳能屋顶,目标是到2030年增加1.6GW的新太阳能容量。该部表示,100000个太阳能屋顶计划将提供新的关税路线和税收减免,同时还将快速实现电网连接以激励部署。在此之前,最近推出了一个地图系统,该系统允许公民计算安装屋顶太阳能可能节省的成
2025年1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78.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49%。全省发电量333.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5%。一、电力生产情况(一)发电量情况。1月份当月,全省发电量333.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5%。其中水电11.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57%;火电242.7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06%;风电49.15亿千瓦时,
日前,意大利太阳能光伏协会ItaliaSolare表示,意大利太阳能光伏市场在2024年同比增长30%,新增装机容量为6.79GW,意大利累计装机37.08GW,去年第四季度新增装机容量近1.9GW。意大利目前上线的光伏系统总数为1878780个,但到2024年,它们的数量减少了25%,新安装量达到283914个。去年新增项目的最大贡
在印度之后,德国累计光伏装机容量也突破了100GW的里程碑。近日,德国联邦网络局(Bundesnetzagentur)报告称,德国1月份新增光伏装机约1.12GW,而2024年1月约1.6GW,2024年12月约1.82GW。在1月部署的新容量中,19.3MW来自阳台光伏系统,另有756MW来自屋顶光伏;此外,237.5MW来自地面光伏项目,13MW来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有序推进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
3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
2025年开年,浙江杭州几大科技公司的横空出世,让浙江再次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对于分布式光伏而言,浙江省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有关补贴政策、绿色办理通道、并网政策、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多项具体的支持政策,打造了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为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近期,天合富家在
2月17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深远海风电、漂浮式光伏、波浪能、潮流能,以及绿色氢氨醇制备等绿色能源项目。原文如下: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宁波市推进建筑领域屋顶光伏高水平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目标:新建房屋建筑方面,坚持持续全面强制性推广分布式光伏系统,确保新建建筑光伏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既有房屋建筑方面,按照“宜建则
截至2025年1月底,浙江省内电源总装机突破1.5亿千瓦大关,达1.52亿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达5908万千瓦,占比近四成。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达到5596万千瓦,成为电源装机增长的主力,并超越煤电成为浙江第一大电源。伴随装机规模增长,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在电力保障上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数据显示,
2月5日,无锡市发改委公布2025年重大产业项目名单,光伏类项目共14个。其中,包括5个光伏发电项目,9个硅片、电池、组件及辅材制造项目,详情见下表:
1月27日,宁波市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家庭屋顶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通知,并就该政策进行了解读。通知指出,本次调整的背景主要受光伏组件价格影响,2023下半年起,各类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成本大幅下降,已实现平价上网,实施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大幅下降。本次调整的
近日,(浙江台州)临海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并查处了一起网络谣言案件。两名涉案人员谢某和蔡某为提高某新能源公司光伏业务的关注度,编造了“尤溪镇村民光伏被骗”的虚假信息,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该视频迅速吸引了大量流量和关注,对当地光伏安装业务产生了不良影响。尤溪镇平安法治
日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公布2025年一季度杭州地区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情况。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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