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三、科技创新
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构建集研发、验证、转化为一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体系,努力建设“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和“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全力打造碳达峰科技引领样板区。
(一)打造“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
35.聚焦创新清单和项目清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储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产业链为重点,瞄准世界前沿,强化跟踪服务,动态制定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清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技攻关模式,力争每年实施15-20个重大项目。支持重点排放行业链主企业牵头,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推进“双碳”技术联合攻关。推进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攻关,探索在市域水泥、热电、化工等行业探索开展应用试点,加大碳捕集利用企业招引和培育,构建CO2回收利用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36.聚焦政策清单,完善科技创新激励制度。进一步落实《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科技研发项目的支持。落实《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等政策,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资助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申请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二)打造“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
37.依托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打造一批高能级“双碳”科研平台。支持白马湖实验室(能源和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能源和“双碳”战略力量培育体系;鼓励支持之江实验室、湖畔实验室等将“双碳”技术纳入研究方向,开展跨学科科技攻关。支持在杭高校建立“双碳”科研平台,支持浙江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院做大做强,支持浙大城市学院深化中国城市低碳建设水平指数研究。支持在杭行业龙头企业聚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到2025年建设省级(重点)研究院5家,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20家,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三)打造“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
38.聚焦“两中心建设”,完善“双碳”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依托全国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之都创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双碳”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到2025年绿色能源概念验证中心达到3家以上。加快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开发构建线上交易平台,完善成果转化垂直应用大模型;鼓励各区、县(市)建设分中心,形成市区两级成果转化“1+N”网络。支持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完善“验证-孵化-小试-中试-熟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到2025年推动50项“双碳”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9.聚焦本地化转化应用,打造“双碳”科技成果转化杭州模式。落实《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在杭转化。引导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完善运营机制,开展先投后股等试点,强化对“双碳”技术成果转化的引导力度。常态化开展“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活动,提升科技需求企业画像精准度和科技供需对接匹配度。深化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合作,拓宽全球技术杭州应用渠道。推动“双碳”技术在杭开展路演,积极承办全国性“双碳”成果交易展会、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打响首选地品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国资委]
(四)夯实“双碳”科技人才根基
40.依托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着力招引、培育高层次“双碳”人才。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升级‘杭帮彩’人才服务机制,着力提升人才发展环境。到2025年力争引进10名以上“双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引进5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四、制度创新
(一)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立法
41.制定出台《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立法形式固化碳核算、碳“双控”、碳预算管理、碳标准等碳达峰碳中和制度,明确清洁能源、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低碳农业、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环保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二)探索碳排放核算+预算制度
42.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在编制市级层面简易能源平衡表及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行先行先试,探索研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衔接机制。依托企业碳账户建设,探索研究建立企业端碳排放数据核算(速算)体系。在萧山区率先试点建设碳排放统计核算(速算)体系,开展六大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统筹编制市区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区政府]
43.探索建立全市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试点推进碳“双控”制度,建立能源“双控”向碳“双控”转变的衔接机制。研究编制市级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分解落实机制,确定各区、县(市)、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及任务。以企业碳账户、公共机构碳账户试点为基础,探索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在目标分解、评估测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三)探索实施项目碳评制度
44.完善项目能效评估与管理机制。实施在建“两高一低”项目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按照行业能耗限额准入标准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新建项目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产能、能耗、煤耗等量替代制度。强化项目节能审查,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5.探索项目碳效准入机制。修订完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探索建立项目碳排放准入和退出标准。实施项目碳评“一区一行业”试点,推动临安区率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碳排放评价制度试点,研究提出覆盖项目预评估、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与项目投产等四个环节全流程管制机制;依托现有项目能评制度,选择一个高耗能行业开展项目能评+碳评试点,研究制定项目能评+碳评管理办法,出台项目能源+碳评报告编制大纲。发挥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加强对新上项目的能效和碳效监测,加强监察和审计。探索开展项目碳评结果的多元应用,支持项目碳评在项目准入、碳预算、绿色金融、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应用。依托企业碳账户建设,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 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投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46.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公共交易平台。积极争取设立碳期货交易所,研究明确目标定位、运营机制、产品交易规则等。深化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合作,加大成果在杭产业化,建立绿色技术转化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开发构建线上交易平台,完善成果转化垂直应用大模型。鼓励各区、县(市)建设分中心,形成市区两级成果转化“1+N”网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科技局]
47.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探索绿电绿证交易与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管理相衔接,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企业年度用能预算考核范围。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使用绿色电力刚性约束,对于超出年度基准能耗的重点行业企业,超过部分应购买相同数量的省外绿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48.依托个人碳账户探索建立碳积分和碳普惠制度。依托绿色出行平台和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等,迭代升级打造绿色出行和生活垃圾分类碳普惠平台,完善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积分方法学,探索建立居民碳账户。拓宽绿色低碳积分权益兑付渠道,依托杭州市能源双碳大脑,探索建立“碳普惠积分兑付超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机构等拓展碳积分使用渠道,在企业碳中和、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工作中探索碳积分使用方式,促进碳积分和碳普惠体系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余杭区政府]
(四)探索城市绿色更新机制
49.创新绿色更新模式方法。强化绿色更新导向指引,研究制定《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深入总结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绿色低碳改造,研究制定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商贸综合体、办公楼宇等绿色更新指南或设计导则。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更新模式、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存量资源统筹利用方式、长效运营模式、投融资模式、城市体检与城市绿色更新衔接机制等,到2025年,推动实施城市更新改革事项13项。[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
50.强化建筑碳排放数智管理。依托杭州市建筑绿色低碳数字化监管平台,开发城市绿色更新模块,从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验收、运营评估各环节实施闭环监管。依托杭州市CIM平台,建设“CIM+”建筑能效监管应用场景,逐步将建筑能效监管扩展到商业建筑,探索建筑能效分类管控模式。[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51.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建筑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杭州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建筑项目评估实施规程》,对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开展与评价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2.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创新。以东部湾新城区域绿色化更新为试点,制定出台《关于东部湾新城打造钱塘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能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推进东部湾新城能源基础设施高能级建设,探索将能源站用房(不含站房内生产工艺设备)和供能管网系统等区域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经营性用地收储的配套基础设施一并实施。(责任单位:钱塘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五)打造“杭碳”绿色金融品牌
53.探索完善绿色低碳项目授信制度。依托能源双碳大脑,完善绿色金融融资企业评价体系。动态构建绿色低碳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张清单”。推动杭州银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等制定出台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绿色金融一揽子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实施差异化授信管理机制和差异化利率定价机制,对市级以上低碳园区试点重点给予授信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杭州银行]
54.创新转型金融服务。探索制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聚焦传统高碳行业企业转型需求,针对性制定行业转型指引路径,建立转型企业和转型项目库。依托能源双碳平台,依据企业碳强度水平和碳减排情况,创新“碳效贷”“转型贷”等金融产品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5.探索建设碳金融应用场景。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和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建立数字化碳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碳账户金融” 等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投融资服务专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56.拓宽绿色低碳发展资金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专项信贷额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探索以碳汇、绿证、碳排放权等为标的物的绿色金融信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7.完善绿色金融考核激励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设绿色专营支行、绿色金融职能管理部门,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有条件的区、县(市)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激励机制,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MPA评估、监管评级和风险评估范畴,激励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分批次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在杭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探索构建“杭碳”标准体系
58.探索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以光伏组件、纺织化纤产品、优质农产品、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智能安防等为突破口,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研究,研究构建碳足迹数据库,探索建立碳标签体系。推动萧山区开展纺织产品碳足迹试点,鼓励龙头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
59.推进绿色低碳认证体系建设。完善交通、家电、教育、医疗、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服务和产品认证标准。探索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和建筑碳标签认证体系建设。完善各领域认证标识体系,逐步扩大碳标签和碳标识覆盖范围,有序推进碳标签和碳标识在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丰富碳标签认证制度和产品碳足迹的应用场景,推动核算方法和标准国际互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60.完善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推动重点领域制定完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共机构运行能耗及碳排放定额标准、绿色数据中心能效、低(零)碳园区、社区等一批低碳评价标准,符合要求的转化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持续放大绿色亚运效应,制定省级地方标准《大型赛事活动绿色低碳运营指南》,推动碳中和亚运会标志性成果制度化。推动钱塘区前进智造园、网易园区开展低(零)碳园区试点,争取形成低(零)碳园区建设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61.探索推进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依托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碳减排核算方法学及行业碳减排量监管评价体系。依托淳安县浙江森林保护碳汇项目方法学应用试点,积极探索推进森林碳汇标准体系构建。积极支持市公交集团探索开展公共出行领域碳减排方法学研究。探索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水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余杭区、淳安县政府]
五、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提升全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增强全市居民低碳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减碳的良好氛围。
(一)打造“双碳”科普品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62.打造一批“双碳”宣传品牌。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双碳”主题系列展览。发挥好“科普杭州”等新媒体科普平台作用,创新“双碳”科普形式,深化线下宣教基地建设,发挥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杭州气象科普体验馆、杭州植物园等科普研学功能,开启“馆校合作”模式。推动“双碳”进校园,开设“双碳”特色课程。打响“杭州市十大低碳场景”品牌。结合试点标志性工程打造,评审认定一批“双碳”领域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据(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市教育局]
(二)实施“人人+”低碳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63.打响“人人+”低碳活动品牌。大力推广杭州亚运“人人一千克”、“我为亚运种棵树”、“绿色办公十条”、“人人公益三小时”、临安“人人一千瓦”、低碳村规民约等活动经验,以垃圾分类、绿色出行、植树绿化、光伏利用、餐饮节约、塑料污染治理等为主题,打造“人人+”低碳系列行动。以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为重点,开展绿色社会单元示范建设,力争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家庭600个,创建绿色商场10个或60%以上的大型商场达到创建要求,80%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
(三)推广绿色产品服务认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消费
64.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或服务认证体系建设。到2025年,新增绿色产品认证企业100家,低碳产品认证企业20家。建立完善节能产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推广机制,鼓励居民选用节能灯具和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家用电器,鼓励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销售专区。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继续制定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探索制定大型活动绿色低碳展演指南,制定发布绿色旅游消费公约或指南,规范引导景区、游客践行绿色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
(四)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65.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能源审计、节能监察等工作,促进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提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一企一策”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引导督促国有企业履行节能减排社会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鼓励在杭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发布ESG报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五)开展“双碳”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管理能力
66.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学院等教学计划,鼓励开展以碳达峰为主题的培训考察、课题研究等活动。建立“双碳”领域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委党校、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
六、实施绿色低碳重大工程
分年度制定重大工程年度实施计划,谋划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等七类近百项重大工程,强化试点工作支撑。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聚焦工业、建筑、交通、碳汇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数智赋能提效、节能减碳增效、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交通领域低碳转型、碳汇开发等五个方面的重大项目,促进先进双碳技术在杭州落地转化应用,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以新型电网系统、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基础设施和应急调峰设施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能源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强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
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工程。
以处理工艺节能改造、废弃物协同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重大工程,推进废水、废气、固废等处理设施减污降碳协同。
循环经济发展工程。
依托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升级版和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聚焦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链打造、绿岛项目等,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园区和社会层面资源利用效率。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围绕“双林城市”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国家储备林、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高陡坡退耕休耕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杭州市域生态碳汇水平,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路径。
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工程。
结合市绿色能源产业生态圈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绿色能源产业发展重大工程,推进光伏、风电、储能、节能环保等现有优势产业补链强链,谋划布局氢能、核能、新型储能等新兴能源产业,夯实杭州“双碳”产业基础。
科技创新强基工程。
聚焦“双碳”前沿科技,以技术攻关、载体建设、转化应用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强基工程,强化杭州“双碳”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全球“双碳”技术杭州转化应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月调度、季例会、年考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发布年度工作任务书,明确各区、县(市)及各职能部门责任目标及工作任务。各区、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逐一制定重大改革(制度)和十大标志性工程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将碳达峰重点工作重要指标纳入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和力度。开展试点工作年度督察,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市)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责约谈。
(三)强化资金保障
优化完善碳达峰相关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整合现有重点领域碳达峰资金,优化调整资金结构,完善涵盖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6+1”重点领域及公共机构等特定领域碳达峰扶持政策。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同级党委政府要求落实碳达峰试点工作经费。
(四)加强经验总结
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年度白皮书编制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迭代开展“杭州市十大低碳场景”评选工作,定期总结各区、县(市)碳达峰典型案例,主动推广低碳转型试点经验,讲好杭州故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印度储能市场凭借明确的政策导向与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市场焦点。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正为印度储能行业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政策护航市场需求爆发式增长根据当前情况来看,印度配储政策明确,新增需求可期。印度对新能源项目的配储要求日益严格,规定未来新招标
集邦储能获悉,摩洛哥国家电力水力局(ONEE)电力分公司近日发布招标意向书(AMI),计划招募BESS集成商(可与EPC公司联合投标),负责1600MWh-AC电池储能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测试、调试及长期运维,项目将分为多个标段并在多个站点实施,计划于2025年底至2026年年中投运。此次招标不仅是摩洛
根据德国EUPDResearch与插拔式光储系统制造商Anker的最新联合研究揭示:阳台光伏+储能组合正成为德国家庭降低能源支出的高效解决方案。数据显示:一套2kW插拔式阳台光伏系统搭配2kWh储能电池,可减少64%的电网用电成本,投资回收期仅需4年。随着阳台光伏在德国市场的持续升温,配套储能电池的安装量呈
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河南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河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进一步对能源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能源工作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指明了
近日,随着华电凯升木垒雀仁光伏储能一站并网投运,新疆电网新型储能总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达到1009.7万千瓦/3371.3万千瓦时,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西部各省份第一。截至2024年年底,新疆电网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新能源发电存在间歇性和不稳定性,特别是在新疆,新能源发电出力呈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3日,中航光电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于公司2024年度整体情况,收入端公司有效应对了防务领域需求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积极争取客户订单,高质量生产交付,同时紧抓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光伏储能等行业增长机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06.86亿元,同比增长3.04%。公司持续巩固
随着75台阿特斯CSI320kW(千瓦)光伏逆变器的成功投运,位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的源网荷储一体化30MW(兆瓦)山地光伏电站正式并网。阿特斯凭借行业领先的逆变技术和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实现年均发电量3642万kWh(千瓦时),在复杂山地环境中树立起高效发电、智慧运维、生态友好的新型电站范本。硬核技术
4月10日,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成功开幕,本届峰会汇集全球储能一线品牌,齐聚政产学研领袖,共同探讨储能发展大势,以应对储能发展之变局。作为全球领先的数字能源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华为数字能源携电站、工商业智能光储解决方案亮相,全面展示在储能
4月10-12日,2025ESIE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在北京盛大召开。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商,英臻科技携旗下能睿(UniEnergy)——新能源资产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亮相,以扎实的技术实力与创新方案吸引众多关注,彰显出在新能源数智化赛道的深厚底蕴。展会现场盛况能睿(UniEnergy)平
近日,中核集团旗下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主导建设的江苏泰州俞垛镇、江苏徐州沙集镇两个总装机容量达100兆瓦的渔光互补项目正式并网。作为江苏省新型能源体系示范的重点实践,沙集项目深度契合《徐州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能源布局,有力推动了新能源与渔业养殖绿色环保等产业的
4月2日,随着华电凯升木垒雀仁光伏储能一站并网投运,新疆新型储能总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达到1009.7万千瓦/3371.3万千瓦时。据统计,2024年底,新疆新型储能并网装机累计达到953.45万千瓦/3177.33万千瓦时,全年充电量达到44.8亿千瓦时,放电量达到38.6亿千瓦时,储能转换效率为86.2%;利用小时数
4月18日,四川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7年,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融合态势基本形成,新能源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链主链核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产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聚焦推动能源绿色转型,落实落细服务新能源各项举措,确保符合政策、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项目应并尽并,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利用,全力服务新
4月16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根据答复文件,浦东新区推进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光伏60万千瓦以上,截止2024年底已完成55万千瓦;四是完善企业碳排放核算及信息披露体系,浦东新区共有6家发电行业企业纳入
4月16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继续支持各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建设工作,综合屋顶资源产权归属、开发难易度、项目成熟度等情况,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场馆等
近日,国电电力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91.82亿元,同比下降1%;净利润98.31亿元,同比增长75.28%;基本每股收益0.55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4年末,国电电力控股装机容量11170万千瓦,其中火电7462.90万千瓦,占比66.81%;水电1495.06万千瓦,
4月1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勇从分时电价机制的重要意义、目前的主要创新点、未来的深化方向3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具体如下:一、分时电价机制的重要意义分时电价机制的实施,为山东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
近日,南非政府正式批准并启动实施《南非可再生能源总体规划》,该规划明确规定,至2030年前,每年需新增至少3GW、至多5GW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该规划在短期内将以太阳能、风能及电池储能为当前重点,旨在构建低碳、可靠且经济可负担的能源体系。南非政府将SAREM定义为“动态发展”的文件,未来将根
美国白宫4月9日表示,由于中国未撤回关税反制措施,从美国东部时间9日起,将对来自中国的商品加征50%的关税,使得中国商品的总关税税率达到104%,这是中美贸易战爆发以来最严厉的一次制裁。而这对于光伏行业而言,已屡见不鲜。当中国光伏产品凭借强大的竞争力横扫70%市场份额时,海外市场出于竞争压力
3月3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
4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3月31日,龙源电力在北京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发布会(下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到41143.2兆瓦,全部为可再生能源,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30408.77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10698.33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36.10兆瓦。报告显示,2024年
4月15日,浙江乐清市发改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5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34个,总装机容量803.4kWp,年平均发电量879893kWh。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一年,自备案之日起计;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通知书有效期
从钙钛矿光链官微获悉,4月11日,浙江绍兴柯桥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举行了重大产业链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共有43个项目签约,其中24个项目现场签约,计划总投资达317亿元,项目主要涉及光电信息、新型复合材料等领域。杭绍临空示范区共有13个项目签约,计划总投资达110亿元。其中,新一代光伏
日前,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通知》,通知称拟开展2025年度光伏补贴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
日前,浙江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上墅乡公共建筑光伏项目运营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称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也增加我乡各村集体收入,计划开展拟对上墅乡各村相关房屋屋面出租,用于安装太阳能光伏板,面积约5000平方米(最终按实际估算)。安装并网后最低价220元,20年每年
日前,浙江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废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公告称瑞安市实行的《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与上级文件内容存在冲突,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光伏项目有序发展,拟废止该文件。原文如下:关于公
3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并网时间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进行
3月3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
4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农村自建房按规定翻新、翻建,推广一体式光伏屋顶。原文如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大力提振和扩大消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