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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动“五个三”!山东临沂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2023—2030年)征求意见

2023-12-05 08:45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产业光伏发山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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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光伏产品循环再利用产业

1、市场前景

光伏产品回收和循环利用是光伏产业链最后一环。我国是光伏市场大国,新增和累计装机量均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但当光伏电站运行期满后,废弃的光伏组件就将产生相应固废。若以光伏组件20年寿命计算退役期,则到2031年左右,我国才开始有规模组件报废量,且报废量也不高。但考虑早期分布式电站技术成熟度低、产品功率、效率低等原因,很可能面临提早更换以满足经济性的情况,因此光伏组件大规模退役期可能大幅提前。国际能源机构预测,全球光伏组件回收量将在2030年达到800万吨左右,迎来回收大潮。2050年,全球光伏组件回收量将会进一步提升至近8000万吨。其中,我国光伏组件回收量将在2030年达到150万吨,在2050年达到约2000万吨。

我国及全球光伏产品回收产业市场潜力大,目前全球回收技术和商业模式都处起步阶段,存在着回收难度大、运输成本高、处理技术不成熟、回收机制与标准制度缺乏等多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未来,绿色标识有可能成为光伏产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而回收和循环利用环节是绿色制造、绿色标识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光伏产品的回收与无害化处理,成为具有发展潜力需要提前布局的光伏产业链重要一环。

2、发展思路

抓住光伏产品回收再处理产业发展初期的机遇,提前谋划布局光伏组件、光伏平衡部件等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大力支持易拆解新型结构光伏组件产业的引进和培育。借助临沂物流优势,力争将临沂建设成光伏产品回收循环再利用的集散地。

3、主攻方向

以兰山区、兰陵县、河东区等光伏(电池)组件产业优势区域为重点,推动光伏组件回收产业发展。制定完善且具备实操性的光伏组件回收产业政策体系,明确把光伏组件回收纳入到环保回收管控范围,对于采用环保方法回收处理的公司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依托光伏电池、组件、玻璃、储能电池等集聚发展优势,系统谋划,提前布局,积极引进具有光伏组件胶膜拆解、电池片或硅片完整回收、高价值金属高纯度低成本环保回收再利用相关先进技术的企业和科研团队,支持光伏组件龙头企业、专业组件回收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建设组件回收产业创新中心,加强废弃组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在物理拆解、回收、再利用等环节,形成绿色环保闭环回收流程,培育孵化相关产业,打造光伏产品回收处理“专精特新”企业,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光伏产业循环产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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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能光伏产业

1、市场前景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到2025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量产化转换效率显著提升,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装备、材料、器件等配套能力。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水平逐步深化。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光伏特色应用领域大幅拓展。智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卓有成效,适应电网性能不断增强。在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乡村振兴及其它新型领域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形成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有效满足多场景大规模应用需求。

2、发展思路

光伏制造方面。围绕光伏制造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鼓励现有光伏企业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上下料、导片插片、串焊、装框、灌胶、包装等生产环节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减少人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光伏制造企业主动加强重大装备智能化,积极应用丝网印刷机、层压机、焊接机、电致发光测试仪等智能化装备。鼓励研发生产具有自动控制、实时监测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不断提升科技水平。

光伏应用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智能清扫、智能跟踪、智能监控等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建设智慧电网,重点开发智能光伏发电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分析、远程监控调度、智能检测诊断、故障报警处理等一体化智能管理,

3、主攻方向

支持兰山、兰陵、河东光伏产业园开展智能化制造试点。遴选一批传统光伏电站开展智能运维示范建设,鼓励新建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智能管理平台,依托市供电公司市能源智能管理系统,推动全市光伏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智慧光伏生产运维体系。

四、拓展“三大”新型应用场景

临沂市是山东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市,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良好、场景丰富的特点,坚持“分布为主、集散并举”,加快光伏开发应用。积极开展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区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电网接入、市场消纳、房屋资源等条件,科学规划开发时序,合理布局光伏示范重点项目,推动光伏发电与农业、养殖业、矿业、林业等融合发展。利用荒山荒坡、建设用地、设施农业地、园地等,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复合利用项目,在保障农林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提高农民收益。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将分布式光伏规模化作为临沂光伏发展的重点方向,开展整县、整乡、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光伏应用样板。重点在各类工业园区、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屋顶整体规模化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支持农居连片进行光伏发电应用开发改造,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

同时,加快光伏发电应用创新。重点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交通物流、工业等多种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光伏与新型储能、氢能、充换电等相结合,探索光伏与建筑一体化(BIPV)、“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等新型应用场景,推动光伏发电就近就地消纳,不断拓展光伏应用新空间。

1、大力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BIPV)

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光伏行业和建筑业有效合作机制,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积极推广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应用,将光伏建筑一体化作为建筑节能重要内容。以光伏替代棚顶、幕墙、玻璃等建筑材料,推动装配式建筑、新型建筑等与光伏建筑一体化有机结合,促进低碳绿色建筑发展。以曜灵新能源厂房BIPV为试点,在新建交通枢纽、会展中心、文化场馆、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示范。

2、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

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围绕光储充一体化、光氢一体化,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园区、绿色物流、绿色村居。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鼓励光伏发电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大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在条件适宜地区,开展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稳步开展光氢一体化示范。有效整合光伏发电资源,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制氢项目,以中能建光伏制氢、氢装上阵氢能物流等项目为试点,积极推动光伏制氢项目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光伏制氢与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以临沭为重点,支持金沂蒙、史丹利等化工企业,探索开展光伏制氢在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领域替代化石能源的应用技术试点。依托临港精钢基地,积极推进绿氢在氢冶金领域的应用,促进传统高耗能行业低碳绿色发展。完善“源网荷储”综合优化配置方案。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提高系统平衡能力。运用技术手段和“互联网+”新模式,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

3、全面推广“光伏+”综合应用

持续推进全市集中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大力促进光伏发电与建筑、农业、养殖业、矿业、工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同时,探索光伏发电与交通、生态旅游、数据中心、清洁取暖等方面的协同建设,创新发展模式,创建发展新业态。光伏+交通。重点利用铁路边坡、高速公路、主干渠道、园区道路和农村道路两侧空闲土地资源,推广“光伏廊道”行动。光伏+生态旅游。全面推进光伏发电与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相结合,利用停车场、游客中心等设施建设光伏电站,实现景区能源绿色化。光伏+通讯。鼓励5G基站、数据中心等高电耗基础设施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打造绿色数据中心。光伏+清洁取暖。重点在农村地区推进光伏与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等配合开发利用,实施清洁取暖示范,助力大气污染治理。

五、构建“三大”产业服务体系

发挥政府引导性作用,强化科技、人才、资金有效支撑,推动创新、人才、资金“三链”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坚持技术赢人,加快推进技术中心、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光伏产业研发平台建设。

1、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依托临沂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以刘焕明院士团队为核心,集合材料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车辆学院等多个学科带头人团队,打造临沂市光伏技术研发平台,开展钙钛矿叠层、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光伏、储能新型技术研发。

2、建设企业研发平台。支持曜灵新能源(光伏)研究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会同临沂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开展光伏技术研发,申报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国华金泰、力诚新能源设立市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新型光伏玻璃、新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

3、建设光伏检测平台。依托市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光伏产品质量检测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认可,全面加强光伏产品质量检测,提升临沂市光伏产品质量。

(二)构建高层次人才体系

1、大力引才。针对光伏产业智力密集、技术密集的特点,依托市新能源协会,建立临沂市光伏产业高端智库,多渠道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带编引才。探索“人才编制在高校、创新创业在企业”的高端产业人才引进模式,继续引进院士团队,助力临沂市光伏产业创新发展。飞地引才。以曜灵、纬景等企业为依托,在珠海、上海等地设立科创飞地,聘请院士及团队根据临沂市光伏发展需求开展异地技术研发;开展“光伏人才沂蒙行”等活动,积极对接临沂籍光伏人才,引导为家乡光伏产业发展出谋划策。高管引才。聘请有资源、有能力的新能源领域的知名企业家为临沂市“新能源双招双引大使”,充分发挥企业家以商招商、以商揽才的作用。

2、全力育才。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面向光伏产业发展需求,全面推行校企协同、合作育人,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技能人才方面。支持临沂市重点光伏企业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开设光伏定向培训班,设立企业学院,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开设光伏相关专业,2024年秋季招生,培养电气工程师、光伏运维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机械制造、硅酸盐、无机非金属、焊机电焊等领域专业人才。专业人才方面。临沂大学与光伏骨干企业构建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集聚更多光伏人才资源,牵引推动光伏产业迭代升级。加强碳中和学院建设,开设光伏产业相关专业,力争本科专业由2个逐步扩大到6个。以刘焕明院士团队为核心,积极申请设立光伏研究生专业,培养光伏产业高级人才。

(三)构建基金保障体系

实施“国资领投”,以市城投集团致同资本为基金管理人,联合市属国企、市县引导基金、社会资本,设立20亿元“双碳”产业引导母基金,继续推动产业基金扩大到50亿元,从“双碳”产业引导母基金中设立5亿元天使基金重点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与鲁信创投、华能景顺、上海胜帮基金等合作,与上海善达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入口,积极投资光伏上市企业,推动光伏企业返投临沂。发挥资本在订单导入、供应链支持、上市等方面作用,吸引光伏上下游企业落地。引进国内优质的基金管理人在临沂设立子基金,逐步设立种子、天使、VC等各类基金。

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明确的光伏电池片、组件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存在的影响如下:

(一)对水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胶膜等项目生产制造可能产生的污水包括硝酸废水、氟废水、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在各项目自设的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等生产项目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因素有粉尘、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氨气、非甲烷总烃等。生产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三)对声环境的影响。光伏电池片、组件等生产加工设备一般位于专用厂房内,声级较小,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经过优化设备选用、合理位置布局以及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有关噪声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光伏产品制造的固体废物,包括缺陷电池片、辅材裁剪边角料、缺陷电池组件、废导热油、废拆包材料、氟化钙污泥、生化污泥、含银污泥等。固体废物分别交由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或交由原供货商回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产业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

(一)产品加工制造。具体项目实施中,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TCPIA0002-2017)、《光伏产品环境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分类分级》(NB/T42130-2017)、《光伏组件环境试验要求通则》(NB/T42131-2017)、《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具备与产业相配套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二)污染物排放。在污染物排放上,光伏产业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三废”防治和噪声控制,避免引起环境风险和污染。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废气排放要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营运期要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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