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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GW 34个风光项目!贵州兴仁“十四五”风光名单公示

2023-04-04 09:55来源:兴仁市能源局关键词:光伏项目十四五贵州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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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按照《黔西南州加快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2020]27号)文件要求,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能源管理队伍。要单独设立能源综合管理部门,对煤矿和非煤能源进行行业管理,并保障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煤矿行业监管部门应按有关要求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做到机构设置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

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坚持并落实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支撑作用,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及时修改完善市级层面的产业和监管方面的有关政策、意见、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做到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到位,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集团及所属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煤矿企业必须确保煤矿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纳入煤矿全年的经费预算,安全费用应当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切实履行好全市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监察责任,充分发挥市级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防治

(一)加强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和隐患排查

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确保安全保障要素投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专业化市场化队伍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大灾害隐患的排查。强化灾害防治和综合治理,落实好“一矿一策、一面一策、一头一策”灾害防治措施。

(二)强化瓦斯防治

扎实开展瓦斯防治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全力实施煤矿瓦斯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加强通风管理,抓好“一通三防”工作,严格瓦斯超限管理,杜绝计划外瓦斯超限;强化煤矿“双回路”建设,提升矿井供电可靠性。严格落实防突措施,采取保护层开采、区域预抽等防范措施,提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综合治理水平。

(三)强化水害防治

开展水文监测工作,加强对老窑、采空区、断层以及强含水层等致灾因素的监测,建立健全防治水台账,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严格落实雨季三防制度,大力提升煤矿防治水能力。

(四)强化火灾防治

加强内因火灾预测预报,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确定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指标气体,必须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必须制定并实施防治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加强外因火灾管理,严格落实井上井下生火地点外因火灾防治措施。井下生火作业必须“一工程一措施”,并由矿长审批。

(五)强化顶板管理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推广运用先进的支护技术,加强支护材料抽检,严禁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入井使用;加强顶板离层监测,煤巷、半煤岩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加强巷道维修管理,维修独头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分段整修、边掘边修。

五、加强职业健康防护

建立健全粉尘防治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煤矿企业粉尘防治主体责任,减少尘肺病发病率。煤矿企业应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如实、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管理,做好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监测、预测及评价工作,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系,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各项职业健康防护政策。

六、提升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一)加快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强化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保障作用,支持州能源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州、县、集团公司、矿井四级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联网。

(二)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

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支持完善省、市、县、煤矿四级培训体系,推动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实施煤矿新型学徒制和招工招生一体化;完善煤矿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三)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纵深发展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全市所有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到2025年末,正常生产煤矿全部达二级及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提升煤矿应急救援水平

强化煤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救援抢险能力;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

第四章 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能源发电产业

抢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发展机遇,把太阳能、风能发展作为能源产业清洁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步伐,努力实现2025年太阳能、风能装机规模取得大突破。

一、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

立足太阳能资源禀赋优势条件,抢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发展机遇,统筹项目布局与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严控光伏项目布局,创新“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支持发展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项目,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支持光伏开展石漠化治理、采煤沉陷区治理,合理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等,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空间,推动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在城镇住宅小区和农村房屋、产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屋顶、商业和旅游综合体等领域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推动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支持在乡村发展分布式家用光伏。到2025年,全市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以上。

专栏4-1-1: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重大项目

十四五”期间,采用滚动开发方式推动建设一批光伏项目,规划建设兴阳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12万千瓦)、巴铃镇大山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0万千瓦)、巴铃镇百卡农业光伏电站(20万千瓦)、潘家庄农业光伏电站(15万千瓦)、百德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电站(20万千瓦)、兴仁市马马崖大湾村管道光伏电站(10万千瓦)、下山镇大坝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8万千瓦)、兴仁市铃山光伏电站(25万千瓦 )、大山镇农业光伏项目(20万千瓦)、兴仁市35千伏变电站周围5公里范围光伏电站(2万千瓦)等。

二、加快发展风能发电

按照生态优先、有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发展并举、对外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的原则,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运输以及施工安装等建设条件,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严把生态、安全准入条件,同步做好(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市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到2025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左右。

专栏4-1-2:风能发电建设主要项目

“十四五”期间,采用滚动开发方式推动建设一批风能发电项目,包括大山镇百德镇波阳镇(10万千瓦)、下山(10万千瓦)、苦森箐(10万千瓦)、巴铃镇回龙镇(10万千瓦)、下山镇风光互补(5万千瓦)、新龙场(15万千瓦)、上平寨风光互补(5万千瓦)、三棵树(10万千瓦)、竹山(10万千瓦),以及巴铃镇百卡(10万千瓦)等风电场项目。

三、推进生物质发电

围绕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统筹农业、林业、畜牧业等领域生物质资源,多元化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因地制宜,支持利用薏仁米秆、甘蔗叶、甘蔗渣、玉米秆、小麦秆及林业剩余物等农林生物质资源发展生物质颗粒燃料、直燃发电及沼气发电等能源化利用。

专栏4-1-3:生物质发电建设主要项目

“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2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兴仁垃圾发电厂(5万千瓦)、兴仁市生物质(垃圾)发电项目(6万千瓦),总装机规模11万千瓦,总投资13亿元。

第二节 科学发展煤电和水电

一、推动发展煤电

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围绕服务于全州“大电强网+大产业”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实施优势煤炭资源就地发电转化战略,支持布局大容量高参数煤电机组,加快推动建设兴仁电厂一期项目,实现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带动产业延伸高质量发展,支撑工业强州、工业强市。到2025年,力争新增煤电装机规模132万千瓦。

专栏4-2-1:煤电电源建设重大项目

兴仁电厂一期(2×66万千瓦)为《贵州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于2016年7月动工建设,于2017年9月26日被列为国家首批缓建煤电项目之一后处于停建状态,已列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清洁高效电力产业重点建设项目。

二、优化发展水电

围绕“麻沙河”梯级水电工程建设,按照“小流域、大生态”的理念,因地制宜、合理适度开发小水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继续对具备条件的小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提高发电效益和安全性能,支持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建设。积极推动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到2025年,全市新增水电装机容量5万千瓦左右。

专栏4-2-2:水电建设主要项目

“十四五”期间,合理适度开发小水电,支持麻沙河河流开发水电梯级电站建设(梯二级、梯四级、梯五级、梯六级),规划建设波央水电站(0.2万千瓦)、小麻山水电站(3.5万千瓦)、黄家厂水电站(0.8万千瓦)、岩脚一级电站(0.4万千瓦)、岩脚二级电站(0.4万千瓦)、米粮二级电站(0.3万千瓦)、也蔑电站(0.2万千瓦)、软口河电站(0.3万千瓦)、阴河洞电站(0.2万千瓦)、马堡树电站(0.3万千瓦),以及双洞口电站(0.2万千瓦)等一批水电项目,总装机容量6万千瓦以上,力争建成装机容量5万千瓦左右。

“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市域水能资源优势,全力推动莲花(120万千瓦)、波阳(120万千瓦)、石峨厂(120万千瓦)、田湾(210万千瓦)、大山(210万千瓦)、麻纱河(30万千瓦)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

第三节 推动发展非常规天然气和地热资源

一、推动发展非常规天然气

按照全省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的要求,优先选择资源潜力条件好的地区,积极推动煤层气和页岩气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尽快突破发展瓶颈,为中远期规模化发展非常规天然气利用打下坚实基础。以市区西南部雨樟向斜北翼、东北部岔普向斜等控制煤层气的构造单元为重点,支持开展煤层气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以市区中部及中北部页岩气成藏有利区为重点,支持开展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力争实现新突破。

专栏4-3-1: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页岩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5年) 》(黔府办发[2019]34号)对全省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的总体部署,“十四五”期间,全省将以正安、习水等为重点建产区,以道真、桐梓、岑巩等为勘探突破区,以威宁、水城、兴仁、黄平、长顺、务川等为资源潜力后备区,力争到2025年,页岩气年产量达12亿立方米;同时,在沿河、德江、务川、黔西南、黔南等地实施一批基础调查评价项目,加大勘探力度,优选页岩气勘查区块,推动加快页岩气探矿权出让速度。作为全省页岩气资源潜力后备区之一,兴仁市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及技术支持,强力推动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推动发展地热能资源

按照全省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的要求,大力推动地热资源潜力勘查和评价,重点支持开展浅层地温能、中深层地热水等地热调查工作,为地热资源的开发提供基础支撑。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多元发展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及技术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推动浅层地热能资源在制冷、供暖、种养殖等领域的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屯脚鲤鱼村、新城区、四联乡毛栗寨及锁寨等地热项目新设采矿权。突出特色,推动“温泉+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将温泉与疗养、美容、养老等相结合,开发多层次温泉养生产品,助力贵州打造“中国温泉省”品牌建设。

专栏4-3-2: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

“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全市地热资源潜力勘查和评价,为全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提供资源支持。同时,以贵州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温泉省”为契机,以兴仁县民政园区建设项目(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建设)为抓手,推动温泉与疗养、美容、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温泉养生产品多元发展。

拟设地热采矿权项目:屯脚鲤鱼村地热项目,拟设采矿权面积0.1626km²;新城区地热项目,拟设采矿权面积1.0648km²;四联乡毛栗寨地热项目,拟设采矿权面积2.4611km²;锁寨地热项目,拟设采矿权面积3.4861km²。

兴仁县民政园区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兴仁市梨树坪村,由6栋新建养老公寓、2栋已建未成年保护中心、2栋已建儿童福利院、1栋已建老年养护院及1栋已建社会福利院地源热泵中央系统工程构成,总建筑面积约45064㎡,总投资费用约为2300万元。

第五章 全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优化电网建设

一、加快优化电网网架建设

电网是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的基础平台。优化电网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支持实施盘州-兴仁换双回、兴仁换-独山500千伏主通道建设。依托南方电网兴义电网和黔西南州地方电网,统筹推进城乡(中心城市)电网和工业园区电网建设,继续加大和巩固完善220千伏电网,加快建设普安县银山变至兴仁市李关变220千伏Ⅱ回线路新建工程,规划新建兴义电网220千伏巴铃重工变、地方电网220千伏登高电厂送出工程,构建强大的输电网网架。强化电网安全管理,优化电网调度、运行维护和风险管控,推动智能安全配电网建设,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保障能力。支持推动南方电网兴义电网和黔西南州地方电网两网深度融合。

专栏5-1-1:电网建设主要项目

500千伏输电网:盘州-兴仁换双回、兴仁换-独山500千伏主通道建设工程,属于贵州省“三横两纵一中心”500千伏骨干电网网架项目。其中,500千伏兴仁换流站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联乡瓦窑村,500千伏独山变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尧梭乡三脚村;兴仁换流站至独山变500千伏线路工程途经黔西南州兴仁县、贞丰县、望谟县,安顺市紫云县,黔南州罗甸县、平塘县、独山县7个县。

220千伏输电网:新建220千伏兴义银山变-李关、李关变-登高铝厂、巴铃等输变电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110千米。

兴义南方电网:新建漫坡、放马坪、李关、新厂、巴铃、陆关、大桥河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110千伏变电站4座、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线路长度约33.4千米;新建及改造大山、波阳、放马坪、新厂、新龙场、雨樟、巴铃等35kV输变电工程,新增35千伏变电站4座、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线路长度约41千米;新建及改造10(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640座,新建及改造线路长度约1165.7千米。

黔西南州地方电网:新建登高电厂-巴铃 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16千米;新建巴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26千米;新建及改造王家寨、七里湾、尖山、新龙场、大丫口、箐口等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71.5千米。

二、推进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

围绕提升乡村电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把推进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起来,持续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完善农村电网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到2020年,城乡电力保障水平全面巩固提升,城乡配电网自动化覆盖率达到100%,城镇供电可靠率提升到99.95%,农村供电可靠率提升到99.91%。

专栏5-1-2: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兴义南方电网在全市新建及改造110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及改造架空线路长度17.4千米;新建及改造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及改造架空线路长度77.3千米;新建及改造10(20)千伏变电站76座,新建及改造架空线路长度329.15千米;新建及改造0.4千伏变电站634座,新建及改造线路长度634千米;总投入约3.2亿元。

三、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紧抓新基建契机,加强规划统筹,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充换电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优化地面及地下空间利用,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进机关、进居民小区、进公共服务领域、进产业园区、进人口集聚区域、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进一步扩大充换电基础设施覆盖范围。鼓励车企配建、家庭自建、小区共建充电桩。突破使用地域范围限制,统筹推进城镇乡村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推动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提供支撑。突破基础设施限制,鼓励开展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强化产业协同,促进产业集聚,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组装、新能源汽车销售等相关配套产业,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到2020年,全市新增充电桩280个,力争全市新增各类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在75万千瓦以上,基本形成覆盖主要乡镇的充换电服务网络。

专栏5-1-3: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建电桩280个,各类充电站(桩)总规模在75万千瓦以上,范围覆盖全市6个街道办和11个乡镇,总投资约22.92亿元。相关配套产业规划包括新建兴仁西站新能源汽车组装(销售)公司和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组装公司,总投资约80亿元。

第二节 积极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油气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油品储备体系,优化油品储备设施布局,增强油品应急储备能力,合理布局站点,在下山镇、巴铃镇、真武山街道、回龙镇、巴百扶贫大道等地点布局建设一批油(气)加注站。加快建设天然气调峰设施,提升天然气储气能力,推进巴铃镇LNG接收站建设,接收中转能力达60万立方米/年以上,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到2025年,全市新增加油(气)站10座以上,建成LNG接收站1座,油气供保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专栏5-2-1:油气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大力推动鼎梦加油站、金凤大道加油站、真武办事处西站加油站(应急保障站)、狮子村加油(气)站、大山厂头加油(气)站等一批“十三五”转“十四五”项目加快建设,规划新建杨家寨、大荒坪、马家屯、大坡、瓦窑寨、巴百大道等一批加油(气)站,支持兴仁市红井田加气站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全市油气稳定供应。支持LNG、CNG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巴铃镇LNG接收站,建设规模60万立方米/年。

二、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

全面对接全省天然气管道“一张网”建设,加快建设“县县通”支线管道,完善天然气互联互通网络,建成兴仁市-贞丰县天然气输气支线管道,支持主供管道普安-兴义复线增输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天然气输气输配网向工业园区、乡镇延伸。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燃气下乡进镇,试点实施天然气“镇镇通”工程,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着力推动天然气往村覆盖、往户延伸。

专栏5-2-2:天然气管网建设重大项目

“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兴仁-贞丰天然气“县县通”支线,全线长度约59.7公里,属于黔西南州天然气支线二期管网工程项目之一;支持工业园区用能清洁化化发展,规划建设巴铃重工业园区项目,长度20公里,年输气能力0.45亿立方米。

第六章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动煤电网产协同发展

一、完善电煤供应保障机制

围绕煤炭先进产能释放、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电煤质量优化改善、电煤储备保证等,进一步加强电煤要素保障,全面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全力保障电煤持续稳定供应。以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为重点,不断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鼓励和支持市内煤炭企业与州内电力企业早签、多签、签实、签长煤炭中长期合同,形成稳定互惠的电煤供需合作模式,构建煤电利益紧密联结机制,促进煤炭电力产业和谐健康发展。健全完善煤炭电力“基准价+上下浮动”的价格机制,推进煤矿、电厂和电力用户三方价格联动。健全完善电煤储备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性电煤储备。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方工作责任,从煤炭生产、电煤供应、电煤储备、电煤煤质保障等方面,加强对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考核和奖惩。

二、推动煤电联营发展

健全煤电联营机制,全面推进煤炭企业和燃煤电厂企业开展煤电联营,支持市内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和州内燃煤电厂突破传统行业及所有制限制,以煤电一体化、煤电交叉持股、煤电企业合并重组等形式开展煤电联营,推动兴仁电厂一期按照煤电联营方式建设。强化规划指导,支持新规划建设煤矿、电厂项目优先实施煤电联营,支持在运煤矿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快推进煤电联营,推动煤炭、电力产业协同发展。

三、推动煤电网铝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巴铃重工区、现代化工园区等重点产业园区平台建设,以煤炭资源优势为支撑,以南方电网、地方电网两网建设为纽带,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完善配套产业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开采、电力、煤化工、冶金建材、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以“煤电网铝+”为核心,以“大电强网+大产业”推动实现“煤电网铝+”一体化质量发展,构建“以煤发电、以电产铝、以铝带电、以电促煤”的可持续循环经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四、推动煤炭开发与交通运输协调发展

统筹规划布局区域内煤炭资源开发与重大交通运输资源,强化煤炭运输通道建设,大力支持改造雨樟上坝田经鲁础营、新龙场、高武至巴铃公路,下山至兴仁公路及其他煤矿规划区域道路建设,提高煤炭运输管理水平,为煤炭运输提供灵活便利的外部交通运输条件,实现煤炭资源开发与交通运输产业协调发展。

第二节 促进能源产业融合发展

一、推动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强化负荷需求侧管理,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支持分类开展“区域(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以“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为重点,依托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支持在政务办公大楼、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等区域,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依托兴义南方电网和黔西南州地方电网两网优势,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动园区绿色供电建设。

二、推动发展多能互补

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坚持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多元化、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统筹规划传统能、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将水电、风能、光伏、生物质等各类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制氢及天然气高效利用等技术相结合,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供给,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支持分类开展“风光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及“风光火(储)一体化”等“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依托全市风能、太阳能源资源优势及其项目开发布局,重点支持“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依托麻沙河流域丰富的存量水电项目资源,结合全市风能、太阳能项目开发布局,充分发挥水能、风能及太阳能资源组合优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存量水电站通过优化出力特性建设,因地制宜实现“风光水(储)”就近打捆,重点支持“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结合未来发展需要,支持发展风光火(储)、风光气(天然气)储、风光氢(氢能)储等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加油、充电、加气、加氢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站。

三、推动建设综合能源服务平台

围绕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用能成本,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统筹高效的基本原则,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新一代通信等新兴技术建设市级综合能源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全市重点领域用能单位水、电、气、热等基础信息的在线采集,推进全市综合能源管理和服务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依托市政府办公楼宇、学校、城市综合体、医院、园区以及工业企业等应用场景,支持开展企业级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建设。

专栏6-2-1:能源产业协同发展重大示范项目

“十四五”期间,坚持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多元化、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充分发挥太阳能光伏发电优势,大力推动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支持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协同发展模式,全力支持新建光伏项目按照光伏+农业、旅游及其他产业耦合发展,推动发展氢能示范项目。

第七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在编制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同时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规划编制体系,按照规划的对象和功能类别分类,《兴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属于专项发展规划。为此,特编制《兴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对兴仁市当前的环境现状、能源开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进行了简单评述和分析,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措施。

第一节 主要环境要素质量现状评价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一)州控断面水质情况

根据兴仁市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十三五地表水州控断面 (垂线)水质监测报告,纳入十三五地表水水质监测的州控断面 (垂线)共6个,包括粑粑铺、鲁皂水库、马路河、马马崖电站水库、鲁皂水库、法泥水库,其中,鲁皂水库、法泥水库、打鱼凼水库、马马崖电站水库为湖库型监测垂线,粑粑铺、马路河为河流型监测断面。

根据2020年四个季度的监测结果,纳入监测的6个州控断面(垂线)四个季度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其中,第一季度,鲁皂水库、法泥水库、马金河、大田河、马马崖电站水库水质均为Ⅱ类,打鱼凼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第二季度,打鱼凼水库、法泥水库、南冲河、大田河、马马崖电站水库水质均为Ⅱ类,鲁皂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第三季度,打鱼凼水库、南冲河、大田河水质均为Ⅱ类,鲁皂水库、法泥水库、马马崖电站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第四季度,粑粑铺为Ⅱ类,鲁皂水库、马路河、马马崖电站水库、鲁皂水库、法泥水库水质均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情况

根据兴仁市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报告,全市共20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点,包括保冲水库、紫冲、小寨、拉扎箐、出鱼洞、牛角山、丫口上、沙田、堵汆村沙坝、联庄村小冲箐、水头上、鸡谷村岗石、褚皮田村张家坡丫口、狮子、油菜凼、东风水库、下坝司、母猪龙、母冲、屯上,其中,保冲水库、东风水库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巴铃母冲、百德屯上为地下水水源,其余16个水源点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

根据2020年四个季度的监测结果,纳入监测的20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19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兴仁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优良率为99.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2.19,同比下降9.9%,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在全州8个县(市)中,兴仁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五位。全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其次是细颗粒物;污染物单项质量指数在综合指数中的占比依次为臭氧36.5%、细颗粒物19.6%、一氧化碳16%、可吸入颗粒物175%、二氧化氮9.1%、二氧化硫3.8%。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19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兴仁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0~55.1dB(A),总体水平达到二级,声环境质量“较好”,占77.8%。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兴仁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0.6~66.9dB(A),强度等级均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均为“好”,占比100.0%。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19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州生态环境状况为良,生态环境状况变化分级为“无明显变化”,生态环境状况波动变化分级为“稳定”。

第二节 规划相关协调性分析

一、规划政策协调性分析

规划基于国家、贵州省、黔西南州及兴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精神进行编制,纳入规划布局的煤矿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开发、生物质能、煤矿瓦斯以及煤电等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年修正版)中鼓励发展的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二、规划衔接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为保证规划的发展目标与定位、产业结构和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等与上位规划、上级规划、等位规划间的协调一致,与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省级能源专项规划等进行了对接,与州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州级能源发展规划、州级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建设、林业、生态红线、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上级规划进行了对接,还与市级相关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因此,本次能源发展规划与前述相关规划协调兼容。

三、规划不确定性分析

本规划中多数项目的布局,仅是意向性的、不确定的,尤其风能和光伏发电项目,其项目的规模、空间布局及用地情况等因素均未确定,因此在本篇章的环境影响评价中,仅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分析。

第三节 能源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分析

能源规划的实施,可能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等环境要素造成影响。围绕前述环境要素,结合兴仁市能源开发现状,按能源开发的行业特征,重点从煤炭开发、煤电布局、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能发电,以及水电开发等几个行业领域,分析实施本次能源规划对主要生态环境要素的影响。

一、煤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破坏和污染,主要由矿井(坑)水、矸石淋溶水和生产生活污废水等造成,煤炭洗选企业产生的煤泥水等,也会对地水环境造成污染。煤炭井下开采会形成大量的采空区,导致矿区上覆岩层垮落,对含水层结构造成破坏,产生导水通道,改变地下水的流向,使矿井水疏干。矿井水的大量排出,会导致矿区地下水水位大幅下降,可能使地表井泉干枯,地表水漏失,改变地表生态环境。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煤炭开采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源于矿井瓦斯和矸石自燃释放的有害气体。煤炭开采过程中释放的矿井瓦斯不仅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也是引起全球大气变暖的主要气体之一。煤矸石自燃会产生大量含有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对矿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此外, 煤矿在生产、 贮存、 运输等各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排矸场、排土场产生的扬尘等,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煤炭开采和洗选过程会产生大量的煤矸石,其堆放处置会占压土地,影响景观,对土地利用造成影响。同时,煤矸石在长期的堆放处置过程中,经降水、汇水的淋溶和冲刷会导致矸石中含有的有害物质进入水体中,造成周围环境的水体污染。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煤矿开采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煤炭井下开采活动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造成破坏,并加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煤炭露天开采会对土地、植被系统等造成破坏,露天采掘场对土地、植被的毁灭性挖损,以及排土场对土地、植被的压占和破坏。此外,煤矸石的大量堆放,会压占并污染土地、破坏植被、影响景观等。

二、煤电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燃煤电厂是工业废水的主要排放源,废水类型主要有含油废水、化学废水、煤水、脱硫废水、灰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D、BOD、氨氮、SS和石油类等,若直接外排,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燃煤电厂是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电厂煤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是引起酸雨等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实施能源规划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

(三)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燃煤电厂运营期间会排放大量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在未实施综合利用的情况下堆放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长期的日晒雨淋,还会对堆场附近的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体等造成严重污染;粉煤灰、炉渣堆场碾压不密实,防尘措施不当,在风力的作用下,还会导致扬尘污染,对堆场以外较远的范围能构成威胁,而且粉煤灰也会随风扩散,扩散到河流、湖泊中,造成水体污染。电厂生活垃圾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光伏发电和风能发电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一)建设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在施工建设期间,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噪音污染,施工期间生产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方面,施工过程要对建设场地进行开挖、填筑和平整,使原有的植被、耕地、林地等资源遭到破坏,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了土地的原有使用功能,使绿化面积有所减少,改变了自然景观。由于场地开挖、平整等造成的地表扰动,导致表土裸露松散,在降雨等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极易引发水土流失。

(二)投产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在投产运营期间,水体污染源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和少量的含油生产污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职工生活区产生的废气,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和少量生产性固体废物。噪声污染方面,光伏发电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风电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风力发电机转动时叶片扫风产生的噪声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污染。此外,光影影响、电磁辐射、光污染等对环境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对生态环境影响方面,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对陆生生态以及景观的影响。规划项目建成后,工业厂房、道路、供电通话线路以及工业管道等人工景观,将永久性地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原有的景观格局,改变项目区的景观结构。

四、水电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水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最直接的表现是对库区水环境的影响。水电工程蓄水后河段流速会产生变化,会改库区变河流的水深、水温、流速及库区小气候等。水电工程可能对陆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库区永久建构筑物对场区土地的占压和植被的破坏,库区水位上涨,也会淹没破坏周边的植被。水电工程可能对水生生物生长环境产生影响。水电工程的建设,会导致库区水文条件变化及产生河道阻隔,会对水生生物尤其是鱼类的生长环境产生很大影响,不利于上下游河段水生生物种群间的交流,对洄游性水生生物,还可能会阻断其洄游通道,影响其繁殖。水电工程还可能引发地震、滑坡、塌岸等地质灾害,还会可能导致文物古迹、房屋工程、交通设施等搬迁社会环境影响。

第四节 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

一、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

加强规划管控,优化开发空间布局,严格项目规划准入条件,实施项目必须纳入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规划新建能源项目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有效对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规划布局新设项目。通过加强项目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统一,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能源开发空间布局。

二、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

强化生态环境准入和管控,规划项目实施必须严格落实《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强化污染预防,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源头控制作用,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按法定程序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三、强化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制,强化项目建设施工期和生产运营期各环节环境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规划项目污染物排放。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体实施规划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植被恢复治理等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入使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主体,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强化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一)水体污染防治措施

持续完善水环境监管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全面实施下山镇大坝村、马乃营村、苦森箐村,潘家庄镇鸡场坪村、扯尼姑村,新龙场镇冬瓜林村、大洼村等煤矿集中分布片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一企一污水处理设施,一企一治理方案”制度。强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以大桥河、麻沙河、大田河等流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小流域环境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全面排查涉能企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强化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以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力度,大幅提升矿井水等工业废水综合利用水平。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天然气、煤矿瓦斯、农村沼气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供给结构,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排放。加快推进能源替代,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电代油”、“油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动散煤清洁化利用,逐步推广洁净型煤使用,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重点行业治污减排行动,以兴仁电厂为重点,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污染源企业台账,加强能源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加大超标处罚力度。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全面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煤矿采选、电力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推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工业企业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建材化、能源化综合利用,促进能源工业绿色发展。强化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支持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力地区环境监管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加大监管、监测、监察协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效能。

第五节 环境污染防治预期效果简析

本次规划编制参考了大量现行和即将出台的国家、贵州省、黔西南州及兴仁市四个层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规划编制充分考虑了兴仁市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现状,基于全市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合理的指标体系,规划指标设定、项目布局等内容与上层和同层次相关规划进行了有机衔接,与相关规划协调兼容。

通过大力实施但不局限于本规划提出的预防和减轻能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合理设定能源开发规模和时序,“十四五”及今后一定时期,全市能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物排放规模可得到最大程度控制,实现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到2025年,全市能源生产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势必可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实现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各级党委在同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布局等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节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按照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布局,要明确责任主体(部门)、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确保如期完成。强化责任分工,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凝聚共识、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地完成约束性指标,努力完成预期性指标。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年底指标分解,加强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衔接,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

第三节 强化要素协同保障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总体要求,强化各类资源要素对能源发展规划实施的协同保障作用。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及州支持能源发展的各项现行政策和即将出台的政策,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努力争取国家、省及州各层面在财政、税收、资金、土地等要素对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布局的更大支持和协调,同步建立健全市级配套相关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强化土地保障,围绕重大项目布局,结合产业未来发展需要,加强能源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交通运输、林业、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用好、用活土地政策,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确保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创新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积极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能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广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供给效率。加快适应能源资源转型发展新需要,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产业的金融支持。

第四节 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技术攻关与技术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与智能煤机制造企业、大数据专业化服务商、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学科的技术攻关。强化人才支撑,以全面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为契机,加强煤矿智能化专业服务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才队伍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煤矿智能化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培育一批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保障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推动全市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评估

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考核、督查评估机制,增强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约束力。坚持政府(规划编制部门)自我评估和社会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全面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结果,按法定程序适时开展对规划进行动态修订调整,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规划实施考核,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规划执行监督,要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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