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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电网网架结构不断完善,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输电线路18.2公里,新建35kV变电站2座、新增输电线路7.1公里,10kV及以下配变新增964台、新增配电线路1138.41公里;天然气管网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了普安-兴仁“县县通”天然气支线,管道天然气推广使用步伐加快;加油站建设有序推进,截止2020年底,全市已批在建加油站4座,已批未建加油站3座,拟批加油站7座,在营加油站累计28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全市拥有新能源汽车200辆;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兴仁公交公司、腾越公司、秒秒帮公司、玖能行公司及屯脚等一批充电站项目,新增规模合计5370KW,投资合计约2300万元,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面加大。
四、新能源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稳健发展,并网装机规模实现零突破,新增光伏电站和风能发电并网装机规模总计11.31万千瓦,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步伐加快。光伏电站建设方面,建成2个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和1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6.56万千瓦,其中,集中光伏电站有兴仁市潘家庄接坝河农业光伏项目(3万千瓦)和兴仁市鲁础营农业光伏项目(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兴仁瓦窑寨工业园区光伏电站(0.56万千瓦);风能发电建设方面,建成风力发电项目1个,新增装机4.75万千瓦,为放马坪风电场项目。
五、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一)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推动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整合技改兼并重组组建了四个15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产能,有序关闭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落后产能的煤矿,煤炭产能结构不断优化。2016-2020年,全市已累计完成关闭退出煤矿5处,累计淘汰落后产能达84万吨,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各类煤矿总计30处,总计规模726万吨/年,其中,兼并重组主体煤矿28处,拟建规模总计1500吨/年;与2015年比较,全市各类煤矿总数量减少了8处,总规模增加了19万吨;各类煤矿平均单井规模从18.61万吨/年提升为24.2万吨/年,提升幅度为30.07%;兼并重组主体煤矿增加了4处,规模增加了145吨/年,分别增加了16.67%和10.70%。
(二)电源结构多元化发展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一批光伏电站和风能发电实现并网装机,突破了长期以来以传统水电建设为主的电源结构发展格局。截止2020年底,全市装机规模总计34.04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11.31万千瓦、占比33.23%,水电装机27.73万千瓦、占比66.77%,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装机的快速发展,助力电源结构优化成效初显。
(三)能源清洁化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期间,依托普安-兴仁-兴义天然气支线工程,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取得实质性进展,2018年全市实现管道天然气供应起步,2020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约130.3万立方米;2018-2020年,全市累计消费天然气量约442万立方米,涉及工业、民用等领域,能源消费低碳化、清洁化转型正在加快速度推进。
六、能源科技装备和安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以科技发展为引领,全力实施煤矿“两化”建设,煤矿采掘装备机械化、辅助系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煤矿安全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13处复工复产煤矿综合机械化升级改造和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复工复产煤矿“两化”建设覆盖率均达到了100%。煤矿安全发展形势持续向好,2020年,全市煤矿实现了煤矿事故总量零发生,煤矿安全发展创历史最好水平。
第三节 存在问题
一、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有待加强
据有关资料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部分煤矿与各类保护地及生态红线重叠,重叠面积约2.9076平方千米,压覆煤炭资源/储量约1047万吨,影响的保护区包括放马坪风景区、牛场坪公益林和高峰水库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煤矿的建设推进。此外,受生态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基本草原、林地保护等因素制约,新能源项目规划布局选址困难,导致部分风能、太阳能项目建设迟缓,风能资源,尤其是太阳能资源的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能源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煤炭产业集中度偏低,全市现状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兼并重组主体煤矿,在数量上偏多,总规模上偏小,产业竞争力弱。太阳能光伏、风能发电等新能源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布局分散,产业规模效应未凸显,以水电装机为主的电力结构有待进一步升级。天然气、煤矿瓦斯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低,规模小,煤炭消费依然保持较高比重,向清洁化、低碳化转型发展的压力较大。因此,全市必须加快推动兼并重组主体煤矿建设,优化调整煤炭产能结构,进一步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风能发电,加大推广天然气使用,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三、煤矿建设推进面临诸多困境
煤矿建设推进过程中急需解决资金缺口压力大问题。全市兼并重组主体煤矿建设面临资金缺口大制约,资金短缺严重,融资难、融资贵,企业负担沉重等问题影响煤炭产业持续发展。煤矿涉法涉诉问题较多,急需协调解决。据统计,全市有数十处煤矿涉法涉诉,具体原因包括非法占农用地、民间借贷、经济纠纷、资金债务、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股东内部纠纷、资源整合购矿纠纷、工伤等,给煤矿兼并重组、融资、生产、建设等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项目协同带动效应有待增强
受产能过剩、产业政策调整及项目业主自身原因等因素影响,规划建设的兴仁电厂一期(132万千瓦)、兴仁登高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热电联产动力车间一期(60万千瓦)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的建设推进迟缓或停建,未能发挥重大项目带动效应。其中,兴仁电厂一期于2016年7月动工建设,于2017年9月26日被列为国家首批缓建煤电项目之一后,至今一直处于停建状态,后续实施难度加大。
五、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成品油基础设施建设急需进一步加强。据调查,部分乡镇有数座在营加油站,但有的乡镇至今仍没有在营加油站,现状在营加油站布局地与对成品油需求地逆向分布之间的矛盾突出。同时,因规划实施力度不够,截止2020年底,仍有部分“十二五”期间规划的加油站未完成建设。此外,偏远农村距在营加油站较远,导致成品油销售黑窝点时有发生。
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天然气长输管道穿越高速公路、国道、县道、乡道等较多,设施保护困难。二是长输管道规划布局与水利、通信等既有规划的对接协调难度大,具体涉及兴仁市“十四五”拟建的兴仁水库(大二型)和在建的打鱼凼水库(中型)、光缆等。三是长输管道大部分经过村庄、学校、易燃易爆(加油站)距离小于200米范围,增加高后果区,安全风险大,管理困难。
六、农村沼气开发利用面临困难
近年来,由于农村用能条件变化及长期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农村沼气设施处于未使用、闲置状态,且数量较大。根据市有关部门2020年5月的调查数据,在排查的3058口农村户用沼气池中,正常使用的沼气池仅129口、占比4.22%,未使用的沼气池2929口,占比高达95.78%。极低的沼气设施使用率,导致了大量现有沼气资产的闲置浪费,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急需妥善处理。因此,“十四五”期间,支持分类施策、安全处置符合报废条件的农村沼气池,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同时,探索转变功能,盘活资产,支持将部分闲置能使用的户用沼气池改造为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实施等其它用途。
七、能源产业服务人才匮乏
现有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整体偏低、知识结构单一、技能水平不高,机电、采矿、通风、安全等专业人才紧缺,从业人员老龄化趋势明显,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突出。太阳能光伏、风能发电、天然气等新兴能源行业人才短板问题也越来越凸显。随着煤矿“两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等发展壮大,煤炭安全高效开采、风光电综合利用等领域服务人才短缺与产业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第四节 发展形势
一、新发展阶段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阶段的核心主题,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能源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新发展阶段,能源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增强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为保障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坚实支持。
二、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
推动能源产业清洁低碳化转型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能源安全新战略、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0年9月22日,国家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对加速能源产业清洁低碳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动力,带来了新机遇。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资源作为非化石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新能源,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在碳达峰、碳中和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政策驱动下,加快天然气推广利用,也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然选择。大力提升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在实现对温室气体减排的同时,增加了非常规天然气供应。综合来看,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指引及其形成的强大“倒逼”机制,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发展将迎来巨大发展空间。
“十三五”以来,全市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起步良好,能源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为产业后续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十四五”期间,必须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依托能源资源优势,协调各方资源,充分利用好各层面对传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等开发利用政策优势,加快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天然气替代煤炭、天然气替代燃油等低碳化能源替代工程,加大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科技进步为能源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科技创新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的强大动力。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技术创新越来越活跃,5G通信、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等新兴技术正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传统能源生产、服务及消费的方式将被极大改变,也将面临行业格局重塑的巨大转型。煤矿5G下井、智能开采、少人甚至无人开采技术示范、巡检机器人、绿色开采技术利用,智能电网,智慧矿山、多能互补等技术在能源行业逐步兴起,以信息化、数字化及智能化为特征的新基建,为能源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创造了机会,也为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注入了新动能。面向“十四五”,以国家高度重视新基建为契机,以煤矿智能化建设为重点,顺应国家对煤炭工业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进智能化、智慧矿山建设,推动新基建与能源深度融合,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等融合。
四、能源安全生产面临更高要求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是底线。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对全国安全生产进行了总体部署。2020年5月5日,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黔安[2020]5号);2020年5月30日,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安[2020]9号);2020年6月9日,兴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兴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安[2020]1号)。一系列文件的印发和实施,对能源行业煤炭、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目标,坚持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着力优化能源开发空间布局,坚定不移淘汰煤矿落后产能,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及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优化发展水电,推动发展煤电、生物质能、地热能及非常规天然气等,进一步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元能源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将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有机统一,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妥善处理煤炭、新能源等能源开发项目布局与环境敏感区重叠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努力在发展中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创新,以煤矿机械化、智能化建设为主攻方向,推动5G通信、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等新兴技术与传统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智能电网、多能互补等发展,进一步提升能源安全绿色高效开发水平,以科技创新助力能源工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协同发展原则。依托能源资源优势,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纵向积极推进煤炭生产与煤电、煤化工等下游产业融合发展,横向大力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产业全面协同发展,形成以煤炭为基础,以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为重要补充的多元能源保障体系发展新格局。
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指导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强化源头管控,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坚持共享发展原则。能源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民生优先,坚持发展成果共享,要按照实施乡村振新发展战略的要求,统筹推进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新一轮城乡电网改造力度,加快天然气推广利用,加快布局充电桩基础设施,优化调整布局成品油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进民生用能的提高和惠及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能源发展需求。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煤炭产量迈上新台阶,能源供应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比重持续大提升,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电网、天然气管网及城镇燃气管网等能源基础实施建设更加完善,能源科技装备技术更加先进实用,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初步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元化能源保障体系。
二、节能减排目标
能源利用效率目标:到2025年,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达到国家、省、州控制指标要求。
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到2025年,能源领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上级要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煤炭行业节能目标:到2025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率达到6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0%左右;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左右。
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新建、现役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发电机组排放限值。
电力行业节能目标:燃煤电厂煤耗进一步降低,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28克标准煤/千瓦时。
三、产业发展目标
(一)煤炭发展目标
煤炭产能产量目标:至2025年,全市煤矿设计产能达到1000万吨左右,原煤产量达800万吨/年左右,大中型煤矿产能占比达80%以上。
煤矿智能化建设目标:至2025年,全市正常生产煤矿综采、综掘工作面15%实现智能化,累计建成3处智能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至2025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之内。
(二)电力装机目标
建成一批太阳能、风能及水电发电项目,推进兴仁电厂一期(132万千瓦)建设,电源结构优化调整成效更加显著,到2025年,全市新增发电总装机容量110万千瓦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7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40万千瓦左右,水电装机5万千瓦左右,瓦斯发电项目装机1万千瓦左右。
(三)电网建设目标
电网网架建设:推动盘州-兴仁换双回、兴仁换-独山500千伏主通道建设工程。220千伏输电网:新建220千伏兴义银山变-李关、李关变-登高铝厂、巴铃等输变电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110千米。
兴义南方电网:新建漫坡、放马坪、李关、新厂、巴铃、陆关、大桥河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110千伏变电站4座、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线路长度约33.4千米;新建及改造大山、波阳、放马坪、新厂、新龙场、雨樟、巴铃等35kV输变电工程,新增35千伏变电站4座、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线路长度约41千米;新建及改造10(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640座,新建及改造线路长度约1165.7千米。
黔西南州地方电网:新建登高电厂-巴铃 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16千米;新建巴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26千米;新建及改造王家寨、七里湾、尖山、新龙场、大丫口、箐口等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线路长度约71.5千米。
农村电网建设:推进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持续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电力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增电桩280个,力争全市新增各类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在75万千瓦以上,基本形成覆盖主要乡镇的充换电服务网络。
(五)油气基础设施发展目标
积极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兴仁市-贞丰县天然气输气支线管道,积极推动天然气输配网络向工业园区、乡镇延伸;全市新增加油(气)站10座以上,建成LNG接收站1座,油气储备设施布局更加合理,供保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第三章 强化煤炭基础保障作用
第一节 优化煤炭资源开发空间布局
一、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管理
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煤炭资源配置,加快开展普兴煤炭基地矿区规划修编调整,同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现矿区规划修编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围绕全面提升煤炭资源的可供性和保障能力,加强煤炭资源地质勘探保障作用,支持兼并重组主体煤矿开展预留矿区资源补勘工作,为存量产能释放提供资源保障,支持煤炭矿区规划详查和后备区勘查补查,为新设矿权产能提供资源支撑。
专栏3-1-1:规划矿业权煤炭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十四五”期间,推动规划矿业权煤炭资源勘查工作,为新建煤矿产能提供资源支撑。根据2020年12月2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贵州省煤矿优化布局及资源整合方案》,兴仁市矿业权优化布局后共7处,规划规模930万吨/年,包括波秧煤矿普查(150万吨/年)、野猫红煤矿普查(120万吨/年)、槽箐煤矿普查(120万吨/年)、新庄煤矿普查(90万吨/年)、大屯井田勘探区(90万吨/年)、高武井田勘探区(240万吨/年)、大湾井田勘探区(120万吨/年)。
二、优化煤炭开发空间布局
按照“有利于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做大单井规模,有利于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保障安全生产,有利于智能化、机械化开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创新运用市场运作方式,推动实施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方案,加快优化煤炭开发空间布局,优化矿业权设置,推动解决现有煤矿矿区范围与各类保护地和生态红线重叠问题以及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处置问题,推进优势煤炭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一个构造单元或一个矿区由一到两个主体开发”的新布局。
专栏3-1-2: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2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贵州省煤矿优化布局及资源整合方案》,兴仁市煤矿优化布局后共18处,总规模1545万吨/年,平均单井规模85.83万吨/年,主要以45万吨/年及以上的大中型煤矿为主。该方案为兴仁市煤矿中长期规划布局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期间,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实施全市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方案,优化空间布局,逐步减少煤矿总数,合理提升单井规模,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一批优势煤矿企业。
第二节 优化煤炭产能结构
一、严格煤矿准入门槛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多措并举推动煤炭由总量去产能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转变,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提高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准入的标准。鼓励保留的低瓦斯、高瓦斯煤矿在落实产能置换的前提下改造提升到60万吨/年及以上,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提升到90万吨/年及以上。到2025年,形成以大中型煤矿为主的产能结构。
专栏3-2-1:全市兼并重组主体煤矿规模及其瓦斯鉴定等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获得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的煤矿共计28处,其中,低瓦斯、高瓦斯煤矿25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3处。低瓦斯、高瓦斯煤矿中,兼并重组后拟建规模在6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17处,6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8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中,兼并重组后拟建规模在9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2处,9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1处。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精神,鼓励保留的低瓦斯、高瓦斯煤矿在落实产能置换的前提下改造提升到60万吨/年及以上,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提升到90万吨/年及以上;停止审批30万吨/年以下整合技改到30万吨/年或45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重组方案;停止审批实施方案批复为30万吨/年和45万吨/年自行提能改造到90万吨/年(不含90万吨/年)以下规模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扩能改造方案。
“十四五”期间,按照“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改造提升产能,做大做强。
二、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
以兼并重组保留主体煤矿建设项目为抓手,优化煤炭产能结构,加快煤矿改造提升,加快大丫口煤矿、黔山煤矿、祥隆煤矿、百卡煤矿等在建煤矿建设进度,督促和支持华宏煤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及上洒格煤矿等规划技改建设煤矿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建成一批大中型煤矿,加快释放优质先进产能。到2025年,全市正常生产矿井产能达1000万吨/年左右,原煤产量达800万吨/年以上。
专栏3-2-2:兼并重组主体煤矿重点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围绕全市28处兼并重组保留主体煤矿建设,以升级改造为重点,支持有条件的煤矿技改扩能,优化煤炭产能结构,加快释放优质产能。
1)90万吨/年规模技改建设项目:大丫口煤矿(90万吨/年)、华宏煤矿(90万吨/年)、潘家庄镇兴隆煤矿(90万吨/年)、上洒格煤矿(90万吨/年)。
2)60万吨/年规模技改建设项目:这都大发煤矿(60万吨/年)、国保煤矿(60万吨/年)、佳顺煤矿(60万吨/年)、顺发煤矿(60万吨/年)、王家寨煤矿(60万吨/年)。
3)45万吨/年规模技改建设项目:黔山煤矿(45万吨/年)、兴民煤矿(45万吨/年)、兴顺煤矿(45万吨/年)、桂兴煤矿(45万吨/年)、兴利煤矿(45万吨/年)、旭东煤矿(45万吨/年)、三联煤矿(45万吨/年)、四海煤矿(45万吨/年)、兴隆煤矿(45万吨/年)、云顶煤矿(45万吨/年)、永贵煤矿(45万吨/年)、水井湾煤矿(45万吨/年)、合营煤矿(45万吨/年)、远程煤矿(45万吨/年)。
4)30万吨/年规模技改建设项目:祥隆煤矿(30万吨/年)、百卡煤矿(30万吨/年)、兴昌煤矿(30万吨/年)。
5)“十四五”期间保留现状规模煤矿项目:振兴煤矿(90万吨/年)。
三、推动规划新建煤矿有序建设
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安排规划新建煤矿建设时序,推动规划新建煤矿建设有序发展,积极推动马古地煤矿、波秧煤矿、野猫红煤矿、槽箐煤矿及新庄煤矿等规划新建项目启动前期工作,保障中长期煤炭供应持续稳定。
专栏3-2-3:规划新建煤矿项目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煤矿共计5处,包括马古地煤矿勘探区(180万吨/年)、波秧煤矿(150万吨/年)、野猫红煤矿(120万吨/年)、槽箐煤矿(120万吨/年),以及新庄煤矿(90万吨/年),规模总计660万吨/年。
全力推动雨樟煤矿、龙头煤矿等煤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新设雨樟煤矿矿权(90万吨/年)建设。
四、科学有序推进露天开采
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有序推进露天开采,露天煤矿项目选址布局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根据煤层赋存条件,支持采用“露天+井工”开采、井工转露天开采等开采模式的煤矿建设,同步开展土地复垦复绿治理,全力推动云顶煤矿、兴民煤矿、荣阳煤矿及四海煤矿等一批“露天+井工”开采、井工转露天开采煤矿建设,力争取得突破,支持远程煤矿技改提升产能到120万吨/年。
专栏3-2-4:露天开采煤矿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露天+井工”、井工转露天开采及露天开采技改煤矿建设项目共10处,其中:
1)井工转露天或“露天+井工”开采项目:共9处,包括四海煤矿(90万吨/年)、云顶煤矿(90万吨/年)、兴民煤矿(150万吨/年)、黔山煤矿(90万吨/年)、兴顺煤矿(90万吨/年)、兴利煤矿(90万吨/年)、永贵煤矿(90万吨/年)、荣阳煤矿(90万吨/年)、张家坡露天煤矿(240万吨/年)。
2)露天煤矿技改扩建项目:共1处,远程煤矿(120万吨/年)。
第三节 大力提升煤矿科技装备水平
一、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以兼并重组主体煤矿“两化”建设为依托,以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建设、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智能煤矿建设等重大煤矿智能化建设示范项目为抓手,以推进大中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重点,全力支持煤矿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和贵州省省级智能煤矿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推动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推进5G +工业互联网、巡检机器人等新兴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到2025年,全市正常生产煤矿综采综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突钻孔机器人普遍应用,矿山救护中心装备救援机器人1台套以上;力争建成3处智能煤矿。
专栏3-3-1: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围绕煤矿智能化建设发展目标,按照《关于申报贵州省首批省级智能煤矿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贵州省能源局发,2020年12月25日)要求,组织做好全市省级智能煤矿示范项目建设的推荐工作;按照《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黔能源科技[2020]85号)、《黔西南州“十四五”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黔西南州能源局,2020年11月10日)、《兴仁市“十四五”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实施方案》(兴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12月22日)等文件要求,从资金支持、政策保障、推进机制等层面加大对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保障力度。
按照贵州省的总体部署,重点应从推进机制层面,全力保障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对按智能化标准建设的新建煤矿,优先予以帮助审批或核准;鼓励支持实施智能化开采的煤矿释放先进产能,依法办理产能核增。要实行倒逼机制,新建、技改项目应符合智能化发展要求;原则上对不实施智能化建设的煤矿不再支持其扩大矿区范围,不再支持对其所在集团公司新增资源配置,不再支持投贷联动、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等专项资金扶持;对获得智能化奖补资金支持的煤矿,如未按计划组织实施,将收回专项奖补资金,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同时不再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二、推广煤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
强化科技引领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创新发展,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应用。因地制宜推广智能工作面综采、“110”工法、“N00”工法、薄煤层机械化、岩巷快速掘进、千米定向钻机瓦斯治理技术、瓦斯地质及瓦斯动态预测可视化、低浓度瓦斯利用、井下充填开采等新技术新工艺。围绕提升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水平,支持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技术攻关与技术交流合作,增强煤矿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设备管理,加速推动煤矿装备更新换代,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
三、强化运维平台建设
依托“贵州能源云”,实现煤矿、县(市)、州、省四级智能化数据在线监测,支持建设黔西南州煤矿智能化运行维护服务管理站,推动煤矿装备云端运维和信息实时感知的远程专业化分析处理。支持煤矿企业自建智能化运行维护服务中心,支持煤矿智能化承建商和设备供应商在市内设置区域维护服务站。
第四节 推动煤炭产业绿色发展
一、推动煤炭资源绿色开采
积极借鉴先进技术与治理模式,加强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破坏的源头治理,推进煤炭绿色开采,支持煤炭企业开展沿空留巷、充填开采、煤矸石不升井、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从源头上解决因煤炭开采引发的地下水破坏、地表沉降、塌陷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挥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支持煤炭企业有针对性的推广绿色开采技术。
二、推进煤炭洗选加工
加大原煤洗选力度,优化煤炭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新建煤矿(含改建、扩建)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支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对现有煤矿洗选设施升级改造,提高原煤入选率,提升煤炭洗选水平,推动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100%。
专栏3-4-1:煤炭洗选加工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加大原煤洗选力度,优化煤炭产品结构,逐步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规划新建兴仁市500万吨/年煤炭储备交易中心洗选厂、虎场选煤厂(240万吨/年)、巴铃重工区洗煤厂(240万吨/年)等一批煤炭洗选工程项目。
三、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支持煤炭企业因地制宜开展低浓度瓦斯采集、提纯和利用技术攻关,鼓励通过民用、浓缩、发电、乏风瓦斯氧化等方式,实现煤矿瓦斯安全利用、梯级利用和规模化利用。支持条件较好的煤矿加快开展瓦斯发电示范矿井建设,推动全市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成瓦斯发电利用设施,支持煤矿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实现煤炭开发低碳化发展。到2025年,高瓦斯、突出矿井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支持利用煤矸石制砖、制陶瓷、制水泥等建材化利用,支持利用煤矸石、低热值煤、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炭资源发电,支持利用煤矸石实施土地复垦、有效控制地面沉陷、损毁耕地,以及在筑基铺路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完善矿井水净化处理工程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生产煤矿矿井水实现100%达标排放,建设矿井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支持煤矿开展矿井水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重点用于矿区生产、煤炭洗选加工、就近工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减少新鲜水取水量。到2025年,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专栏3-4-2: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主任任务
大力实施煤炭资源“三利用”工程,加快提高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是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矿企业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全市煤炭工业绿色健康发展。
煤矿瓦斯综合利用: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瓦斯发电站为主,加快建设兴仁县兴隆煤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大发煤矿、三联煤矿、佳顺煤矿及旭东煤矿等煤矿瓦斯发电站,推动低瓦斯矿井因地制宜开展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到2025年,煤矿瓦斯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万千瓦。
煤矸石综合利用:以煤矸石制烧结砖新型建材、煤矸石发电等综合利用为主,加快建设兴仁市年产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投资约1亿元),推动兴仁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理项目(300万吨/年)启动前期工作。
矿井水综合利用:围绕矿区生产、煤炭洗选加工、就近工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支持煤矿企业积极申报矿井水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四、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治理
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修复、谁受益”的总体要求,坚持“省规划、市审批、县实施”的原则,构建“政府引导、规划统领、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机制,统筹协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开展煤矿地质灾害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强矿山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复绿工作,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形成煤炭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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