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系统工程政策正文

又一地拟将13:00—14:00设为谷电时段,电价下浮60%

2025-05-20 09:20来源:贵州省发改委关键词:分时电价新能源消纳贵州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5月16日,贵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调整峰谷平时段。

文件指出,根据电力系统负荷、新能源消纳以及季节变化等情况,3—11月中午的13:00—14:00为谷电时段。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现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因素,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guizhou.gov.cn/),进入“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将有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件:jiageguanlichu@163.com。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分时电价查看更多>新能源消纳查看更多>贵州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