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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移动源污染管控力度
加强油品管理。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
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强化柴油货车精细化监督管理。加强在用柴油车路检执法、入户监督抽测,燃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力度,强化检测维修制度,实施闭环管理,到2025年,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加强高污染车辆控制。依法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区,限制高排放车辆和机械使用,建设尾气黑烟识别监控。鼓励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到2025年,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以上。
四、推进大气面源污染防治
严控扬尘污染。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加强堆场、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推进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加强现场问题处置与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平台信息化实时感知、智能化快速预警及时处置功能。推动道路交通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加强新能源保洁车辆配备和更新,提高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水平。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存量矿山实行清单式管理。
整治餐饮油烟等污染。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因地制宜建设油烟净化处理“绿岛”项目,2025年前,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加强汽修、干洗等生活源污染治理。
专栏5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目标指标:到2025年,我市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大气污染得到有效防治,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
实现路径:
1.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程。督促火电、水泥、生物质锅炉企业持续稳定实现超低排放;深入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业炉窑淘汰和深度治理。
2.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
3.移动源污染治理工程。推动老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工程。实施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提升工程。
4.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施工工地在线监测监控工程,易扬尘物料输送密闭工程,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增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完善合肥都市圈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协同保障。
专栏6科技治气工程
目标指标:到2025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明显增强,科技防治大气污染的工具包进一步扩充。
实现路径:
1.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特征和演变规律研究、大气环境要素高时空分辨率分布特征及污染物排放输送方式研究。
2.科技溯源。进一步加强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溯源、卫星遥感监测等。
3.污染监控。建设企业黑烟和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天地空”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平台、双电量在线监控系统、柴油货车门禁系统、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第三节推进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效率,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取得“双降一升”。
一、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科学合理制定全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制定本领域的专项碳达峰方案。率先针对火电行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探索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
专栏7.1严控工业二氧化碳排放
目标指标:到2025年,工业清洁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实现路径:
1.制定工业碳达峰专项方案,坚持源头减量、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
2.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环保装备和技术,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强度。
3.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增加绿色低碳产品、绿色环保装备供给。
专栏7.2严控建筑业二氧化碳排放
目标指标:到2025年,基本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
实现路径:
1.制定建筑业碳达峰专项方案,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
2.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
3.提升节能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
4.加大发展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绿色建材。
巩固提升碳汇能力。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林地、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加全市森林碳汇和湿地固碳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鼓励市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
积极利用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减排措施。完善碳排放总量设定、配额分配和核算清缴,融入全国、长三角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开展碳排放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专栏8重大碳汇工程
目标指标:到2025年,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积极融入全国碳汇交易市场。
实现路径:
1.林业碳汇调查工程。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建立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
2.新造林碳汇工程。到2025年,全市重点区域新造林2万亩。
3.林相改造碳汇工程。对第一轮退耕还商品林地、生态林地实施林相改造,持续推进退耕还林更新改造。
4.湿地碳汇工程。加快推进环巢湖湿地规划建设,2021年底三河、半岛等9个湿地全面建成,2022年十八联圩湿地三期基本建成。到2025年,力争完成湿地生态修复面积5万亩。
二、加快构建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达到省定目标。除列入国家煤电建设规模内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增加燃煤机组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非石化能源发电和区域外输电满足。在供热可替代方案能够有效落实前提下,稳步有序推进城区燃煤热电厂整合整治、关闭工作,以大型燃煤机组供热改造、建设天然气和LNG清洁能源供热机组及地热源、空气源、蓄能等新能源来替代现有供热机组。建设区域热电厂,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减少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散煤燃烧。
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智慧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使用总量,大幅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推进太阳能多形式、大范围、高效率转化应用。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源和地热能。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4%左右。
专栏9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4%左右。
实现路径:
1.实施天然气代煤。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容量90万千瓦;建设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容量80万千瓦。
2.提升光伏发电能力。建设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农光互补项目,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186万千瓦。
3.生物质能源应用。推广农林沼气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等。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6.12万千瓦。
4.探索氢能应用。开展光伏+制氢/氢能发电等氢储能项目的示范应用。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提升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比例达到省定要求。
三、深入推进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重点加强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深挖结构调整潜力,谋划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重大工程。优化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布局,推动一批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场站建设。依托合肥南站、合肥站、新合肥西站等高铁枢纽,探索发展高铁快递、电商班列、货物快运等物流服务,与航空快递物流共同构成“航空+高铁”快速分拨配送体系。推动大宗物资类运输“水铁联运”,打造高效便捷的铁水联运体系。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鼓励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公交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持续降低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二氧化碳排放量。开展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
引导低碳出行。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打造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支撑、出租车和电动租赁汽车为补充、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综合公共交通体系。创造条件引导公众低碳出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柴油货车空驶率。加快构建“天地人车”一体化监控平台和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公安、交通、环保、城管、城建等部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通过大数据实现全链条环境监管。
专栏10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目标指标:到2025年,绿色交通体系基本建成,低碳出行成为首选,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公路货运比例降低到82%以下。
实现路径:
1.建设城市公交体系。巩固扩大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成果,提升城市公交换乘效率,聚焦优化轨道与公交接驳线路。加强公交场站的规划与建设,新建场站100%配建充换电设施。
2.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4号线、5号线、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4号线南延线、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新桥机场S1线。
3.推进水铁联运。建设江淮运河港区、南淝河港区,基本完成辖区航道网建设和支持保障系统等航运中心硬件建设,建成区域航运枢纽。
4.推广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领域应用,完善充电加气配套设施体系。
四、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的融合。与环境调查统计融合,在环境统计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调查,完善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制度。与监测体系统筹融合,试点开展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探索开展重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融合,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逐步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强化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到产品的全流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有效控制工业生产中的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优化种植结构,强化标准化规模种养,积极推广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进耕作技术,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推进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减少气候变化引起的各类损失。到2025年,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雨雪、冰冻灾害等问题能力明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
第四节坚持分类施策,有效防治土壤污染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加快构建土壤污染“防控治”体系,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有力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调查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管理重点,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到2025年底,完成一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耕地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做到“发现一处、管控一处”。
二、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
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理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
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攻关。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估。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为着力点,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持续推进耕地周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断源行动”。
三、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力度
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动监管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重点监管单位、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及时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地块空间规划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开展典型在产企业(园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防漏等提标改造,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在东部新中心区域内探索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实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专栏11重点建设用地修复
目标指标: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实现路径:实施原马钢(合肥)地块中部、西北、东南与铁路、地铁六号线站点片区,原中盐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东一、东二、东三、西区地块,轨道交通5号线官塘车辆段原铝厂A、B地块,原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厂区LHGDE-01、LHGDE-02地块、市儿童医院住院楼等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第五节坚持多措并举,守护乡村生态环境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有效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打造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百姓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碧水、记得住乡愁。
一、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地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稳定在100%。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推动农药购买实名制、重要水体周边化肥限量使用,建设一批绿色防控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以上。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全面建立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农药包装废弃物、当季农膜回收率均超过90%。强化圩区农田尾水调控,最大限度拦截入湖污染负荷。
三、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核查。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塘施策,系统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种植等污染治理。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对治理效果进行动态监管。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
规范新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实用为主、建管并重”原则,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巢湖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借助建制村环境整治以及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每年安排一批行政村开展污水治理工作。2025年底巢湖一级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79%。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设备、运维等情况排查,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正常稳定运行。以管网改造和延伸为主要任务,梯次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雨污分流,提高管网覆盖率和进水污染物浓度。加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全过程监管,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构建以专业化运维为主的立体管护机制,鼓励村民参与监督。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行城乡污水处理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培育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点,探索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村庄规模和不同经济条件的差异化处理模式,打造“合肥样板”。
专栏1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目标指标:到2025年底,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40%。
实现路径:
1.农村黑臭水体调查评估工程。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及治理成效调查评估,总结凝炼典型案例和先进技术模式。
2.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以环巢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引江济淮工程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统筹实施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水体及岸线垃圾清理、水体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
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构建生态网络体系。高标准建设以巢湖为中心的连通水系廊道、江淮运河廊道、铁路绿色廊道、高速绿色廊道、城市快速路绿色廊道,串联全市生态网络。以南淝河、江淮运河、十五里河、淮南铁路—板桥河4条一级生态廊道建设为骨架,以店埠河、京台高速、合安高铁等10条二级廊道建设为重要构成,保育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环巢湖十大湿地、紫蓬山3大生态绿楔,合理划分城市组团,避免城市建设过度蔓延,构建多层次生态网络体系。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推进紫蓬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滨湖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庐阳董铺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5年前,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完善江淮分水岭等重点水源涵养林区布局,高标准建设环巢湖、江淮运河、淠河干渠、滁河干渠等生态林带,积极营造护堤护渠林、水源涵养林、生态景观林和特色经济林,推动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推进十五里河、塘西河等沿河生态廊道及城市高压廊道造林绿化,跟进公路、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绿廊绿化。到2025年,森林蓄积量达到1350万立方米。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大别山—江淮分水岭区域,江淮运河等生态缓冲带,董铺水库等水源保护区,环巢湖生态保护带等。新改造林地20万亩,其中更替修复15万亩、补造修复3万亩、抚育修复2万亩。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改良土壤,优化森林林分结构和质量,增加活立木蓄积量,提升碳汇能力,提高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环境承载力,促进城湖共生可持续发展。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以巢湖市石灰石矿,庐江县铁矿、矾矿等矿山为重点,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增加山坡植被覆盖度,恢复山地林区水源涵养功能,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高标准按期完成钟山、中材、皖维、宏光、威力等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环湖废弃矿山治理修复。
第四章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安全的养人福地
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扎实开展环境风险防控,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系列生态文明创建,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安全美丽的养人福地。
第一节加快绿色转型,减少污染排放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根本上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不动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芯屏汽合”、“急终生智”产业特色,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环保产业等。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构建绿色循环产业链条。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广循环经济,打通循环堵点。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到2025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得到全面推行,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废物排放明显减少。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化改造。以链长制为抓手,精准实施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绿色金融、信用保护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主动开展生产工艺、清洁用能、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引领带动各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加快构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的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改造、制造绿色产品、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绿色回收处理,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到2025年,培育绿色工厂不少于50户,开发绿色设计产品不少于100款。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实行“两高”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充分发挥区域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作用,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严控高排放、高能耗项目落地。符合规划、确需落地的要严格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针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和倒逼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进一步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完成佳通轮胎、合肥炭素等企业绿色搬迁工作,有效化解“邻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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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数据显示,以交流端计,2024年印度新增光伏装机量同比增长超一倍,创下24.5GW的新纪录,在印度可再生能源增长中占据主导地位,占累计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的47%。截至2024年3月,印度的光伏理论可开发潜力估计达748.98GW。同期风电新增装机3.4GW,同比增长21%。2024年新
2024年,国家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可再生
2025年1月24日,中电联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2024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值得一提的是,“双碳”目标指引下,光伏、风电行业近年来飞速发展,
2025年1月23日,会泽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光伏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公告显示,会泽县铃铛山光伏发电项目装机11.3万千瓦,计划投资约3.39亿人民币。招标范围:负责该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投资回报:项目建成运营后的运维收益,中标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在会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表示,从规模体量看,累计装机方面,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
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44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5
2025年1月21日,会泽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光伏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中标候选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告显示,会泽县铃铛山光伏发电项目装机11.3万千瓦,计划
根据巴西太阳能光伏协会(ABSOLAR)的数据,巴西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已突破50GW里程碑,达到52GW,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近21%。巴西也因此成为继中国、美国、德国、印度和日本之后,第六个达成这一成就的国家。ABSOLAR表示,自2012年以来,巴西的光伏产业已吸引投资达2297亿雷亚尔(约合380亿美元),为公共
自2020年我国“双碳”目标提出后,国家能源集团、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分别制定了与“双碳”进程匹配的“十四五”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目标。如今,“十四五”进入收官之年,五大发电目标完成情况与2025如何开篇布局?我们通过多个渠道梳理为读者一一呈现。五大发电,三家已完成新能源目
南方电网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2025年工作会议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公司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新要求,围绕工作报告认真学、认真悟、认
1月16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24年集团工作成果,并对2025年多项工作展开部署。2024年,国家能源集团发电量1.26万亿千瓦时,约占全国1/8;月均发电量1047亿千瓦时,迎峰度夏最高负荷1.82亿千瓦。在绿色转型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速进位。可再生能源开工、投产容量双双历史
1月16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听取“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中央本级能力建设项目2024年实施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审议并原则通过《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202
1月16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其中提到,“十四五”以来核准500千伏电网项目23个。同时表示,辽宁省清洁能源装机达到4216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装机达到2969万千瓦、核电总装机达668万千瓦。持续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85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可再生能源总装机量突破1.4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超过40%,提前一年实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国家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26日发布关于征求《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正文、附件两部分,正文含三个版块,分别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其中总体目
12月25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战略研讨会暨领导班子务虚会。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聚焦扛牢使命责任、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胜利收官进行集中研讨,集思
十四五以来,新能源项目投资已被各省份视为关键的投资领域,其中,风光指标的分配与下发在新能源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2021年至2024年间,全国共有25个省市发布了超过1000GW的风光开发项目指标,涉及项目数量超过8000个,成为支撑我国能源转型的主力军。年度指标情况
12月25日,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文件指出,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寺乡段岭村,地块一(3314㎡):东至:G(2022)11号宗地;南至:道路;西至:荒山;北至:荒山。地块二(371㎡)东至:荒山;南至:空闲地;西至:G(202
为有效推动能源规划落实,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安排,2024年8月至11月,华中能源监管局在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组织开展了“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2024年专项监管。华中能源监管局积极谋划、加强部署,确保专项监管取得实效。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检
2025年1月2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汪振宇在铜陵市主持召开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至信搏远(安徽)新材料公司、安徽汉星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华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灵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沐邦新能源(铜陵)有限公司等能源领域民营企业负责人先后发言,分别介绍了
近年来,安徽亳州市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屋顶、车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截至目前,亳州市建成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51家、规模326MW。其中2024年建成工业
1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分布式光伏合作开发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中选结果公示,西部绿色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标。据了解,此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2.62MW,屋顶面积约530000㎡,建设地点位于颍上县经开区梦想科技园、颍上县经开区芯颍产业园厂房、颍上经开区安徽世界村新能源汽车项目厂房、颍
12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公开征求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原文如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等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
12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202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告》、《安徽省2024年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告》。根据公告,风光规模共计6.075GW。其中光伏预中选项目37个,规模为3.075GW;风电预中选项目33个,规模为3GW。具体见下: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新政,工商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峰平谷时段发生了变化,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工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将执行尖峰电
日前,有网友咨询,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我省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来信人:韩**来信时间:2024-12-09我省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以什么为起止日期?到期前如何办理延期?回复部门:能源局回复时间:2024-12-11尊敬的网友
12月12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要求,提出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建设标准和日常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最新有关标准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发布分布式光伏及县域节能项目招商延期公告,项目称,为使各潜在合作人充分地了解该招商项目、编制更为翔实的招商合作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作方案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原文如下: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及县域节能项目招商延期公告宿
12月5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意见的函。文件指出,新能源发电企业方面,平价集中式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2025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原则上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以下
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为抓手,推进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做强做大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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