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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4.7GW左右

2022-07-19 13:49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十四五整县推进分布式山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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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工业低温余热利用。

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管网建设、专业公司负责运营、热源市场竞价入网机制,畅通工业余热入网渠道。充分挖掘电力、钢铁、化工、炭素、污水处理等行业余热潜能,积极推进产业园区余热梯级利用,鼓励发展工业低品位余热与热泵相结合的供热方式,实现低品位余热资源高效采集。鼓励利用高效换热器、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探索全流程工业余热回收模式,实现余热应用尽用。

(四)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推动能源效率持续提升。以绿色低碳发展、能源优化配置和资源高效利用为导向,建立健全能耗双控和煤炭压减科学管理制度,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各区县能耗总量控制,原料用能不纳入各区县能耗双控考核。完善差异化管控政策,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原则,实行“两高”行业用能全闭环管理,确保“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优化能源资源配置,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能耗增量指标优先保障非“两高”重点项目和民生刚需,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及结果运用,落实专项补助资金、能源价格优惠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建设能源双碳数智平台,提高能源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能源管控实现“一屏看全域、一网管全局”。到2025年,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

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严格落实“四水四定”,树立以水而定、量水而行、还水于泉理念,推动黄河流域节水典范城市建设。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水资源承载监测预警机制。构建适水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水资源管理平台,实现水资源统筹谋划、系统保障和精细管控。强化重点领域节水,大力推进农业节水,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全面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加大非常规水利用,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新增工业用水大户、高耗水项目利用再生水,鼓励农村地区就地消纳利用再生水资源。到202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省定目标范围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5亿立方米。

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制度,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强度。盘活低效闲置用地,实施严格的“增存挂钩”制度,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强化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鼓励采用立体综合开发模式,培育一批新型节地模式和节约用地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村废弃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等有偿退出,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收储新机制,加大农村闲散用地盘活力度,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健全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完善土地二级市场,推行灵活供地方式,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促进土地要素流通和节约集约利用。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下降任务。

六、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以新型城镇建设为依托,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设施、交通设施、城乡建设等领域绿色建设水平,构建绿色低碳、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动能源设施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实施光伏跨越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历城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济南高新区等国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有序推进一批“光伏+”集中式电站建设。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结合供暖需求,积极推进现有农林生物质电厂和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厂开展供暖改造。发挥商河县、济阳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地热资源优势,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供暖。统筹可再生能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进“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统筹推进制、储(运)、加、用氢能全链条发展,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氢能在交通、工业等多领域全场景示范推广应用。有序开展核能小堆供热研究。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470万千瓦左右。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推进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及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持续提高接受外电能力。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城乡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大力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确保新能源电力应接尽接。在电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推动煤电机组逐步由电量型电源向调节型电源转变。全面实施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合理配置新型储能,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储能潜力。推动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高电网系统调节能力。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开展氢能储能和飞轮储能研究和示范应用,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常规电源协同优化运行。强化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探索推广电动汽车、智慧用电设施等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合理引导电力需求,提升电网调峰、调频和需求响应能力。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构建智慧能源体系,加快推动传统电网向能源互联网转型升级。

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原则,有序推动燃煤供热锅炉、小型燃煤热电厂热源整合工作,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基础上,按照省要求,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充分挖掘现有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潜力,鼓励在合理供热半径内的存量凝气式煤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推进大型燃煤电厂长距离供热项目实施。鼓励既有大型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污泥改造。加强天然气长输管线、调峰和应急储气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天然气输配管网,推动实现天然气高压管网规划建设“一盘棋”、管理服务“一张网”、资源调配“一张图”,提升供气能力和效率。鼓励油气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

(二)提升交通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建立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及其他绿色交通廊道,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以创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规划建设一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项目,着力构建“一轴二廊三通道”综合交通主骨架,建设“米字型”高铁网和“二环一联十六射”高速网,构建更加畅通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持续提升综合交通能力。加快交通工具绿色更新迭代,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动交通工具清洁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和加氢站等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新能源公交车(不含应急车辆)占比达到100%。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系统优化城市交通组织运行体系,积极促进铁路、公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交通方式间的高效组织和畅通衔接。优化调整区域运输结构,大力提升铁路货运能力,积极发展高铁快运,着力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推动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减少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积极推动小清河复航。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完善不同层次的公交网络,打造高效衔接的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建设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推动城市绿道步道互联互通。到2025年,全市新建道路700公里以上,新增铁路运营及在建里程250公里以上,进一步完善“米”字型高铁网,中心城区公交站点实现500米全覆盖。

(三)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升级。以基础设施“七网行动”为抓手,全面提高环境基础设施绿色水平。优化配置区域水资源,提高供排水保障能力,合理规划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加大水库扩建增容、除险加固和河道拦蓄工程建设力度,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排水设施补短板行动,强化供水和排水厂、站、网建设,建设安全完备的水保障网。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做好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工作。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建设,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渗、蓄、滞、净、用、排”建设理念,提高城市雨水蓄积和洪涝灾害抗御等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先行区创建为抓手,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提升乡村内涵品质。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以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为抓手,推动建筑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持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行标准化设计,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绿色城市示范区。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000万平方米,持续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七、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持续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全面推动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绿色家居产品。建立完善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鼓励各区县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范围,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拓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平台促进绿色消费。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进一步健全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联合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着力培育绿色生活理念。开展全民绿色消费教育,将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体系。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深化绿色生活建设,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建设活动。积极开展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行为引导、典范创建等主题活动,把绿色生活理念纳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创建一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和生态文化公园、广场。到2025年,绿色生活建设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

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基本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行绿色设计和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引导公众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推动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到2025年,商品零售、外卖、快递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大幅减少,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

八、夯实绿色发展底色

以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为重点,厚植绿色生态优势,彰显“山泉湖河城”空间特色,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效增加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夯实现代化强省会生态本底。

(一)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健全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加快建设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高质量建设生态济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建成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超算云中心,开展“智慧生态黄河”示范建设,完善全市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网络,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开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推动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扎实开展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防控,减少重污染天气,捍卫“泉城蓝”。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面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淘汰更新。完善治理机制和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前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联动,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5.2%。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推进智慧治水建设,整合各类治水资源,形成治水中枢,实现一张图“零盲区”管理。制定全域水生态建设规划,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推进实现实时水质全面感知、动态监控,增强水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完善河道管理联动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市控断面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推动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规范化整治,积极推行智慧管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70%。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加强土壤环境详查成果应用,完善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区县全覆盖。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来源排查整治。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计划,巩固耕地安全利用成果。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建设“南山北水多廊多点”生态格局为重点,统筹协调“山泉湖河城”独特禀赋和生态要素,加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净化黄河“毛细血管”,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强化绿地系统建设,继续实施绿化攻坚行动,推动山体治理、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重点生态区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打造滨水生态廊道、珠链式湿地群,全面增强黄河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3.68%。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建设。高水平打造特色鲜明的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推动南部山区生态涵养区、北部黄河生态风貌带、生态廊道和节点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加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深入挖掘阐发济南黄河文化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打造黄河文化旅游长廊。高标准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把生态保护作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发展的先决条件、重中之重,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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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紧抓“十四五”重要窗口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编制出台碳达峰工作方案,持续完善配套措施。完善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推进低碳、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支持起步区建设碳中和现代绿色智慧城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建设碳中和现代绿色智慧城市。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生命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增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坚守灾害防御底线,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建立运转高效顺畅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体系,提高水旱灾害监测体系覆盖度、密度和精度,延长灾害预见期。完善极端天气预警发布机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

九、激发绿色发展动能

以深化体制改革为重点,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建立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持续强化绿色技术、绿色金融和绿色制度对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支撑。

(一)突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

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地方部署的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支持绿色技术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大科技计划项目向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倾斜力度。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导,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科技攻关项目,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申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参与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一批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

加快绿色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完善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培育高水平绿色技术科技服务机构,为成果转移、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应用,推动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绿色技术交易平台,健全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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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绿色金融支持。

培育绿色金融业态。发挥中央商务区、汉峪金谷、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等金融集聚区作用,引进并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绿色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营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营业部、事业部、创新中心等。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

丰富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丰富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箱,用好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业务,加大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生态环境、绿色新兴等绿色产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探索设立绿色产业基金,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及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挂牌,通过增发股票等方式和利用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再融资。推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以及污染防治、环境修复等各类公共服务领域的绿色项目资产证券化,支持绿色项目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

完善绿色金融配套体系。深化转型金融研究,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研究制定政策性担保、贴保贴息、优惠利率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监管机制,探索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快培育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的中介机构。

(三)强化绿色发展制度保障。

加强法规制度保障。落实国家和省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完善我市相关法规政策。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完善绿色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完善财政政策。深入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实行差别化支持。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加大相关专项资金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引进社会资本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做大做强绿色产业,提升产业集聚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构建绿色价格体系。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机制,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清理“两高”项目优惠电价。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持续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推动环境保护涉税信息共享,保障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平稳落地。

完善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探索推进黄河流域区域性要素交易,协作建设黄河流域碳汇林,健全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开展区域水权交易,完善能耗指标交易制度,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权交易服务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做好绿色权属交易与相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南部山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经验,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制机制,开展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经济价值核算,探索设立生态文明建设调节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生态产业化,积极推动“生态+”绿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发挥“源味南山”区域品牌优势,提升生态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绿色康养、生态旅游、绿色农产品等深绿产业发展,将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大财政生态补偿额度,搭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交易平台、转化平台和支撑平台。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完成各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重点任务,加大指导和推进力度。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主体责任,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评估。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任务落实,定期调度通报规划目标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并加强监管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绿色发展内涵,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完善绿色发展综合评价机制,客观反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体系,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监测,强化统计调查,掌握全面真实数据,开展动态监测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三)严守安全底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筑牢安全底线。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开展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筑牢能源安全底线,推进能源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落实能源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能源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推动全民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好经验好模式,加大推广应用力度。要依托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强化舆论监督和引导,畅通公众环境监督渠道,发挥各类举报热线作用。加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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