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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浙江丽水发改委发布关于丽水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指出,2021年丽水积极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市9个县(市、区)均被纳入国家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全省唯一,全市光伏发电新增并网29.1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53%。
2022年将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以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抓手,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全年力争新增光伏装机35万千瓦以上。围绕打造华东(丽水)抽水蓄能基地的目标,全面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完成3个项目预可研审查、2个项目核准。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电力市场化改革等工作,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原文如下:
关于丽水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2年4月10日在丽水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丽水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丽水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得以持续巩固。全市经济稳步复苏,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
经济总量稳步提高。全市经济稳步恢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10.03亿元,同比增长8.3%,增速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6.3:37.3:56.4,其中二产占比提高1.3个百分点,一产和三产占比分别下降0.5和0.7个百分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108.52亿元,同比增长19.8%。
供给侧支撑有力。农业生产总体平稳,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9.12亿元,同比增长2.2%。生态工业持续发力,工业实现增加值510.65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364.20亿元,增长15.0%,排名全省第4。服务业较快增长,实现增加值964.92亿元,同比增长8.4%,排名全省第4。
需求端持续恢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1%,排名全省第3;实际利用外资8429万美元,超任务数的40.5%。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22.87亿元,增长13.1%,排名全省第1;电子商务加速发展,全市网络零售额达591.1亿元,增长22.8%,排名全省第3。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全市出口总额287.37亿元,其中生产型企业出口187.83亿元,增长32.8%,份额较上年的47.1%提高到65.4%。
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97亿元,增长14.0%。规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增长33.1%,排名全省第1。扎实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整治高耗低效企业244家,腾出用能8.43万吨标准煤、用地1716.3亩;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9家,整治“低散乱”企业387家。坚决遏制能耗过快增长,以八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严格落实用能管控,有力保障民生和高质量发展用能,全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4%。
(二)高质量发展呈现新局面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局。出台实施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成立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建立工作例会、清单化推进、民情通达、改革试点、专班推进“五项机制”和重点任务、重大改革、突破性抓手、典型案例“四张清单”,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2个省级试点和14个市级试点,45个共同富裕集中开工项目全部开工。
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立足“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坚持“跨山统筹”市域一体化发展理念,创新推动“558”系统工程。构筑中心城区“一脉三城”发展格局,高标准启动“丽水山居图”建设,建成区面积扩展到44.7平方公里。实施县(市)城市品质提升“五个一”工程项目20个、完成投资103亿元,新增未来社区试点8个,14家五星级标准酒店加快建设。持续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全市完成安置小区投资32.19亿元,实现9801户30765人异地搬迁,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2.5%。
新兴动能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8.5%、17.9%、20.7%和23.4%,均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企业培育成效明显,6家企业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8家企业列入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培育企业名单,23家企业列入省级放水养鱼行动培育企业;新增省级小微企业园13家,其中新增认定五星小微企业园1个、四星小微企业园2个。
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市域龙头创新平台浙西南科创产业园开工建设,建成丽水国际科创中心等7个“科创飞地”。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36家,较上年增长30%,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47家,较上年增长18.7%。持续深化与之江实验室、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大院名校的交流合作,高质量举办第四届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一带一路·海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对接会,4个项目已落户,7个项目拟落地。
现代基础设施加速建设。金台铁路全线通车,衢丽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加速建设,杭丽铁路义乌至缙云段纳入长江三角洲及浙江省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丽水机场建设加快推进。新增高等级公路66.86公里,新建和改建提升“四好农村路”1362.5公里。建成瓯江航道,实现丽水高等级航道零突破。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8座抽水蓄能站址纳入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总装机规模869.7万千瓦,纳规站点数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积极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市9个县(市、区)均被纳入国家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全省唯一,全市光伏发电新增并网29.1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53%。
(三)开放合作实现新突破
招商引资质提量升。全市新引进项目620个,增长81.3%,其中,新引进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29个,增长53.6%,占引进大项目总数69.4%。新引进上市企业19家、百强企业10家,行业隐形冠军4家。景宁“悬崖上的天空之城”项目开始试运营,世界500强肖特医药亚洲总部落户缙云,青田与中国制造业500强爱玛科技共同打造百亿级新能源产业。央企合作成果丰硕,累计与央企达成意向合作项目21个,总投资额达1075亿元,已落地项目8个。
招才引智成果丰硕。全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4.4万余人,其中博士650人、硕士2417人、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2人,分别为上年的1.8倍、5.5倍、5.3倍、1.5倍。高层次人才招引成效明显,全市新增国家、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专家6人,新引进“绿谷精英”高端人才154人,同比增长52%,“院士之家”签约进“家”院士30名。建成县级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6个,丽水学院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
山海协作工程迭代升级。实施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155个、到位资金233.62亿元。各县(市、区)在大湾区新区、省级高能级平台布局不少于1平方公里、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飞地”,实现签约全覆盖。高质量推进在杭州、宁波、嘉兴等地的“科创飞地”建设,“消薄飞地”助力扶贫增收,惠及消薄村1393个。实施群众增收、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合作项目116个,到位援建资金6544万元。10个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完成政府性投资12.84亿元、社会性投资86.93亿元。
深度对接融入长三角。坚持以问海借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长三角招商中心,加快推动在沪“飞地”“飞楼”平台建设。依托自然资源禀赋做强“山”字系品牌,加快打造长三角生态精品集市,推动“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景”“丽水山泉”等品牌营销布局长三角重点区域。一体化合作范畴向科技、教育、文化、医疗、金融等领域深度拓展。跨区域信用体系合作不断深入,黄浦—丽水“信游长三角”应用落地启动。
对外开放合作统筹推进。大力实施“华侨要素回流工程”,完成华侨基金组建;在全省率先成立华侨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出台鼓励华侨回归创业创新30条,侨商回归签约项目33个、总投资75亿元;积极开展中国(丽水)华侨双循环发展试验区方案研究,全力推进浙江(青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实现跨境电商出口17.8亿元。获批自贸区丽水联动创新区,其中梅山—青田山海协作“保税飞仓”项目被列入浙江自贸区第七批“十大”创新成果之一,打造“世界超市、购物天堂”,进口商品城全年累计销售额达20.8亿元。
对口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创新开展组团式帮扶,有序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援助资金800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20个,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东西部协作考核4大类33个任务指标。援助新疆新和县资金1.26亿元,实施援疆项目30个,继续打响“我是朗读高手”援疆品牌,有力促进对口地社会稳定发展。帮助销售吉林梅河大米12500吨,积极开展梅河口干部来丽挂职锻炼,梅丽合作进一步有效提升。
(四)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从先行试点走向先验示范。圆满完成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国家试点,丽水成果和经验被中办、国办文件充分吸收,并在全国推广。印发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十四五”规划。深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实现GEP核算与应用由探路者向全国标准制定者、应用引领者迈进。创新打造“天眼守望”助力“两山”转化综合智治平台,实现生态环境动态监测、自然资源实时预警、GEP核算转化及应用三位一体,系统集成,应用入选全省首批“最佳应用”,其中GEP辅助决策场景入选数字政府首批“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应用项目及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最佳实践场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获评2021年度全省改革突破奖银奖。
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围绕构建“152”体系架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底座支撑作用逐步显现,基层治理系统初步形成,理论制度成果不断丰富,市县两级共形成理论成果71项,制度成果121项。打造特色应用成果114个,承接省级任务试点场景应用118个,省级重大应用贯通率100%。“浙丽保”获得中央深改办和省委充分肯定,获评全省改革突破奖铜奖,荣膺“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幸福清单”“缙情帮”“益林富农”“农道安”获评省级最佳应用。
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事项跑零次率达99.6%,成功打造“一分不用花、一次不用跑、一天不用等”企业开办常规化模式。迭代升级投资在线平台3.0,积极探索“极简审批”,全面开展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聚焦“浙里营商”跑道,形成“共享法庭”“税务中台”等一批特色应用场景,迭代建设浙里办“浙里营商”丽水服务专区,营商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加快建立。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位列第9名。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公众对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位居全省第一。“网上中介超市”入选2021年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20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评2021中国经济营商环境十大创新示范区。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步构建。启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出台丽水市绿色低碳示范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森林碳汇管理局,着力推动华东林交所落地丽水。系统推进低(零)碳试点工作,龙泉列入全省第一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名单,庆元屏都、景宁大漈、莲都利山等入选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村(社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国家级循环化园区改造,龙泉、缙云入选新一轮省级创建类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在全国率先制定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与评定导则,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
(五)绿色发展实现新提升
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全面推进。龙泉、遂昌创成首批省大花园示范县;9个案例入选省大花园建设优秀典型案例,数量均居全省第一。18个项目列入省级“耀眼明珠”培育对象,数量居全省第一,松阴溪(含莲都古堰)成为首批省大花园“耀眼明珠”。景宁获省政府大花园建设督查激励。瓯江山水诗路文化带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获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1.72亿元,其中省大花园示范资金2250万元,位居全省第一。40个项目列入省大花园建设重大项目清单,数量全省最多,完成投资15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36%。全国首创政务、服务、商务“三务合一”花园邻里中心,开工建设试点项目3个,完成投资4.56亿元。全省率先实施“增花添彩”工程,新增种植花卉1.5万亩,建设美丽林相76.81万亩,打造规模化彩色成果287个。建设提升绿道1012公里,新增青田瓯江干流祯埠绿道、景宁畲乡绿道2条“浙江最美绿道”。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已连续18年位居全省第一,市区AQI优良率99.7%,PM2.5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环境质量连续7年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十;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省第一。
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效。建成18个镇(街道)、33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成运行腊口污水处理厂,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6座,建设改造污水管网121.66公里、雨水管网53.74公里。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制定出台丽水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提升整治打造乡村美丽河湖,新建美丽河湖11条、“水美乡镇”24个。加快建设“无废城市细胞”,3家企业获省评“无废工厂”。
(六)民生事业获得新发展
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2元,增长11.4%,与全省平均之比由去年的72.0%提高为73.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86元,增长11.6%,排名全省第1,实现“十三连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259元,增长9.7%,增幅排名全省第4,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05:1缩小为2.02:1。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89元,增长16.1%,增幅排名全省第1,实现“六连冠”。
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02.98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达到全省前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10元/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6%,维持在3%以内的较低水平,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实施住房保障重点项目53个,实现投资1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0.6%;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为18.0%,受益人数达28.3万人。物价水平总体平稳,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8%,控制在3%以内。
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市民生支出403.90亿元,占总支出的74.0%。全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0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55个。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县域就诊率达91.2%。教育普及化水平与全省基本同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4.6%。丽水技师学院等30所学校建成投用,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1.85万个。
粮食安全切实保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全市落实储备粮规模15.46万吨,保质保量完成储备粮油轮换计划。五优联动试点建设全面铺开,创建莲都、缙云两个“五优联动示范县”。落实应急加工网点207家,应急加工能力达980吨/日。首次与中储粮丽水直属库有限公司建立央地协作机制,建立多渠道稳固的省外粮源,全市完成5.6万亩省外粮源基地建设任务。增加优质口粮品种作为政府储备,全市晚稻谷储备占储备粮规模的54%。
从全年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全市计划报告7大类54个指标中,有29个指标预计完成或超额完成,有9个指标与预期目标有差距,16个指标暂无数据(见表1)。指标不及预期原因: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4个指标由于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较制定目标时大幅增加近30万人,基数变大,完成情况与计划有差距。交通投资中,公路项目投资额由于统计入库时序差异,增速不及预期;水运方面因瓯江航道项目去年建成完工,投资额下降;铁路、机场投资增速较快。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受生态环保、水利设施续建项目陆续完工、新开工项目支撑不足等因素影响,与预期目标有差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因新旧动能转换不畅等,实际完成情况不及预期。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受政策退出影响,流通型企业数据波动较大,但生产型企业生产形势较好。
总体看,面对世界变局和世纪疫情的叠加冲击,全市上下克难攻坚、开拓创新,交出了靓丽成绩单。但也要看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企业经营面临“缺芯”“缺柜”“缺工”和原材料上涨等问题;能耗“双控”约束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与绿色低碳发展还有一定差距;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民生领域还存在短板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积极应对,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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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招标公告,项目共分为3分标段,包括1个国有公共屋顶,以及2个村级户用屋顶。项目招标规模总计25万千瓦,其中国有公共屋顶规模10万千瓦,其余2个村级户用屋顶均为7.5万千瓦。从中标候选人情况来看,国有公共屋顶租金价格范围在5
1月10日,江西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12月竞争性优选结果,本次共公布11个项目,规模总计31663.39万千瓦。全文如下: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
1月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约仪式在云南昆明举行。武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金额2.03亿元,建设地点位于云南楚雄武定县,总装机容量约118MWp,建设工期22个月,拟利用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安置点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
近日,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由国网浙江电力产业发展公司主导编制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4部分:分布式光伏》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分布式光伏施工建设安全规程的空白。4月10日,国网金华金东供电分公司员工来到中外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春季光伏电站体检特巡。周宁摄分布式
4月16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发布《武义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文件指出,全县允许依规定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县域内桃溪镇4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已经投入
日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杭州市级太阳能光伏补贴到期的公告》,公告称,杭州市级太阳能光伏补贴政策于2020年9月10日正式上线“亲清在线”,对杭州市境内2014年至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613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光伏地面电站发放光伏发电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止。截至2023年11月3
4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原文如下
3月31日,浙江丽水供电公司通过多功能综合采集调节终端,将南城经济开发区金潮实业光伏、方正电机光伏两座分布式光伏电站直采接入配电自动化一区主站,首次实现对中压分布式光伏运行状态的远程实时直控。直采直控所配备的多功能综合采集调节终端在常规分布式光伏电站信息采集可观、可测等基础上,增加
4月2日,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发布《2024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文件指出,实施光伏安装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升级。贯彻执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和《湖州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车
3月28日,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获悉,2024年1-3月,浙江绿证交易规模达到594.12万张,接近600万张,折合电量约59.4亿千瓦时。绿证,也就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1张绿证单位对应10
3月26日,安吉县人民政府发布安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安装需符合以下规范:1.在建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遵循美观、安全的原则,不应降低相邻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建筑日照,光伏组件下方的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不得另做他用。2.工商业、公建
3月27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续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安排不超过400万元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低碳试点县实施方案中的光伏、储能、氢能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原文如下:关于延续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
日前,浙江平阳县公布《关于公布2024年平阳县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应用光伏等新能源。各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丰富、闲置屋顶利用空间巨大的优势,大力应用光伏发电项目。严格实行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认真做好绿证
3月22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嘉兴市(市本级)第二十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电量追补情况的公示,本次补发资金为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电量补贴资金共计1665005.76元。原文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嘉光伏办〔2018〕1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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