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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加快马山县周鹿三星、武平等农业光伏项目建设

2022-05-10 13:49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农业光伏十四五广西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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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探索实践“四责协同”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深入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开启“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工作模式,强化政治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抓紧抓实抓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完善容错纠错和问责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理顺完善生态环境派出机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作用;通过人员互派、交流轮岗、复合锻炼等方式,强化干部交流培养;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建设生态环境系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动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布局建设市级区域环境监测站,完善空气、地表水、地下水、辐射、土壤、生态、噪声等要素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扩大县级城市、乡镇(街道)及农村监测覆盖范围,扩展VOCs、POPs、水生生物等指标监测。开展大气环境容量遥感监测;构建生态气象地面观测网络,加强遥感综合应用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应急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应急监测能力。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的管理;逐步健全涵盖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天地车人”一体化移动源监测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持续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探索推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深入落实环评审批改革举措,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23]环境监管模式,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控等科技手段,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农业农村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权限和力量下移,实行“局队合一”,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证件、车辆和执法装备,将执法监测费用纳入执法经费予以保障;加快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体系,依托“智慧南宁”的“一朵云、五平台、多维应用”[24]技术架构,推进南宁市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南宁市“蓝天保卫战”指挥调度平台、“碧水保卫战”指挥调度平台、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平台和地下水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加快推动南宁市农村污染治理、扬尘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夯实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开展城市内河内湖底泥污染物和生态修复调查,水电站、水利枢纽上下游水生态及生态流量调查、主要流域水污染物来源解析,土壤环境质量背景值调查等研究,为环境治理提供支持与指引。加强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科技支撑,每两年开展一轮颗粒物及O3来源解析;建立组网式大气观测超级站群,构建多方位、立体大气观测体系;建设南宁蓝天保卫战智慧管理平台,构建“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支撑体系,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专栏10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南宁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保障项目,包括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能力保障和环境污染防治决策项目;对武鸣区、宾阳县、横州市的区域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进行维修和扩建;建设南宁市生态气象观测网络;推动大气环境容量遥感监测(二期)项目建设。

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南宁市本级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南宁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扩建和运行管理,开展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开展隆安县监察执法、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建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机动车“冒黑烟”及尾气超标排放实时监控网络(三期),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监控管理示范建设。

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碳中和”数字丝绸之路共建共享平台、南宁市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蓝天保卫战”指挥调度平台、“碧水保卫战”指挥调度平台(一期)等建设。

宣教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十四五”期间新增市本级生态环保科普教育基地3—5个;更新改造南宁市生态环境教育馆。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南宁市主要内河底泥污染物分布调查,主要内河、内湖生态修复可行性调查和评估,主要流域水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土壤环境质量背景值调查,水生态及生态流量调查与评估研究;推动南宁市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科技支撑项目建设。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落实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制定并公布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在本领域推进规划实施,承担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

第二节 加大环保投入

按照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各级财政保障措施,强化各级支出责任,并完善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方式。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把握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和支持重点,努力争取国家、自治区级专项环保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统筹安排市本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保障规划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25])。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按市场化方式设立生态环境、碳金融等投资基金。加大环保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吸引境内外资金。

第三节 推动项目实施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行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效益。本规划共谋划生态环境保护8类重大工程、11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355.79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预计投资243.99亿元。重大工程项目表见附件。

第四节 适时开展评估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围绕本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名词解释

1.PM2.5: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2.“散乱污”企业:“散”是指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且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

3.“千吨万人”:是指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

4.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是指已实现安全利用的受污染耕地面积,占行政区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比例。

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指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再开发利用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面积,占行政区域内全部再开发利用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面积的比例。

7.“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8.乡镇“四所合一”:是指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机构和职能整合为一个机构,统一行使相关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

9.“四个新”总要求:是指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提出新发展阶段广西要“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的“四个新”总要求。

10.“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1.绿色制造体系:是指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公开透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

12.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态成分。

13.“公转铁”“公转水”:“公转铁”是指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公转水”是指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水路运输量。

14.“天地车人”一体化:是指通过推进建设涵盖机动车船尾气遥感监测(天)、机动车环保检验(地)、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车)、机动车移动执法(人)等机动车船排放监管各方面工作,建成全天候、全地域、全链条的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体系。

15.河长制、湖长制:是指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湖长”、“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16.“十大最美风光线”:是指南宁市乡村道路“十大最美风光线”,包括“好一朵横县茉莉花”风光线、“中国弄拉生态旅游”风光线、“江韵扬美”风光线、“美丽南方·石埠半岛”风光线、“缤纷鹭乡·炫彩南晓”风光线、“稻香田园·百味之旅”风光线、“稻花香里—品绿留香”风光线、“十里花卉长廊”风光线、“田园乐翻天·悠悠骑行道”风光线、“环大明山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示范线。

17.“三清三拆”:“三清”是指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三拆”是指拆除旧房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

18.林长制: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19.“绿盾”:是指开展以打击破坏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20.“一证式”环境管理:是指在一个行政许可证中综合体现大气、水等各类主要环境要素,以及各类主要环境要素的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环境管理的方式。

21.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

22.“帮企减污”:是指围绕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的需求和难点问题,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及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组织企业和环保专家开展技术交流、培训;针对不同行业污染特征以及不同地区产业结构特色,开展专项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扶持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项目,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促进供需企业技术及项目交流与合作。

23.“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4.“一朵云、五平台、多维应用”:“一朵云”即“南宁智慧云”,主要是为各智慧应用提供云计算基础设施(IaaS)、平台(PaaS)服务,将现有碎片化以及今后将产生的政务信息都归统到“一朵云”,解决数据信息共建共享问题,是智慧城市的基础建设。“五平台”包括智慧治理、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生活、智慧双创五个综合平台。“多维应用”指基于五平台建设多维度服务应用。

25.EOD模式:是指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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