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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加快马山县周鹿三星、武平等农业光伏项目建设

2022-05-10 13:49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农业光伏十四五广西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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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清洁低碳绿色交通,完善以轨道交通、新型电车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信息化、多式联运服务、城市智能交通建设。提升新能源在城市公共交通和客货运输领域的应用比例,推动市政园林机械、内河船舶以及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的作业机械和车辆使用新能源,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完善天然气加气站、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和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布局,加快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城市绿道等慢行系统,大力推广绿色出行,积极创建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实现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0%以上。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能耗绿色节能建筑,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推动大型公共建筑和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节能改造。推动城区旧建筑加固改造,延长建筑使用寿命,鼓励小型住宅和建筑再利用,限制不合理拆迁。健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方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积极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推行畜禽规模化养殖、生态养殖方式,有效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的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实施农村有机垃圾生物处理和沼气化处理等项目,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围绕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研究制定林草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推进以增加林草碳汇为目标的可持续经营,科学开展碳汇林种草,增加森林草原碳汇总量。严格自然湿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全面实施退化湿地保护与修复,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加强林草生物质能源研发与能源替代,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市完成植树造林110万亩(含萌芽更新造林)、义务植树4000万株、森林抚育300万亩。加快城市道路绿化、森林公园等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碳汇能力。

第三节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城市、农业、林业、水资源、卫生健康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科学布局城市建筑、公共设施,优化城市关键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和建设标准,加快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建筑设施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优化调整农作物品种布局和种植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适宜性;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农业气候灾害防控。加强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高森林草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全面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完善邕宁水利枢纽及邕江沿岸防洪设施,实现城区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0年一遇;加固完善各县(市)主要支流河段防洪堤,力争实现县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人群健康领域研究,增强公众应对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的适应能力。推动生态气候观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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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坚持协同管控,持续提升“南宁蓝”品质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抓好污染天气应对,有效解决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提升“南宁蓝”品质。

第一节 强化大气环境协同管控

协同PM2.5和O3污染防治。完善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将大气污染防控责任延伸至街道(乡镇)一级;充分利用创新科技手段,持续开展道路积尘负荷、VOCs走航监测,强化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动实现精准化和科学化管理。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加强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特征与区域传输影响,深入开展O3光化学机理和污染成因研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动各县(市)PM2.5保持稳定达标并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加强区域协作和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做好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协同防城港、钦州、贵港、百色、河池、来宾、崇左等市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报和会商。完善污染天气应对预案体系,推动各县(市、区)编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空气质量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持续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趋势预判水平;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过程。

第二节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推动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开展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超低排放;禁止新增自备燃煤机组,现有自备燃煤机组改为公用或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非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对65蒸吨及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管理,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工业炉窑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继续推进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清洁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替代。推进玻璃、陶瓷、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水泥、砖瓦、石灰、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实施企业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需安装在线监管系统。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推动三氟甲烷(HFC-23)替代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开展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鼓励对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园区进行监测,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第三节 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

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体系,加强VOCs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动态更新人造板、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树脂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清单,建立全市VOCs重点行业基础数据库,落实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全面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标准VOCs含量限值。对人造板、工业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优化生产工艺,推进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储罐排查和改造,强化泄露检测与修复;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推动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油品监督管理,强化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以及港口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推动油气回收改造。

第四节 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货物运输结构调整,推进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13]。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区燃气和燃油公交车逐步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加大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柴油车和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力度,鼓励支持老旧车船提前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落实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管控要求,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建立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14]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加强冬春季期间柴油货车运输管控。开展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推动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强化新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推动工程机械安装大气污染物后处理装置,到2025年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加强内河控制区内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推广使用纯电动和液化天然气(LNG)船舶,严格落实国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动船舶发动机升级或尾气处理,实现船舶能耗与污染物排放在2020年基础上逐年下降。推进车用燃油清洁化,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清理整顿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非标油生产企业。继续推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在南宁港锚地建设中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减少待港作业船舶大气污染排放。

第五节 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

严格管控扬尘污染。完善扬尘污染源头治理标准规范,严格扬尘作业过程管理,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考评体系和综合执法项目,健全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建筑工地、道路、搅拌站、消纳场、采石场、砂场、砖厂等扬尘污染源精细化治理和标准化建设,建立扬尘治理专项数据库,加快“慧眼”系统二期建设,不断提升扬尘防治监管效能和精度。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对涉及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建立施工环境监测、预警、停工、整改、复工的闭环管理;严格管控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方式,强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治理,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车辆冲洗清洁措施。加强露天矿山粉尘治理,开展采石场治理示范及推广。

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完善“空—天—地”“人防+机控”一体化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控体系,构建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禁烧区域监控全覆盖。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加强城市建成区周边区域及各县重点区域秸秆、垃圾等生物质露天焚烧监管。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体系,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持续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严格管控餐饮油烟和烟花爆竹燃放。推动划定市区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推进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逐步实现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全覆盖;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力度,严格取缔不合法经营摆卖摊点。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和禁燃限放管控,以传统节日为重点时段、以禁燃限放区为重点区域,加大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点管控,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执行禁燃限放规定,按规定处置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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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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