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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风电、光伏优先上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2022-04-22 12:23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键词:十四五光伏发电新疆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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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加强土壤管控和农村环境治理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方针,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强化各类土壤污染来源监管,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保障兵团土壤环境安全。

第一节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建立统一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兵团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提升兵团土壤监测能力。在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周边基本农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在兵团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的基础上,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加大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要求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兵团污染地块清单,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二节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查明重点地区土壤污染具体情况和地块边界,重点推动解决部分师市超筛选值耕地安全利用和综合防控。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监管,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改良盐碱地土壤科学研究,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改良修复试点。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有序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对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风险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出售环节实行土壤污染状况公示制度,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进一步加强涉镉、砷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监管。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第三节 实施地下水污染管控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规划和部署兵团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摸清各类地下水监测井现状,制定兵团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方案。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下水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监测,重点调查评估兵团范围内的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石油化工、矿山、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按要求完成国家级和兵团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到2025年底前,完成兵团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掌握兵团地下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价地下水污染程度,深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

逐步管控地下水环境风险。加强工业园区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物排放防渗管理,完善防渗设施和检漏系统。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并公布兵团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逐步建立报废矿井、钻井等清单,风险较大的报废矿井、钻井开展封井回填工作,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油气开采油泥堆放场等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应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防止回注过程中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推进防渗改造、封井回填、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第四节 深化农业连队环境治理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施用零增长行动,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2%以上。严格执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大力推广地膜回收机具,采取有偿回收方式,逐步建立农用薄膜回收网点,继续推进兵团废弃农膜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工作。推动各师市、团场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分类回收站,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定期调查制度,统一制定清理整顿工作计划。建立高效的秸秆收集体系和专业化储运网络,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产业化水平。

推进养殖业清洁化和生态化发展。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兽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禁用兽用药物行为。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持续推进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实施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连队人居环境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打造兵团特色风貌连队。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开展连队硬化绿化美化行动,推进连队公共空间和职工庭院环境整治,推进连队道路、居民点、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实现连队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加大生态文明示范连队创建力度,在专项资金安排上向南疆师市倾斜,深化美丽连队建设。

梯次推进连队生活污水治理。选择符合连队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积极探索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采用氧化塘、稳定塘、生态滤池、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技术。优先治理中心连队、人口集中连队、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周边连队等典型地区的生活污水,按期完成年度提升连队治理任务。综合考虑尾水最终排放去向,严格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地方标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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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巩固和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当好生态卫士。

第一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优化提升生态保护红线服务功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加快建立兵团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实现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与生态功能基线水平核定,为构建生态监管体系提供保障。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共享。到2025年,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业务化运行,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机制。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界定范围,优化管控分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加强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师市协同协作,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管护水平。到2025年,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落实国家制定的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提出兵团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制度建设,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兵团自然保护地体系。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以生态保护红线,特别是自然保护地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强重要区域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

开展重要生态系统的监测评估。每年完成一次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评估,根据需要选择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按国家要求开展一次全兵团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加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师北屯市、第十四师昆玉市及其他29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保护长效机制,保障生态安全稳固。

第二节 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封育管理。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和退地还水,继续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完成规模化防沙治沙20万公顷(30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000平方公里。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做好以农田防护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工程。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推进重点湿地综合治理,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

加强人工绿洲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以人工绿洲生态脆弱的南疆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及其他各师市水土流失、沙漠化严重的区域为重点,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快绿色通道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保障防护林生态用水,着力推进节水灌溉,逐步恢复地下水位,稳定绿洲生态。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按照《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加强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联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确保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与参与程度。持续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监测评估,加强评估考核,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师市和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

第四节 持续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美丽中国地方实践等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示范建设准入,不断提升示范建设质量。总结提炼兵团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化模式,形成生态发展思路,树立典型示范经验向全兵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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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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