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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光伏制造全产业链!内蒙古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11-09 17:3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键词:光伏产业链光伏基地内蒙古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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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在产业联动发展重点项目中指出要协同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其中在风电产业集群中,要发挥大型风电基础地的带动效应,引进技术领先的风电装备制造商,发展先进风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在光伏产业集群,依托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吸引光伏产业龙头企业入驻,推动晶硅材料生产向切片、组件发展,引进薄膜、聚光光伏生产线,培育光伏制造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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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以呼和浩特市为重点,建设光伏材料产业基地;乌兰察布市重点发展风光储能、储氢等清洁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旅游、康养产业,培育壮大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扩大马铃薯、燕麦等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推动数据中心延伸发展,稳步发展高端建材、风电光伏设备制造等产业,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辐射延伸产业基地;呼和浩特市重点发展乳业、光伏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突出发展金融、商务、物流、会展、信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动漫、影视、创意等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品牌肉粮等食品加工业,做强做优做大乳制品产业。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政发〔2021〕1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发展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第二节面临形势

第三节重大意义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发展定位

第四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构建一体化发展空间格局

第一节优化城市功能定位

第二节完善城市群和城镇发展体系

第三节促进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

第四章协同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第一节优化创新空间布局

第二节共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第三节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第四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五章协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引导优势特色产业合理布局

第二节推动重点产业联动融合发展

第三节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

第六章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第一节构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合力建设现代物流体系

第三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

第四节共同建设能源基础设施

第五节统筹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章共筑黄河“几”字弯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推动生态共建共保

第二节加强污染协同防治

第三节共促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八章加快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第一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第二节共享教育文化体育资源

第三节深化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合作

第四节共建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第九章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第一节合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第二节协同推进更高水平开放

第三节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

第四节推动区域合作互动

第十章推进规划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健全推进机制

第三节加强政策协同

第四节凝聚更大合力

前言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呼包鄂三市空间地理集中、产业基础较好、区位优势明显,要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有竞争力的增长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发展,并将乌兰察布市纳入一体化发展范围。经过多年的努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以下简称四市)正在从打基础、建机制、寻突破的协同发展阶段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迈进。

呼包鄂乌区域位于自治区中部,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是呼包鄂榆城市群的重要支撑,是自治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和经济发展核心区,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和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性,对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优势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的新格局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市,总面积18.62万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1001.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近1万亿元,分别占全区的15.7%、41.6%和57.5%。本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专项政策举措的依据。规划期2021年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发展背景

“十三五”以来,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区前列,具备了更高起点上推动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条件。

第一节发展基础

经济社会发展全区领先。呼包鄂乌区域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常住人口规模、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持续上升,城市群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已成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的主要引擎。2020年,四市共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48.6亿元,常住人口比重比2010年提高了2.77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5%,高于全区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呈现出抱团发展、一体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科技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呼包鄂乌区域拥有3家国家级高新区和多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新资源相对丰富,是自治区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呼和浩特市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包头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心(北方中心)、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协同开放区位优势明显。呼包鄂乌区域承东启西、连南通北,是自治区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枢纽节点,拥有多个国家级开放功能型平台。其中,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业务正式开通,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包头、乌兰察布七苏木保税物流中心(B型)封关运营,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加紧建设。

重大基础设施基本联通。京呼高铁建成通车,集大原高铁开工建设,包银高铁积极推进,“轨道上的呼包鄂乌”已见雏形。所辖38个旗县(市、区)全部通一级及以上公路,所有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依托京藏、包茂、呼准、荣乌形成高速公路环线。呼和浩特新机场开工建设。

生态环境初步实现共保联治。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为契机,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大治理,生态环境实现持续好转。区域内1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达82.4%,无劣V类断面,岱海等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察汗淖尔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开展。

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共享。跨城市间就业信息互通、教育机构帮扶、医疗资源共享等有序推进,固定电话实现同城化资费,四市应急管理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设立呼包鄂乌“互办互认”专栏,在四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服务事项异地互办窗口,51项服务事项实现线上线下互办互认。不动产登记初步实现“四城通办”。《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行动方案》印发实施,呼和浩特城市大脑建成运营。

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成型。自治区层面建立统筹协调重大推进机制,成立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分步推进实施。四市共同建立发展章程和联席会议制度。呼包鄂乌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挂牌运行。

第二节面临形势

重要机遇。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共建“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呼包鄂榆国家城市群加快建设,扩大内需战略大力实施,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利条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着力打造“一核双星多节点”城镇空间格局,重点推进呼包鄂乌城市群建设,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创造重大机遇。

主要挑战。区域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整体发展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偏弱,产业链分工协同程度不高,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存在一定程度的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欠账依然较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比较脆弱,跨区域共保共治机制尚不健全,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城市群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城市间缺乏实质性互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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