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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江苏省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03-02 10:10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光伏储能江苏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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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奋力建设数字江苏

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紧紧抓住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和产业创新机遇,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丰富、物联网发展先行和应用场景多元优势,加快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新模式,高水平推进网络强省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优化社会服务供给,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打造数字中国建设江苏样板。

第十七章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第一节 发展壮大数字产业

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传感器等关键领域,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基础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行动计划,完善信息通信、软件服务等数字产业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导产业发展,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旗舰型数字企业,构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支持无锡打造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积极提供多种通用服务,努力建成创新驱动、应用引领、生态活跃的全国工业互联网领先地区,推动南京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南京灾备节点),支持苏州设立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支持数字开源社区建设,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

第二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

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全面开展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创新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提高精密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能力。加快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打造江苏建造品牌。推动零售、物流、贸易、金融、文创、设计等行业数字化创新发展,丰富移动支付、无人零售、场地短租等新模式,支持苏州(相城)建设国家级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数字农业基地,打造数字乡村。

第十八章 优化布局数字社会

第一节 加强数字民生服务

大力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扩展社会服务覆盖范围和应用群体,增强公共服务高效、便捷、智能供给。积极发展慕课、名师空中课堂等线上教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有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远程诊疗、远程手术、互联网健康咨询等广泛使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高效配置、便利共享。积极构建数字化生活场景,在车联网、感知网、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养老、智慧医保等领域先行突破,支持无锡等城市打造国家级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加快智能终端推广应用。

第二节 推进数字城乡建设

整合城市数字资源,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全面推行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促进不同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实时调度优化城市高效运行管理,实现从社区治理到社区服务的智慧化全覆盖。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实施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加大农村互联网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光纤网络水平和覆盖深度,实现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一体化。推进“苏农云”建设,打造全省农业“一张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努力消除代际数字鸿沟。

第十九章 着力建设数字政府

第一节 健全数字化政务系统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标准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全面建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综合基础数据库,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多层级共享和“一源多用”。建设覆盖延伸至村(社区)的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建设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全部上云。统一建设应用“苏服码”系统。做强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

第二节 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

全面推动实施公共服务“一件事”、社会治理“一类事”、政府运行“一项事”等“三清单”,推进政府治理的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围绕平安江苏、信用江苏、环境资源、智慧交通、智慧应急等领域,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监管平台,提高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能力。

第二十章 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优先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与生产生活紧密衔接,提升利用效率,努力成为全球信息网络重要枢纽节点。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5G与制造、能源、交通、农业等实体经济各个领域融合发展。加速光纤网络扩容,实现光纤千兆家庭、商务万兆固网接入能力全覆盖,积极建设双千兆宽带城市。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示范应用,统筹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建设,提升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辐射力和影响力。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建立健全数据感知和物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布局高效协同计算设施。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枢纽节点,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离岸数据中心试点,支持长江以北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绿色、高能效大数据中心。前瞻研究布局6G和低轨道卫星通信。

第二节 加力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

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实施,鼓励支持相关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全方位交通感知网络,推动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机场和智慧综合客运枢纽等设施建设。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构建以智能电网为基础,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能源互联网,发展新能源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微电网。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布局城市和城际充电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智慧水利,打造空天地一体化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体系。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建设改造,提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第七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四化同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十一章 繁荣发展乡村经济

第一节 全面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副食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苏北苏中粮食基地建设,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和收储调控能力。加快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培育壮大优质稻麦、绿色蔬菜、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等一批产值超千亿元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打响一批“苏”字号农业品牌,提升质量和安全水平,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农业绿色投入品补贴制度。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

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树立全产业链思维,引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休闲旅游、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建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支撑“一县一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加快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布局,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

强化农业支撑保障。严守耕地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提升耕地质量。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有序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集中力量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大力支持育种基础研究和重点育种项目,健全完善现代化育种机制。实施科教兴农行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新型农技服务体系,健全动物防疫、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等重大载体建设,新建一批省级农业高新区。

第二节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开展农民合作社“双建双创”行动,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鼓励组建家庭农场联盟,提升家庭农场组织化水平。发展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支持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功能。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第三节 积极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深入推进产业富民、就业富民、创业富民,切实提升农民就业质量、农民创业能力、农业经营效益,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挖掘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特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一体发展,因地制宜壮大旅游民宿、农耕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模式,带动更多农民增加收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建设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强化农民创业就业政策支持。

第四节 多措并举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政经分开”改革,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辟资产租赁、企业股份、农业开发、生产服务等多种路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提高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水平。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推动以折股量化形式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经营收益。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

第二十二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一节 深入推进美丽田园乡村建设

立足平原农区、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不同地貌特征,打造形态各异的美丽田园乡村。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合理安排乡村各类空间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合理发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大力发展特色种养、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标志品牌。依法有序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强植树造林、治理河道、联通道路,塑造美丽田园风光。加大农耕文化、历史遗迹、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等保护力度,培养集聚各类乡土人才,挖掘传承创新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进一步彰显“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凝聚力。

第二节 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着力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支持苏北地区加快改造和新建一批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实施带动就近就业的特色产业项目,做优农村创业就业服务,吸引返乡农民创新创业。支持苏中、苏南地区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注重保留乡村肌理和乡愁记忆,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

第三节 有效提高农村生活品质

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农网改造、污水治理、交通物流等提档升级,健全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实施燃气进村入户工程,在实现燃气管网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物流通达工程,加快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农业农村、商贸等融合发展,大幅提高行政村物流服务通达性,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实施光网乡村建设工程,到2022年全面建成光网乡村。实施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在行政村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站,提升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村庄路网与交通主骨架高效衔接。

专栏12 乡村建设补短板工程

农村住房改造工程、燃气进村入户工程、农村物流通达工程、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第二十三章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第一节 完善乡村发展支持体系

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新增直接补贴转向职业农民、家庭农场等实际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发展。加大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健全农业风险管理体系。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依法依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探索建立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集中整治入市等制度,保障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管理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落实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政策,推动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2025年,以省为单位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第二节 健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

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健全城市优质资源要素下乡长效促进机制,深入推进“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员下乡、科技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返乡人员依托自有或闲置住宅,发展适宜乡村产业。提升农村产权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发挥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区)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十四五”期间,在缩小城乡差距上进一步走在全国前列,努力让农民和市民不再有明显的身份界限,让城乡品质生活不再有明显的落差。

专栏13 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验重点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城乡产业协同平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和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第八篇 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大力促进省域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

抢抓国家重大战略叠加机遇,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总体格局,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快江海河湖联动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提高区域竞争力,构建形成推进省域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二十四章 深入实施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第一节 协同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深化重点领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率先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协同推进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共建世界级现代产业集群,开展民营经济跨区域发展政策协同试点。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优化沪宁、宁杭、宁合和沿海运输通道,完善环太湖快速交通圈。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完善太湖、京杭大运河、太浦河等跨界水体协同治理防控机制、用水供水防洪协调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统一市场,加强规则对接、标准互认和政策协调,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全覆盖,共建长三角产权共同交易市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共享,支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跨省域结对或建立分校(院),推进社会保险一体化,共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和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重特大突发事件联合应对能力。

促进区域联动发展。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和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推动上海科技、金融等资源优势与江苏实体经济嫁接融合,在近沪地区布局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加强苏皖、苏浙互动协作。发展面向长三角地区的休闲旅游和康养产业,共建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建立健全绿色技术研究应用与生态资源保护开发协同机制。促进省际毗邻地区深度融合,支持盐城大丰区、苏州相城区等建设长三角飞地经济示范区。

合力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空间一体规划、环保统一标准和污染协同管控,共建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强化产业统筹布局与联合招商,发展功能型总部经济、特色型服务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前沿型创新经济、生态型湖区经济,打造长三角绿色制造产业示范区。促进基础设施高效联通,加强城镇组团间和重要站点间交通联系,支持苏州南站高质量建设综合客运枢纽,高水平打造汾湖高铁科创新城。全面实施不受行政区划和户籍身份限制的公共服务政策,推行居民公共服务一卡通。探索一体化制度率先突破、深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的路径,支持改革成果落地落实、复制推广。

专栏14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

高质量建设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沪宁沿线人才创新走廊,共创沿沪宁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示范带。因地制宜打造宁杭生态经济带、环太湖世界级生态湖区和创新湖区、环淀山湖绿色发展协同区、宁淮宣黄成长带等一批跨省特色合作区。推进虹桥-昆山-相城、嘉定-昆山-太仓、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启东-海门-崇明、溧阳-郎溪-广德等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提高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和上海农场(大丰)发展水平,建设长三角(东台)康养基地。

第二节 强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

持续加强长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健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新机制,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实施“4+1”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沿江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抗生素滥用治理、长江船舶港口污染长效治理、尾矿库污染防治、纠偏耕地占补平衡等重点整治任务。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有机联系,推进与长江上中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深化推进长江岸线综合整治,持续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沿江、沿河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巩固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成效,努力建成长江流域“最美岸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拯救江豚行动”,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发展节能环保型船舶,提高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和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理能力。

打造绿色转型发展标杆示范。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广使用核心关键绿色工艺技术及装备,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绿色产业。强力推进重化工业整治提升,统筹沿江沿海产业优化布局、升级转移,推动破解“重化围江”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低端化工产能退出力度,严禁污染型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构建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先进化工产业体系。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充分涵养长江历史文化根脉。

第三节 深入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高质量建设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持续实施“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五大计划”,强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互补合作,促进共同发展。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发挥龙头企业、核心园区、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的牵头作用,强化建造与制造协同,联合推进产品、服务、品牌、标准走出去,打造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鼓励与发达国家共同开拓“一带一路”第三方市场。完善“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和政策支持体系,在沿线地区设立江苏经贸协同中心。支持南京、连云港、苏州等打造“一带一路”建设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融合,建设长江经济带上的“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专栏15 “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五大计划”

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计划、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计划、“丝路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人文交流品牌塑造计划。

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海陆空立体化国际运输大通道,做强跨国多式联运体系。深化与国际重要港口协作联动,积极开辟至重要战略性物资基地海运直达航线,加快实现近洋航线覆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拓展加密至“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航线航班,强化优质国际航线运营,支持发展国际货运航线。依托陆海新通道,推动中欧、中亚班列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支持在沿线重要节点布局加工组装基地和物流枢纽。

拓展多元合作领域。共建数字丝绸之路,深化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领域国际合作,协同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智慧城市建设。共建创新丝绸之路,实施一批对外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建设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合作园区。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鼓励新能源产业走出去。共建健康丝绸之路,有序布局一批中医文化海外交流中心和远程健康医疗服务平台。实施“重点国别计划”,健全教育、文化等交流合作机制,塑造多样化特色人文交流品牌,增进民心相通。

第二十五章 统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第一节 积极构建江海河湖联动发展格局

发挥江海河湖经济地理独特优势,加强空间协同,突出功能互补,构筑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的空间动力机制、治理机制和效率机制。沿江地区紧盯国际前沿,统筹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产业科技创新策源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先导区,加快提升扬子江城市群发展水平,显著增强国际高端要素配置能力。沿海地区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海洋经济、生态经济和枢纽经济,打造令人向往的生态风光带、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成为新的增长极。沿太湖地区深化全流域系统治理,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建设世界级生态湖区、创新湖区。沿运河地区着力打造江苏美丽中轴,加快黄河故道、淮河、洪泽湖、高邮湖等地区联动发展,强化淮安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引领作用,支持盐城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推动“绿心地带”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加快打造沿海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建设令人向往的沿海生态风光带。推进沿海防护林、滨海湿地等生态系统修复与建设,大幅增加沿海生态空间、绿色屏障,显著提升海岸带和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优质蓝色海域。实施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强化重点开发节点污染防治,加快推行入海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建设滨海风貌城镇带。进一步壮大连云港、盐城、南通城市综合实力,支持打造现代海洋城市。整合沿海港口资源,建设一批临港产业园区和现代化新港城,塑造具有滨海风情和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打造新的城镇节点。建设一批宜居宜业临海特色小镇,打造沟通便捷、规模适度的特色村落。

建设高质量发展经济带。优先发展海洋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推进化工、钢铁等临港产业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和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制造。推动海洋绿色牧场建设,有序发展远洋渔业,打造一批高标准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培育国家级海洋研究机构,支持建设海洋产业创新研究院和海洋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以江苏海洋大学等高校为依托成立涉海产学研合作联盟。推进设立海洋产业子基金。

第三节 全力推动苏北地区振兴发展

提升苏北地区综合实力。充分发挥苏北各地比较优势,促进地区间产业分工协作,加快打造工程机械、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风电装备、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产业。强化产业创新载体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技术供给融合衔接。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建设和特色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强化与区域中心城市互联互通,推动苏北更快融入重大区域战略布局。加强苏南苏北产业转移合作,共建优势产业链,构建制造业转移利益分配机制。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长期普惠的政策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对苏北的省级帮扶和南北合作机制,研究制定“一市一策”,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苏州宿迁等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积极推动南北共建特色园区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扩大参与,实现苏北和沿海腹地在主导产业、对外开放等领域新的突破。继续加大对宿迁政策扶持,继续支持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建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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