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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如何破除“双反”魔咒

2014-04-14 08:50来源:《环球》杂志 郭朝飞关键词:晶科能源欧盟双反光伏企业现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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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形势不容乐观。2013年5月22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中方提出务实可行的价格承诺方案,但欧方予以直接回绝,也不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中欧首轮价格承诺谈判宣告破裂。

这时,距离欧盟初裁时间已经不多了,这惊动了中欧双方高层。

2013年5月底,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访问瑞士、德国期间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欧盟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6月3日,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通电话,重申中国政府对光伏案的高度关注。

高层的磋商使事情出现了转机。6月5日,欧盟作出初裁,将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中国光伏产品征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反倾销税率随后将升至47.6%。

接下来的两个月,中欧就反倾销调查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加入价格承诺协议的中国光伏企业,以每瓦55~57欧分(1欧分约合0.1元人民币)向欧盟出口,并受到配额限制;未加入的企业则面临平均47.6%的惩罚性关税,中国有约90家光伏企业自愿参加了价格承诺,占同类企业总数的70%。

2013年12月5日,欧委会作出终裁,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华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已于8月6日生效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承诺企业增至121家,占对欧盟出口总额的80%左右。“双反”措施和价格承诺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2年。

随后,中方也作出了让步。今年1月24日,中国商务部公布了对欧盟多晶硅“双反”的初裁调查结果,认定多家欧盟企业存在补贴和倾销,对我国多晶硅产业构成实质损害。其中,裁定瓦克化学倾销幅度和从价补贴幅度分别为21.8%和10.7%,只是考虑到特殊市场情况,决定暂不实施措施。

3月20日,中国商务部网站披露,德国瓦克化学公司代表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签署并递交了价格承诺书,至此,对欧盟多晶硅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得到妥善解决。

走出一条新路

随着中欧光伏“双反”问题的解决,中国光伏企业赢来了曙光。

2013年三季度,阿特斯、常州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光伏企业结束了连续数个季度的亏损。其中,晶科能源2013年实现营收11.7亿美元,净利润3110万美元,成为首家全年扭亏为盈的中国光伏企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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