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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立案调查即将满一年的7月18日,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终于出炉。公告称,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 4%至48.7%。
但与此同时,作为涉及同一产品的另一调查对象———欧盟,在初裁公告中“缺席”。2012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双反”调查正式立案,并与同年7月20日已经立案的对美韩多晶硅的“双反”合并调查。
“对欧盟多晶硅的反倾销调查仍在调查期内,还有一些后期程序未完成。”接近本案的权威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合并调查并不意味着要合并发布初裁。法律程序上来说,是两个单独的案件,而且在立案时间上,对欧盟多晶硅立案晚于美韩三个多月,因此可以分开裁决。
上述人士称,调查机关合并调查主要是出于工作效率和便利的考虑,毕竟对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害认定这部分工作程序是一样的。据介绍,按照程序,“双反”立案时满一年后,即便有特殊情况,也最多只能再延期半年。也就是说,从立案到终裁的最长时限是18个月。
不过,也有熟悉案情的专业人士对记者指出,“即使全部调查没有完成,对中国产业的损害认定这部分调查应该已经结束了。”
我国对欧盟多晶硅初裁结果之所以备受各界关注,是因为这或许和中欧之间正在谈判的一起最大贸易摩擦案件,即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前不久,有德国媒体援引德国经济部一位新闻发言人的表述称,中德双方已经达成承诺,中方将不对欧盟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作为德国最大的多晶硅出口国,我国若对欧盟多晶硅征税,德国产业首当其冲。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德国、美国和韩国三个国家出口到中国的多晶硅占其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6 0%、5 5%和50%。而在光伏案中,德国是选择站在中方阵营的欧盟成员国。不对其多晶硅征税或可换取中方在光伏谈判中的有利环境。
上述外媒报道并未得到中国商务部的正面回应。不过,有资深业内人士分析,“确实存在这种可能。光伏案牵涉利益巨大,双方的谈判必定是一场全面的考量和博弈。如果说,在欧委会发布初裁结果之前,对欧多晶硅双反裁决是作为反制措施,那么现在就变成了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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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关于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继承韩华化学株式会社在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根据公告,商务部决定:由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HANWHASOLUTIONSCORPORATION)继承韩华化学株式会社(HanwhaChemicalCorporation)在对原产于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8.9%的
自2014年初开始,美国生产多晶硅出口进入中国,必须加征反倾销及反补贴税费,税费的增加导致中国单多晶硅片企业几乎不采购美国生产的多晶硅(除中国保税区外)。直到近两年透过中美两国贸易的持续讨论,最终在2020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双方签署两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内容提到:在2017年基数以上,扩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数据,在多晶硅进口方面,德国取代韩国成为2019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进口第一大国,其中德国进口量占比27.8%,韩国进口量占比24.7%。上半年,我国自德国进口多晶硅料2.12万吨,同比增长13.6%,自韩国进口2万吨,同比下降24.1%。自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
商务部8月27日通告,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在商务部召开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期终复审案听证会。本次会议拟听证事项为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期终复审案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及公共利益有关事项。
3月6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关于发放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及《关于发放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原文件如下。关于发放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
近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11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终止反倾销措施。商务部终止“双反”措施相关资料显示,终止的该项措施始于2014年,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2017年4
2018年11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终止实施。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2017年4月2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决定自2017年5
21日上午,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复审裁定,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此次价格调整,最高税率为113.8%。税率调整详情如下:那么这些年,中国在太阳能行业都经历过哪些双反调查呢?一、中国对外双反调查中国对外国的光伏产品
商务部昨天一纸公告不仅宣布继续向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多晶硅实施反倾销,而且不同程度提高了多家韩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税率。在业内看来,此举连同检修、需求旺盛等因素,将共同推动2018年前三季度多晶硅价格继续维持高位。全球第二大多晶硅生产商瓦克集团总裁兼CEO施拓知博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商务部本月21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进行调整,具体为:表: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调整2014年1月2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号公告,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2016年2月14日,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内产业申请人)向商务部提出正式申
中欧双方高层互动频密,相互合作硕果累累,各界对未来中欧关系发展前景普遍看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伙伴,欧盟与中国从“光伏之争”中得到的经验是,双方可以通过谈判方式友好解决争端,建立一个早期预警系统以避免此类争端再度发生,并加强对各自内部产业的协调。 2013年中欧关系可谓由阴转晴,前景光明:上半年围绕中国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双方剑拔弩张,贸易战似一触即发且一发不可收拾。随着“光伏之争”透过谈判协商加以解决,下半年中欧关系大气候大为改观。双方高层互动之频密引人注目,相互合作硕果累累,各界对未来中欧关系发展前
为了解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协议企业执行情况及目前我国光伏企业生产及出口现状,近日,商务部产业司刘少军副巡视员率调研组来浙江省进行了光伏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光伏企业,参观了企业生产基地、生产线流水线,并听取了企业关于价格承诺使用情况、应对欧盟"双反"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情况以及对2014年国际市场预测等汇报。调研期间,调研组和省、市光伏协会以及14家光伏出口企业与调研组进行了座谈。省、市光伏协会分别介绍了我省光伏行业总体发展情况、目前光伏行业技术创新情况以及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013年对光伏行业来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份,诸多充满变数的大事件终在这一年尘埃落定。从尚德正式破产重组、“双反”阶段性收场、光伏政策频出、分布式市场撬动,到行业标准发布……一系列事件都足以证明,2013年是光伏产业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酝酿期”,国内光伏市场启动的大环境已经形成。年末,小编梳理部分典型事件进行点评,以期留下这一年的光伏记忆。“尚德”破产3月20日,无锡尚德正式宣布破产重整的消息。5月下旬,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并接受121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名列其中。此举标志该公司产品出口欧盟将免征反倾销税,有助于稳定欧洲光伏组件产品市场,对加快企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对此,该公司国际贸易负责人费华幸告诉记者,在这次的反倾销调查中,瑞晶公司积极参与商务部的洽谈,这次达成协议无疑是双赢的结果。今后瑞晶公司将立足欧盟,不断开拓其他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据了解,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及国家
中欧贸易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摩擦案,在中国企业的又一次“被迫让步”中尘埃落定。12月2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自本月6日起,对未参与“价格承诺”的中国光伏组件与电池生产企业征收47.7%~64.9%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业内专家指出,此举将导致中国不少中小光伏企业“告别”欧盟市场,残酷的市场退出甚至会导致不小的“倒闭潮”。不过,专家同时也表示,欧盟“双反”制裁或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挤掉过剩产能”、“加速
欧盟对我国光伏产业实行双反以来,经过艰苦谈判,中欧双方于今年8月初达成价格承诺协议,我国首批94 家企业进入价格承诺协议名单,但四川省天威新能源在内的国内多家光伏企业未被列入。四川省商务厅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情况,帮助企业想办法,并派相关处室人员会同企业赴商务部和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进行沟通回报,寻求解决方案,获得商务部和机电商会的理解与大力支持。经过4个月多月的协调和沟通,在欧盟委员会2013年 12 月 5 日最新公布的价格承诺名单中,四川省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天威新能源(成都)光伏组件有限公司成功入围。天威作为四川省
2013年12月5日,欧委会发布终裁正式公告,欧盟接受121家中国光伏企业加入价格承诺名单,东莞光伏位列其中,标志着公司继续在欧盟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据欧委会公告,此次价格承诺同时涵盖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涉案产品为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双反措施和价格承诺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两年。在价格承诺名单内的中国企业每年可向欧洲出口7GW的组件配额,配额内的产品不征收双反税率,同时承诺产品价格不低于0.56欧元/瓦,对于未在价格承诺名单中的企业,出口的光伏电池与组件将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
反倾销案件中的替代国价格选择——浅析中欧光伏案的法律问题中欧光伏案件愈演愈烈,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法律名词就是“替代国价格”,由于中国目前不被欧盟国家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所以往往欧盟会用替代国价格来衡量中国企业是否存在倾销的重要依据。虽然中国企业在受到反倾销调查时可以申请“市场经济待遇”,但是根据现在的数据,中国很少有过申请成功的先例。而替代国价格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企业欧盟、美国等国家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及税率大小。对于中国企业,在贸易救济愈演愈烈的今天,根据世贸规则维护自己的权利,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光伏反倾销与反补贴案终裁公告,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我国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已于8月6日生效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承诺企业增至121家,包括新加入的27家,占我国对欧盟出口总额的80%左右。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赵永红博士说,现在杭州的光伏企业已经全部在价格承诺内了,这次杭州新加入了三家企业:合大、万向和天明,他们之前进入欧洲市场要交很高的税,这样跟同行比竞争力就弱了,因此加入价格承诺很有必要。8月,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与反补贴案初裁时,双方就光伏贸易争端达成协议,规定中国出口欧洲的光伏组件最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0日在北京回顾业已谈判解决的中欧光伏摩擦案时表示,中国光伏企业不能再走“传统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低价销售的老路”。姚坚是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专题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12月5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对于光伏案件的结果。至此,该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一场规模空前的贸易战得以消弭于无形。“此案可以追溯到一年前。在去年9月—11月之间,欧盟业界对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先后提出了反倾销、反补贴的诉讼调查,今年7月份,双方达成了价格承诺。”姚坚介绍称,“这期间既有双方领
12月1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称,中国光伏企业和欧盟在7月份达成的“价格承诺”,代表绝大多数光伏出口企业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告了中欧光伏案件的结果。2012年9月~11月之间,欧盟业界对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先后提出了反倾销、反补贴诉讼调查。今年7月,中欧双方达成了价格承诺。“这期间既有双方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包括中国领导人直接做工作,也有业界极大的努力。”姚坚说,此案是中国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摩擦,涉及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和40万人的就业。共有121
今年1月,光伏注定将不太平!在中美贸易谈判签字的大背景下,美国贸易代表处USTR率先释放出信号1.201光伏电池关税配额有望增加一倍;2.对华光伏双反五年复审征求意见中;(来源:微信公众号“光伏测试网”作者:蔡静华)而上周签字的《中美贸易协议》明确指出:未来两年我国将在2017年基数上增加不少于
自2014年初开始,美国生产多晶硅出口进入中国,必须加征反倾销及反补贴税费,税费的增加导致中国单多晶硅片企业几乎不采购美国生产的多晶硅(除中国保税区外)。直到近两年透过中美两国贸易的持续讨论,最终在2020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双方签署两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内容提到:在2017年基数以上,扩
2014年以来,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2014年4月30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2017年4月2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
韩国希望中国能降低关税,这一决定可以让中国制造商们进一步降低成本。韩国已要求中国政府取消自2013年7月起开始向韩国进口的多晶硅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这一要求是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MOTIE)今年1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的韩中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MOTIE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韩国代
1月18日,商务部连发两份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及对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原文如下: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立案公告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
2018年11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终止实施。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2017年4月2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决定自2017年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
21日上午,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复审裁定,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此次价格调整,最高税率为113.8%。税率调整详情如下:那么这些年,中国在太阳能行业都经历过哪些双反调查呢?一、中国对外双反调查中国对外国的光伏产品
今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作出期终复审裁定。商务部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多晶硅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
根据海关最新数据统计,2016年7月份我国多晶硅进口量依旧维持在万吨以上,达到12082吨,环比增加0.22%,同比大幅增加25.0%。2016年截止7月份,七个月单月进口量均在万吨以上,其中有五个月单月进口量都超过1.2万吨,1-7月份累计进口多晶硅83016吨,同比增加19.0%。导致多晶硅进口量持续维持在万吨以上
屡屡遭受双方之苦的中国光伏企业,也不是好惹的!4月29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已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中国企业的申请书,请求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按照商务部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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