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评论正文

中国光伏“双反”意义何在?

2012-07-24 16:14来源:OFweek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多晶硅双反光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在海外低价倾销的背景下,国内多晶硅行业也陷入大规模停产。目前,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中,仅剩7家尚在开工,其余均关闭生产线。而维持生产的企业,产能利用率也大幅下降。如果考虑已经关停的企业,国内整个产业的产能利用率不足50%。

“另一方面,中国从光伏上游着手开展“反制”其实可以保证行业长远发展的利益。如果一味妥协,则美国对华光伏“双反”的做法会被其他国家仿效。”在上述人士看来,下游不必去反对上游“反制”,应该更考虑长远利益。

在上月的一次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回答欧洲光伏企业准备提出反倾销调查的问题时就表示,中方对个别欧洲太阳能电池企业欲提出贸易救济调查申请的情况严重关切。欧盟若对中国光伏产品设限,恐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事实上,中国光伏产业和很多国家的相关产业是优势互补、密切相关的。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相关国家的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比如说欧洲国家,我们去年从德国进口多晶硅材料是7.64亿美元,占中国进口同类产品进口份额的20%,从德国进口光伏电池生产用的银浆原料达到3.6亿美元。中国累计从海外采购约400亿元的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其中从德国、瑞士等欧洲国家进口占到了45%。”沈丹阳说。

在一位光伏行业高管看来,这一表态和当初美国提出“双反”时中国的态度已有很大不同,而且说得非常具体——言下之意,如果欧洲要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中国也绝不会忍气吞声。

绝地大反击

行业已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口,而一场“大反击”也开始自上而下悄然铺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7月2日正式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

对美、韩不同的立案调查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预测,2012年中国国内多晶硅产量约为10万吨,进口量在8万吨左右。8万吨的进口量,按现今零售价23-28美元/公斤、长单价32-37美元/公斤价值计算,涉及进口总值同样超过20亿美元。

一位多晶硅中部企业高管告诉记者,此次发起调查的申诉,除了三家大厂外,10多家中小多晶硅企业也有参与。对美韩多晶硅采取不同的立案调查方式,“美方涉及到政府补贴,所以在上周已经知会;韩国是企业行为,所以只做反倾销处理”。

韩联社7月16日称,韩国驻中国大使馆当天表示,已接到中国商务部通报,称中国已经对韩国产多晶硅开始进行反倾销调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