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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协同并举,加快溧阳市高新区杨庄村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华电江苏常州郑陆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创新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
进一步推动绿色用电与绿电交易、绿证交易衔接,鼓励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提高绿电消费比重。加快建设绿电绿证服务站和服务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操作指导、需求对接、交易撮合等“一站式”绿电绿证服务。拓展绿电绿证消费在节能降碳管理、碳核算、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国际互认等方面的应用场景。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示范,推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储直柔”技术建筑应用,推动开展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改造,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积极推进常州高铁新城智慧能源站等污水源热泵区域示范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达到50%,新建民用建筑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全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24〕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以及《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常州市碳达峰工作,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高质量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高起点打造“两湖”创新区,妥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绿色变革,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速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绿色发展的新成效不断激发新质生产力,确保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强化全市统筹部署,确保在达峰时间和降碳空间上实现全市通盘谋划、兼顾发展。先立后破、分类施策,科学谋划组织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碳达峰行动。
节约优先、提高能效。贯彻节约优先方针,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双轮驱动、协同发力。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化政府规划引领和政策协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能耗、排放要素合理流动,产业有序转移,产能优进劣汰,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内外畅通、共建共享。抢抓碳达峰战略机遇,有效统筹国内外资源,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三角协同发展,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服务、模式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凝聚更大力量。
防范风险、安全降碳。立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实际,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上稳步推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正确处理碳达峰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稳妥有序推动碳达峰,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的机制初步建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常州建设初见成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林木覆盖率达到26.7%,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
“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美丽常州建设展现全新面貌。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为确保按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产业绿色提质升级、节能增效水平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设低碳发展、交通运输低碳转型、低碳循环发展引领、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低碳社会全民创建、各地区稳妥有序达峰等“十大行动”。
(一)产业绿色提质升级行动
推动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有序退出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力争实现部分重点行业率先达峰,高标准建设长三角产业中轴。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十链突破、百企领航、千景应用”工程,重点围绕10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条重点产业链,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实现大中型企业关键装备核心工序“数控一代”全覆盖和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全覆盖,以数字技术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和生态化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不断培育壮大以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示范建设新能源省级融合集群,努力争创新能源国家级战新集群,助力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积极谋划未来产业。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变革,大力发展合成生物、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等,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工业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优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项目准入。提升能耗准入标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控制新增项目用能水平。加快存量提升。加快存量产能改造升级,坚持控制增量与做优存量相结合,提升行业集中度,改善产品同质化现状,实现行业资源高效配置。实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行业整治。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压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危污乱散低”治理探索实践,制定电镀、涂料、铸造、印染等重点行业整治方案,以低端产能的腾退为城市产业新赛道拓展空间。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领跑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钢铁行业方面,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薄带铸轧、铸坯热装热送、智能化能源管控等技术推广,探索富氢富氧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低碳技术与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持续推动钢铁产品提档升级,依托中天钢铁、东方特钢、宝润钢铁等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发展高性能和专用特种优质钢材。完善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废钢加工标准化和产业化。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到2025年全市短流程炼钢产能占比提升至20%以上。化工行业方面,合理控制总量规模,实施重化工业整治提升工程,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推动过剩、低效产能清退。加快推动化工产业布局集约化、产品高端化、生产智能化、安全本质化。鼓励园区外企业入园进区,充分发挥化工园区的产业载体功能,重点提升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集聚集约功能。瞄准高端化工实施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开展精馏系统能效提升、碳捕集与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攻关,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建材行业方面,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充分发挥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绿色建筑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绿色建筑产业集群。纺织印染行业方面,加快推动纺织行业装备更新和工艺技术升级,推广非水介质印染设备及针织物连续印染设备,应用低温印染、小浴比低能耗间歇式染色、高温废水热能回收利用、蒸汽热能梯级利用等先进工艺。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实现从纤维开发、产品设计到制造过程、包装销售、废旧处理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增效水平提升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不断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构建能源节约型社会。
1.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坚持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科学分解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目标,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开展碳预算制度建设试点,探索碳预算与区域规划、产业规划、重大项目前期计划联动,实现碳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进一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严格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和地方标准。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用能预算管理,探索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试点。加快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广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实施能源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强化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强化信用管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入挖掘各领域节能潜力,持续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措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节能降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行动,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传统行业老旧设备更新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聚焦光伏、动力电池、电子信息等新兴行业,加快升级更新一批更高技术、更高效率、更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和检测设备。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打造区域算力中心。加强5G基站、智能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因地制宜推广新风、热交换、热管等自然冷源应用方案,持续提高设备节能和运营能耗管理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提升企业园区综合能效。强化工业园区用能管理。引导化工、印染等行业生产企业向园区转移,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共建共享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工业园区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供气、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充分释放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有序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深入实施园区节能提升,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多能互补、智慧园区等节能降碳技术。强化大型企业能效引领作用。支持大型企业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推进节能提效工艺革新和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鼓励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引导能效提升。鼓励大型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鼓励签订节能自愿协议,实施供应链能效提升倡议,开展节能自愿声明和自我承诺等。强化中小企业能效服务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应用节能提效技术工艺装备,加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对标创建绿色工厂。分行业领域推动完善中小企业能效合作服务机制,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节能服务,宣传推广节能提效改造案例。鼓励中小企业专注主业、深耕细作、强化创新,在节能提效技术装备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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