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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到2025年分布式光伏装机4GW 新建民用建筑光伏覆盖率100%

2024-08-21 08:47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碳达峰分布式光伏江苏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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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地区稳妥有序达峰行动

坚持全市统筹,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动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各辖市区稳妥有序达峰。

1.统筹谋划各辖市区达峰方案。根据全市碳达峰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指导各辖市区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基础条件,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与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达峰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因地制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业化程度较高地区,要积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坚持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统筹并重,强调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增长。工业化程度相对偏低地区,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有序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绿色发展动能。(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开展各类试点建设。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基于自身发展基础与优势,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申报创建,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开展近零碳试点,激发园区、企业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探索具有常州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建立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积极争取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支持,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低碳零碳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落实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大力推广“苏碳融”“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鼓励对“常绿分”等绿色评级较高的企业提供“常绿贷”信用贷款产品,加快创新水权、用能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推动各类碳减排支持工具有效落地。鼓励各辖市区结合实际,依托高新区、产业园、创业孵化中心等平台,积极开展“绿色+创新”“绿色+高端制造”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将企业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近零碳工厂(园区)创建和绿色企业评价、评分的重要因子,支持金融机构将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建立差别化激励机制,依据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倒逼落后园区和企业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人行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碳交易市场化机制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加强全市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要求行业范围内的重点排放企业按期全部进入碳交易市场,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主动适应碳定价等市场化机制。鼓励各类主体自主自愿地采取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有序推进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参与市场交易。深化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合作,积极打造碳管理体系示范城市,共建长三角碳管理体系研究院,推动各类碳交易产品和碳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低碳技术和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标准,推动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针对企业在组织碳核查、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碳资产管理、碳数据披露等方面的客观需求,探索建立常州市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绿色低碳服务体系。对接碳汇补偿和交易市场,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常州新能源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统计监测监管能力

进一步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测算体系。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同步提升温室气体排放监管能力,定期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及变化情况。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为林业碳汇工作提供相关基础支撑。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低碳交流合作机制

优化对外开放布局,积极搭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强化中以常州创新园、中欧(常州)绿色创新园、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中瑞(常州)国际产业创新园等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作用,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项目。坚决贯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加大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协同力度。探索研究“碳关税”外贸对策,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开展绿色低碳贸易试点,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协调机制和相关行业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企业更好、更快、更稳“走出去”。(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事办、常州海关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全市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工程、发布重要数据。市发改委要牵头抓总,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形成工作合力。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实施方案、支持政策、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积极构建市级“1+1+N”政策体系,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调度。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要及时做好相关的方案制定、协调落实、监管服务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各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评价

根据省碳达峰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评价,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各辖市区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监测评价,加强监督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未完成碳达峰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地区要加强问责,对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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