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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降碳原则,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1.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协同并举,加快溧阳市高新区杨庄村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华电江苏常州郑陆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创新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在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用电量大、消纳条件好且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助力关联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结合农村能源革命,利用农村地区零散空闲土地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赋能乡村振兴。加快《常州市陆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全面梳理我市风力资源、合理布局风电项目。积极探索氢能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氢能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常州“氢湾”建设,支持国家氢能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西太湖氢能研究中心、常州氢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平台基地建设,重点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固态储氢、氢燃料电池、氢能装备等领域,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积极拓展氢能场景应用,推广氢燃料电池船舶运营、氢燃料电池公交线路运营等示范应用。统筹发展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加快推动智慧能源建设。聚焦光储充场站、建筑楼宇、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和美乡村等典型场景,融合新能源、新型储能、用电负荷等元素,通过能量管理系统集成优化,实现新能源高比例消纳、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到2026年末,全市建成具备推广价值的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30个。鼓励绿电绿证消费。进一步推动绿色用电与绿电交易、绿证交易衔接,鼓励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提高绿电消费比重。加快建设绿电绿证服务站和服务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操作指导、需求对接、交易撮合等“一站式”绿电绿证服务。拓展绿电绿证消费在节能降碳管理、碳核算、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国际互认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推动实施广达热电关停,鼓励大型煤电机组扩大供热范围,现有供热机组1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布局燃煤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鼓励燃煤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引导存量燃煤电厂向绿色智慧、综合复用方向转型,建设环境友好型的现代智慧电厂。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合理调控油气消费结构。有序控制成品油消费增速,加快油品利用场景向电能利用场景转变。依托常州市金坛盐穴储气库等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推进天然气储气能力提升。科学有序利用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和发电用气,积极支持车船用气,合理控制工业用气增长,切实保障发电用气。统筹布局天然气发电项目,推动东部燃机、大唐燃机二期等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参与优选。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重点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领域,推广高效节能、灵活互动的电能替代新技术新模式。在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密炉、电加热等技术;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公交、出租、环卫、港口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屋顶、幕墙等建筑一体化建设,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在农村地区推广成熟农机具电气化、智能养殖以及电烘干、电加工技术。到2025年,全市电能替代电量累计达到45亿千瓦时左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深入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峰。推动空调、充电桩等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需求响应,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到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推进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科学布局新型储能,重点发展电网侧储能、鼓励发展用户侧储能,支持发展电源侧储能。推进新型储能在新能源配套建设、调峰调频、供电能力提升、应急供电保障、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等功能场景的多元化应用。结合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拓展“微电网+储能”应用模式,提高绿电消纳水平。积极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进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加快建设主配微高效运行的电网设施。推动500千伏常州西开关站和国能常州二期扩建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确保国能常州二期扩建项目按时并网投运;推进配电网数字技术应用赋能,更好地适应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元素广泛接入和高效互动;建成并完善常州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推动新型智能微电网项目与电网友好双向互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社会资源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实现主配微高效协同运行。(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行动
着力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体系,创新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路径,加快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全面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城市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和通风廊道,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社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为发展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争创省级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在“两湖”创新区、高铁新城等重点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创建,积极推动能源供给清洁化、产业发展绿色化、交通出行电动化、城市建设节能化,积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绿色制造体系、低碳经济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扎实推进高铁新城绿色城区、武进绿色城区等示范创建,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城市。加强绿色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建设,到2025年,推进10个以上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建设、打造100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1000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重视绿色设计引领。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建筑方针,将绿色低碳、经济合理、舒适自然、传承文化、彰显风貌的设计理念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大力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试点项目设计、施工、运维阶段的集成应用,引导设计单位采用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多专业协同设计,促进集成化设计水平提升。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鼓励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到2025年,二星级及以上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近零能耗建筑与高星级绿色建筑,以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为核心,全面建设全国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先行区和长三角建筑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制度,搭建绿色建材认证平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采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形成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模式。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装配式建筑规模性开发建设和区域性推广应用,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50%,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房面积比例达20%。加强绿色运营管理。建立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上报制度,强化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管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绿色物业管理,提升建筑智慧运行管理水平。将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升级打造为建筑碳排放一体化监管平台,加快完善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形成能耗动态反馈与管理机制,实现对建筑能源环境实时状况追踪、建筑能耗公示与运行健康水平预警。(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筑用能绿色化发展。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示范,推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储直柔”技术建筑应用,推动开展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改造,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积极推进常州高铁新城智慧能源站等污水源热泵区域示范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达到50%,新建民用建筑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100%。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结合老城厢复兴、环境整治、既有建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加装电梯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推进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外墙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有效提升宜居水平。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350万平方米以上。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逐步提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能效水平,持续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等专项工作,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化改造。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探索超能耗限额建筑“累进加价收费”和“强制节能改造”制度。(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
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聚焦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装备升级、绿色出行等重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打造绿色低碳的长三角交通中轴。
1.深化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全力推进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等通道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城际交通网络体系,强化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高效衔接,全力推进长三角交通中轴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等资源,加大岸线、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加快构建高效联运体系。加快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大力推进铁水联运,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支持企业探索常州港—上海港“陆改水”集装箱运输和常州—上海港“海铁班列”集装箱运输模式,打造上海港苏南(常州)集装箱集散中心。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进一步提升。加快构建智慧绿色物流体系。积极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加快“1核心3枢纽8中心”物流空间布局,推进常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全面发展智慧物流,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推进“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低碳高效装备和设施应用。加快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实施“绿色车轮”计划,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规模。全面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新增和更新轻型环卫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市区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国家排放标准,加快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给设施建设。加快推广“电动溧阳”发展模式,推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实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全覆盖,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要立足新能源汽车安全特性,100%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入条件,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的充换电设施改造。优化水运行业用能结构,加快推动LNG(液化天然气)码头、加注站建设运行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积极推进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等岸电设施的建设与使用。到2025年,京杭运河常州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建成,全市三星级及以上绿色港口数量超过6家,长江港口普货码头岸电泊位覆盖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绿色出行体系。积极引导低碳出行。持续发挥国家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示范作用,全面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公交为基础、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系统为延伸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交通绿色出行体系,努力创成国家公交都市和绿色出行示范城市。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组织实施绿色出行碳积分激励工程,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行、5公里内公共交通”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交通智慧发展。加快建设城市交通智慧大脑,推动城市交通精准治理,全面提升“常州行”智能出行服务功能。建立多元的支付方式,探索人脸支付、生物支付等新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我的常州”APP公交、地铁、公共自行车、智慧停车等出行服务事项全覆盖,实现“一个APP,走遍全常州”。支持城市“互联网+”新基建发展,依托“互联网+”、车联网、5G等技术,做好自动驾驶公交线示范线的推广。加强城市出行需求管理。推动停车数据“一张网”建设,鼓励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深度推广应用。加快完善慢行交通系统,推进慢行精品步道建设,试点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常州地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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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架构,正加速从政策蓝图迈向实践落地。这一创新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系统“发-输-变-配-用”的单向运行逻辑,通过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四大要素的深度协同与互动,构建起能源高效利用的闭环体系。然而,在各地项目批复数量持续增长的繁荣表象下,实际落地进度却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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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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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交易市场的结算内容涵盖中长期和现货两个部分。用户在持仓方面,每月至少需保持80%的中长期电量,剩余的20%则通过现货市场进行申报交易。电力现货价格在年度、月度、日度三个时间维度上表现出不同的变化特征,影响其背后的主要原因也不尽相同。从年度视角分析,近三年来电力现货价格的走势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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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公示稿提出,园区应具备碳排放、能源统计核算的能力,建有碳排放、能源统计表单台账。园区应统筹零碳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关系,统筹提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
6月4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经申报入选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分阶段给予建设补助和绩效奖励两类,补助或奖励金额分别为50万元。在申报要求方面,申报园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园区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规划范围,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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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南京市发改委公布《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文件显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约为3428.22MW,其中城区375.16MW,江宁1011.44MW,江北723.28MW,溧水512.23MW,高淳806.10MW。南京市10(20、6)千伏公用配电线路共有5686条,因分布式光伏发
5月13日,1-4月份江苏新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发布。截至4月底,全省装机容量21912.07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9771.2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4.59%,占比同比提高7.48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30.2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63%,占比同比降低1.75个百分点;光伏装机7441.02万千瓦,占总
5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加强项目备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由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向属地行政审批部门代为集中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
4月3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对于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应全面梳理现状,制定具体“四可”能力改造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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