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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2024-08-06 09:11来源:云浮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广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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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制冷、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带头率先淘汰老旧车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鼓励内部充(换)电设施配备向社会公众开放。强化公共机构和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开展机关、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机构的能耗限额管理,到203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7%和8%。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带动公共机构不断提升能效水平,到2025年,全市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完成省下达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任务。

(四)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

抓住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行绿色制造,不断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推动水泥、陶瓷、钢铁、造纸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助推工业整体有序实现碳达峰。

16.推动水泥行业碳达峰。以云城、云安、罗定、郁南等水泥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新建(含搬迁)水泥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落实节能减排,引导水泥行业向集约化、制品化、低碳化转型。推动水泥产业与装配式建筑等业态深度融合,促进以粉煤灰、矿渣粉、水泥等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制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水泥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与装备,对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到2025年,符合二代技术标准的水泥生产线比重达到50%左右。加强燃料、原料燃烧替代,鼓励窑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等废弃物,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30年,全市单位水泥熟料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8%以上。

17.推动陶瓷行业碳达峰。以罗定、新兴、郁南等陶瓷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优化陶瓷行业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在气源、电源等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市内陶瓷行业“煤改气”“煤改电”,提高陶瓷行业的天然气和电力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降低氮化物排放浓度。支持鼓励陶瓷企业利用自有设施、场地实施太阳能利用、余热余压利用等,努力提升企业能源自给能力。试点推进喷雾塔燃煤替代工艺,推广隧道窑和辊道窑大型化、陶瓷生产干法制粉、连续球磨工艺等低碳节能技术等。加强推广陶瓷砖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应用低碳节能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陶瓷行业碳排放强度。

18.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严格落实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提升废钢回收利用水平,加大工艺改造力度,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精、尖”钢材生产能力,提升企业能效水平。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鼓励钢铁生产企业优化工艺流程和燃料、原料结构,有序引导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开发优质、高强度、长寿命、可循环的钢铁产品。到2025年,全市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19.推动造纸行业碳达峰。以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建设为契机,推动罗定、新兴等地区造纸行业清洁能源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统一供热,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行业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推广节能工艺技术,鼓励企业应用造纸废渣资源化利用、纸机热交换和热回收系统改造、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等绿色低碳工艺。加快产品转型升级,开发低碳绿色产品。

(五)城乡建设低碳行动。

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结合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20.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逐步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电气化改造。

21.鼓励发展绿色建筑。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农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全面推行绿色低碳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示范,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扩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的比例。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提高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管理,推进绿色物业管理,提升建筑物业管理整体技术水平。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公示,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编制绿色建筑后评估技术指南,对绿色建筑运行情况开展后评估,对星级绿色建筑实行动态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1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22.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按照“实事求是、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理念先行、建管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深入开展云浮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引导可再生能源进入社区能源消费终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提倡绿色低碳用能生活方式。

23.提高城乡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因地制宜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行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大力推进管网修复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推行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其他地区达到80%以上。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24.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大力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到2025年,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县(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专用配送三轮车、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燃油铁路机车加快改造升级为电力机车。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推进内河航运船舶电气化替代,加快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动运输船舶LNG清洁动力改造及加注站建设。

25.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综合运输效率。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运“公转铁”“公转水”,积极推行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为主体,多网融合的大容量快速低碳客运服务体系。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城际客运的无缝衔接,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绿色出行。

26.加快形成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将绿色节能低碳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在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设施建设运营中推广“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的绿色能源系统,加强与主电网双向智能互动。有序推进充电站(桩)、配套电网、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好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优势,探索开展智慧停车位+充电桩的建设运营模式,到2025年,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80%,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公共充电桩桩车比达到1:6.4。

(七)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提高农业减排固碳能力。

27.持续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大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力度,强化农机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智慧农业工程,积极推广种植、畜牧、水产智慧数字化种养。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着力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提高肥料利用率,到2025年,水稻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力争达到43%。积极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天敌昆虫、植物源农药、微生物农药和发酵生物农药,逐步降低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合理采用理化诱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力争化学农药使用总量保持持续下降势头。

28.优化农业农村用能方式。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促进乡村分布式储能、新能源并网试点应用。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和渔船、渔机,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

29.增强农业减排固碳能力。积极组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水肥一体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技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农业技术改进、种植模式调整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大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畜牧业标准化健康发展、推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八)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

30.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产业结构、能源利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推动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以及园区之间废弃物循环利用,实现原料投入及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循环化改造。

31.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发挥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作用,以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为载体,推动尾矿(废渣)、石材废料、钛石膏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新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为载体,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以推广秸秆直接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结合不同秸秆资源类型,因地制宜开展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32.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推动新兴县、郁南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焚烧处理占比。支持罗定市创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市),以点带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清运中转、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等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

33.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因地制宜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等规划建设,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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