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本行业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协调推动本行业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衔接, 研究明确重点行业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 并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督察考 核体系。
(一)加快工业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
按照“一区两带多组团”的高精尖产业空间布局, 加快规划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基础设施,将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融入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能网络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 明确太阳能、地热能等重点品种应用技术和指标要求。研究新增产业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指标体系, 明确工业建筑、设施可再生能源耦合应用 指标要求,实施既有产业建筑、设施可再生能源应用改造工程。到 2025 年,实现新建产业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 20%,符合条件的既有产业设施基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应用改造。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实施建筑行业可再生能源应用
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研究制定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地方标准, 制修订《超低能耗公共建 筑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强化建筑可再生能源 应用要求。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能力建设, 组织编制建筑光 伏系统设计、可再生能源供热应用设计等图集。 提升工程咨询、
规划设计等工程服务机构的可再生能源服务水平,研究将可再生能源咨询设计能力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在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强化可再生能源应用评估, 确保落实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将可再 生能源应用作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评定的条件。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在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中同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抗震节能改造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工程。到 2025 年,实现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装机比重不低于 60%,新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 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交通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
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评估, 明确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等设施和配套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和技术模式。组织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主体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方案,加快实施交通行业绿色低碳提升工程。加快研究制定交通枢纽、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指南, 在规划阶段明确可再生能源融合 应用要求。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加快充电桩、加氢站布局建设,实施交通运输工具脱碳更新工程。到 2025 年,新建交通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不低于 20%,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 200 万辆。 (责任单位: 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京投集团、首发集 团、京港地铁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
编制设施农业可再生能源应用指南,明确设施农业中可再生
能源规划设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技术路径, 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在新建设施农业中将可再生能源作为保障农业生产和能源供应的优先选择,重点实施新建高效设施农业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工程,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供暖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并结合分散式风电、沼气发电应用建设多能互补系统。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扩大可再生能源供暖规模
加强新建和改(扩) 建供暖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审查, 确保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加强可再生能源调峰热源建设,鼓励用户侧改扩建供暖系统应用再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技术规范, 优先使用 可再生热源补充热网负荷,持续提高城市热网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快推动热源侧蓄热设施建设,提高燃气电厂智慧调节能力,推进热电解耦。实施京丰燃气电厂等绿色电力蓄热锅炉示范工程建设,拓展绿色电力供热应用范围。到 2025 年,全市新增供热系统绿色改造供热面积 1000 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 理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六)率先实施公共机构和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替代
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理念,党政机关、学校、 医院、体育场馆等率先垂范,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力度,广泛传播绿色低碳文化。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审批环节,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评估,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地源热泵和分布式能源等技
术综合应用。组织实施市区两级既有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改造工程。 组织市管企业率先实施可再生能源专项替代行动,市管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所属建筑、基础设施实现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在京中央企业和市管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制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鼓励民营企业强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应用全覆盖,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达到20%左右。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驱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优势,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 完善可再生能源创新链,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水平持续提升。
(一)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
加快钙钛矿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制备及产业化生产技术研发,加强光伏发电组件与建筑材料一体化技术创新与示范。支持干热岩开发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开展中深层地热供暖技 术创新。推进适用于可再生能源制氢的新型电解水设备研制, 加快碱性电解水、质子交换膜、SOEC等绿电制氢技术,氨及甲烷等电制燃料制备技术研发,持续加大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前沿技术迭代。 创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 电力电子装置的电力系统稳定理论、规划方法和运行控制技术,推动智能柔性电网建设。在城市副中心等区域推进分布式智能电
网试点,强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智能互联应用。(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怀柔 科学城管委会、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充分运用可再生能源、储能、柔性网络等先进能源技术和互联通信技术,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现有城市能源设施体系智慧融合,推动电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等能源网络智能升级,有序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与生产消费一体化。推进新建区域、既有园区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系统协同互补,推广可再生能源优先的多能互补能源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与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化、联网化、共享化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推动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融合发展,利用大数据和智能控制等新技术,实现车电互联。 (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可再生能源创新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高校院所等机构集聚效应,培育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生态链。鼓励市场主体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具有行业前景和技术趋势的前沿能源技术。通过产学研展洽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加大高水平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鼓励各类院校开设可
再生能源相关专业学科并与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完善可再生 能源领域高端人才引进机制, 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 (责任单位: 市科委 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怀柔科学城管委会、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水平
聚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科学城“能源谷”,加快推动超低风速风机关键零部件、智能电网、建筑一体化建材等高精尖产业布局。以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为依托, 提升燃料电池电堆 及相关零部件研发与生产能力, 打造北京氢能高端制造集群。以 中关村房山园、昌平区为载体, 重点推动新型储能系统集成等技 术突破, 打造北京新型储能产业基地。 强化产品认证行业人才和技术要素供给, 积极参与构建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标准、检 测、认证和质量监督组织体系, 支撑全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提质升 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可再生能源领域标准制定, 推进标准 体系、合格评定体系与国际接轨, 促进认证结果国际互认。充分 发挥可再生能源领域央企、上市企业、设计院所集聚效应,强化企业资源开发、设计施工、投资建设、运维服务、检测认证等领域的服务和资源衔接,支撑企业参与国内外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大兴区人民政府、 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管理机制
加强政策和规划融合衔接,强化目标引导,加快健全完善适合北京城市特点的规划政策环境, 建立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监管、任务落实全链条管理体系。
(一)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推动可再生能源地方立法和配套政策制定,强化约束、明确责任, 加快建立适合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研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标适时纳入本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强化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相关领域政策衔接。加强政策引导, 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的创新应用。加快研究制修订建筑光伏一体化、井下换热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衔接
强化城市总体规划落实,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城市建设融合, 构建适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的规划体系。新建区域和重点功能区域编制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规划,加强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各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和相关专项规划, 并逐步转化为约束性条 件。研究在规划图则中明确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系统应用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应用所需的设施空间、建设形式、城市设计等要求纳入规划体系。统筹好空间资源、项目开发时序等要素, 积极开
展可再生能源规划方案研究, 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强化北京与资 源丰富省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建设规划协调联动,推动市场与资源一体化发展, 加强华北及周边区域输电通道规划布局研究,推动电力通道规划建设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目标引导机制
系统评估各区可再生能源资源, 充分结合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特色和开发利用条件,科学设定各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机制和指标体系,健全可再生能源计量、监测和统计体系,明确市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比重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并按年度公布开发利用进展。建立目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政策、本市双碳任务情况开展动态调整。加强市区联动,各区负责推动市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市级统筹协调华北区域外购及京津冀集中式分摊可再生能源电力应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协同,落实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与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衔接,进一步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可再生能源应用减排量核算方法。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和节能审查中强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的评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统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建立消纳责任考核体系, 加快完善区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研究明确区级、市场化用户可再生能
源电力消纳权重指标体系,将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责任落实到市场主体。强化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主体责任, 明 确购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比重控制性目标,确保绿色电力指标落实。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协调调度机制,加强预警监测。鼓励区级政府制定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支持政策, 积极扩大绿色电力消纳规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国网公司华北分部、北京电力交 易中心、市电力公司、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管理,明确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规划和建设管控标准, 避免对城市风貌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充分做到生态友好、风貌融合、安全可靠。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规范开展项目设计和建设。进一步明确并网程 序和时间要求, 强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监督。牢固树立安 全发展理念,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项目, 严格按照电力、热力行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对氢能、储能等新型能源设施,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方案实施保障
加强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建立动态优化调整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增强方案引导和约束功能, 强化方案与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以及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重点功能区等市级专项规划协调衔接。建立健全会商与协调机制, 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落 实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 部门组成方案落实调度专班,按年度开展调度协调工作。
(二)细化任务落实
鼓励各区政府制定本区域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任务和推动措施, 并配套制定支持政策。建 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要求动态更新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三)加强监测评估
开展方案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订对策。加强第三方独立评估, 提高方案实施评估工作的 客观性和科学性。 开展本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勘察评价, 并推动信息共享。
(四)扩大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层次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宣传活动。围绕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培训交流。组织可再生能源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广大市民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让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12月底,江苏省装机容量20409.26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8486.1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1.58%,占比同比提高6.99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21.4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1.37%,占比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光伏装机6164.7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0.21%,占比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乘风而起,全球光伏装机规模持续增长,TrendForce集邦咨询预测,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596GW,同比#x2B;6.0%,增速大幅放缓,中欧美三大主流增量市场占比下降,东南亚、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表现亮眼,为全球光伏装机增长注入新动力。2025年全球新增装机达596GW
12月30日,会泽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光伏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公告发布,公告显示,会泽县铃铛山光伏发电项目装机11.3万千瓦,计划投资约3.39亿人民币。招标范围:负责该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投资回报:项目建成运营后的运维收益,中标投资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计划周期:计划
德国联邦网络局(Bundesnetzagentur)近日公布,2024年11月德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1.013GW,成为今年第二低的单月新增量,仅高于8月份的972MW。11月的装机数据包括548.8MW的EEG支持屋顶光伏项目和348.6MW的EEG地面光伏招标项目。尽管数据可能在后续更新中有所调整,但当前统计仍远低于2023年11月的1.42
随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在当日建成并网,内蒙古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2亿千瓦,超越1.17亿千瓦的火电装机规模,加之相关水电等发电项目,内蒙古以2.4亿千瓦的电力总装机规模位居全国首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王慜表示,今年以来,内蒙古不断优化新能源项目布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11月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5GW,1-11月光伏累计新增装机206.3GW。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2.3亿千瓦,同比增长14.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2亿千瓦,同比增长46.7%;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19.2%。1-11月份,
英国政府最新的《2030年清洁电力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增长,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该计划明确,2030年光伏装机容量目标为45-47GW,同时强调有望突破47GW的上限。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英国累计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为16.6GW,另有23.8GW在建或已签约项目。英国太
11月15日,启东市人民政府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聚焦全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海上光伏、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光伏方面,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探索在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加大屋顶分
12月3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每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拉动项目建设投资超过20亿元,保持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到2025年,全市各类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
12月9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加快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推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增至384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3亿立方米左右。原文如下:《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持续打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4日,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和WoodMackenzie发布了《2024年第四季度美国太阳能市场洞察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美国光伏市场新增光伏装机规模8.6GW,环比下降13%,但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增长21%。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太阳能发电量已经占美国电网新增发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青骐骥中能(江苏苏州)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骐骥”)在两个氢能项目中接连中标。在2025年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发布的招标结果中,青骐骥成功中标“玉门油田2024可再生能源制氢电解槽1项”项目,招标编号:ZY25-XA525-WZ233。凭借其在碱性
贯彻实施能源法,推动能源法治再上新台阶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是能源领域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填补了能源领域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的空白,为实现能源安全、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中电联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4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涉及206家企业。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对2024年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市场主体进行公布的通知各市场主体: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泉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鼓励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燃料煤减量替代,鼓励企业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推动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消费可再生能源。“
根据RhodiumGroup的最新研究,尽管美国的煤炭发电量降至近60年来的最低水平,但该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24年仅下降了0.2%。电力需求的增加和交通排放的持续增长导致美国排放量总体上“不变”,而经济则增长了2.7%。(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美国是世界上第二大年度排放国,人均排放量
1月14日,龙源电力发布公告称,本公司2024年12月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6,728,882兆瓦时,较2023年同期同比下降13.07%。其中,风电发电量下降2.99%,主要由于公司项目所在区域12月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28.19%;本公司不再拥有火电控股装机,本月未产生火电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0日,2025年湖南省能源和运行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表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2982万千瓦,超过传统火电成为第一大装机主体。在2024年,湖南发布2024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重点项目清单、总装机规模869.8万千瓦,并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加快用林用地审
近日,黄河流域海拔最高的水电站——青海玛尔挡水电站并网发电。至此,国家能源集团可再生能源总装机量突破1.4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超过40%。自国家能源集团重组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将向新而行、向绿转型的步伐刻印在大江南北。翻越崇山峻岭,一台台风力发电机成排矗立,借长风送绿电;横跨江河之上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
1月12日,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国网河南经研院主办的《河南能源发展报告(2025)》发布。《河南能源发展报告(2025)》指出,2024年,河南全省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7500万千瓦,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越火电、新能源发电装机超越煤电的“双超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突破50%、全年发电量突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月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本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2023年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量合计完成330.4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3.33%,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24.3%和22.8%,分别超过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4.2和
2024年12月1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以下简称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绿电交易方案)。根据北京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2025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910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市场交易规模300亿千瓦时,电网代
绿色经济是可促成提高人类福祉和社会公平,同时显著降低环境风险和生态稀缺的经济。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将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形成“双标杆引领、双引擎驱动”,进一步推动新
日前,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基于以电力、油品和天然气为主体的能源结构,坚持净煤、少油、稳气、强电,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建设穆家峪达岩村一期兆瓦集中式
9月2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原文如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京发改〔2024〕141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9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4年第二批)的通知京发改〔2024〕1366号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
8月28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原则,巩固深化“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挖潜屋顶光伏资源,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光伏发电
8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推广光储直柔、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智慧交通、交通能源融合技术。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初见雏形,基本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体系,制定并出台减污降碳
8月2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项目清单41个。原文如下:关于公示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的通知京发改〔2024〕1268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
7月2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本市统筹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城乡风貌管控、生态环境保护,分类制定并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支持措施。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相关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
8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供给低碳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加快构建
7月1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