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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 )发布

2023-06-28 17:26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键词:光伏装机量可再生能源北京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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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推动氢能创新应用

坚持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方向, 加快研究氢能制储运用体系规划布局,推进绿色氢能在交通、分布式能源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氢能成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的新路径。到 2025 年, 全市氢能年应用规模达到 2 万吨左右,加快提高绿色氢能利用比 例。

1.加快氢能制储运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绿色氢能合作, 推动京南、京北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建设, 研究推动内蒙古-北京风光制氢和长输管线运氢一体化示范,提升绿色氢能保障能力。 推动多元化制氢、一体化运氢物流、氢能研发制 造及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协同发展。开展绿色电力制氢示范, 研究推动垃圾填埋气制氢示范项目, 加快提升绿色氢能应用规模。推动氢能运输和储备设施建设, 研究规划绿色氢能运输通 道,开展管道输氢可行性研究与线路规划,科学布局市内氢能储存设施, 推动建立氢能制储运标准体系。到 2025 年本市力争形成 60 吨/天的氢能供应能力,不足部分由京津冀区域协调补充。 (责任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房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氢能交通。发挥好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氢能示范工程效应,按照“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供需匹配、安全有序”原则, 构建加氢站保障体系。以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 区为重点,聚焦大宗物资运输、渣土运输、物流配送、市政环卫、 通勤客运、公交等中远途、中重型为主的应用场景,加快研究氢能汽车路权支持政策, 推动氢能车辆替代。加快衔接匹配服务需 求、行车路线及运营场站等关键要素, 研究制定相关标准,重点 在平原新城及辐射区域布局加氢站建设。充分利用延庆区既有氢能交通设施资源, 扩大氢能示范范围, 打造多场景氢能交通综合示范。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 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氢能示范应用。探索公共设施、企业园区、数据中心

等多种应用场景商业化模式, 推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固体氧 化物燃料电池在热电联供、备用电源以及微电网等领域的应用,开展移动式燃料电池充电装置试点,推动城市副中心供热保障中心等燃料电池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加快研究评估燃气热电联供机组、燃气锅炉房氢气掺烧技术可行性,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 下,积极探索在高安屯燃气电厂开展氢气掺烧示范试点。 (责任 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 通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氢能产业应用综合示范。加快推动氢能研发、氢能制 储运、氢能交通、氢能综合应用等多层次示范, 形成全链条集聚 示范效应。发挥大兴氢能产业园建设的辐射效应, 大力推动氢燃 料电池交通产业链、氢能供应产业链及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带动周边区域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建设昌平氢能技术研发基地,大力推动电堆、双极板、催化剂、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碳纸、空压机和氢气循环泵等核心领域氢能技术研发示范,建立多层次氢能科研平台,打造氢能产业科技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大兴、昌平等相关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生物质能高效利用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城市废物协同治理, 推动大兴安定、顺义三期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产, 加快推进通州可再生能源 二期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前期工作。研究推动农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协同处理, 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能力。 完成高碑店、小红门等 5 座再生水厂污泥沼气发电工程建设并网。充分利用餐 厨垃圾等城市有机废弃物进行厌氧处理,推动沼气发电工程建设。到 2025 年,全市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55 万千瓦。(责任单位: 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 加强风貌管控,创新风电建设模式,在充分开展前期论证, 避免对居民、生态、景观产生影响的前提下, 在中心城区以外的低碳园区、工业厂房等场景, 试点推进风电分布 式就近开发。科学有序推动青灰岭集中式风电项目在周边区域扩容。积极推进老旧风机改造升级, 提升发电能力。到 2025 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 30 万千瓦。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水电设施更新改造

充分利用水利资源,结合潮白河、永定河常态化补水, 建立水电联调机制, 加快实施密云白河、门头沟上马岭、下苇甸等既 有水电机组更新改造, 恢复发电能力 6.4 万千瓦。加快推动官厅-怀来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开展门头沟等抽水蓄能项目可行性研究, 积极谋划抽水蓄能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有关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应用

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智慧融合应用, 将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内容,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系统谋划,推动各类重点功能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多能互补、智能互联、 综合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 强化区域能源系统协同管控,实现分布式能源友好消纳,率先推进重点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实施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精细化发展

统筹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城市风貌管控协调发展, 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空间高效利用,推进老旧小区、传统商圈、老旧厂房改 造中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推动燃气供热更新替代,在不影响核心区、文保区等区域老城风貌的前提下, 推进城市更新领域高标 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新建建筑优先使用光伏发电、地热 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聚焦新建片区, 推动综合能源应用,建设 丰台总部基地、海淀北部医疗中心、孙河商业综合体等一批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项目。(责任单位: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建设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能源设施建设要求,新建区域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燃气集中供热设施,大力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为主、化石能源调峰的低碳供热设施。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 要求, 力争实现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全覆盖。在张家湾、宋庄、台 湖等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样板,加快建设城市绿心三大建筑及共享空间、六合村能源站等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积极推动通州区东南部中深层地热试点项目落地实施,探索区域可再生能源综合服务商业模式。到2025年, 城市副中心本地可再生能源利 用比重达到 20%以上,地热及热泵供暖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以 上,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万千瓦。 (责任单位:城市副中 心党工委、市机关事务局、通州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平原新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充分发挥平原新城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 推动新建园区、新建建筑、新建设施可再生能源多场景高水平应用。新建建筑全面推广光伏应用, 大力支持既有建筑光伏应用改造, 加快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技术应用。全面推广地热及热泵系统耦合供热模式,新增供热设施原则上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聚焦新建片区, 大 力推动智慧能源、综合能源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动大兴氢能示范区低碳项目等一批示范项目建设, 推进首医大二期等新建 公共机构分布式能源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顺义、大兴、昌平、房山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生态涵养区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发展

统筹生态建设和能源转型,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应用, 利用分布式光伏补充郊区配电网 供电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供热在村镇地区应用, 推进压减煤炭 使用量。研究推进生态涵养区生物质能资源能源化综合利用方案。加快推动延庆八达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实施,加快密云区等矿山修复光伏利用工程建设, 加快平谷农业中 关村设施农业可再生能源应用,全面推广农村公共机构光伏利用。(责任单位:昌平、房山、 门头沟、 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打造可再生能源特色应用示范区

1.率先推动北京“双枢纽”临空经济区能源绿色转型。探索构建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以分布式能源系统为主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建立组团式地源热泵、楼宇式地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等

可再生能源供能分区。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 试点光储直柔技术,推进物流仓储、商业办公、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光伏应用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使用。推动首都机场临空经济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改造升级,加快光储充一体化应用, 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加快天竺综合保税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 推进新国展同步应用可再生能源。到 2025 年,北京“双枢纽”临空经济区新建区域实现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不低于 20%。(责任单位: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大兴区人民政府, 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顺义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三城一区”可再生能源创新应用示范区。依托未来科学城“能源谷”建设, 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与新场景示范应用联动,以生命园科学园三期项目为先导区域,建设以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应用为特色的综合能源系统。打造怀柔科学城先进能源创新平台,加快推进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重点项目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突破性、颠覆性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应用。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园区综合应用可再生能源,加强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等与园区企业对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提质升级,重点在台湖、马驹桥等新增拓展区建设分布式综合能源中心,新建厂房落实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的要求。 (责任单位:未来科学城 管委会、怀柔科学城管委会、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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