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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2023-05-31 17:36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基地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贵州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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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加快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到 2025 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5.01万立方米/日,建设改造污水管网 300 公里,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优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提升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厂网能力协调配套,全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6%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完成兴义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配合打造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一个平台、一张网”。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实现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可追溯,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推进设市城市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加快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配套建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全州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局)

(三)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推行“环保管家”管理模式,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面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加大山区绿色公路建设难点技术攻关。推进兴义万峰林机场建设绿色空港。推进废旧路面材料在低等级公路面层中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兴义万峰林机场公司)

(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因素。优化城乡空间格局,推动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兴义、兴仁等建设“无废城市”。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到 2025 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30 户以上自然村组覆盖率达到 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实现 30户以上自然村亮化工程全覆盖。(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

六、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优势

(一)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黔西南州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储备林建设,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湿地保护管理,开展兴仁麻沙河、册亨者楼河、望谟八步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深化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煤矿废水治理提升。分类推进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深入开展工业、柴油货车、船舶、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管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重点区域实施重点行业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源头治理工程。到 2025 年,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全部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能源局)

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一)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配合省级征集发布一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力争将义龙新区打造成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到 2025 年,全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 10 家以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达到 5 家以上,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60 家以上。(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

(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州外研发+州内转化”试点,力争创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绿色技术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一)强化法规政策支撑。有序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制定修订工作。从严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等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

(二)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贯彻执行省绿色电价政策、供水供气居民阶梯价格制度。按照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指导县市调整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项目。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严格兑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能源局、州税务局、州水务局)

(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信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加快发展绿色信贷,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绿色融资实现较快增长。加快发展绿色农业保险、清洁能源保险、绿色工业保险、环保责任险等险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券。将符合条件且有上市意愿的绿色企业纳入州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支持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州金融办、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黔西南银保监分局)

(五)完善绿色统计标准体系。执行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配合修订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加强社会团体、大型龙头企业等组织和单位绿色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配合建立贵州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深入实施水权交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动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

九、强化组织实施

(一)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义龙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州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督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部署、总结、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进一步项目化、责任化、时限化、清单化各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成效、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全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显著成就、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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