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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发展新能源。加大力度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加快黄埔、花都、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项目。
优化建筑终端用能结构。提升电力在建筑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在餐饮业、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领域的使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探索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30年,民用建筑能源消费中电力消耗占比达到85%以上。
原文如下:
穗府〔2023〕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以系统观念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广州实际,科学准确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按照着眼长远总体部署、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多方发力重点突破、科学发展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区、各行业碳排放现状和减排潜力,分类别、分领域明确碳达峰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力推动绿色广州、美丽广州建设,为全省、全国2030年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奋力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努力打造全国乃至全球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强化市层面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一体推进。立足各区、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和有条件的区尽早达峰。更好发挥政府在优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企业在推进碳达峰工作、特别是科技创新方面的基础性、主体性作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深度降碳。稳妥有序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健全,绿色便捷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动。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为全市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建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继续走在国内城市前列,确保全市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
三、重点任务
抓住碳排放重点领域、行业和关键环节,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深入推进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大幅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体系,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全面形成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探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坚决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推动能源革命,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油品等高碳能源消费,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逐步减少传统能源消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 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压减非发电用煤,严格控制水泥、石化、纺织、化工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量。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推动珠江电厂、恒运电厂等临近服役期满的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工作,推动在役煤电机组开展“一机一策”改造升级,确保煤电机组能效提升。探索建设大型煤电机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
2. 合理控制油品消费。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油改气”“油改电”工程,探索生物燃油在航空运输业的示范应用,持续提升终端燃油油品利用效率。控制石化等重点行业新增油品消费规模,鼓励先进集约的石油加工转换方式。控制“十四五”期间油品消费增速在合理区间,推动油品消费总量在“十五五”期间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
3. 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建成投产珠江天然气电厂二期、花都天然气热电、恒运白云天然气发电等一批高效天然气发电项目。鼓励工业园区、交通枢纽、商务区等负荷集中区域灵活布局分布式能源站。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全面推动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多渠道拓展海内外气源,持续完善天然气输配网络,稳步提高主干管网输配能力和覆盖率。到2025年,建成天然气发电装机9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发电装机达到1200万千瓦。
4. 加快发展新能源。加大力度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加快黄埔、花都、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项目。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布局,积极推进福山电厂二期等生物质电厂建设,提高生物柴油的生产能力,加快生物质能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照明、炊事、制冷中的应用。在南沙、从化等区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探索氢能作为传统燃料替代,推动氢能在交通、电力、热力等领域的示范和规模化应用。鼓励从化、增城等区拓展地热能应用领域,积极谋划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5.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以数字电网推动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电网建设。加快建设广州坚强主网架,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积极接纳区外清洁能源送入,保障本地新能源机组应接尽接、全额消纳。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等技术与电力系统深度融合,结合国家新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氢能产业布局、区域产业发展,打造广州超大型城市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建成南沙全国最大5G+智能电网、南沙“多位一体”微能源网项目。积极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建成国际金融城起步区、明珠工业园、南沙超级堤等示范项目。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探索开展电氢协同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技术研究、集成验证及工程示范。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完善需求侧响应政策支持及补贴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到2025年,建成超大城市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提高能源投入产出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全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充分发挥节能降碳增效对实现碳达峰的关键作用。
6. 全方位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行市、区、重点用能单位三级用能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将节能审查与各区能耗双控指标挂钩,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现节能降碳源头管控。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幅提升用能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广州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共享服务库,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应用。加强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跨部门联动监察机制,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7. 大力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预警调控机制。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扩大重点用能单位管控范围,将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型以上数据中心等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加快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科学合理布局新建数据中心,鼓励数据中心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购买节能量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市、区两级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开展节能诊断、节能审计,以能效领跑者和国际先进能效水平为参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8. 持续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加大各级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一级及以上能效水平重点用能设备的采购力度。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动公共建筑变压器、空调、风机、水泵、电梯、照明灯具以及工业企业锅炉、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设备。严格执行节能审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规范重点用能设备在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动广州建设“无废城市”,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废物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再生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在南沙、增城、白云等区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等设施。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汽车、电力、石化、电子信息等行业和领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积极推动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大中型转运站为核心的现代化收运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广州打造成为垃圾分类样板城市。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8%、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
(三)工业深度减碳行动。
进一步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制造业比重,筑牢实体经济根基,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确保工业增加值持续增长的同时实现碳排放稳中有降。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6%以上;到203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30%以上。
10. 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重点打造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绿色石化和新材料、现代高端装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集群。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动汽车、电子、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向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迭代升级。依托黄埔氢能产业创新核心区、南沙氢能产业枢纽、从化氢能产业创新示范园区、白云燃料电池环卫专用车生产基地等平台,布局一批有特色的电氢融合示范项目,着力构建氢能源全产业链集群,打造南方氢能枢纽。积极推进太阳能、核能、储能、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等装备产业发展。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18%和65%;到2030年,分别达到20%以上和70%以上。
11. 推进工业领域新电气化工程。大力推进电气化关键技术装备攻关,重点推动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变频调速电机等装备制造,积极推广应用自动控制系统及新型用电技术,提高工业领域电气化水平。健全终端电气化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入机制,依法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支持电能替代技术研发,实施电能替代项目,大力推动电气化改造,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建设电气化示范区,构建以电为中心的终端能源消费格局。
12.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构建面向生产全过程、全业务链的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现智能化变革。大力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与智能制造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提升国产智能技术及产品的质量,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示范,大力实施智能化改造。推进智慧园区、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工艺优化和过程控制等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建设企业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汇聚和分析碳排放数据,提升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
13.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控。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的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全市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动态监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报批、用能、产能、环境影响等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闭环管理。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加强在建项目检查督导,推进存量项目能效提升,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推动石化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石化等行业尽早达峰。
(四)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行动。
城乡建设领域是全市碳排放重点领域之一,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全方位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4.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构建适应广州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探索建立土地与能源一体化规划选址与布局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在规划前端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广州城市韧性。坚持保老城和建新城相得益彰,科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城市精细化品质化管理。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及过度房地产化开发建设。
15. 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研究编制低碳目标下我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指南或导则,加快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进程。落实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制定广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持续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农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实现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16. 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建筑施工节能降碳技术研究,推广绿色施工管理。加大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造方式的推广力度,推广钢结构建筑。提升绿色建材、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比例,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建立施工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制度,研究建立建筑施工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70%,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
17. 强化建筑低碳运营管理。建立城市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以越秀等区为重点,对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能耗限额管理。对能效水平较低的公共建筑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开展节能改造。提升社区物业节能管理水平,倡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8%左右,累计新增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18. 优化建筑终端用能结构。提升电力在建筑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在餐饮业、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领域的使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探索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30年,民用建筑能源消费中电力消耗占比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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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建筑光伏建设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新建厂房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文化体育建
10月25日,广东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公告指出,木格镇分布式光伏潜在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约2500户,目前可开发资源将根据广宁县供电局提供具体的变压器容量及规模,综合考虑电网输出现状再行确定。项目开发期限要求,自项目备案之日起暂按2年计算,以实
10月22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螺岗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的遴选公告》,根据公告,广宁县螺岗镇人民政府将遴选1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螺岗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目前,该镇全镇潜在可开发分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等7个地市共40个220kV变电站供电区。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
9月27日,广东召开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介绍“光伏+建筑”应用试点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百干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在
9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发改局发布《汕头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明确,支持电源侧“新能源+储能”储能应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资源开发,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按照分类实施原则落实新能源配置储能要求,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
2024年8月,据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统计,广东省共新增备案9071个光伏项目,投资总额超177.92亿元,其中工商业1820个、户用7343个、地面分布式5个、光伏相关制造业1个、电站扩建项目1个。容量共计3.88GW。2024年8月,广东省共新增1820个工商业项目,总投资额148.13亿元。项目主要分布在佛山、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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