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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奉化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275MW

2022-05-30 14:32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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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45.建立健全涉农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涉农资金更多用于支持富民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建设区级综合性一体化农业生产服务平台,推动农合联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到2025年,完成区级综合性一体化农业生产服务平台搭建,涉农资金用于支持富民产业项目建设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

46.推广镇村联营、村庄经营、飞地抱团等做法,完善农业政策性担保、政府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扶持政策,增强村集体“造血”能力。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年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3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7.优化打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合体,规范落实“十个一”制度,常态开展“第一书记”“跨村任职”“区域共学”等工作,持续推动“桃李芬芳”“金溪五村”等联合体提档升级。到2025年,联合体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建成特色鲜明、带动明显的示范性联合体15个。(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提质攻坚行动

——推进“奉有善育”

48.全面落实三孩政策,探索建立降低生育医疗费用、完善母婴照护体系等鼓励生育配套政策,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到2025年,生育友好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

49.加快母婴设施配套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000人的公共场所全面设置母婴室。(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0.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社会化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51.加快推进幼儿园扩容提升工程,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基本解决幼儿入公办幼儿园难问题。到2025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5所以上,公办幼儿园、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和7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奉有优学”

52.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江口中学迁建、锦屏中学迁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迁建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改、扩)建学校10所以上,新增校舍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公民同招操作细则,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优质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到2025年,建成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教育现代化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4.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强校”双强工程和普高攻坚计划,确保小学抽测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逐年提升,力争双一流大学录取人数有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5.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幼儿园、小学、初中课后校内托管和假期托管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愿托尽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56.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互相转学通道,打造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到2025年,完成产教融合园区建设,建成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1个,中职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6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57.加强特色示范成人学校建设。到2025年,创建省级现代化成人学校2所,建成区级老年开放学院。(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奉有健康”

58.均衡布局医疗资源,推动宁波市第一医院、区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建成投用,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等工程,高质量建设省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新增三级综合性医院1家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9.深化区域医共体建设,打造“1+3+3”县域医共体建设奉化模式。到2025年,区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基层就诊率稳定在7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0.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纵深推进“双下沉、两提升”,推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到2025年,实现区级医院下沉全覆盖,基本形成城区“10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农村“15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61.加大高校专场招聘、院校合作力度,大力引进优秀医学人才,扩大医护人员来源。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4.4人、5.1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5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

62.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加强以老年群体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和白内障管理。到2025年,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8%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4.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3.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防控救治体系,加快建设区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和区中医医院规范化隔离病房,合理布局加强型P2实验室。到2025年,区疾控中心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

64.持续开展“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计划,探索“公园绿地+体育”“廊道+体育”“商场+体育”等模式,加快体育中心建设,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和农村“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2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5%。(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65.大力发展生命(医疗)健康产业,加快宁波生命科学城、生命健康产业园、今日生物健康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生命(医疗)健康产业总产值达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宁南贸易物流区管委会)

——推进“奉有颐养”

66.有序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充分发挥公办敬老院兜底保障作用,建立养老机构医康养融合机制。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30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7.打造“镇街中心食堂、村社老年食堂、偏远小村邻里助餐点”多层级为老助餐服务网络,搭建“15分钟为老助餐服务圈”。到2025年,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8.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环境,扩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覆盖范围,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从保障型向普惠型转变。到2025年,开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00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800户以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9.探索实施为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营造“全民助老”氛围。到2025年,为老服务志愿队伍达到12支。(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0.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探索制定老龄雇佣奖励、非全日制雇佣等政策,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推进“奉有宜居”

71.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落实“一城一策”房地产调控要求,确保房价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逐步下降。(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72.完善商品房、人才房、公租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探索利用集体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着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80万平方米,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16.47%。(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73.加速推进城乡危旧房整治工作,保持城镇危旧房“保险+服务”全覆盖,动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打造城乡现代化基本单元,加快推进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迭代升级文化、教育、交通、治理等应用场景。到2025年,完成城乡危旧房拆迁6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省级标准未来社区2个、未来乡村试点10个。(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征收办、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奉有保障”

74.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市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5.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慢性病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推进低收入群体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困难人员大病医疗家庭支付封顶制。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8%。(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76.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动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教育专项救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77.推动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实现高效救助。探索建立区级救助服务联合体,通过线上线下力量整合,推广实施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实现温暖救助、智慧救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8.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实现保障标准同城化。到2025年,全区低保标准提升到14000元/年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达32000元/年以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奉有温暖”

79.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引导奉化乡贤、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到2025年,慈善组织达5家以上,实现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80.加强对困难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孤儿、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帮扶。到2025年,新建示范型儿童之家48家,实现规范化“残疾人之家”镇(街道)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

(五)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攻坚行动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81.科学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路径,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碳排放均完成市下达目标。(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82.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天然气利用总量达1.06亿方/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27.5万千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83.加快工业清洁发展,依法依规压减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品分级分类创建,推动白杜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投运,推进工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建成绿色园区2个、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00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

84.开展产业能效领跑者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到2025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覆盖率达20%,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85.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到2025年,确保所有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绿色学校65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

——筑牢绿色生态空间

86.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动态监管。到2025年,建成区、镇(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三级应急管理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87.强化“一湾两山三江三湖”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四明山区、象山港岸线整治修复保护行动,加快推进大堰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教育特色小镇建设,打造四明山绿色生态涵养区和“宁波湾”蓝色生态海岸带。(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大堰镇、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管委会)

88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绩效考评机制,在水源保护区和山区推行以GEP核算为核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优化绿色人居环境

89.巩固提升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扬尘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专项整治。到2025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实现“双达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90.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餐厨与厨余垃圾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等项目建设,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91.加快建设葛岙水库、柏坑水库扩容、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二期)等重大水利工程,深化水源地保护和污水综合整治,提升小流域山洪预警防御能力。到2025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区”2.0版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5%。(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五水共治”办)

92.加快梳理编制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逐步推进既有小区以及新交付小区的“禁设区域”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

93.深化“生态环境议事厅”“环评集市”等做法,全域推行企业“环保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到2025年,实现企业排污许可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

(六)新时代新风尚养成攻坚行动

——实施文明提升工程

94.常态化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四个一批”行动,高标准打造精品线路和特色街区。到2025年,打造精品线路10条以上、“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8个以上,三星以上农贸市场覆盖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共建“我们的家园”专班、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95.持续深化“奉邑文明行动”,实施文明习惯养成工程和公民素养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婚俗、殡葬、移风易俗等试点工作。到2025年,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到95%。(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96.用足用好滕头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裘古怀初心广场等本土特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到2025年,创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个。(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97.巩固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试点成果,建立健全站“点单”、中心“派单”、服务单位“接单”、群众“评单”的文明实践项目清单制。到2025年,打造文明实践示范线3条,全区志愿服务活跃度达50%以上。(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98.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技术工人服务体系。到2025年,遴选培育“凤麓工匠”100名。(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99.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选树宣传先进典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健全道德模范礼遇关爱机制。到2025年,争取获评中国好人3名、浙江好人8名。(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00.推进“共享礼堂”、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遗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城区“10分钟文化活动圈”、农村“15分钟文化活动圈”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101.推进全民阅读和“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加强基层文艺骨干和文艺团体培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2025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6%,全民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达90%。(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102.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培育打造文旅消费集聚区和运动休闲镇,大力发展演艺、赛事经济。到2025年,全区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达16.8%。(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实施文化品牌工程

103.传承保护奉化布龙、红帮裁缝、奉化根雕、古法造纸、奉化吹打等特色传统技艺,加大省级以上非遗项目申报力度。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非遗项目1-2个。(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104.加快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深入挖掘弥勒文化、民国文化、红帮文化、桃文化等内涵,形成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的“一表、一文、一谱、一库”。(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105.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重点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建立“潜力企业-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的文化企业方阵。到2025年,规上文创企业达到175家,产业增加值达到72亿元,占GDP比重达6%。(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106.推动弥勒走出去,积极筹办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将弥勒圣坛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地标;支持滨海旅游度假区设立省级旅游度假区、争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力争成为长三角旅游网红打卡地。(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溪口雪窦山名山建设管委会、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管委会、区文广旅体局)

(七)区域治理现代化攻坚行动

——强化善治乡村建设

107.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完善“一肩挑”后村(社区)治理机制。到2025年,省级“善治村(社区)”创建率达60%,市级“善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实现翻番。(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

108.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村级监督新模式,实现村级“云监督”平台、财务“双代理”全覆盖,推动村(社区)班子高效运作。(牵头单位:区纪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109.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推广村民说事、乡贤参事等多元治理参与模式,有效发挥“道德庭”作用。到2025年,“村民议事厅”“道德庭”实现有效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

110.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加快推动自助办、远程办向村(社区)延伸覆盖,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制度。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办事圈”。(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111.推动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区、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到2025年,实现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矛调中心)

112.健全“党建+信访”工作体系,落实“家园理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到2025年,矛盾纠纷初信初访化解率达98%以上,“四无村”创建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矛调中心、区信访局)

113.完善诉源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村(社区)制度,推进源头“联动防讼”、诉前“联治减讼”、诉中“联调化讼”、诉后“联合息讼”全过程诉源治理。到2025年,实现新收诉讼案件零增长,万人成讼率低于80。(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矛调中心)

114.建立健全历史遗留问题破解长效机制,力争每年梳理并破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到2025年,实现历史遗留问题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矛调中心)

115.加大律师引育力度,健全律师、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常态化参与矛盾化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质量。到2025年,律师万人比达2.5。(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116.探索多元化“信用+”应用模式,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到2025年,社会诚信度达96.3%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

117.深化全国首个全域旅游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信易贷、“信用+社会治理”等信用场景化应用。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

118.建立健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社会保险、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高风险、低信用市场主体的监管。到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关联度提高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强化社会风险防控

119.健全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大公共安全视频数据在社会治理领域应用力度,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减少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到2025年,万人刑事发案数下降到30件以内。(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120.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全面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确保实现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司法局)

121.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到2025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006人/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主要食品和基本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和100%。(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122.以洪水、内涝、台风、地质灾害为重点,建设一体化、数字化应急防控网络。到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达90%以上、可视化率达100%,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小于10小时。(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政治行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两新”党建整体跃升工程、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打造共同富裕特色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的新能力。坚持依事识人,大力发现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进一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共同富裕先行先试保驾护航。

(二)纵深推进清廉奉化建设。实施政治监督“三单”工作机制,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交通、清廉家庭、清廉站所等清廉单元建设,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清廉奉化建设各领域,为共同富裕特色区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化基层权力监督指引,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有效落实,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建设,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现代化党政机关。推进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建设,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建设,推动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实现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推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建设,实现社会空间数字化、社会服务共享化、社会政策精准化。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司法、普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委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建立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领导小组,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健全“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的抓落实基本模式,完善马上就办、催办提醒、跟踪督办等检查督促机制,创新开展“全景式”督查、“体验式”暗访、“互动式”监督等举措,确保各地各部门始终聚焦目标任务精准落实。科学设立共同富裕特色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共同富裕实现度测度标准和群众“四感”评价指数,将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要求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倒逼形成争先创优进位的良好氛围。主动争取、承接国家和省、市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形成更多的突破性制度成果、创新性实践成果。

(五)凝聚全民共建的强大合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旗帜鲜明地鼓励勤劳致富、率先致富、先富带后富,充分激发全区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群团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上的思想引领和组织发动优势,大力开展共同富裕特色区创建宣传活动,全面形成共同富裕“人人共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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