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四、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12.筑牢基础设施根基
支持5G基站建设。加快重点场景5G网络覆盖进度,为5G应用提供保障,按芜湖市人民政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芜政〔2021〕86号)执行。
支持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应用,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融合发展,对获得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项目,按照省级实际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
13.加快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支持企业诊断服务。完成工业互联网标杆和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给予3万元诊断服务费用补贴;完成数字化应用和精益化管理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诊断服务费用补贴。
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鼓励重点企业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在重点行业加快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建设,分行业推进和分梯次培育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每年认定一批市级、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力争到2025年,新认定5个智能工厂、10个数字化车间。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按照省级实际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
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标杆示范培育企业诊断报告落地实施,按照企业落地项目的设备投资和软性投资(包括信息系统采购及软件服务等费用)总投资额给予奖补。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给予15%奖补;总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给予20%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与技改项目不重复享受(不含进项税)。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项目资金。
市级标杆示范支持。列入市级标杆示范培育并经认定项目落地的企业,待项目经过验收审核后,给予标杆企业10万、示范企业5万的一次性奖励。
14.壮大平台支撑体系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我区工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企业等各类主体协同合作,建设资源富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新认定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标杆工厂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对购买上云上平台服务的工业企业,年服务费在10万元(含)以下的,按服务费的50%给予费用补助;年服务费用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1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按服务费的50%给予费用补助,1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服务费的20%给予费用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5.构建生态服务体系
培育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业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建立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资源池。对落户的工业互联服务商奖补按《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施行。
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
16.聚焦核心培育发展动能
吸引企业落地生根。对新设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大数据、集成电路、5G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成立一年内在繁昌实有人数超过20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已开展业务运营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已成立一年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集成电路、5G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新增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集成电路、5G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对企业当年为扩大研发、生产而新增的贷款,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7.培优提质推动产业壮大
支持软件产业贯标认证。对新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或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体系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
支持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对于大数据产业园的企业奖补按《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芜政秘〔2020〕70号)执行。
18.加强推广扩大产业影响
积极培育优秀企业,丰富产品(服务)供给,对入选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企业,予以2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软件、大数据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软件产品、大数据产品(服务),本年度内自主开发的产品(服务)实际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等环节的,给予研发企业实际销售费用的10%资金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奖补一项产品(服务)。
鼓励企业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报内容、范围及省市奖补资金支持比例按照《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及其申报指南(细则)规定执行。
六、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绿色低碳制造
围绕“双碳”目标,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绿色设计产品1个、培育省级绿色工厂3家,认定市级绿色工厂15家,完善绿色工厂企业库,分类支持,梯级发展。
19.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对获评国家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80万元。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在省级实际奖励的基础上给予配套50%扶持。
20.鼓励节能诊断绿色技改
节能诊断试点企业委托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开展节能诊断,提交的诊断报告符合要求,按诊断服务费50%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企业实施绿色技改,达到项目提出的节能降耗、降低排放等预期目标,给予企业绿色技改投资额20%一次性资金补助,每个企业当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本项政策与其他条款不重复享受。(市级承担部分纳入《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1.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对列入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名单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列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技术、装备、产品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数量不超过3个。
22.支持清洁能源替代
积极推动集中供热。对使用集中供热(蒸气)的企业,按企业实际使用量,给予连续三年的补贴,分别为:第一年每蒸吨15元、第二年每蒸吨12元、第三年每蒸吨年10元。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的,按照项目装机500千瓦(8000平方米)及以上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对较上年产值增长、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的企业,按年度节能量给予30元/吨标准煤补贴(即:当年能耗总量与上年能耗总量相比减少量),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七、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资源要素供给能力
23.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保障各类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每年盘活的低效用地,优先支持工业发展。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用地政策,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通过自主改造提升土地利用率;对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企业,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实施弹性年期土地出让制度,支持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取消收取建设工期履约金,免收全市除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类企业之外其他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支持全区腾笼换鸟,通过追加投资、转让出租、整合改造、收购储备、并购重组、有序清退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有序实施“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24.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保市场主体、保产业供应链稳定,抢抓政策机遇期,引导更多的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加大建基金、用基金、引基金力度,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作用,引导投资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为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持续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贷。用好用活专项再贷款和支小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政银担、税融通等政策。持续深入开展“百名行长进千企”行动,推动银企对接,使信贷投放节奏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鼓励企业发行债券、票据及各类创新金融工具,运用多种方式引入保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拓展融资渠道。
25.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加快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引入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运用“芜湖易企网”线上企业服务平台,打造感知企业需求、为企纾困解难、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开放型服务体系。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落实芜湖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宣传企业家创业故事。开展不同形式的发展竞赛活动,激发各类制造业主体活力,形成全民关心参与建设智造名城的良好氛围。
本政策意见体系内的各项政策与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鼓励企业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对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齐,并按省级奖补资金的20%加计奖励(其中技改按40%加计奖励)。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和其它经营主体、项目,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其他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
失信企业及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产业项目不在本政策意见支持范围之内。
本政策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意见实行一年一评估。区政府已出台的政策与本政策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若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规定执行。本政策意见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对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做了进一步规定。(1)30%或50%!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比例明确《细则》第五条: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3月17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对于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7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细则》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
2024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88.63GW,同比增长68%;2060年底,工商业潜在光伏装机规模约2010GW。无论是当下开发速度亦或未来开发潜力,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无疑成为兵家必争之地。然而,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市场也进入新一轮竞赛。当然,制胜的关键仍然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时下讨论
2025年,两大重磅政策先后落地,为分布式光伏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直指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痛点,而《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则正式拉开分布式光伏全面入市的大幕。受上述
2025年初,新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版管理办法)与《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陆续出台,如巨石投入平静湖面,瞬间搅动光伏行业这方江湖,分布式光伏领域自此正式迈入与众多能源“短兵相接”的激烈竞争时代。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1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官网发布《关于秦皇岛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的备案信息》。该项目利用秦皇岛市鑫联冶金车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安装380块太阳能发电板,4台光伏逆变器,直流侧总装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6日,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一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安徽省炽日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芜湖信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占厂房屋顶面积26000平方米,铺设580wp规格单晶硅光伏组件5172块及安装逆变器等其它设备,安装容量约3M
2月5日,国管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各级公共机构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为指引,规范托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落地;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会
日期,有网友咨询村委会、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等基层自治组织的办公楼、宿舍、食堂等所有建筑物的屋顶或院落进行光伏建设,属于户用光伏还是工商业光伏?安徽能源局做出回应。原文如下:咨询村委会、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等基层自治组织的办公楼、宿舍、食堂等所有建筑物的屋顶或院落进行光伏建设,属于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1466”及“四新”能建战略,大力践行投资集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和“1331”战略,黑龙江公司凭借其在区域能源领域的开创精神和深厚积累,积极拓展公司核心战略业务,布局开发综合智慧能源项目领域。1月16日,黑龙江公司在哈尔滨松北区的首个3MW级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获
3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知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完成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按照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清洁工业协议国家援助框架》(CISAF)草案,并启动了公众征求意见程序。该草案将为欧盟成员国提供投资支持,助力能源转型。欧盟于今年2月正式启动《清洁工业协议》,计划投入1000亿欧元推动欧盟的能源转型。根据拟定的国家援助框架草案,欧盟成员国可获得以下支持:可再生能源与
日前,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和加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等。原文如下:关于
3月1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经各区申报并组织
3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启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
3月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公示显示,本次拨付金额3264万元。原文如下: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建〔2024〕174号)文件要求,
3月5日,山西沁水县能源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清单予以公示。根据公示名单,2024年7月至12月,沁水县有13座村级光伏电站进入补贴清单,补贴总额为210668.24元。原文见下:沁水县能源局关于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公示按照《沁水县村级光伏电站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沁政办发〔2020〕29号),
3月3日,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原文如下:关于组织开展瓯海区制造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
2月24日,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的公示,经研究决定,高平市现拟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第四部分)补贴资金13593262元,涉及光伏项目安装户1285户。原文如下: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发放2017年8月之后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批
2月20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5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34个,核准/备案容量608.98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19个、核准/备案容量528.6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5个、核准/备案容量80.3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纸文件宣布我国新能源结束了“固定电价”时代,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发展时期。回溯历史,电价政策的变迁也代表着行业发展进程。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后,我国历经固定电价、标杆电价、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再到平价上网及全面市场化多个时期,十余年间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推动全省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加快能源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打造安徽工业
日前,有网友咨询,《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此文件发布后,原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完善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是否还有效?该新政策文件发布后,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是属于集中式
近日,安徽省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了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公示内容,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繁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拟租赁蒙城经济开发区内生产车间59,934平方米,按碲化镉发电玻璃生产车间工艺要求进行改造,购买、安装碲化镉发电玻璃加工生
2月28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汪振宇在六安市主持召开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座谈会,并赴中煤六安电厂实地调研项目建设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汪英来出席座谈会。座谈会上,安徽绿沃循环能源科技、安徽汉星能源、安徽金寨现代售电、六安三峰环保发电、六安赋阳新能源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共277.57GW,其中,集中式新增159.39GW,同比增长33%,分布式新增118.18GW,同比增长23%,户用新增29.55GW,同比减少23%,工商业新增88.63GW,同比增长68%。2024年,安徽新增光伏规模约10.88GW,位居全国第十一,其中,分布式新增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11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公布一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芜湖繁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租用繁昌区26住户屋顶及庭院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铺设635Wp规格单晶硅光伏组件1975块及安装逆变器等其它设备,安装容量约1131kW(交流侧),项目采用全额上网。项目总投资33
2月1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全省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库的通知,启动年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类型包括光伏发电项目(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风电项目,分为已纳入年度建设方案项目、拟申报纳入年度建设方案项目、谋划项目三种类型。通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入
2025年1月2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汪振宇在铜陵市主持召开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至信搏远(安徽)新材料公司、安徽汉星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华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灵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沐邦新能源(铜陵)有限公司等能源领域民营企业负责人先后发言,分别介绍了
近年来,安徽亳州市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屋顶、车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截至目前,亳州市建成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51家、规模326MW。其中2024年建成工业
1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分布式光伏合作开发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中选结果公示,西部绿色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标。据了解,此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2.62MW,屋顶面积约530000㎡,建设地点位于颍上县经开区梦想科技园、颍上县经开区芯颍产业园厂房、颍上经开区安徽世界村新能源汽车项目厂房、颍
12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公开征求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原文如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等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