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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加大对创投企业支持力度,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对天使基金的出资比例由最高30%提高到40%,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由最高50%放宽至60%;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56.集中力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攻关,组织实施2022年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统筹安排60%左右的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培育新动能,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材料、生物工程技术、新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57.从2021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集成电路专项基金,面向全球支持优秀科技人才联合山东省团队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分别设立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专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0%的研发投入后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58.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攻关、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9.切实发挥“氢进万家”“北斗系统”、智慧化工园区等已启动实施的科技示范工程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适时再启动一批“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60.强化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61.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改革,对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级职称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其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议”商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62.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先使用省级编制“周转池”;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博士后,与新型研发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省级财政统筹给予15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3.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试点,对当年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创业项目入选者及其所在企业,投保高层次人才人身保障保险和创业企业研发补偿保险的,试点市市级财政给予全额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企业和个人年度总保额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和300万元。坚持随保随补,投保后一个月内补贴到位。(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威海市)
64.加快推动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发展,大力培育市场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对考核评价优秀、良好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65.大力支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在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支持企业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科研团队最高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1.5倍予以奖励,对获得省级奖项的科研团队最高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1倍予以奖励,奖金列入工资总额,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6.支持省属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省属企业,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限制。(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7.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排名前两位的省属企业,省级财政对省属企业“双招双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1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68.自2021年起,对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元,激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69.支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自2021年起,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山东省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离到山东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元。自迁入之日起3年内,对企业产生的新增财力,由企业所在地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70.深入推进景区“管委会+公司(基金、行业协会、理事会)”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71.梯次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创建工作,对新入选国家级海洋牧场的给予1700万元以上中央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72.对经国家批准的远洋渔业基地,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给予每个最高3000万元补助。对国家批准建造的南极磷虾船,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基础上,省市级财政联动再给予每艘30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73.对在山东省实现产业化的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74.将淡化海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75.针对现代渔业、海水淡化、深海开发等领域“卡脖子”技术,编制核心技术动态清单,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分年度给予重点支持。完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政策,涉海企业牵头建设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可依托省内用人单位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和人才工程,并根据期满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引才用才奖励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76.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77.整合胶东半岛地区热力市场资源,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核能供暖。青岛、烟台、威海3市将核能供暖纳入城市供暖规划,3市参照不高于“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补贴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核能供暖支持政策。(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78.支持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对试点县规模化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对项目接网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在试点县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推动光伏发电就地就近消纳;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贷款规模,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79.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80.对于获批省级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的环保企业,以项目竞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81.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开展6-8个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82.实施智慧社区(村居)建设突破行动,2022年年底前,支持建设12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村居)。(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83.对新建主要覆盖产业园区、服务大中型企业,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枢纽、智慧医疗、城市管理、智慧民生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5G基站,省级财政按照基站对应用的推动作用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单个电信运营企业或采取共建共享模式的联合企业最高补助1500万元,单个企业不得同时以独立和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8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行动,对列入培育行动的电商平台,择优选择10家给予政府扶持,省级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左右经费补助。(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85.开展专利保险扶持工作,对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专利保险,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于高价值专利和企业投保目标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上浮10%,最高补贴50万元。对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的企业给予适当倾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四)强化要素保障。
86.建立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小微企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指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强与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及其体系成员的业务合作,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担保贷款业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提供全额再贷款支持,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为“三农”主体、小微企业提供年利率不高于5.5%的信贷服务。鼓励各地立足自身优势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特色种养业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
87.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利率情况开展评估,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个档次予以通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88.创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推动省融资担保集团探索“网商保”批量化担保业务,将临沂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涉农担保贷款(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全部纳入再担保分险范围。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棚改、农村路网等公益、半公益项目的融资模式。(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市)
89.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供应链票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供应链票据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90.省级财政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同比增速前20名核心企业、商业汇票签发量同比增速前2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降低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签发量前20名企业,以及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91.健全市场化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发挥4亿元省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粮食提供融资增信。(牵头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
92.开展大蒜、蒜薹、马铃薯、辣椒、生姜、大白菜、大葱、生猪等省级特色品种目标价格保险,2022年为农户提供不少于50亿元的价格风险保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93.实施齐鲁金融人才工程,对入选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4.对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的省内企业,将其碳排放权纳入抵质押融资担保品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95.落实好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建立省级绿色金融项目库,优选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环保龙头骨干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以及碳减排、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相关领域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6.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内,对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做好“两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一致性处理,全力保障省重点项目落地。支持各地建立项目清单制度,对市、县(市、区)新旧动能十强产业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项目纳入“两规”一致性处理范围。对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国家相关部委规划、省级以上立项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行规划用地规模省级全额配给。对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市、县(市、区),每年可按照2019年下达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允许各市通过盘活存量用地,扩大新增建设用地预支规模。(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97.实施重大项目新增指标提前预支政策,在国家明确2021年新增土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前,对符合拿地条件、急需开工的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预支数量控制在2020年各市核补指标的50%以内。(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
98.实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动态管控政策,下达比例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量基础上再增加10%,并根据项目用地需求适时调整,增加“增存挂钩”核补指标数量。(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99.自2021年起,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各片区(青岛)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00.进一步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乡村振兴板挂牌融资。建立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专项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不少于1000家,强化培育培训服务,帮助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并对专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精准辅导。(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01.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在“十强”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领域,对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由省政府统一进行表扬,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级留成部分,由市县级政府全额予以奖励。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支持各市面向高层次人才,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支持各市通过新建人才公寓或统筹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等资源,针对不同层次人才,配套完善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和服务机制,宜租则租、宜补则补,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由省政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2.允许“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按规定标准减半征收。结合工艺特点,建设地下厂房的,地下部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03.对各市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制造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04.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可以调整为出让供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在出让期间内可以调整至最高年期。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以依法转让、转租或抵押。(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05.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五)社会民生事业。
106.市、县(市、区)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各地可按照学历层次等因素分级确定补贴标准,每上调一级上浮标准应不低于50元/月;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员工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的,定向配租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07.将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享受要素保障相关政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8.2022年,完成200所中小学校主体建设,确保大班额问题动态清零、不再反弹;完成200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109.对所有来鲁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高端人才的子女,就近就便安置到优质学校(幼儿园)就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110.深入推进省疾控中心和济南、青岛、淄博市疾控中心以及济南市章丘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滕州市、邹城市、肥城市、单县疾控中心改革试点。(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11.在16市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省直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112.2021年起,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中心村卫生室普遍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持续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友善环境整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13.安排专人及时办理来鲁参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手续,提供从参保到就医购药“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实行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门诊、住院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114.2022年,继续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善水质、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省级财政对村级主管网及以上工程建设改造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115.省级财政根据农村改厕后续管护覆盖率,按照农村户厕每户每年30元、农村公厕每座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列入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县(市、区),由县级财政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管护平台建设、抽粪车配置维护、管护保洁人员工资、户厕抽粪费用等。(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16.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修复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相关产业,产生收益向村集体成员倾斜。(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17.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全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0元和700元。(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118.2022年,在产粮大县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分别达到每亩950元、1150元、950元;在商河县、惠民县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玉米收入保险保额达到每亩1000元。(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银保监局)
119.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超过80%,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开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双全双百”工程,将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单一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集成服务和并联审批;加强惠企政策优化集成,实现惠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120.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电子卡包”,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执法检查等领域,不再提交各种证明材料。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121.对因公出国审批、护照、签证、来华邀请、领事认证、APEC商务旅行卡等外事业务,一律实行“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省外办)
122.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精简落户手续,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机制。(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2022年不再延续执行政策清单
2022年不再延续执行政策清单共包括2部分:一是因年度工作已完成、政策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再延续执行、政策退出,共31项;二是因政策整合、完善提升等,纳入新政策清单,原政策废止、不再延续执行,共26项。
(一)政策退出清单。
1.对年度创业投资实际募资额和实际投资额加总排名全省前3位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创业投资等方面支出。2021年一季度落实到位。
2.对纳入2021年国家级步行街试点的市,省级财政奖励200万元。
3.2021年1月底前印发实施省重点项目名单。一季度,新开工省重点项目354个(其中省重大项目149个),完成投资300亿元。
4.2021年,实施位山、潘庄、小开河、韩墩等4处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葛店、胜利、东水源等10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省级财政补助1.3亿元。
5.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5分。
6.2021年1月底前,完成全省汽车产能调查。3月底前,出台汽车产能整合办法,对汽车产能实行减量整合、逐年退坡,2021—2022年,减量置换比例为10%。将产能利用率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列全省后5位的企业纳入特别关注,对符合“僵尸企业”标准的汽车整车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破产清算,注销企业和相应资质。
7.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2021年一季度落实到位。
8.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提升普惠金融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2021年一季度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较2020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
9.2021年为5G基站运营商压降进场租金8000万元,完成直供电改造1.5万个,减轻电费负担1.4亿元。
10.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省级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11.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鲁产精品”馆,将商城内鲁产产品直购限额标准由30万元提升至400万元。
12.启动第一批省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区建设,集中培育“文旅康养十强县”。在全省开展100家革命场馆特色展陈、100个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建设、100款红色文创展示推广、100家研学基地红色游、100条红色旅游线路推广、100场精品剧目演出等系列活动,拉动文化旅游消费。
13.启动“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各市在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丰富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以及教育、文化、娱乐、健身、医疗、康养等便民业态,一站式满足居民生活和服务消费需求。2021年对“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明确、改造提升效果明显、社区覆盖面扩大、拉动消费作用突出的前3个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支持。
14.在县域开展外贸高质量发展区建设活动,2021年认定10个高质量发展区,每个支持100万元。
15.认定10个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区,每个创新区省级财政支持100万元。
16.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年底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延长电动公交汽车低谷电量奖励政策执行时间,对2021-2023年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每使用1千瓦时谷段电量,分别给予0.91千瓦时(2021年)、0.78千瓦时(2022年)、0.65千瓦时(2023年)的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先)和平段电量,降低电动公交汽车用电成本。
17.开展“好客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零元办卡”活动,省级财政、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共同对办卡费用进行补贴,主题信用卡享受全省130家以上加盟景区首道门票免费、二次消费折扣及消费积分、分期等专属权益。
18.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用户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其电力储能技术装置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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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广东英德市人民政府发布英德市整县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荐开发主体遴选结果公告。根据公示文件,TCL光伏、广州发展、国能清远发电、永福绿能、浙江晴电、上海能辉6家企业中选。此前,2月25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发布英德市整县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荐开发主体遴选公告。根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虽未直接点名“分布式光伏”,但其核心政策框架与高频关键词已为行业释放了强烈信号。在乡村振兴与“双碳”目标的叠加下,农村分布式光伏正迎来新一轮政策红利与技术变革期。本文从政策信号、市场机遇、现实挑战与应对策略四大
2月25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发布英德市整县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荐开发主体遴选公告。根据公告,英德市决定以整县为单位统筹推进英德市农村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确保建成后运营维护可
2024年,我国光伏装机仍然保持增长,带动EPC招投标持续活跃。北极星根据公开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有2889个光伏EPC项目招标,共计约187GW,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等央国企依然是开发主力,招标规模在GW级的企业有22家,总规模超118GW,占总招标的63%。从中标结果来看,有超183GW项目公布结果,其中地面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7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碳达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推进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试点创建,重点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到2025年,新增装机容量达
日前,广东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结果公示,经评选,最终确定广宁县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项目遴选方为广宁县木格镇人民政府,遴选1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木格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
寒意来袭,气温骤降,我们用神奇的AI画笔为科士达光储项目穿上了“毛衣”。希望通过这份小小的创意为寒冷的冬天增添丝丝暖意。快来一起看看,谁的“新衣”最时髦!山东潍坊300MW光伏项目采用“板上发电+板下制卤”的模式,不仅节约土地资源,有效提升了盐碱滩涂的利用效率,更实现了绿色与高效发展的双
转眼间,我国“十四五”发展已进入倒计时,在这期间,我国能源转型步伐加快,截止今年7月,我国风电、光伏总装机量超过12亿千瓦,提前6年兑现我国气候雄心大会的承诺。成绩背后,凝聚着我国各省区市对能源转型发展的不懈努力。在即将进入“十四五”收官之际,为进一步探索各省光伏发展情况,北极星整理
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的迅猛发展,分布式光伏正在成为新能源装机增量和电力系统低碳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无论是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或创造更多负荷消纳场景,还是提升分布式光伏助力乡村振兴力度,均亟需分布式光伏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作者:高雨禾、相楠)在此背
10月2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北极星储能网讯:10月18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文件提出: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储能示范应用,促进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力系统协调优化运行。积极落实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
4月18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政策篇广西、重庆、广东、江苏……6地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上网比例敲定日前,广西、重庆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据北极星统计,截至目前,已有6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文件,对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比例作出规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能源北海绿电制氢研究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依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服务区开展建设,北海服务区距北海市15公里,总占地面积142亩。由三峡新能源天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该项目由分布式光储新能源供电系统(以下
我们习惯把属于用户电力资产的部分称为表后,把归属于电网电力资产的部分称为表前。(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在表前,也就是公共电网的范围内,电力市场每个交易周期出清交易结果,连接到这个大电网上的电源和负荷都会出清本周期的电量,同时也伴有该周期的价格。基于集中竞价,统一出清的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8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省内发电企业充分竞争,推动电源企业和新能源制造业用户在更大范围内协商形成交易价格。鼓励“三州
4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严禁
4月17日,四川自贡市2025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公示。
早在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便提出到2030年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以此为既定目标,新能源入市步伐明显加快。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346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38.4%,较2020年提高14个百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到,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
近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采用柔性群调群控方式成功实现大同1.2万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的柔性调控,其中3284户具备秒级响应能力。截至3月底,山西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511万千瓦,占总装机规模的43.87%;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077万千瓦,占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16.53%。为提升末端电网消纳能力,国网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7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到,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并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通过光储协同,
4月15日,云南镇雄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广大农户、投资主体的温馨提示以及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投资主体的温馨提示。镇雄县发改局表示,屋顶出租要征得农户同意,任何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
4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刘勇介绍,“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简单来讲,就是将1天分为尖、峰、平、谷和深谷五个时段,以2025年4月份35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为例,低谷时段为10:00至15:00,电价为每度0.35元,其中深谷时
4月1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勇从分时电价机制的重要意义、目前的主要创新点、未来的深化方向3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具体如下:一、分时电价机制的重要意义分时电价机制的实施,为山东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稳妥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推动陆上风电改造升级。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打造鲁
日前,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公布2025年4月任城区供电公司分布式光伏变电站并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显示,12个变电站分布式电源接入中,4个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红色,8个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
4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五段式分时电价”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247号),积极引导全社会移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以“用电分时段,生活更低碳”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其中提出,结合电力用户差异化需求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区分
4月7日,山东汶上县发改局发布2025年4月汶上县分布式光伏10千伏公用线路可开放容量信息。根据公示信息,4月汶上县分布式光伏10千伏公用线路18个变电站,分布式电源线路可开放容量为0,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红色。2025年4月汶上县公用变电站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表
山东省能源局今天发布数据:2024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320亿千瓦时,较2023年增加3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新增绿电供给4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山东首次实现年度新增用电全部由绿电供应。从2022年全省新增绿电占全社会新增用电的71%,到2023年的75%,再到2024年的120%,绿电增量的大幅跃升,有
3月2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力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渤中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建设,扎实推进渤中海上风电G场址、国华HG14海上光伏1000MW、辉阳渔光互补、通威渔光一体(二期)等重点项目,力争新增
日前,关于山东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扎实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提速鲁北基地建设节奏,在运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250万千瓦以上、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原文如下:关于山东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
3月14日,山东东营发布东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公示(2025年3月)。根据公示文件,东港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仙河镇、刁口乡为良好乡镇(街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垦利街道,胜坨镇,永安镇,兴隆街道、凤凰街道为一般乡镇(街道,其余为受限乡镇(街道)。文件显示,根据《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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